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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分析

时间:2022-04-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分析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步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在机制、效益上,还是在规模、质量上,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同时,文化产业管理也日益规范,为文化产业的发展铺就了一条康庄大道。

第二节 我国文化产业的现状分析

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步较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无论是在机制、效益上,还是在规模、质量上,都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在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源远流长,当其在为文化产业的发展锻铸坚实基础的同时,改革开放的国策也带来了宽松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另外,中国巨大的文化产业消费市场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更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果,同时,文化产业管理也日益规范,为文化产业的发展铺就了一条康庄大道。

一、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当今中国文化产业已经从初始的自发、无序和混杂阶段,向产业实践层面和产业管理层面的“自觉”、“有序”迈进。文化产业整体上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贡献与日俱增,该产业有如下几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和趋势:

(一)产业整体规模初步形成

文化产业的巨大潜能和旺盛的发展势头已经成为带动第三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成为推动一些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增长点。据有关专家估算, 2003年我国城乡居民直接文化消费支出总额已接近5830亿元[4],占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5%。

为了让读者对我国文化产业的产值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下面就我国文化产业中的7大产业门类2002年的产值情况做一介绍(2003年的统计数据)。见表3.1。

表3.1 中国文化产业七个行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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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综合各行业产业部分提供的数据,其中广播影视和报刊业未包含广告收入,以避免与广告业重复计算, 2002年报刊业有203亿广告营业额,广播电视业有254亿元。

表3.1显示, 2002年我国文化产业7大行业年度总产值为2448.39亿元,约占当年度我国国民生产总值10.6万亿的2.4%,相当于我国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支出额的一半。这说明我国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值得注意的是,文化产业内部各产业发展还很不平衡,其中,出版、广告和娱乐产业产值居前列,占总产值的86.7%,其余5大产业仅占22.5%。

如果加上旅游、体育、演出、网络文化等,文化产业的规模就更大,并基本能够与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总额相对应。

表3.2 其他相关产业2002年度总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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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叶朗主编·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2003)·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3

值得一提的是,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仅在于自身所创造的产值,还在于它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目前,我国在音响、彩电、电话机、VCD等储存、传播文化产品的硬件产量上已居世界第一位,按产值计算已进入世界电子工业强国之列,文化产业的发展对上述产业具有极为重要的带动作用。

(二)投资主体呈现多元趋势

资本在产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在产业发展初期,资金的作用尤为明显,文化产业亦然。然而,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加上我们把文化仅仅视为宣传教育的工具,使得政府对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限制过严,这种情况虽然至今仍未完全改变,但从政策角度看,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松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各类社会资本早已以各种形式进入到文化产业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随着文化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政府独家垄断经营文化产业的状况被打破,投资主体多元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特征之一。民营资本、国际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逐渐增多,在娱乐、广告、网络文化和电影领域尤为突出。报刊、出版、广播电视领域虽然在政策上限制仍然较严格,但民间资本、外资也早已以各种方式或明或暗介入。我国文化产业出现了民营、外资、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与国有并存的局面,文化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外资以不同途径进入我国报刊、电影、电视等传媒业尤为引人注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合资影院有了较快的发展,截止到2000年年底,全国共有合资影院20余家,已开业经营的有15家,分布在北京、上海、重庆、广州、武汉等大城市。在向中国大量发行电视节目的同时,一些境外电视频道也相继获准在中国有限落地。截止到目前,已有包括新闻集团旗下的星空卫视、美国彭博资讯公司所属彭博财经电视亚太频道(BLOOM BERG)、凤凰资讯台、CNN、HBO、BBCWORLD等30多个境外频道获准在中国有限落地。而在街头报摊风行的一些报纸杂志,如《世界时装之苑》、《瑞丽》、《车迷》、《二三联生活周刊》、《南方都市报》等背后也有贝塔斯曼、时代华纳、Tom.COVll等境外资本的支持。

一批文化类上市公司开辟了文化产业融资的新渠道,通过资本市场获得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自1994年上海东方明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至今,已有近50多家涉及文化产业的上市公司。在这些上市公司中,以文化产业为主业或将文化产业作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重点的有东方明珠、电广传媒、驮华有线、中视传媒、博瑞传播、赛迪传媒、ST黄河、中信国安等近15家公司。另外,还有国嘉实业、永生数据、巴士股份、湖南投资、中体产业、北京巴士、山西三维等30多家上市公司都不同程度涉足文化产业。2001年4月4日,中国证监会新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取消了原来的“高科技产业”,新增“传播文化产业”,主要包括出版、声像、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信息传播业5大类。这表明我国文化产业资本市场将步入正轨。投资主体多元化为我国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

(三)传媒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与国外大型文化产业集团相比,我国文化产业经营单位小、散、滥、差等弱点十分突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传媒领域的集团化改革不断推进,早在1986年,出版业的集团化建设就已经起步。1992年,出版行业集团化试点开始, 1998年以后,国家新闻出版署又先后批准了广东省出版集团等6家出版集团试点单位。1994年报业集团试点开始, 1996年1月,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正式挂牌。两年后,新闻出版署又批准成立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光明日报报业集团、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广电业集团化起步较晚, 1999年,我国成立第1家广电集团——无锡广电集团。2000年,我国又相继成立了湖南电广传媒集团、上海文广集团、北京歌华有线传播集团、广东省广电集团和浙江省广播影视集团。2001年成立了中国广播影视集团。截至2002年底,我国文化产业集团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其中,出版集团9个,发行集团5个,报业集团38家,期刊集团1个,广电集团14个,还有数十个由地方政府批准组建的企业集团。

这些集团的成立主要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推进的,合并或整合了本系统和本行业的人力、固定资产和其他各项社会资源,主要集中在出版、报刊、广播影视等传媒业领域。根据新闻出版总署2003年的统计,我国出版、报业集团中有31家进入我国企业500强,年收入数十亿的出版集团有14个,年收入10亿元以上的报业集团有9个。有学者认为,集团化将大大提升我国传媒产业的整体竞争实力。[5]

(四)文化产业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我国文化产业进入国际市场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一部分具有全球意识和国际眼光的文化企业开始大胆地“走出去”,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目前,我国文化企业进军国际市场主要有3种方式:一是输出产品;二是与外方合作,借力出海;三是输出资本。就这3个方面而言,我国文化企业连年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在产品输出方面,据新闻出版总署统计, 2001年中国图书、报纸、期刊出口额为1764万美元。另据文化部统计,中国表演艺术的出口大户——杂技,每年出口创汇也过亿元。2003年国产音像制品出口总额已经超过1亿元,广州俏佳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行的5000多个音像节目中,近3年来年出口额均在1500万元以上。

与外方合作,借力出海方面,如中央电视台通过与外资传媒的一系列合作,将自己的节目和频道推向国际市场。中央电视台与默多克持股的凤凰卫视组建合资公司,确定由凤凰卫视为中央电视台第四套在美国主流卫星电视平台上播出提供互动服务。目前有96个国家和地区的108个电视机构定期转播第4套、第9套全部节目。与国外文化企业进行合作,可以利用其成熟的全球销售网络迅速进入国际市场。

资本输出方面的尝试也在进行。一些报业集团正逐步与国外媒体联手,大胆进行深度合作,多方寻求走向世界的途径。1996年,《新民晚报》创办了美国版,成为中国内地首家跨国办报的地方报纸。2000年9月,《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在香港的下属合作企业“羊城报业”及其下属机构,与香港上市公司Tom.com签约进行产权置换,“羊城报业”以70%股权置换Tom.com的2.36亿港币的资产,成为向海外市场拓展的重要桥头堡。内地比较敏感的大型报业集团与境外的大公司进行产权置换,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也是中国文化产业走向跨国经营的一个重大探索。

(五)网络文化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

从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来考察,文化产业的发展总是跟随着技术进步的脚步,往往为文化载体的发展所推动。印刷术的风行启动了报刊、出版等产业,电影和电视机的发明催生了影视产业。当今,以高速宽带和移动网络等信息技术为依托,信息化和网络化为文化产业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广阔天地,网络文化产业或者说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文化产业一个新的增长点。

这里所指的网络既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计算机国际互联网,还包括电视网和电信网。电视网起步最早,我国已经有1亿有线电视用户, 2003年国家广电总局开始全面推广有线电视数字化,频道资源将大大增加。据广电总局统计,目前我国已有27套付费电视频道,数字电视用户超过20万。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网络游戏增长迅猛。据美国国际数据公司统计, 2000年中国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为0.3亿元, 2001年达到3.1亿元, 2002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以高达213.8%的增加率,实现了9.1亿元的市场规模, 2003年则接近20亿元, 4年内市场规模增长了60倍,被新浪网列入“2003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第十位。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网络游戏产业正进入高速增长期,预计今后3年,将以年均115%左右的速度增长。

电信网中的手机短信服务表现更是不俗。2002年国内的手机短信发送量为900亿条, 2003年达到1700亿条,约占世界短信总量4000亿条的42.5%。以目前短信基本资费每条0.1元来计算, 2003年全年短信市场规模就达到170亿元。随着彩信业务的成功推出,手机的功能日益完善,手机上网实现了电信网和互联网的联通,据有关专家预测,今后两三年将迎来移动通讯相关产业的高峰。

网络文化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据测算,网络游戏对电信、信息技术、媒体与出版业的带动系数为1∶10。2002年,网络游戏产业对中国电信业务收入的直接贡献为68.3亿元,对信息技术产业的直接贡献为32.8亿元,对媒体和出版业的直接贡献为18.2亿元,此外,还带动连锁网吧的硬件投资1000亿元。

二、中国文化产业的管理现状

中国现行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处于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状态。文化产业的7大门类:电影、广播影视、报刊、出版、音像、娱乐和广告,分别由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化、工商行政管理等不同部门进行监管。相应的产业政策的制定带有明显的部门特点,政出多门的状况一时间还难以改变。除了报刊业以外, 6大行业都于20世纪90年代相继出台了本行业的管理法律或法规,有《电影管理条例》、《广播影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广告法》,基本形成了涵盖各个产业、门类比较齐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为转型期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其中,《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又于2001年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条款进行了修订,并于2002年实施。此外,《著作权法》也是规范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部重要法律。

2003年,国家和有关部门大幅度调整产业政策,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开放文化市场、调整审批和管理方式,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如制止报刊摊派文件的出台,文化部于2003年9月出台了《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电总局推出《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管理规定》、《电影剧本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等。还包括文化部批准的10家全国连锁主题网吧的筹建,允许跨地区、部门、行业、媒体经营文化产业,以及在音像、电影等领域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等。2003年,最令人关注的是国家全力推动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逐步铺开,它将为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拓宽道路。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要将经营性文化产业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并行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经营性文化产业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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