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但因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无效劳动合同的特征是:①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②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支付劳动报酬。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效力即劳动合同依法具有的对当事人和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一般而言,劳动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成立与劳动合同的生效不是一个概念,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是生效的合同。劳动合同的成立只是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生效体现的是国家的意志。如果订立的合同不符合生效的要件,自然就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对于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有在条件成立或期限到来才能生效。

二、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法》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参考民事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一般劳动合同生效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劳动合同的主体合格;②劳动合同内容与形式合法;③意思表示真实;④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生效后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无效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虽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但因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的特征是:①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②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

(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上当受骗,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认识和判断,从而同意订立的劳动合同,则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威胁手段,指当事人一方用可能实现的危害对方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相要挟,迫使对方违背意愿而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无论是采取欺诈手段还是威胁手段,都违背了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它的后果是侵犯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因而这种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的活动中,有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关于劳动保护、工作时间、对妇女儿童的特殊保护等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伤残医疗费用自理”等免责条款,这些条款均违反了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但应注意的是,这类条款无效,如不影响劳动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怀孕”的约定,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为婚姻自由和生育权利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由此可见,公民只要达到法定结婚生育条件,就可以自主决定同何人在何时结婚或生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限制。对此,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履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四、无效合同的认定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仲裁委员会的无效确定在先,不服仲裁裁决才能向法院起诉,才能发生人民法院对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这与民事合同效力的认定程序是有区别的。

五、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并不等于不产生其他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是指由于劳动合同无效而带来的一系列的客观结果。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的劳动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事人责任的承担。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职工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