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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最新版本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工程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发包人应该是获得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资格的法人。由于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基本建设项目,是大型的不动产,工程往往会涉及国家的基本建设规划,并与国计民生有关。由于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对于国民经济影响重大。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由建设单位为合同一方(称发包方),勘察、设计、建筑单位为合同的另一方(称承包方)。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探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基本建设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性质上属于承揽合同,具有承揽合同的共同特征。同时,该合同又具有其自身特殊性,具体表现以下几方面。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为大型基本建设项目

这类工程是一般承揽合同的标的所不能比拟的。由于工程项目庞大复杂,要求投资大、建设周期长,对于工程的质量要求也高。

(二)合同的主体一般为法人

一般的承揽合同对于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对合同主体有特别要求。发包人应该是获得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资格的法人。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

(三)严格的国家管理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基本建设项目,是大型的不动产,工程往往会涉及国家的基本建设规划,并与国计民生有关。因此,对于这类合同,从合同的签订到合同的履行,从资金的投放到项目的验收,都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

(四)计划性和程序性

由于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对于国民经济影响重大。因此,工程具有严格的计划性,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有着严格的程序性。我国《合同法》第273条规定:“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一项完整的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等各个方面,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包含建筑合同和安装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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