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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策划的运作机制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影视领域的实际运作中,有两种运作机制:导演中心制和制片人中心制。经过多年的实践,制片人制成为中国电视剧走向市场化、产业化的一种必然选择。1980年,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出现了中国第一批电视剧制片人,这些制片人均由领导任命,目的是为了集中剧组管理,减少因导演、制片主任两权分离而出现的制约现象,还没有“制片人中心制”的明确意识。

一、电视剧策划的运作机制——制片人制

在影视领域的实际运作中,有两种运作机制:导演中心制和制片人中心制(简称“制片人制”)。经过多年的实践,制片人制成为中国电视剧走向市场化、产业化的一种必然选择。1980年,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出现了中国第一批电视剧制片人,这些制片人均由领导任命,目的是为了集中剧组管理,减少因导演、制片主任两权分离而出现的制约现象,还没有“制片人中心制”的明确意识。此方式迅速推广开来,得到众多业内人士的认可,并逐步形成了明确的以制片人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延伸到电视节目生产的其他领域。

管理学意义上,一部电视剧就是一个项目,一部电视剧从生产到传播的过程管理就属于项目管理的范畴。所谓项目管理,就是管理者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而项目具有的明确的目标、独特的性质、成本的有限性、不可重复性、不确定性、委托书的特定性和结果的不可逆转性等特征,要求项目管理者通过有效的管理,实现项目所设定的目标。

所以,制片人是一个电视剧的项目管理者,即电视剧实际意义上的总负责人。对于制片人,《中外广播电视百科全书》的解释是:“电视节目制作的总负责人,负责选定创作题材,组织剧本写作、选择导演、摄像等主要创作人员,制定拍摄计划,负责监督节目制作的进程,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直到节目完成后的商业交易。”

根据分工的不同和承担责任的多少,电视剧的制片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总制片人。

正如上述定义所描述的那样,制片人要对电视剧从头到尾的所有事项负责,这种类型的制片人一般称为总制片人。

(2)执行制片人。

这类制片人的职责要求一般局限于电视剧的生产过程中,像剧本管理、选择导演和主要演员、制定预算、控制经费、剧组管理等。至于融资、投资、发行、资金回收、承担法律责任等事项,不用其考虑和承担。这类制片人多出现于合作项目的制片人。

(3)委托制片人。

如果说执行制片人属于项目目标责任制的话,委托制片人通常属于任期目标责任制。这类制片人经常见于电视栏目、晚会、综艺和谈话节目中,也可用于电视剧,但他不能同时承担两部以上电视剧的生产任务。

(4)独立制片人。

独立制片人是影视产品生产的策划、组织、实施、管理的最高领导者,他们通常是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既可以统领全局完成项目实行的全过程,又可指派执行制片人或委派制人代行部分权力。目前国内知名的独立制片人有张纪中、刘大印、张铁林等。独立制片人与其他类型制片人的不同之处在于资金自筹,民营制作机构的负责人多属这种类型。

制片人作为电视剧总负责人和项目管理者,是电视剧的主要策划人之一。制片人的策划重点在于对电视剧市场的分析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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