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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业市场演变的基本状况

时间:2022-04-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中国报业市场演变的基本状况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中国的报业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报业市场的发展同国家报业管制政策的改变直接相关。中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中国的社会政治制度决定了不实行西方式的“新闻自由”制度。可以预见,未来中国报业市场中,大众报纸的比重将大幅度提高。

二、中国报业市场演变的基本状况

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中国的报业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几乎所有的报纸都是党政机关报,国家对办报实行非常严格的控制措施。1978年,全国仅有186种报纸,总印数127.8亿份,总印张数113.5亿印张。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报业迅速发展,到2000年,全国报纸总数为2007种,总印数为329.3亿份,总印张数为799.8亿印张(参见表5—1)。

中国报业市场的发展同国家报业管制政策的改变直接相关。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步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种僵化的管理和控制方式,首先是允许大报办小报,也允许创办非党政机关报类型的大众报纸。这样,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各种晚报、周报、文摘报,行业和专业性报纸发展起来。到20世纪90年代,各地的消费类报纸、都市报、经济类报纸等相继成为报业市场上的“新星”。而且,报纸的形式也各种各样,在现有的2007种报纸中,日报436种,每周出六期的报纸(周六刊)234种,每周出五期的报纸(周五刊)156种,每周出四期的报纸(周四刊)83种,其他1089种为每周出三期以下的周报(参见表5—2)。

表5—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报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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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第720页。

表5—2 各种期刊、报纸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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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新闻出版总署计划财务司编:《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2001)》,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

从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的历史看,中国报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结构变化的“雁行”特征。党政机关报仍然占主导地位,但所占市场份额趋于下降,而其他类型的报纸层出不穷,报业市场上,各类报纸的增长曲线非常相似于一些产业结构变动所表现出来的“雁行”状况(参见图5—1)。

报业市场结构总是体现出作为一个特殊行业所具有的显著特征。中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中国的社会政治制度决定了不实行西方式的“新闻自由”制度。这就使得中国的报业市场不可能成为一个自由放任的市场。当然,中国尚处在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政治体制的改革也正在稳妥地推进之中,所以,当前的中国报业体制具有很大的过渡性,或者说,中国当前的报业体制正处于改革和转轨的过程之中。而在这样的转轨和过渡时期,报业市场结构远没有达到均衡状态,也可以说,从市场竞争的角度看,中国报业的供求关系还远离着其长期均衡值。

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化,这决定了目前占主导地位的党政机关报,包括各种具有行政机关背景的报纸,必须随之进行根本性的改革,以寻找自己新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也就是说,许多原先的党政机关报或者准机关报将转变为非机关报。而按照目前的报业管理体制,可以党政机关报为核心组建报业集团,报业集团可以创办其他类型的报纸。这实际上就是说,党政机关报可以创办各种非机关报(或称大众报纸)。所以,从报纸性质分类的统计上看,党政机关报的市场比重将继续趋于下降。非机关报,或称大众报纸,将有更大的发展,在中国报业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可以预见,未来中国报业市场中,大众报纸的比重将大幅度提高。这一趋势同世界报业发展的总趋势是吻合的,尽管中国的大众报纸同其他国家的商业性报纸存在性质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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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报业发展的“雁行”图(示意)

目前,在全国2007种报纸中,中央级的206种,占10.26%;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的798种,占39.76%;地、市级的841种,占41.90%;县级的162种,占8.07%(参见表5—3)。而在所有这些报纸中,机关报788种,占37.49%,仍然是各类报纸中所占比重最高的(参见表5—4)。

表5—3 全国各级报纸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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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新闻出版总署计划财务司编:《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2001)》,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年版,第176~177页的数据计算。

表5—4 全国报纸的分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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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数未包括高校校报类、教学辅导类及军事类等单辟系列的报纸;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本表的报纸总数同根据新闻出版总署计划财务司编《中国新闻出版统计资料汇编(2001)》中的数字不完全一致。“机关报类”包括党中央机关报、中央部(委、署、局)机关报、省级党委机关报、计划单列市党委机关报、地(市)级党委机关报、县(市)级党委机关报、人大、政协及民主党派机关报、社会团体机关报;“行业专业类”包括经济、工业、农业、军事、医药卫生、体育、人口及计划生育、文化艺术、法制公安、科技、教育及其他;“对象类”包括工人、农民、青年、妇女、少年儿童、老年;“生活服务类”包括广播电视、周末生活、消费、休闲及其他。“晨、晚报及都市类”包括晨、午、晚报,都市报。其他类别未作细分。

资料来源: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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