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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历史背景分析

时间:2022-04-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对1978—2011年我国出版产业政策体系进行具体分析之前,我们认为有必要先交代一下1978—2011年我国出版产业政策体系具体时段的划分标准。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也体现在出版产业中,这也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版产业政策体系的主要价值取向。

在对1978—2011年我国出版产业政策体系进行具体分析之前,我们认为有必要先交代一下1978—2011年我国出版产业政策体系具体时段的划分标准。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会上决定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自此我国的经济体制开始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在这种经济体制的转型过程中,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比如,200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在世界排名第3位,进出口贸易额在世界排名第2位。[1]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第三产业的比重日益提高,比如,我国第三产业的比重在2005年是31.4%,而2007年是32.4%。[2]

经济体制的改革与经济政策是紧密相关的。经济体制的变革方向是经济政策的主要价值取向,而具体的经济政策是实现经济体制变革的基本保障。这点可以从经济学家樊纲的《论改革过程》一文中看出来。改革的过程可以分为两种,即不损害其他利益的帕累托改进和损害其他利益的非帕累托改进。前者是一种顺利的改革,比如,中国的农村承包制改革和“价格双轨制”改革;后者是改革的一般情况,改革的过程非常艰难,要使改革向前发展,就必须采用补偿、让利、强制等手段,来迫使阻碍改革的利益集团妥协。[3]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不论是帕累托改进还是非帕累托改进,都需要实实在在的经济政策作为支撑,比如,非帕累托改进中补偿手段的使用,就需要通过政策来制定详细的补偿方案。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也体现在出版产业中,这也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版产业政策体系的主要价值取向。比如,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政府为放松对非国有出版企业的管制,促进出版产业的发展,于1983年6月6日颁布《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里面提出:“要发展集体的和个体的发行网点,逐步形成以新华书店为骨干的、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形式、多种购销形式、减少流通环节的图书发行网。”[4]

1978—2011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具体时期可以根据党和政府做出的,并产生了重大经济影响的决策,来做进一步的细分。具体来看,1978—2011年有三项重大决策对我国的经济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工作重心开始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的经济体制开始进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二是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和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以邓小平同志1992年年初重要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十四大明确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5],这标志着我国经济制度的改革开始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三是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改革开放、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及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相关决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同时也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其重要原因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仍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6],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开始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期。

如上所述,经济政策是以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为价值取向的,而出版产业政策属于经济政策的范畴,是经济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在1978—2011年,我国的出版产业政策体系也可以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划分为三个具体的阶段:一是1978—1991年由出版计划经济向出版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出版产业政策体系,其政策价值取向主要是对国有出版单位下放管理权和发展非国有出版单位;二是1992—2002年逐步建立出版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版产业政策体系,其政策价值取向是为建立出版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制度保障;三是2003—2011年逐步完善出版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出版产业政策体系,其政策价值取向是对出版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经济体制的目标,即建立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体制。经过几年的“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以来,国家所有制和准国有的集体所有制成为国民经济的唯一基础,并在这种所有制基础上全面建立了苏联式集中计划经济体制”[8]。一直到1978年,其间的经济政策虽有调整和放松管制,但总体来看,实行的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主要的特征有:一是国家所有制主导了整个国民经济;二是计划方式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三是国家计划直接管理企业,国家负责了宏观和微观经济的各方面;四是计划管理方式以实物管理为主。

1949—1978年间的经济绩效是非常低下的,这和计划经济体制本身的缺陷是相关的:一是强调计划手段,排斥甚至完全否定市场的作用;二是强调集中管理,严重束缚微观经济活力;三是国家宏观管理缺乏微观企业的参与和制约;四是过分强调重工业,导致产业结构严重失调。[9]1978年前后,国内外局势开始相对稳定,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学者、企业管理者开始反思计划经济的问题,为改革做了铺垫。

经过反复的调研和实践,最终政府确立了“增量改革”的目标战略,所谓“增量改革”就是不对资产存量进行改革,而是在资产增量的配置上引入市场机制的方式,比如,国有企业承包制,就是完成任务后,根据协议比例对利润进行分成。[10]这个改革目标的确立与实施,和国家的三个经济政策有紧密的关系:一是1978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开始了对改革目标的探索;二是1982年9月1日党的十二大发布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该报告对“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方式进行了正式的阐述;三是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将“增量改革”的战略,从农村领域推向城市领域,从非国有经济领域推向国有经济领域。该战略实施后,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为例,1978年我国乡镇企业的全年总产值是493亿元,而到1991年是11 621亿元,是1978年的23.57倍。[11]

“增量改革”的目标首先是在我国的农村区域实施的。我国的改革为什么会先在农村区域开始?很多学者做过深入的研究,总体来说就是,农业改革的成本小、收益大;同时农业在计划经济中的产业地位较低,实施改革的政治性阻力较小。

吴敬琏认为,国有企业的放权改革阻力较大,从而导致效果有限,使得中央领导人开始将改革的重点由国有经济转向非国有经济,其中1980年9月中共中央转批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1980年9月14日至22日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纪要》起到了主要作用,该座谈会纪要对农村实行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进行了肯定,此后家庭承包制取代了人民公社制度。[12]樊纲认为,中国农村承包制能够顺利推行,主要是因为该项改革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参与者都能从中受益,所以改革的阻力较小。具体体现有:“几乎全部的农村人口都从这种改革中受益……对于政府官员和‘城里人’来说,农民过去生活太苦了,他们生活的改善,使人感到‘欣慰’,况且这也并不会危及(至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危及)‘城里人’的优越地位。”[13]林毅夫认为,家庭联产承包制对于政府和农民而言,改革的成本低、收益大,因为它比较彻底地解决了农业中的劳动监督问题,使得农民劳动努力的报酬直接与其边际产品相对应,因而具有巨大的调动劳动积极性和提高产量的效果。[14]

农业上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取得良好的效果后,政府开始积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983年中央颁布《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认为联产承包制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对其进行了肯定。到当年年底,实行联产承包制的农户已经占到了农户总数的90%以上。

农业上的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成功推动了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直接导致了乡镇企业的崛起,主要原因是家庭联产承包制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成为乡镇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因。乡镇企业起源于农村人民公社和大队两级集体经济举办的社队企业,发展以后形式多样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界定,乡镇企业具体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以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15]乡镇企业出现后,国家一直在政策上给予积极扶持,重要的政策有:一是1984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通知》,该通知首次将“社队企业”改称为“乡镇企业”,并认为乡镇企业是多种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二是1985年颁布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该建议认为乡镇企业是振兴我国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并制定了指导其发展的具体方针。有了内在动因和国家政策的扶持之后,乡镇企业发展迅速,从1978到1992年间,其企业总产值从493亿元增长到17 584亿元,增长了近36倍。

政府在进行农村区域改革的时候,也积极进行城市区域的改革,其重点在于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开始是逐步对其“放权让利”,其后逐渐演变为企业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截止到1978年,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运行20多年,显现出诸多弊端,主要有:一是企业经济活动的政治性强,企业成为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二是企业没有激励制度,其运作效率低下;三是企业通过行政指令进行生产,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产品价格扭曲。政府为促进国有企业的有效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总体来讲就是“放权让利”。所谓“放权”,就是政府向企业管理层下放部分控制权;所谓“让利”,就是政府允许国有企业保留利润,形成“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生产发展基金”,由企业自行支配。重要的政策有:一是1979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五个文件,这五个文件明确了国有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后,企业所享有的自由支配权;二是1983年颁布的《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规定国有企业上缴财政的利润以税收的形式上缴,余下部分归企业。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改革,结果是有利也有弊。吴敬琏认为,“放权让利”改革提高了企业职工增产增收的积极性,但是这种发展没有受到市场价格的有效约束,从而导致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不高,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16]

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进程,政府开始推广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所谓“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就是政府根据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的形式来确定政府和企业双方在企业管理上的责、权、利的三者关系。政府出台的比较重要的有关国有企业承包经营制的政策有:一是1984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该决定提出国有企业两权分离的改革思路;二是198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该报告强调要在全国大中型企业中迅速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三是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该条例对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原则、内容、形式等进行了全方位界定;四是1988年七届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承包制。国有企业承包经营制被确定下来后,形式发展多样化,比如,有资产经营承包、净产值承包、剩余分配制等,对国有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企业承包经营制由于在所有者的激励方面的问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但是在当时对国有企业的促进作用是不可抹杀的,比如1986—1988年国有企业的利润由1 193亿元上涨到1 558亿元。[17]

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的推进,使得当时我国在维持国有经济体制的情况下,允许了部分私有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部分引入,从而使得我国经济体制中出现命令经济和市场经济双轨并存的情况,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我国市场上生产资料的供应和价格的“双轨制”。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属于国家计划内的物资调拨,采用计划价格;而国有企业超额所需的生产资料和民营企业所需全部生产资料,可以从市场上获取,采用市场价格,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生产资料价格的“双轨制”。双轨制是通过1979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和1985年国家物价局、物资局联合颁布的《关于放开工业生产资料超产自销产品价格的通知》确定下来的。双轨制的出现给市场带来积极的变化,主要是通过市场价格来配置资源的比重逐步增加,对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双轨制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国有企业获取的资源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造成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同时双轨制为“权力货币化”提供了广泛的寻租机会,给社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18]

我国政府在对内改革的同时,也开始采取措施对外开放,主要表现就是经济特区的设立、14个沿海城市的开放及海南建省。重要的政策有:一是1980年五届人大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决定在广东省设立深圳、珠海和汕头经济特区,后来在12月又批准了厦门为经济特区;二是1984年颁布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提出了进一步开放沿海港口城市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随后5月中央和国务院正式确定开放沿海14个城市;三是1988年七届人大通过了设立海南省的决定。经济区域的放开主要目的在于对外开放,引进先进的市场制度进行实验,主要包括扩大这些城市的对外经济权力、给予外商优惠政策。经济区域的开放对于我国吸收国外资金、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起到积极作用。

文革”十年给出版产业带来极大的损害,从下面的两组数据就可以清晰地看出来:一是出版社的数量,1966年有87家出版社,而到了1971年仅存46家;二是出版图书的种数,1960年是30 797种图书,而到了1967年仅有2 925种。[19]可见在这动荡的十年里面,出版产业的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甚至是下降的状态,所以其生产的图书很难满足读者的需求。

改革开放后,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来扭转这一局面。1978—1991年出版产业政策阶段的价值取向有三个方向:一是恢复出版产业的正常运转,使之进入发展的良性轨道,正如上所述,出版产业在“文革”期间遭受了损害,为转变这种状态,政府有必要出台一系列政策来恢复出版产业的发展;二是对国有出版企业[20]实行“放权让利”的改革措施,以提高国有出版机构的运作效率;三是实施出版产业的“增量改革”,就是允许非国有出版企业进入出版市场进行经营。该时期的出版产业政策的价值取向具体体现在出版产业发展政策、出版产业结构政策和出版产业组织政策之中,下面将做具体的分析。

一、出版产业发展政策

1978—1991年间出版产业发展政策主要是恢复和发展出版产业,下面从出版产业技术政策、出版产业布局政策、出版产业外贸政策等具体政策内容来论述。

(一)出版产业技术政策

此阶段的出版产业技术政策主要是促进出版印刷技术发展,部分解决图书供不应求的局面,具体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看。宏观方面主要是政府在整体的出版产业发展规划中强调提高印刷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性。比较重要的政策有1978年国务院在批转《国家出版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报告》时,在批语中提出:“狠抓印刷技术的现代化和纸张的生产,尽快把出版工作搞上去。”[21]还有1983年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里面提出,要积极发展印刷事业,当前书刊印刷管理不善、印刷设备陈旧、技术极端落后、印刷生产能力不足的状况,应该引起各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注意,出台措施加以解决,“我们必须在今后若干年内,有计划地对印刷工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体制改革……组织文化机械、电子、轻工、化工冶金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并纳入国家计划,抓紧组织实施”[22],这项政策直接导致了印刷技术装备协调小组的成立,其后小组提出了“照相排字,电子分色,高速胶印,装订联动”的印刷技术改进方针,该方针成为此后印刷技术的发展方向。

出版技术政策的另外一个方面体现在微观方面,而微观方面则是政府通过鉴定会、座谈会或者资金投入的方式来支持某一项印刷技术的研发和在业内的推广,正如表3-1所示。1978—1991年间,几乎所有重大的印刷技术革新都与出版技术政策密切相关,比如,胶印技术、彩印技术、电子扫描分色过网技术、网版印刷技术等,其中最具划时代意义的是由国家资助北京大学王选教授开发的计算机激光照排系统,该系统采用了电脑排版,取代了传统的铅活字排版,从而使我国的印刷技术由“热排”时代向“冷排”时代转变,也使得我国由“铅与火”的时代迈进到“光与电”的时代。

表3-1 1978—1991年出版产业技术政策列举

这些出版产业技术政策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极大促进了我国的印刷技术发展,从而带动了此阶段我国出版产业的恢复与发展。以印刷行业利润为例,1979—1991年间,印刷行业每年都有1亿多元的利润收入,其中1985年达到了2亿多元。[23]

(二)出版产业布局政策

此阶段最重要的出版产业布局政策就是地方出版社经营方针的调整。20世纪50年代,国家对地方出版社提出的经营方针就是“地方化、群众化、通俗化”,这就意味着地方出版社主要服务对象是地方出版社的所在地。改革开放后,这一方针明显不符合当时的发展形势,有必要开放地方出版社为全国服务,进而缓解“书荒”问题。

1979年4月国家出版局的会议上提出了改变地方出版社“三化”的经营方针,建议实行“协作出书,面向全国”的新经营方针。1979年12月国家出版局在长沙召开的会议上,代局长陈翰伯明确提出地方出版社可以试行“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或兼顾全国”的经营方针。1983年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该规定明确提出:“出版工作要在统一领导下,发挥中央和地方出版部门的积极性。地方出版社立足本地、面向全国……”[24]1984年,文化部颁布《关于地方出版社工作会议的报告》,里面将“立足本地、面向全国”作为了地方出版社的新经营方针。

地方出版社新的出版方针制定后,极大促进了地方出版社的发展,使得地方出版社的生产能力发展迅速,同时也使得我国的出版产业布局进一步合理化、体系化。比如1985—1990年,广西人民出版社逐步分离出了漓江出版社、广西教育出版社、接力出版社等,这些分离出的出版社在我国出版市场中表现不俗,出版了很多具有广泛读者影响力的图书。

(三)出版产业外贸政策

此阶段的出版产业外贸政策主要是积极利用国外优秀的图书来丰富国内图书市场,从而部分解决当时市场上的供不应求矛盾,同时加强对外合作,适当对外推广国内图书。

在引进图书政策方面,例如,1979年2月2日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加速引进外国高等学校教材的几项规定》,里面明确提出“迫切需要近几年内将美、日、西德、英、法等国以及其他外国的较新较好的教材尽快引进来”[25],以便通过这种形式缓解我国高校教材供不应求的矛盾。

在出口图书方面,此阶段比较重要的出版外贸政策有:1980年5月26日国家出版局党组颁布的《关于加强同国外合作出版的报告》,里面提出了应该积极发展与国外的合作出版,因为加强与国外的合作出版,有利于我国图书进入国际市场,扩大我国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对于增进我国与国外的文化交流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通过与国外的出版合作,能够发展我国的出版产业,“有利于多创外汇,吸收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促进我国出版事业的发展”[26];1981年国务院、国家出版局联合颁布的《加强对外合作出版管理的暂行规定》,里面详细规定了对外合作出版的方针、版权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

二、出版产业结构政策

1978—1991年的出版产业结构政策主要是调整产业内部的图书结构,增强读者急需的或者对社会有重大影响图书的生产与销售能力,这些图书有教材、古籍、少数民族图书等,以解决当时图书供不应求的市场矛盾。

此阶段支持性的出版产业结构政策主要是从出版环节和发行环节对读者急需的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图书进行支持,具体的分类可见表3-2所示。

表3-2 1978—1991年出版产业结构政策列举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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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版方面,可以依据政策支持的具体内容将图书划分为综合类、工具书类、教材类、古籍类、科技类、少儿类等。综合类方面,比较重要的是1983年2月25日文化部颁布的《1981—1990年全国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里面详细提出了此阶段出版图书的指导思想、图书出版增长速度、图书出版选题规划的原则要求、各个重要门类选题建议等几个方面,特别是“各个重要门类选题建议”里面明确提出:“从全国范围考虑,要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宣传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图书、反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图书、介绍现代科学技术最新成果的图书和各类教科书以及8亿农民和广大青年、少年、儿童急需的各类读物。”[27]

对读者急需的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工具书类、教材类、古籍类、科技类、少儿类等图书,政府都很重视,正如表3-2所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鼓励这些图书的出版,这可以从工具类图书、古籍与科技图书的出版政策看出来。在工具书类图书出版方面,1978年1月18日国家出版局、教育部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词典编写出版工作的请示报告》,里面提出要加强词典的出版能力,并在机构、出版物资、人才、研究等方面给予支持。我国党和政府一直都很关心《汉语大词典》的出版工作,1979年国家出版局在上海专门成立了编纂处,以便能顺利编纂《汉语大词典》;1981年10 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还转发了陈翰伯、吕叔湘等人的报告,即《关于加强〈汉语大词典〉工作的报告》,中共中央办公厅要求中央和省市各个部门给予《汉语大词典》编纂以支持。在古籍类图书出版方面,中共中央在1981年颁布《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里面从古籍整理人才培养、形式、组织、规划、经费等七个方面来保障我国古籍的整理出版;1982年8月23日国务院还颁布《关于1982年至1990年古籍整理规划的报告》,对今后古籍整理的发展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在科技图书方面,1978年3月7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出版局、国家科委的《关于加强科技图书出版工作的报告》,里面提出要增强科技图书的出版能力,整顿与健全科技出版机构,扩大科技图书的印刷能力,做好其发行工作。

在发行方面,此阶段比较重视农村图书、少数民族图书、古籍、教材的发行工作,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这些图书发行工作的开展。比如,针对农村图书的发行工作,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特别是1991年新闻出版署、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加强农村图书发行工作的意见》,里面从货源、管理、发行网点、农村图书发行队伍的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来支持农村图书发行工作。

三、出版产业组织政策

1978—1991年的出版产业组织政策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恢复出版产业的正常运转,主要是恢复和重新设立一些出版企业;二是增强出版企业的活力,促进出版产业的发展,主要是对国有出版机构实行“放权让利”的改革和允许非国有出版企业进入出版市场进行经营;三是对出版市场的行为进行规范,限制一些非法图书的出版发行,以将有限的出版资源集中到正常图书的生产与销售中去,维护出版产业健康发展。

(一)出版企业的建立和恢复

改革开放后,要解决出版产业的发展不能满足读者需求这一矛盾,首先就是要新建一批出版企业。在过渡经济的前期,建立和恢复一些出版企业只能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来进行,而我国政府在1978—1991年前期的确也通过一系列政策来建立和恢复出版企业。

一是通过直接手段建立和恢复出版企业。比如,1978年6月8日国家出版局建立了中国印刷总公司,职能是在国家出版局的领导下,对其直属的印刷厂进行管理,并同时对全国的印刷工作进行业务指导;1979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出版局关于将北京对外翻译处改为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的报告,主要职能是广泛地开展对外翻译和出版业务。

二是通过宏观政策的引导间接地来建立和恢复出版企业。比如,1983 年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是在过渡经济前期的最重要的出版政策,里面提出支持设立一些出版、发行、印刷企业,以应对“书荒问题”:在出版方面,该决定要求各类专业出版社要在统一领导下,发挥中央和地方出版部门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出好有关本专业的图书,各类大学出版社要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安排出书;在发行方面,“北京地区图书发行网点、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和储运公司批发储备仓库的扩建,分别由文化部和北京市作出规划,纳入各自的基建计划……全国城镇增加图书发行网点和仓库的问题,应纳入城镇建设规划……要依靠和支持基层供销社做好农村图书发行工作”[28];在印刷方面,该决定根据合理布局的要求,在我国选择一批交通运输、纸张供应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建立若干印刷工业基地。自从该政策颁布后,我国的出版企业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以出版社的数量为例,1983年全国出版社的数量是260家,而1991年则是465家,几乎翻了一倍,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版社数量增加最快的一段时期。[29]

(二)国有出版企业的改革措施

传统的国有企业具有由政府直接经营、具有多重目标、所有权被割裂、直接向政府负责的特点,这些特点直接导致传统国有企业和市场割裂、缺乏竞争意识、无法有效地为消费者服务的弊端。[30]所以从中国整体经济的角度对国有企业的“放权让利”改革主要是针对传统国有企业这些弊端进行的,以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具体的措施包括企业下放、扩大企业自主权、企业承包三种形式,在出版产业内部用得比较多的改革措施主要是后面两种形式。此阶段针对国有出版企业的扩大自主权,主要内容是适当放开出版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权限;而企业承包制实际也是企业管理权限下放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全国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主要方式,所以将其单列出来,单独分析。

1.国有出版企业经营形式的改革

此阶段的国有出版企业经营形式改革在出版环节和发行环节都有体现,具体如表3-3所示。在放开国有出版企业的经营形式方面,在出版环节上,协作出版和自费出版是这个阶段改革的主要措施。协作出版主要是指一些社会单位与出版社合作,取得该出版社的书号,然后负责出版过程的一种方式,其最早起源于1984年湖北、辽宁等地的一些科研单位自筹资金与出版社合作出版科研类的图书,以缓解市场上科技类图书不足的情况。[31]这一现象引起了政府的关注,开始对协作出版进行了政策的支持。1985年1月1日文化部颁布《关于在协作出版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的通知》,里面对协作出版进行了肯定:“目前,在改革中出现了协作出版(有的地方称合作出版或委托出版)的形式……这种形式能补出版社编辑、印刷、发行力量之不足,从而能增加出书、缩短周期,已经受到相当广泛的注意。看来,它不失为对出版社的一种有益的补充。”[32]其后在“协作出版”这一形式的逐步发展过程中,政府又出台了一些政策来使其发展规范化,比如,1989年1月17日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关于协作出版和代印代发的补充规定》,里面规定了协作出版的目的、协作出版图书的范围、协作的对象以及协作的具体方式等。自费出版的出现也是对当时市场图书供不应求的反映,政府也对其进行了有限度的扶持,比如,1985年6月7日文化部颁布的《关于出版社兼办自费出版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里面提出“自费出版是一条补充的出书渠道。出版社可以在完成本社出书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编辑力量和印制力量,适当安排自费出版业务”[33],对自费出版进行了肯定。

表3-3 1978—1991年国有出版企业经营形式改革政策列举

续 表

在发行环节方面,主要的改革措施有:一是对购销体制进行改革,增强图书发行业的活力;二是国有书店开展多种经营,以便于多方筹措资金发展图书发行业;三是出版社自办发行,促进出版社对本版图书的销售。

在购销体制改革方面,1982年6月文化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座谈会”,会上首次提出了“在全国将组成一个以国营新华书店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通环节的图书发行网”[34]。1982年7月10日文化部颁布《关于出版社和新华书店业务关系的若干原则规定》,里面对社店关系、购销形式做了明确的规定,突破了我国以前单一的购销机制。1986年7月1日国家出版局颁布《关于推行图书多种购销形式的试行方案》和《全国新华书店改革试行方案》,里面具体提出了推行发行渠道的“一主、三多、一少”的模式。1988年4月1日中宣部、新闻出版署颁布《图书发行体制改革试行办法》,1988年5月6日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布《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里面提出了“放权承包,搞活国营书店;放开批发渠道,搞活图书市场;放开购销形式和发行折扣,搞活购销机制;推行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各种出版发行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35]的新购销体制;这两个文件也放开了发行折扣,后来在1991年8月16日新闻出版署颁布的《关于图书发行浮动折扣的试行办法》中,对发行折扣放开的具体办法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在国有书店开展多种经营方面,1984年10月12日文化部颁布《关于进一步改革新华书店经营体制的若干意见》,里面提出了扩大新华书店的经营范围,可以兼营与文化体育有关的商品;1991年新闻出版署颁布《关于加强国营书店多种经营管理的暂行规定》,里面提出国营书店在保证人力、资金、设备主要用于经营图书和扩大图书销售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多种经营,以此来提高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图书发行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其经营的具体范围,“开展多种经营,原则上应以丰富和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以及与图书发行行业相关的经营项目和服务项目为主”[36]。

在出版社自办发行方面,1981年6月17日国家出版局颁布《关于改善出版社自办发行的意见》,对出版社销售本版图书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意见;1982年7月10日文化部颁布的《关于出版社和新华书店业务关系的若干原则规定》对出版社自办发行办法也做了具体的规定;1991年8月12日新闻出版署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的暂行规定》对出版社自办发行进行了多方面的规范,比如,在出版社自办发行的图书范围方面,该规定提出,此办法主要是扩大本版图书的发行,特别是重视做好专业性强、读者面窄、学术价值高的图书的发行,在自办发行图书权限方面,“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出版社有本版图书的总发行权,由新华书店包销的图书除外”[37]。

2.国有出版企业管理方式的改革

在国有出版企业管理方式改革方面,政府主要是对国有出版企业的管理权限进行了下放,以便于增强出版企业的自我经营能力,具体体现在企业管理方式、书价以及企业利改税等方面,详见表3-4。

表3-4 1978—1991年国有出版管理方式改革政策列举

在出版企业管理方式方面,在出版领域主要是1988年5月6日由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布的《关于当前出版社改革的若干意见》,里面明确提出了要逐步推行社长负责制,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坚持按劳分配。发行领域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强调将企业经营权下放,主要的政策有1984年10月12日文化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新华书店经营体制的若干意见》,里面提出了“简政放权”,改变图书发行体制政企不分的状况;还有1988年5月6日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布的《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里面提出要实施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让国营书店获得企业经营权,使其能够在市场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而成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同时国营书店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可以自由支配税后利润,可以自主聘用员工,可以自由选择进货渠道。[38]

在图书定价方面,此时期主要是从印张定价模式转向了控制利润率的模式。这种变化的来源主要是印张定价模式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印张定价的基础主要是原材料的计划配给(主要是纸张)和图书的统购包销,这些都是计划经济下的运行模式,但是当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后,原材料的定价开始往市场化转变,同时政府改革了图书发行机制,取消了统购包销的图书销售机制,这使得出版社的运营风险加大,原有的印张定价模式已经不适应当时的形势,必须改革。政府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来进行改革。1984年11月3日,文化部颁布《关于调整图书定价的通知》,里面提出了图书定价“保本微利”的原则,中小学课本由各地方自行定价;一般图书进行调价,中央一级出版社按照图书定价标准进行定价,地方出版社图书定价则由地方进行管理。但是随后由于原材料的价格特别是纸价的飞涨,原有图书定价的标准很难被执行,所以政府又开始了新的改革,最先出台的政策是1988年3月30日新闻出版署转发了《同意印数在3000册以下的学术著作和专业著作可参照成本定价的通知》,里面批准学术研究专著、科学研究资料、最新学科介绍、小学科的工具书、著名科学家文集、世界科学名著这几类图书印数在3000册以下的,可参照成本定价,销售利润率一般不超过5%。1988年8月2日国家物价总局颁布《关于改革书刊定价办法的意见》,里面也提出:“同意改革书刊定价办法。定价原则仍按保本微利原则掌握。具体价格水平,采取控制定价利润率办法。即在5%—10%幅度内考虑……定价权仍由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分别管理……对有价值的学术专著定价权下放给出版社,由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售价。”[39]

利改税是我国改革国家与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一项重大举措,核心内容是将企业所得税引入国有企业利润分配领域,将国有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改为缴纳税金,税后利润全部留归企业,以此来建立企业的经营激励机制。我国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也顺应国家的改革形势,出台了出版企业利改税的系列政策。1979年9月7日国家出版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新华书店系统留成试行办法》,里面提出各地新华书店从1979年7月起,试行留成利润50%,用于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40]1981 年12月14日财政部同意了国家出版局提出对其下属企业实行全额利润留成的办法。[41]这两个政策都是利改税的第一步,目的也是提高企业的积极性。真正开始实现出版企业利改税的政策是1983年6月6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里面提出从1983年开始,全国文化部门的出版系统(含中央和地方的出版、印刷、发行、物资等单位)实行“利改税”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四个方面:一是将企业税率由55%降低为35%;二是取消纸张的财政补贴,其支出按购进价格计入成本;三是职工的福利基金占工资总额的11%,计入企业管理成本;四是取消企业的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42]

3.国有出版企业的承包制改革

承包制实际上也是管理权限下放的一种特殊形式,由于当时全国各行业强调搞活国有企业,而承包制是当时的一种主要的改革方式,所以将其单列出来分析。在当时的出版产业中推行承包制改革的主要是发行领域,主要有如下政策:1983年2月25日文化部颁布《1981—1990年全国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里面提出出版产业要逐步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承包责任制;1984年10月12日文化部颁布《关于进一步改革新华书店经营体制的若干意见》,里面也明确提出新华书店要推行经营承包制;1988 年5月6日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布《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里面提出:“在放权的基础上,国营书店实行以更好地为读者服务为中心的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已经实行的,要抓好承包的配套、深化、完善、发展……小型门市部、书亭和乡镇书店,可以实行集体经营、租赁经营或试行股份经营。”[43]

(三)非国有出版企业的改革措施

“增量改革”主要是指非国有企业的改革,这也是当时全国改革的主要措施。出版产业的“增量改革”主要是针对发行环节的改革,内容是积极扶持个体书店、私营书店的发展,详见表3-5,主要的政策有:1982年6月12—18日,文化部召开的“全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座谈会”提出了积极扶持个体经营的书店、书摊;1983年2月25日文化部颁布的《1981—1990年全国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里面提出要适当发展个体经营的书店、书亭和书摊;1983年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是一个重要政策,里面提出“要发展集体的和个体的发行网点,逐步形成以新华书店为骨干的、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济形式、多种购销形式、减少流通环节的图书发行网”[44];1988年5月6日中宣部、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布的《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提出了对个体书店的扶持,“批发对象,不分国营、集体、个体……出版社和国营书店,都要积极扶持集体个体书店和书摊书贩的发展……在货源上尽可能给以保证”[45]。“增量改革”措施在出版产业中的实行,促进了我国图书发行网点的建设。

表3-5 1978—1991年非国有出版企业改革政策列举

(四)出版市场的规范措施

随着出版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出版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出版产业健康发展的现象,所以在此阶段,政府有必要出台限制性出版产业结构政策来规制这一问题,具体如表3-6所示。从内容上分,此阶段限制性的出版政策有两大类,一是规范出版企业的市场行为,另外一类是对非法出版行为的治理。

表3-6 1978—1991年出版市场规范政策列举

续 表

此阶段,随着出版市场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规范出版企业的发展,比如,年画、年历、挂历出版资格的管理,1981年国家出版局颁布的《关于加强年画、年历、挂历印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对年画的出版做出了严格规定,认为“年画必须由出版社编辑出版”[46]。

此阶段对出版企业市场行为规范最重要的一个表现就是稿酬制度的管理,主要内容是为了适应社会环境的发展,不断提高稿酬的支付标准。在进行稿酬制度改革之前,我国一直实行的稿酬支付标准过低,影响了作者的积极性,所以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国家出版局开始制定措施来逐步提高稿酬的支付标准。1980年5月24日国家出版局颁布《关于书籍稿酬的暂行管理规定》,提高了书籍稿酬的支付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稿酬每千字3—10元,具体根据稿件质量确定;二是印数少,同时具有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的稿件,可以提高稿酬,但不能超过每千字13元;三是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稿件,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后,可以提高稿酬,但不能超过每千字20元。[47]1984年10月19日,文化部颁布《关于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的通知》,对1980年颁布的稿酬制度进行了分析,认为该制度对促进出版产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基本稿酬偏低,印数稿酬太少,不能体现优质优酬,所以有必要对1980年颁布的稿酬制度进行调整,具体内容是“将基本稿酬标准提高一倍……为了便于执行者掌握,基本稿酬标准制订得比以前详细了一些……对印数稿酬做了调整,实行两种印数稿酬标准”[48]。1990年6月15日,国家版权局颁布《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再一次提高了稿酬支付标准,“关于基本稿酬,著作稿由每千字6—20元,提高到10—30元……关于印数稿酬,由原来的印1—20000册,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5%付酬,提高到每万册按基本稿酬的8%付酬”[49]。

在建设稿酬制度的同时,也加强了出版社对于图书版权使用的管理。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使得出版社在使用图书版权时有法可依。

由于出版市场的发展,非法出版物也涌现出来,所以政府出台了不少政策对非法出版物进行治理。比如,1980年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出版局等八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制止滥编滥印书刊和加强出版管理工作的报告》,认为当时的非法出版单位、非法出版物和图书黑市交易泛滥,需要严格加强出版市场的管理,来治理这一乱象。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明确提出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必须由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进行出版,否则属于非法出版物;随后国务院下属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落实这一通知,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来打击出版市场上的非法出版物。[50]

正如本书第二章第三节“出版产业政策体系基础理论”中所论述的,公共政策的过程中包含“政策评估”过程,该过程是基于系统和客观资料收集与分析,来判断公共政策投入、产出、效率与影响的过程,从而为公共政策的调整提供科学的依据。出版产业政策是公共政策的一部分,其完整的过程中也必须包含政策评估的过程;也只有通过合理的评估才能对政策运行有科学的评价。

一、评价方法

出版产业政策体系的运行效果和出版产业的发展情况直接相关。在过渡经济时期,国有经济成分在产业内是绝对的主导力量,出版产业政策对出版产业的发展影响更是明显,反过来说,我们要通过出版产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来检验出版产业政策体系的运行效果。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出版产业的发展是由多个因素共同促成的,政策只是其中一个因素。从历史经验出发来判断,出版政策与产业发展是正向相关的,出版政策对于产业发展的贡献值是多少,需要进一步做研究,不在本书分析之列,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出版管制相对严格的国内,出版政策对产业发展影响巨大。

首先,我们认为要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展现出版产业的发展情况,具体如表3-7所示。指标体系的建立要依赖于两个条件:一是选出能够反映出版产业发展情况的细分指标;二是建立的指标体系有客观的数据支持,否则建立的指标体系只是“镜中之花,水中之月”。根据出版产业的流程与出版产业的行业利润两个方面,建立了三个一级指标体系,具体包括图书的生产、销售以及反映出版产业发展的核心指标——行业利润。然后在三个一级指标体系下面构建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出版生产环节包括了出版与印刷流程。出版流程则分出版社的数量与图书生产能力两个指标,图书生产能力可进一步细化为图书种数、图书总印张和图书总印数三个指标来衡量;印刷流程则用书刊印刷工业生产总值来衡量。出版产业的销售情况则用发行网点的数量、图书销售册数和图书销售金额三个指标进行量化。出版产业的利润指标细化为出版、印刷、发行三个环节的利润情况。指标体系中各项具体的指标都是根据刘杲和石峰所编图书《新中国出版五十年纪事》的“附录”部分整理而成,详见表3-8、表3-9、表3-10。

表3-7 出版产业评价指标体系

表3-8 1979—1992年出版产业生产能力指标

表3-9 1979—1992年出版产业销售能力指标

表3-10 1979—1992年出版产业利润水平指标

续 表

其次,以1979年的数据[51]为基础,将其出版产业发展指数定义为100,然后将此阶段各年的数据与1979年的数据进行比较,再对各种指标采取平均加权的方法,从而得出此阶段历年的出版产业发展指数。详细公式如下所示:

公式1:主要通过与1979年出版产业数据比较后,得出各年的出版产业发展相对数据;其中Pn代表各年的出版产业发展相对数值;An代表各年的出版社数量,A1代表1979年的出版社数量;Bn代表每年的出版图书种数,B1代表1979年的出版图书种数;Cn代表每年的出版图书总印数,C1代表1979年的出版图书总印数;Dn代表每年的出版图书总印张,D1代表1979年的出版图书总印张;En代表每年的书刊印刷总产值,E1代表1979年的书刊印刷总产值;Fn代表每年的发行网点数量,F1代表1979年的发行网点数量;Gn代表每年的图书销售册数,G1代表1979年的图书销售册数;Hn代表每年的图书销售金额,H1代表1979年的图书销售金额;In代表每年的出版环节利润额,I1代表1979年的出版环节利润额;Jn代表每年的印刷环节利润额,J1代表1979年的印刷环节利润额;Kn代表每年的发行环节利润额,K1代表1979年的发行环节利润额。

公式2:以1979年的出版产业发展相对数据为基础,并定义为出版产业发展指数100,然后得出每年的出版产业发展指数;其中Zn代表每年的出版产业发展指数,Pn代表各年的出版产业发展相对数值,P1代表1979年的出版产业发展相对数值。

二、绩效评价[52]

根据上节的公式1和公式2,我们得出了出版产业的发展指数和相对增长率,具体可见表3-11、图3-1和图3-2。

在宏观层面上,从这三个图表可以看出来,通过采取恢复出版产业的正常运转、对国有出版企业实行“放权让利”、实施出版产业的“增量改革”三个方面的主要措施,此阶段的出版产业政策体系对出版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从出版产业发展指数来看,与1979年相比,其后每年的发展指数都超过1979年;从出版产业相对增长率来看,此阶段除了1986年以外,其他的年份相对上一年都呈现正增长。

表3-11 1979—1992年出版产业发展情况

续 表

图3-1 1979—1992年出版产业发展指数

图3-2 1980—1992年出版产业相对增长率

在微观层面上,从此阶段的出版产业相对增长率来看,我们认为此阶段的出版产业发展明显存在几个波峰和波谷:1979—1981年、1984—1985年、1991年,1982—1983年、1986—1988年、1990年。波峰是此阶段出版产业发展比较快的时期:1979—1981年党和国家出台政策,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刺激了出版产业的发展;1984—1985年党和国家进一步放松了对出版产业的管制,比如,对国有出版企业经营管理的放松;1991年是1989年政治风波后,出版产业恢复秩序后的回调。波谷是此阶段出版产业发展相对较慢的时期:1982—1983年和1986—1988年发展较慢,是由于前期出版产业发展过于迅速,导致了出版市场的管理失控,政府开始出台政策进行治理,放缓改革的步伐;1990年的低谷是受到了1989年政治风波的影响。

图3-2中出版产业发展呈现出波动性过大的特点,这是和当时政策的两个主要特点相关的:一是政策管理的内容过细,管理的内容渗透到出版的各个细微环节,比如1985年由于连环画的库存增加,9月12日国家出版局就颁布了《关于改进连环画出版工作的通知》;二是政策呈现过渡经济时期的管理特点,即“一活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就放”的“治—乱”循环模式,比如,在此阶段的图书定价管理方面,1988年8月2日国家物价总局才颁布《关于改革书刊定价办法的意见》,进一步放松图书价格管制,但随后图书价格涨幅过快,于是1989年11月文化部颁布了《关于整顿图书定价的通知》,对放松图书价格产生的乱象进行治理。

[1]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0/indexch.htm.

[2]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0/indexch.htm.

[3]盛洪:《中国的过渡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新1版,第36—64页。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5]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6]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7]严格来说,这一阶段还在过程中,只是受本书研究断限时间所限,才将其终止到2011年,特此说明。

[8]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上海远东出版社2010年版,第32页。

[9]李晓西:《中国经济改革30年:市场化进程卷(1978—2008)》,重庆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8页。

[10]盛洪:《中国的过渡经济学》,第197—198页。

[11]李晓西:《中国经济改革30年:市场化进程卷(1978—2008)》,第94页。

[12]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第53—54页。

[13]盛洪:《中国的过渡经济学》,第38—39页。

[14]盛洪:《中国的过渡经济学》,第193页。

[15]李晓西:《中国经济改革30年:市场化进程卷(1978—2008)》,第85页。

[16]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第51页。

[17]李晓西:《中国经济改革30年:市场化进程卷(1978—2008)》,第110页。

[18]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第60页。

[19]刘杲、石峰:《新中国出版五十年纪事》,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第398页。

[20]“企业”一词的内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企业是指生产单位,包括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下的生产单位;狭义的企业是指企业是生产或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设立的一种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此意主要是指市场经济下的生产组织。这里采用“出版企业”一说,是采用了企业的广义内涵,特此说明一下。

[21]刘杲、石峰:《新中国出版五十年纪事》,第176页。

[2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23]刘杲、石峰:《新中国出版五十年纪事》,第420页。

[2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25]教育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加速引进外国高等学校教材的几项规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26]国家出版局:《关于加强同国外合作出版的报告》,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27]文化部:《1981—1990年全国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28]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29]刘杲、石峰:《新中国出版五十年纪事》,第400页。

[30]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第123—125页。

[31]郝振省:《中国新闻出版业改革开放30年》,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1页。

[32]文化部:《关于在协作出版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的通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33]文化部:《关于出版社兼办自费出版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34]刘杲、石峰:《新中国出版五十年纪事》,第207页。

[35]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36]新闻出版署:《关于加强国营书店多种经营管理的暂行规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37]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的暂行规定》,百度公司,法律法规。

[38]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百度公司,法律法规。

[39]国家物价总局:《关于改革书刊定价办法的意见》,百度公司,法律法规。

[40]刘杲、石峰:《新中国出版五十年纪事》,第186页。

[41]同上,第202页。

[4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43]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百度公司,法律法规。

[4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法规。

[45]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百度公司,法律法规。

[46]刘杲、石峰:《新中国出版五十年纪事》,第198页。

[47]国家出版局:《关于书籍稿酬的暂行管理规定》,百度公司,法律法规。

[48]文化部:《关于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的通知》,百度公司,法律法规。

[49]国家版权局:《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百度公司,法律法规。

[50]刘杲、石峰:《新中国出版五十年纪事》,第239页。

[51]1978年的部分数据缺失,所以这里以1979年的数据作为基础,特此说明一下。

[52]具体绩效评价过程中涉及数据的收集问题,三个阶段的数据略有增删,不影响该阶段产业发展绩效评价的连续性,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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