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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报道规范用语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全国两会报道规范用语两会报道政治性、政策性、规范性较强,涉及大量专用术语,特别是程序报道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规定。为防止差错,现将两会报道规范用语罗列如下。全国政协委员审议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应用“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简称“法工委”。

全国两会报道规范用语

两会报道政治性、政策性、规范性较强,涉及大量专用术语,特别是程序报道必须符合宪法法律规定。为防止差错,现将两会报道规范用语罗列如下。

一、关于人大、政协的相关表述

1.“×届全国人大×次会议”“全国政协×届×次会议”这两个会议名称中“×届”“×次”的位置不同,不要写错。“两会”一词因使用较广,可不加引号。五年发展规划中的“十五”“十一五”均应加引号。

2.“政府工作报告”不要简写成“政府报告”。

3.“提案”与“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正确提法。全国人大代表提的是“议案”,全国政协委员提的是“提案”,不要用错。“议案”是指由法定机关和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的议事原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议案”必须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代表按法定的联名人数(30名以上代表或一个代表团),依照法定的程序提出。而“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个人可以提出,代表联名也可以提出。“议案”内容必须是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而“建议、批评和意见”则是对各方面的工作都可以提出。“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对提起单位和人数没有要求。此外,政协委员还可以通过大会发言等形式,在大会期间就重大问题建言献策。

4.“审议”与“讨论”。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而全国政协委员“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委员同时进行这一活动,可并称为“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有的代表、委员在审议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使用“学习”“领会”等词汇,这与代表、委员的职责不符,新闻报道中应避免使用。全国政协委员审议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应用“审议”。

5.政府和法院、检察院是由人大产生的,对人大负责,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不要说“人大要积极帮助呼吁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产生人大请求或者劝说政府、法院、检察院解决问题的误解;正确的表述是“人大要依法解决或督促有关机关解决人民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中央领导同志在参加所在代表团的会议时,报道中使用“审议”;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又是国家行政机关成员的中央领导同志参加代表团会议时,在报道中使用“一起审议”的同时还应有“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内容。

7.“参政议政”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之一,报道中涉及政协委员时,可使用“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报道中涉及人大代表时,不能使用“参政议政”,可使用“履行职责”或“行使权力”;“代表、委员”并列时,最好把“履行职责”与“参政议政”写全。

8.人大对一府两院有监督权,这种监督权力一般集体行使。代表从事个案监督的行为,目前法律上没有规定。代表拥有的权力属于公权范围,法律没有规定的(如“代表工作室”“代表办公室”等),一般不作报道。监督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按照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的监督权也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行使,如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按前款规定进行视察,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的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第二十七条还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政协委员也可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这种监督是民主监督,主要通过提案、大会发言、批评建议等形式体现。

9.在同一届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的“界别”不要写为“届别”。“届”是从时间序列上说的,指的是九届、十届、上一届、本届等;“界”则是针对委员的工作领域分类而言,如“经济界委员”“文化艺术界委员”“新闻出版界委员”等。

10.“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表述。人大常委会没有“常委”这个职务而只有“委员”,“×××是人大常委”或“人大常委×××”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表述应写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涉及政协报道时,可用“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常委”的提法。

11.“组成人员”与“委员”。人大常委会会议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其组成人员不仅包括委员,还有委员长、副委员长(地方的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为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因此,在报道中不能说“出席人大常委会×次会议的委员们”,正确的表述应为“出席人大常委会×次会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报道中不能用“出席政协常委会会议的委员们”,正确表述应为“出席会议的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

12.“法律委员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之一,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简称“法工委”。法律委员会的负责人称“主任委员”;法工委的负责人称“主任”。

13.“检察长”与“审计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不要写成“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国务院机构中的审计署的首长职务为审计长,不能写为“审计署署长”。各地检察院的检察长,仍称检察长。但各地的审计部门,省级多称“审计厅”,其首长称“厅长”;有的地方称“审计局”,其首长则为“局长”。

14.法律名称加标点符号的问题。(1)使用法律的全称应加书名号,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但使用法律的简称时,则不用加书名号,也不用加引号。如“按照刑法的规定”,不要写成“按照《刑法》的规定”或“按照‘刑法’的规定”。(2)法律草案的表述,全称应加书名号,同时“草案”用括号括起来置于书名号内;使用简称则不加。如,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简称则为“物权法草案”。(3)人大代表建议案中建议制定“某某法”时,应用引号注明建议制定的法律名称;不用引号也可。但不能用书名号,书名号只能用于已颁布实施的法律全称。如,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制定“民工权益保护法”,也可表述为: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制定民工权益保护法,但不要写成: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制定《民工权益保护法》。

15.机构名称中的“和”和“与”。国务院机构中有5个机构所主管的工作包括多方面内容,在名称中用“和”字进行连接,不用“与”字,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中,有的不用“和”字,如“发展改革委”或“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口计生委”;有的仍要保留“和”字,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名称中,也用“和”字连接,如“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名称中,则用“与”字连接,如“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

16.监管机构的名称。国务院机构中有一些单位名称中明示有监管职能,但表述不尽相同。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使用的是“监督管理”。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用的是“监管”。在使用这些单位的全称时应注意区别。

17.一般使用“行使人民代表的权力”,而不要写成“行使人民代表的权利”。

18.新闻稿中对人物一般使用“职务+姓名”的表述方式,没有特殊要求,一般不使用“姓名+职务”的表述。两会报道中,应尽量使用 “××代表”“××委员”。

19.“普通代表”“普通委员”的称谓有违代表、委员平等的精神。在报道中不能如是表述。

20.报道中不要炒作“议案(提案)大王”“一号议案(提案)”等概念。

21.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分布在各地,其中有的居住在北京。两会报道中,不要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进京”前,可以说“代表委员到会前”。

2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不要写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会委员”。

二、涉及时事的准确表述

1.关于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表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不要错写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或简写成“全面建设小康”“建设小康”。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面不加“有”字。

4.“三个文明”是指“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其顺序不要写错。目前还没有明确将“生态文明”与这三大文明并列提“四大文明”的说法。

5.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四位一体”: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四个建设的顺序不要搞错。

6.省级行政单位的次序:正确的写法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区市”。“省”在前,“自治区”次之,“直辖市”再次之。“省、直辖市、自治区”和“省市区”的写法都是不正确的。

7.海峡两岸两会协商,是指“海协会”与“海基会”协商,不要写成“海协”与“海基”;“海协会会长”不要写成“海协会长”。

8.我们呼吁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协商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签定和平协议。不要写成“签订”。

9.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只能称“签注”,不能称“签证”;“台北故宫博物院”不能称为“台湾故宫博物院”。

10.当前的对台方针是:通过推动两岸大交流、大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大发展。

11.《反分裂国家法》不要写成《反国家分裂法》。这部法律全称只有6个字,不要写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12.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是两部不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是第一次制定,不要使用“新劳动合同法”的说法。

13.我国现在实施的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与之前“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不同。

1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要表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确表述中没有“下”字。

15.“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不要写成“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

16.“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要写成“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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