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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公共广播电视的管理经营模式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世界公共广播电视的管理经营模式在当代西方广播电视体制基本模式中,公共广播电视体制最为错综复杂。公共广播电视公司的主要政治功能是防止政府因拨款而控制公共广播电视。国会下设广播电视委员会,专事公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业务。芬兰和丹麦公共广播电视体制也属于国会主导下的国有公营广播电视体制。

一、世界公共广播电视的管理经营模式

在当代西方广播电视体制基本模式中,公共广播电视体制最为错综复杂。所谓广播电视的公共模式,就是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以公共视听费或以社会资助为主、国家财政补贴为辅的方式消除商业的趋利性,建立为公共利益服务和对社会负责的广播电视体制,从而提高节目制作的质量,促进言论的自由传播、文化的多元发展和教育的繁荣。

目前拥有公共广播电视的国家和地区有:英国、德国、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芬兰、法国、丹麦、挪威、瑞典、美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由于各国的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的不同,公共广播电视的设计也不完全相同,其管理经营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国有公营型

这个类型和国会主导型、政府主导型的最大区别在于政府和国会不能主导国有公营型广播电视公司最高管理机构的人选。英国广播公司(BBC)是国有公营型广播电视的典范。

英国广播公司是依据“皇家宪章”特许经营广播电视的公共企业,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成员共12名。英国广播公司董事会成员由政府推荐,女王任命。在推荐英国广播公司董事时,政府一般不自行其是,而是依据历届皇家政策咨询调研委员会和社会诸利益集团(包括传媒界)的意见展开工作。

皇家政策咨询调研委员独立于政府和国会,成员为社会贤达,他们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征询各方意见和举行公共听证会,集思广益,最终提出英国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与改革的报告。

英国广播公司董事会只是一个战略决策和预算监控机构,它在选定英国广播公司总经理后,一般并不干预英国广播公司的日常事务。政府虽然有推荐英国广播公司董事会成员、发放执照以及监管的权力,但是,自1927年英国广播公司创立以来,英国政府很少利用这种权力去组建英国广播公司董事会,干涉英国广播公司的日常工作。

2.社会联合公营型

社会联合公营广播电视体制,以多方政治力量共同认可的公共广播电视的组织结构、领导人选和大政方针为核心特征。这一体制大致又可区分为地方联合型、社区或文化联合型、党派联合型、公众团体联合型等多种形态。

德国公共广播电视是地方联合型的典型代表。德国公共广播电视联合会(ARD)不存在自上而下的领导中心,以地区所有代替国家所有,以传媒权力的横向联合取代英法国有公共广播电视所采取的垂直集中领导形式,联邦法院而不是联邦政府对德国公共广播电视业发挥巨大作用。

比利时公共广播电视则突出文化整合和社区所有。比利时全国以不同社区文化划分的三大公共广播电视台,各自为政,由此形成了延续至今的比利时佛兰德社区台(BRT)、瓦隆社区台(RTBF)和德语社区台(BFR)三大公共广播电视台鼎足而立的局面。各社区广播电视台以理事会为最高领导机构,成员主要经社区众政治势力协商后选定,中央政府对各社区公共广播电视台进行宏观监管,直接影响很小。

荷兰是一个多极势力阵营的社会,代表各种社会势力的四个大党和六个小党彼此竞争,互相合作,轮流坐庄,共同组成联合政府,这也深刻影响了荷兰公共广播电视体制。

荷兰广播电视领域的主要组织有八个,有天主教广播公司(KRO)、荷兰基督教广播联合会(NCRV)、自由新教派广播公司(VPRO)、业余广播工人联合会(VARV)、广播总会(AVRO)、福音派广播公司(EO)、广播电视公司(TROS)、维罗纳广播公司(VOO)。由上述八大广播电视组织构成的荷兰广播公司(NOS)于1967年依法建立,八大广播电视的代表占据了荷兰广播公司理事会成员的绝大多数席位,政府任命的荷兰广播公司理事则屈指可数。

美国的公共广播电视体制政治色彩很弱,是公众团体联合型体制的典型代表。美国的公共广播电视体制由公共广播电视公司(CPB)、公共电视网(PBS)和公共广播网(NPR)组成。公共广播电视公司负责联邦政府拨款的分配与使用,但不能制作和发行节目。公共广播电视公司的主要政治功能是防止政府因拨款而控制公共广播电视。公共广播网和公共电视网则是各公共广播电视台的会员组织,其会员广播电视台由州政府、地方教育部门、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创办,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服务公众为宗旨。在美国,无论是商业广播电视还是公共广播电视,都受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的监管。

3.国有国会主导型

在这种体制中,国会是决定全国性公共广播电视的中心力量,在机构组建、领导人选、行业日常行政监管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1975年后的意大利和1980年后的西班牙公共广播电视体制属于国有国会主导型的典型。

意大利没有独立的国家广播电视行政机构,主要监管机构是国会广播电视监管委员会以及国会领导下的保证人办公室。意大利国会在公共广播电视经营决策和国家行业行政管理两大层面上起着主导性的作用。

西班牙国会控制着西班牙广播电视公司(RTVE),而地方则控制和使用西班牙广播电视公司的第一频道。国会下设广播电视委员会,专事公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业务。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决定西班牙广播电视公司总经理以及高层管理人员的任免,监控西班牙广播电视公司财政预算,批准西班牙广播电视公司的年度报告,并有权调整西班牙广播电视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西班牙政府的文化部只分工主管商业广播电视。

芬兰和丹麦公共广播电视体制也属于国会主导下的国有公营广播电视体制。

4.国有政府主导型

政府主导下的国有公共体制,是以中央政府为主要角色对公共广播电视进行领导,并最终向国会负责为基本特征,政府不但能够左右其经营机构,还能深刻影响独立的国家广播电视行业的政策取向和日常行政行为。

法国公共广播电视体制最高领导机关是管理委员会,由社会各主要政治力量组成,政府任命局长,局长统领该管理委员会。法国广播电视局(ORTF)政府透过本局下设管理委员会控制法国公共广播电视的重要人事安排、财政收入、节目政策和运行形态及其方式。本局下设与法国政府之间依然存在默从关系,政府对法国广播电视局,尤其是对法国广播电视局的新闻报道的主导作用相当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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