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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金额与借款金额不一致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主要的分类是以当事人主体的不同来分的,可以分为信贷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又称为自然人借款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作为贷款人而与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缔结的借款合同。

第一节 借款合同概述

一、借款合同的含义及特征

(一)借款合同的含义

我国《合同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中,交付金钱给他方的当事人一方称为贷款人,接受贷款人转移的金钱并在约定期限内返还金钱方称为借款人。

(二)借款合同的特征

1.借款合同是转移标的所有权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所借之款,一般以金钱形式体现。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要将钱款交付给借款人占有,借款人取得钱款后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换言之,借款人既已占有所借之款,则当然取得该款的所有权。即使合同约定不得随意处分所借钱款,而只能用于特定目的的,这也只表示该所有权只是一种受限的所有权而已,并不影响借款人对所借钱款的所有权权能的实现。

2.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

《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借款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原则。详言之,对于法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金钱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金钱。金钱是可消耗物,即消费物,同时金钱也是特殊的种类物,不易特定。借款合同的目的在于使借款人获得对该借款的消费,该款在交付于借款人并经其消费后,一般都不能原物返还。因此合同期满,借款人只要以同等数量的金钱偿还即可。

4.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

借款合同依借款人是否支付利息,可以分为有偿借款合同和无偿借款合同。在我国,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时,借款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二、借款合同的种类

借款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主要的分类是以当事人主体的不同来分的,可以分为信贷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和民间借款合同(又称为自然人借款合同。)

(一)银行借款合同是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或贷款合同。我国现行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金钱借贷,如果企业之间发生金钱借贷行为,则该行为是无效的。

(二)民间借款合同是自然人之间形成的借款关系。

民间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作为贷款人而与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缔结的借款合同。该类借款合同在订立上无严格的条件限制。

此外借款合同还可以以是否支付利息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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