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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媒体产业化的内涵

时间:2022-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 广电媒体产业化的内涵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广电媒体本身就是一种产业。广电媒体产业化的内涵是与“媒介产业化”一致的。在我国,媒介产业化概念的提出,不是纯粹理论推导的产物,而是理论对于媒介实践的回应。媒介产业化是媒介生产实体进一步市场化、企业化,按照产业运作规律发展的过程。在未来,更多关注的应该是怎样使媒介产业化的发展符合客观规律,而不仅仅是“去意识形态”。

一 广电媒体产业化的内涵

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广电媒体本身就是一种产业。因此,从逻辑上来讲,如果广电媒体是产业了,当然不存在产业化的问题,之所以提出“产业化”,是因为我国广电媒体定位的现实困惑,要还其“产业”的面目,就得讲“产业化”。

广电媒体产业化的内涵是与“媒介产业化”一致的。在我国,媒介产业化概念的提出,不是纯粹理论推导的产物,而是理论对于媒介实践的回应。在“媒介产业化”概念出现以前,学术界已经有了“新闻商品化”、“媒介企业化”、“媒介市场化”等等各种所谓“新”的提法,这些提法没有学界公认的定义,内涵也有所差异。“媒介产业化”第一次提出是在1996年,北京广播学院教授黄升民发表的文章《网络与组织的双轨整合》中指出,任何强有力的行政干预,只能解决媒介经营的一时之痛,然而,替代不了媒介在市场经济中的自身生存和长久发展。出于这样的一种考虑,换言之,直面媒介的现实需求和经营变动,我们赋予它一个概念,这就是所谓的“媒介产业化”。

媒介产业化,是个动态的过程,指媒介具备产业特性,按产业规律运作的过程。对这个概念的不同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黄升民认为,所谓的“媒介产业化”的概念,是指从单纯的文化、精神生产事业的媒介单位沿着经营和理性的轨迹向企业状态过渡的一种现象。媒介经营的个体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向独立企业法人过渡,并以市场平等、竞争的原则建构内外关系,从而形成经济学意义上的“同类企业的集合体”——“媒介产业化”。

(2)卢金珠在《中国媒介产业化道路的理论探索》一文中,将媒介产业化定义为:所谓媒介产业化,指的是“意识形态的媒介”向“产业经营的媒介”过渡的过程。

笔者认为媒介产业化的界定应从以下3个方面把握:

(1)媒介产业的特性。媒介产业特性,从宏观角度来看,是“市场化”,即媒介作为社会的一员,参与社会分工和市场交换;从微观角度来看,就是媒介单位的“企业化”,即在追求社会效益的同时追求经济效益,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

(2)媒介产业化与媒介事业性质和公共信息传播机构的关系。媒介具有三大属性,即信息组织属性、利益组织属性和控制对象属性。这3种属性决定了媒介一方面是公共信息传播机构,肩负着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性质,另一方面,有明确的利益追求,同时又受制于社会权能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媒介产业化和利益组织属性非常切合,中国的媒介产业化已经有了很大发展,不能仅仅局限在摆脱意识形态控制层面,并不是说产业化和媒介事业属性和公共信息传播机构属性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而且即使西方媒介产业化程度相当高,也并不排斥或否定媒介的信息组织属性和控制对象属性。

(3)媒介产业化是媒介生产实体进一步市场化、企业化,按照产业运作规律发展的过程。在未来,更多关注的应该是怎样使媒介产业化的发展符合客观规律,而不仅仅是“去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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