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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生产、交换、分配的目的与归宿,它包括生活资料的消费与生产资料的消费。这里所称的消费者,是指生活资料的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人。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的利益。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的颁行,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消费者的权利

一是保障安全权。保障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是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也称了解权、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是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意向和兴趣,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和服务。

四是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五是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是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七是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八是维护尊严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九是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3.经营者的义务

经营者的义务与消费者的权利是相对应的,因此,明确经营者的义务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负有以下义务:(1)履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2)接受消费者监督;(3)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4)不作虚假宣传;(5)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6)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和服务;(7)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8)不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4.争议的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争议时,消费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因商品的缺陷致使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最终赔偿责任的承担有以下几种情况:由生产者、销售者、服务者承担责任;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由营业执照的使用人或持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经营者承担责任;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由从事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和广告的经营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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