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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立性原则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技术中立性原则技术中立性原则是欧盟在推行电子商务数字化经济的行动准绳之一,这一原则是指无论对哪种技术,政府都应采用统一的规制政策,而不以某种特定技术为优先,以避免对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技术中立性原则同样适用于广播电视的数字化进程,这是基于传播新技术多样化和易变性的特点,传播立法应保持技术中立性,允许多种技术并行发展,才能保证市场的公正性和灵活性。

一、技术中立性原则

技术中立性原则是欧盟在推行电子商务数字化经济的行动准绳之一,这一原则是指无论对哪种技术,政府都应采用统一的规制政策,而不以某种特定技术为优先,以避免对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保持技术中立性是制定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政府应秉承技术中立的立场来面对新科技发展;政府对其扶持或限制,都会造成该科技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为此,政府应该着力创造一个良好的规制环境,借助立法革新来建立一个竞争有序、科技中立的市场环境。

技术中立性原则同样适用于广播电视的数字化进程,这是基于传播新技术多样化和易变性的特点,传播立法应保持技术中立性,允许多种技术并行发展,才能保证市场的公正性和灵活性。

依据技术中立原则,从传播主体的角度分析,对于传播内容,特别是新闻内容的取舍,不应由政府机关或是其他单位来决定,而应将选择内容的权利交给使用者,让使用者依循信息传播的本质使信息得以繁衍并创新。比如,互联网为个人、团体、政府和其他国际组织进行信息传送和信息交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同时也为言论自由者传播思想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与支持。其所创造的巨大的“信息交易平台”和“自由、流动的观念市场”成为挑战专制政府、促进民主发展的武器。据此,有学者建议,在对互联网进行立法规范的时候,应当更多地采取协调而不是限制的标准。力争做到以技术管技术,落实内容分级制度。[6]推而广之,数字广播电视的发展和规制也应建立在市场真正需求的基础之上,避免被某些集团利益所左右推广或采用某种技术。

除了以上理解,从传播的客体——受众的角度分析,在发展数字广播电视的过程中,技术中立性原则还意味着对技术的优先使用权的否定,也即所有的公众都有使用新技术的可能性。技术不应成为划分不同受众阶层的标志之一,它与普遍的信息接近权一样,理应成为数字化时代广播电视发展的重要伦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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