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概念,至今在理论上尚未得到统一。我们认为对于经济法的概念,应根据我国现实的政治、经济、法律情况来理解和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及其范围。我国经济法并非调整所有经济关系,而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以及市场经济运行中,以各种社会组织为基本参与主体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中的协作、竞争关系,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关系。

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概念

关于“经济法”的概念,凡研究经济法者,无论早期与现代,中国与外国,都要对经济法的含义加以阐述,关于各自的观点也是众说纷纭。西方学者有的认为:经济法是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为调整对象,国家为维护竞争秩序而介入的市场法;有的认为:经济法是以企业和经济组织为调整对象,对企业外部经营活动和内部组织关系进行规范、协调、监督的法律;有的认为:经济法是社会利益分配法,即调整国家社会、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经济利益取得和分享的法律;还有的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部门法的总体。

我国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概念,至今在理论上尚未得到统一。有人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人认为经济法是国家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我们认为对于经济法的概念,应根据我国现实的政治、经济、法律情况来理解和界定。据此,从广义角度理解,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物质资料生产再生产和与之相适当的占有、交换、分配、消费、处分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从狭义角度理解,经济法是指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下,国家调整经济管理、协作、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因为有其自身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调整的法律关系及其范围。法律调整对象是部门法研究的基本问题,它涉及该部门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以及该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我国经济法并非调整所有经济关系,而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即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以及市场经济运行中,以各种社会组织为基本参与主体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中的协作、竞争关系,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关系。

1.国家宏观调控与管理关系

宏观调控与管理关系是指国家在国民经济的组织、实施、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其中主要包括:综合经济调控管理关系;主管机关经济管理关系;行业部门经济管理关系;特定区域经济管理关系;系统监督管理关系等。

2.市场运行关系

市场运行关系是指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社会组织存在的经营协调关系。其中主要包括:经济联合关系;经济协作关系;经济竞争关系等。

3.社会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社会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责、权、利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关系。其中包括:企业、公司内部领导体制关系;管理责任制关系;承包经营责任制关系;经济核算制关系等。

4.涉外经济关系

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在主体或者客体方面涉及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关系。如:中外企业合资、合作关系;国际货物买卖、跨国技术转让、国际工程承包等关系。

5.其他经济关系

其他经济关系是指除上述经济关系外,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如在经济领域发生的特殊人身关系或特殊侵权关系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