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古代官报发行体制的变迁

中国古代官报发行体制的变迁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国古代官报发行体制的变迁1.宋中国古代报纸到了宋代有了较大的发展,由一种地方政府分散办理的原始状态的报纸进化为一种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一定程度上统一编辑的中央级官方报纸。宋代对进奏院的传报活动实行“定本”制度,这是中国最早的报业事先检查制度,起始于宋真宗咸平二年。进奏官们必须根据这一样本进行发报,不得超出样本的范围。

一、中国古代官报发行体制的变迁

1.宋

中国古代报纸到了宋代有了较大的发展,由一种地方政府分散办理的原始状态的报纸进化为一种由中央政府统一管理、一定程度上统一编辑的中央级官方报纸。

宋初约20年间,基本沿用唐时旧制,各地方政府在京城设立“进奏院”,由各地方政府各自管理。其职能也相当于现在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事处,但在负责接待地方政府进京办事人员、上递下传地方政府的有关文件以外,还像唐代的进奏院一样,负责收集有关中央政府的信息,通报给地方政府。然而,“外州将吏不乐久居京师,又符移行下率多稽迟,或漏泄机事。太平兴国初,起居郎何保枢奏置钤辖诸道都进奏院,以革其弊,人给铜朱记一纽”[6]。具体时间是在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年),设立了一个“钤辖诸道都进奏院”,由门下省的官员“给事中”负责,对各地方政府进奏院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后又干脆将各地方政府的进奏院合并,改组为中央政府的一个官署。至此,宋王朝的主要官方新闻信息传播就由中央政府统一实施。

进奏院的职责,按照有关历史资料推定,首先是将中央政府,包括皇帝、各省、枢密院等机关的有关旨意、文件下发地方机关;其次是负责将地方上报的奏章、报告等提交相关中央政府部门;再次是负责将官员升降奖罚等有关信息通报出来。邸报编辑定稿,手抄或雕版印刷复制后,交由驿站传递,最终“传之四方”,到达各级官员手中。

其发行周期,有每日发行,有每5日发行,也有每月发行,可能是根据当时的情况灵活处理。但在一个时期内是基本稳定的,能够做到周期化、定期发行,这是其体现“报纸”特征的一个重要方面。据《宋史·刘奉世传》记载:“进奏院每五日具定本报状上枢密院,然后传之四方。”《宋史·职官志》上有“月以事状录付院,誊报天下”的讲法,可知还有过每月发报的情况。《朝野类要》称:“朝报,日出事宜也,每日门下后省编定,请给事判报,方行下都进奏院,报行天下。”这就是日报了。

宋代对进奏院的传报活动实行“定本”制度,这是中国最早的报业事先检查制度,起始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其基本做法是进奏官们采集来各种发报材料,经进奏院监官编好,送请枢密院或当权宰相审查通过后,产生一个邸报样本。《宋会要辑稿》载:进奏院所供报状每五日一写,上枢密院定本供报。进奏官们必须根据这一样本进行发报,不得超出样本的范围。这一制度在宋代(包括北宋、南宋)曾两度取消,但都在短期内恢复。大概是因为这种制度有利于加强中央政府当局对邸报的控制,使有关传报的禁令得以贯彻。

这种基本由中央政府统一编辑和直接发行的官报制度是宋代官报的最大特点,也是相较于唐朝进奏院状的最大进步,其性质明显属于由中央政府直接主持的类似现在的“政府公报”性质的东西,距现代报纸的距离变小了。

2.元明清

元代信息传播事业还是较为发达的。元代疆域辽阔,要维持其统治,就必须有一个比较发达的信息传播系统。据《元史》记载,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则设一铺,其驿传制度非常发达。

元代商业信息的传播活动应当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1985年,在湖南沅陵双桥元墓中出土了两张元代潭州油漆颜料广告实物。这是中国发现的最早印刷品广告实物。这种印刷品广告可兼作包装纸用,很可能是油漆棺木时遗留在棺中的。广告系用黄色毛边纸制作,一尺见方,完整无缺,四周印有花边图案,右上方的文字为:

潭州升平坊内,白塔街大尼寺相对住危家,自烧洗无比鲜红、紫艳上等银朱水花二珠雌黄坚实匙筋。买者请将油漆试验,便见颜色与众不同。四远主顾请认门首红字招牌为记。

这张广告的左上方另有字体略小的字两行。一行为收购原料的广告:“主顾,收买银朱,请认元日。”另一行为:“祖铺,内外图书,印号为记。”印号即为商标。该文物的出土地在沅陵,文中所提到的潭州即今之长沙,两地相距约250公里,可见元代印刷广告的传播活跃程度。

但是,元代并无类似宋代和唐代官方报纸的发行。估计其原因,一是元以武力得天下,重武轻文;二是以汉人为低等,瞧不起汉文化。所以元代几十年间,中国古代官方新闻传播的典型形态——邸报曾中断,到明代才恢复。

明代官方新闻传播体制在宋代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其官方新闻信息的收集、传递主要通过三个环节:通政司,六科,提塘。

明代于洪武十年(1377年)七月,在“察言司”基础上设置通政使司(简称通政司,主官为正三品)。《明史·职官志二》载:

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赍状奏闻。凡天下臣民实封入递,即于公厅启视,节写副本,然后奏闻。即五军、六部、都察院等衙门,有事关机密重大者,其入奏仍用本司印信。凡诸司公文,勘合辨验允当,编号注写,公文用“日照之记”,勘合用“验正之记”关防之。凡在外之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之,于早朝汇而进之。有径自封进者则参驳。午朝则引奏臣民之言事者,有机密则不时入奏。有违误则籍而汇请。凡抄发,照驳诸司公移及勘合,讼牒,勾提件数,给繇人员,月终类奏,岁终通奏。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预。

在明代行政体制中,通政司是一个负责收集各地信息的非常重要的部门,各处上报的奏章,除极少部分外,都是通政司上报皇帝的。

洪武元年(1368年),设置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作为中枢部门。由皇帝直接领导,分别处理国家人事、户口、礼仪、军事、外交、建筑等事项,职位非常重要。

可能为方便皇帝对六部的直接控制,又特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大体上相当于对应于六部的皇帝秘书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凡内外所上章疏,分类抄出,参署付部,并驳正其违误。

皇帝批示,允许公开的奏章,以及皇帝对于有关事宜的处理决定,就由六科抄录并公开发布。

第三个环节是提塘。明代各省都有派驻京师的“提塘官”,其职责与唐代的进奏官有相似之处,主要是担任军情及各项公文上报下发任务;再就是抄传邸报。提塘官到六科抄出邸报,再复制多份,通过驿站传递给自己省的主要军政长官。其中,省级政府会安排人员再进行复制,分送省级各政府部门。省的各府县也安排人员在省城抄录邸报分送府县。就这样,一级一级复制、分发,最终到达县级政府。而且,有可能再进一步传抄,供一般官员、士绅、有钱人阅读。

通政使司收集各类奏章及各地信息上报;六科收集和发布皇帝处理过的奏章和诏令;各省驻京提塘官到六科抄出这些诏令和奏章,复制并传递到省,各府县再到省抄录复制下传。这样层层传递,在官员士绅中分阅。这就是明代官方报纸的基本组织体制。

清兵入关以后,政体组织上基本沿袭明代,其官报的发布方式、渠道与明代相似,亦是设立通政使司、六科、提塘三个环节完成,不再赘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