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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特殊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应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由双方通过委托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二节特殊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本节要点

1.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应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2.委托作品。委托作品是指一方接受他人的委托,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创作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双方通过委托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3.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4.汇编作品。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5.演绎作品。演绎作品是指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行为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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