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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志书的体例风貌_清末民初乡土教育

时间:2022-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乡土志书的体例风貌_清末民初乡土教育(一)“志乘”与“教科”:乡土志书的体例风貌《乡土志例目》是一个具有传统志书特色的指导框架,而当时不同身份的编者的看法则不尽相同,所以围绕乡土志的性质问题就产生了一些争论。第四种则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强调乡土志与教科书的联系与区别。这些丰富多样的乡土志书编纂体例,说明了乡土教材由地方志书形态转化为学校教材形态的演变轨迹,以及传统教育观念向近现代教育思想的逐步转型。

乡土志书的体例风貌_清末民初乡土教育

(一)“志乘”与“教科”:乡土志书的体例风貌

《乡土志例目》是一个具有传统志书特色的指导框架,而当时不同身份的编者的看法则不尽相同,所以围绕乡土志的性质问题就产生了一些争论。对于乡土志书这种新兴的事物,当时人们大致有四种看法。

第一种认为乡土志就是方志。比如,《雄县乡土志》的作者就说乡土志“实即邑乘之别派”[78];《镇安县乡土志》认为乡土志“与邑乘异名而同旨”[79];《永定县乡土志》认为“方志具体似微”[80];福建《光泽县乡土志》认为乡土志本来就是县志,是志书的删节本,“是书之作,以便童蒙。讲读县志繁琐,就中节之”[81];《辰州府乡土志》认为乡土志与旧方志的区别在于其内容,“盖其发凡起例,视旧日之志郡国,纪方域,稽赋役,考风俗者,尤须切实而有禆于今时之用”[82]。这种看法一度占据主导地位。

第二种持折中的观点,认为乡土志与方志在内容上存在一定区别。比如,《最新通州地理教科书》“于历代循吏治通政绩概不采入者,惧蹈志略之嫌”[83]。《泰州乡土志》对仿照地方志编写乡土教科书的做法表示怀疑:“虽然讲乡土史,与讲历代史则大有差别。”[84]《章邱县乡土志》的作者杨学渊认为:“谨绎编纂大旨,注重简括,固不能尽本志书。而体例亦实相等,至如原刊条目之兵事、氏族、宗教、实业等类,志无专门,尤须编列,正所以重科教也。”[85]最具代表性的是《齐东县乡土志》,作者说:

中国郡县皆有志,或文献奥衍,或卷帙繁多,竞务为文章之观美,未必能尽人而习之。泰西各国皆以乡土志为入学之先务。乡土志者,有旧志之详核,而无旧志之繁重。[86](www.guayunfan.com)

以此为基础,很多乡土志书的编排是介于志书体与课目体之间,即课文内容宗法《例目》要求,体例却采用了当时比较新的章节体,卷下分章节,每节都有课文标题,实际上是《例目》与近现代课目体的奇特混合,带有旧方志向近现代教科书过渡的性质。

第三种认为乡土志是教材而非志乘,二者差别悬殊。《中江县乡土志》认为:“乡土志之名创自西人,日本仿之,其重实业而贵新理,与中国旧方志悬殊也。”[87]持此观点的多采用课目体编排,在体例、内容等方面都很接近当代的课本。

第四种则出于多方面的考虑,强调乡土志与教科书的联系与区别。《韩城县乡土志》认为:“不知史例者不可以作志,不知教科书例者不可以作乡土志。”[88]《高淳县乡土志》说:“是书专为小学教科而设,本应求合近时教科各书体裁,第分课类编,多硬为割截,反致详略失宜。故止就事直书,以期简明之中不失疏漏,而雅俗分际亦颇费经营焉。”[89]

基于以上不同的理解,乡土志书出现了多种编排方式。据上表统计资料可知,在清末所编的396种乡土志书中,按《乡土志例目》编排的有313种,占总数的79%,比例非常高,说明《乡土志例目》在当时所起的指导作用是很大的,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与指导意义。还有21%的乡土志书则采用了章节、课目体,或者几种体例混合的编排方式。

进入民国以后,乡土志书逐步脱离了旧方志体例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课目体和章节体两种体例。这些丰富多样的乡土志书编纂体例,说明了乡土教材由地方志书形态转化为学校教材形态的演变轨迹,以及传统教育观念向近现代教育思想的逐步转型。

江西《建昌县乡土志》是由谭鸿基修、吴士仁纂的一部乡土志书,谭鸿基系建昌县“正堂”,吴士仁系建昌人,廪生,时任高等小学教员。吴士仁以小学教员的身份,认识到了《乡土志例目》与传统方志的不同,认为“乡土志”与传统地方志相比,应该增加新文明的内容。他还认为《乡土志例目》也不尽完善:

依县志凡例则吐弃新知,依颁发乡土志亦未为完璧,兹特融二者为一炉,体例即斟酌二者之间,是为此书分门之宗旨。

建昌县志凡四修,日久板佚,且咸同以前之撰著,一切新文明均未输入。[90]

陕西《扶风乡土志》也认为《乡土志例目》需要修改,其“序例”说道:

顾就其所颁条例,以为犹有漏者。国家平治之大经,民生尊亲之首务,莫要于赋役者,昔陆清献撰《灵寿县志》,于此篇特详,谓欲使阅者知民力之困瘁耳,仁人君子之用心,固当如此矣。绍裘于扶风,能无述焉?至于政绩分兴利、去害、听讼三门,耆旧分孝友、睦姻、任卹六事,窃谓此为采访之则,可矣。至编之简乘,则不妨合而次之。……于是审阅志乘,参以咨询,整齐其闻见,而次第之。[91]

平阴乡土志》则立意于当时清政府准备推出的“宪政”之需来谈乡土志体例:

谨依所颁条例,于“政绩”之后,益以“职官”,而略著其禄糈之数;于“户口”之后,益以“赋税”,而粗志其岁入之经。佐治之员,乡里之官,能设与否,可考而知也。则庶乎谈宪政者之一助尔。

正是出于以上不同的考虑,加上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不一,在具体的编纂体例上,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以《乡土志例目》为准,局部做了变通调整。

大量乡土志严格采用了《乡土志例目》的十五目结构,如新疆、陕西、山东等省,例目体占其总数的80%以上。相当一部分乡土志书,既有《乡土志例目》的指导痕迹,又做了不少变通调整。比如,《邵阳县乡土志》“遵颁定例目,以历史人类地理赅之历史,首建置,终耆旧;人类首氏族,附户口、实业、宗教;地理首疆域,终物产,附以商务”[92],将《乡土志例目》十五目内容分为四卷;《法库厅乡土志》“例目之下仿志乘之例,系以小引,低二格书之,以别于正文也”[93];《华亭县乡土志》按十五目编排,没有采用课目体,但学堂章程对课时做了要求,所以该书内容“以每课百字左右统计,约得二百余课,足敷学期讲授,惟授课字数则听教员自定”[94]

《怀德县乡土志》的体例扩展为二十八目,分别为:建置沿革、衙署、政绩、赈务、学务、兵事、警务、耆老、人类、户口、田赋、风俗、氏族、宗教、实业、农政、工政(古迹、古城、柳边、石佛、附古榆)、险阻、山、水、物产、地理、道路、军制、商政、商务、捐税等。

《闽县乡土志》将十五目的内容分成了历史、人类、幅员、货殖四卷,各卷内容为:政绩录一(兴利)、政绩录二(去害)、政绩录三(听讼)、兵事录一(本境兵事)、兵事录二(涉及兵事);耆旧录一(德行)、耆旧录二(学业)、耆旧录三(事功上)、耆旧广录二(事功下)、耆旧余录;版籍略一(人类)、版籍略二(户口)、版籍略三(大姓)、版籍略四(宗教)、版籍略五(实业);地形略一(各区)、地形略二(诸山)、地形略三(水利)、地形略四(道路);物产琐记上(天然品)、物产琐记下(制造品)、商务杂述一(商会)、商务杂述二(公司)、商务杂述三(本境自售货)、商务杂述四(输出货)、商务杂述五(输入货)。

《侯官县乡土志》也基本采用了这一体例,唯其与闽县本属一境,故篇幅略小一些。福建地处东南商务发达地区,人口成分复杂,因此内容多物产、实业、商务等,叙述人口也比较详细,是《乡土志例目》与地方特色相结合的产物。

二是结合学堂章程、《乡土志例目》以及课目体的混合编排。

这部分乡土志书可分为四类。一类是根据《奏定学堂章程》的规定,把内容分成历史、地理、格致三部分,又把《乡土志例目》十五目的内容相应地分配到这三部分当中,但不采用课目体。如《蒲江县乡土志》、《高淳县乡土志》、《丹稜县乡土志》等。《蒲江县乡土志》“编次遵乡土志例目,而中具教科书体略”[95]。而《高淳县乡土志》全书一册,“是书系奉京师编书局颁发例目编辑,故悉遵照历史、地理、格致三科内例目十五条考查编次,大致取之县志,证以近日见闻,依类序例,其例目未及者概不拦入”。作者显然明白教科书与志书的区别,认为例目与课目有自相矛盾之处,因此“是书专为注学教科而设,本应求合近时教科各书体裁,第分课类。编必多硬为割截,反致详略失宜”[96]。又如《安南县乡土志三编》供初等小学五年级用,由“历史、地理、格致”三部分组成,基本上是按《乡土志例目》编排,但将原来的十门扩展为二十一门。

第二类是将志书分为历史、地理、格致三部分,结合章节,下辖若干课目;或者三部分各系若干课。这种体例离《乡土志例目》的格式较远。比如《宣威州乡土志》,全书分为三卷:第一卷《宣威州乡土历史》,第二卷《宣威州乡土地理》,第三卷《宣威州乡土格致》。以上三卷各为四十课,每卷之前都有自拟“例目”。其“乡土历史例目”第一条和第四条云:

第一条:本书备初等小学一、二学年历史科之用,按照学堂钟点,每星期中以一小时教授历史,本星期为讲解时间,下一星期即作为复习时间,是两星期方能授完一课。合计两年八十星期,只能授足四十课,故本书课数以四十为限。

第四条:本书分为五章,第一章叙沿革,第二章录政绩,第三章录兵事,第四章录耆旧,第五章考人类,以次分诠于后。[97]

又如《黑龙江乡土志》,该书作者林传甲曾执教京师大学堂,因此该书全面反映了学部1906年《奏陈教育宗旨折》的要求,历史、地理、格致三部分各四十课。该书“凡例”云:

宗旨: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

程度:初等小学堂第一二年用

分科:历史、地理、格致各为一编

定课:每编八十课,共二百四十课

期限:每星期各一课,两年讲毕

体裁:每课有题、有解、有问、有图

文字:简明、平近、质实而不俚俗

考证:经史子集、案档咸有根据

咨访:本省官绅校阅,随时改正

校刊:每星期三编各校刊一课

审定:案呈提学使司转详咨部[98]

第三类是将《乡土志例目》的十五目内容,具体分配到各课进行介绍,在形式上没有采用例目要求。比如《仁化乡土志》,把十五目内容分为五十四课,每课均为百余字。

第四类是将《乡土志例目》的十五目内容,按《奏定学堂章程》所要求的“历史、地理、格致”来予以适当划分,然后以课目编排,既兼顾了前二者,又体现了近代意义上的课目体例,可视为乡土志书之典型。此类可以《韩城县乡土志》为代表。

《韩城县乡土志》由时任知县的张瑞玑纂修,张氏对乡土志书是用作小学教科书这一点有清醒的认识,因此“谨遵奉到《乡土志例目》,上合以《奏定章程》初等小学堂第一、二年之学科程度编辑”[99]。该书在体例上能非常好地兼顾到《乡土志例目》、课目体以及历史、地理、格致三部分内容的要求。全书三册合订,一册历史,二册地理,三册物产(格致),每册八十课时。据其计划,三册内容同时开讲,刚好满足两年讲完之用。“历史”门各课内容,字数略有参差;“地理”、“物产”则一课多为四十字左右。“历史”前四课是两份本境沿革表,“政绩录”位其后,占十一课,分“兴利”、“除弊”、“听讼”三种。“兵事录”二十课,大事四课,小事一课。“耆旧录”四十课,分事业、学问两类记录本邑历代人才。“人类”(户口)五课,有人口增减表、实业、宗教、民人表、氏族表。“地理”门中,本境四界、府治距离等占六课;本境所辖乡、里、古迹、祠庙、坊表、市镇、桥梁、学堂占五十四课;本境之山占七课;本境之水、路占十三课。“物产”门分植物、植物制造类有:动物、动物制造、矿物、矿物制造、商务共七类八十课。“商务”为本境行销本境表、本境行销外境表、外处货入境表。

三是采用章节体和卷目体体例。

章节体有两种类型。一种可以《石柱厅乡土志》为代表,该书成书于光绪末,刊印于宣统元年。由杨应玑、谭永泰、刘青云编纂。三人均系石柱本地人,杨、刘为附贡生,谭为岁贡生。三人各编一部分:杨应玑编历史,谭永泰编地理,刘青云编格致。全书共分二十一门,三十五章,以章、节附标题,约四万字。另一种则是把《乡土志例目》的十五目内容相应地分成章节,如《海阳县乡土志》。卷目体则把课文分卷,如《上元江宁乡土合志》,全书共六卷二十二章,卷一、卷二历史,卷三地理,卷四、卷五人类,卷六特产。每卷下又分若干章节。后者如《金堂县乡土志》,把《乡土志例目》的十五目内容分为四卷:卷一,历史、政绩录、兵事录;卷二,耆旧录、人类、户口、宗教、实业;卷三,地理;卷四,道路、物产、商务。这三种也是比较常见的体例编排方法。

四是采用纯粹的课目体。

课目体是从近代西方引进的课目编排方法,其形式可能与《乡土志例目》十五目的要求没有什么直接关联,内容更切合实际。此类可以《上海乡土志》为代表。其他如《最新通州地理教科书(乡土地理)》、《锡金乡土历史》、《锡金乡土地理》、《昆新乡土地理志》、《奉贤乡土历史》等。

章节体与课目体的混合使用,也比较常见。如《常昭乡土地理教科书》、《常昭乡土历史教科书》,均是全书分若干章,章下又分为若干课。

亦有一小部分乡土志书,大概是分工合作,各自为编,全县下属各区分别编纂乡土志书,全县乡土志书则为各区乡土志书之合编。如光绪三十二年四川《隆昌县乡土志》。此志含历史、地理、物产三部分及东南西北四乡乡土志,记载比较简略。历史记述政绩、兵事、耆旧、人类、户口、氏族、宗教等。地理记述山水、道路、学堂、物产、商务等。而东、西、南、北四之乡土志则不作三部分,按乡分别列目记述各乡方里、四界、古迹、洞庙、桥梁、学堂、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山水、道路、物产、动物、植物、制造物产、商务等概况。不过这种体例的方土志书数量较少。

据《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所收清末乡土教科书396种进行统计,章节体课目体风格的乡土志书为115种,占清末乡土志书总量的21%。其中,课目体32种,占总数的8%;章节体83种,占总数的20?9%。乡土志书体例的数据比较,大致能反映出近代教材意义上的课目体在当时的普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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