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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状与上诉状的不同

时间:2022-10-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申诉状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提出的申诉状,不受时间的限制;而上诉状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才有效,逾期不得上诉。2.上诉状递交的是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诉状递交的一般是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不一定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发生;而上诉状递交后即可引起二审程序发生。

二、申诉状与上诉状的不同

1.申诉状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提出的申诉状,不受时间的限制;而上诉状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才有效,逾期不得上诉。

2.上诉状递交的是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诉状递交的一般是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不一定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发生;而上诉状递交后即可引起二审程序发生。

三、申诉状的结构与写法

1.标题。应分别写明“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行政申诉状”。

2.申诉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是刑事案件的在押人申诉,应写明现押处所,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亲属或其他公民申诉的,应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同被告人的关系,并加写被告人基本情况。

如果是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诉的,还应将对方当事人(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写明。

如果是行政案件当事人申诉的,要写明被申诉机关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3.案由。写明何人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字号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申诉。

4.申诉理由。不论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案件,均应写明以下主要内容:

(1)如实写明客观事实,在叙述事实时,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方面的不当,提供全、准、新、实的事实。

(2)列示证据,为了说明申诉的事实准确可靠,列示与请求目的相符的人证、物证、书证。

(3)依法说理,要紧扣原审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条文方面的错误,用法学原理和法律条文进行申辩。

5.请求事项。扼要地写明申诉目的,提出请求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再审。

6.写申诉书递交人民法院名称。

7.申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年月日。

8.附注事项。

【例文5】

经济纠纷申诉状

申诉人(原审被告):××市华林百货商店。

法定代表人:王××,该店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男,62岁,汉族,原籍××市,现住××市××区××街××段××里××号,该店副经理。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王家渠皮革厂。

法定代表人:李××,该厂厂人。

委托代表人:田××,该厂副科长。

申诉人因货款纠纷一案不履××人民法院[1987]法经裁字06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该裁定书认定事实不准,裁定不公平,特提起申诉,请求重新改判,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申诉人和被申诉人于1985年6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两份:一份是申诉人向被申诉人订购415型男凉皮鞋520双;另一份是订购各式男女皮夹克610件。因这些商品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双方协议确定:必须于1985年11月15日前,将上述商品发至××市,以供应市场需求。

可是,上述商品被申诉人均未按协定时间发至××市。其中,皮夹克于1985年12月30日才到达,拖期长达一个半月,已错过了××市市场的销售旺季,致使这些商品积压于仓库,严重影响了申诉人的资金周转,至今尚有男凉皮鞋343双、各式皮夹克334件卖不出去,共折合人民币34000余元。

尽管如此,为照顾彼此之间的商业信誉,申诉人曾于1987年2月20日出具《经济合同问题答辩书》,说明了拖付货款的原因,主动提出偿还货款的计划。

不料,贵院在未进行调查研究的情况下,公然判令“……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华林百货商店在××市××区园路信用社的银行存款95767.10元。”这是不公正的。申诉人重申:仍然按照1987年2月20日提出的还款计划执行。对于目前库存积压的商品,积极采取削价处理措施,将实收货款付给被申诉人;或将积压的商品退回被申诉人,退回中发生的运杂费,可由申诉人负担。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市华林百货商店

法定代表人:王××

委托代队:孙××

【简析】

此申述状格式规范,表述简明、准确,申述事实清楚,申述理由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年×月××日

【思考与练习】

1.民事申诉状与上诉状在内容、结构以及语言表达方面有何异同?

2.根据下面提供的材料,撰写完整的申诉状:

余××,女,23岁,汉族,××省××县人,住××县××镇××号,长途汽车站售票员,与颜××(男,56岁,汉族,××省××县人,住××县××镇××号,镇新华书店经理)的儿子颜××于1982年2月结婚,同年10月颜××即病死。余××因颜××不让她将夫妻俩的财物全部搬出男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以(82)民字第270号民事判决,认定颜××的手表、衣服和结婚时所制的家具等物属颜××与余××两人的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精神,判决以上财产归余××所有。

判决生效后,颜××向中级法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判决。理由是:儿子结婚时做的家具,都是他向单位和同事借钱买的木材,不应全部判给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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