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历程

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历程

时间:2022-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 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广播电视产业走过的历程大致如下:1983年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以前,全国的广播电视业全部靠国家财政拨款。6月,我国第一个广播电视集团——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成立。2001年是我国组建广播电视产业集团和实施广播电视产业经营的具体实践时期。到2001年底,我国已有6家广电集团挂牌成立。

一 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广播电视产业走过的历程大致如下:

1983年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以前,全国的广播电视业全部靠国家财政拨款。当时,由于国家财政比较困难,对广播电视业的投资很少,电台、电视台基本上是一种简单维持新闻节目播出的状况,对于其他节目是以资金的状况而定。正因为这样,许多电台、电视台除新闻节目外,很少有其他节目播出。

第十一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以后到1997年的15年间,由于“四级办节目、四级混合覆盖”和“开展多种经营、广开财源”方针的贯彻执行,我国广播电视业开始有了自己的经营收入,再加上各级政府的支持,大大促进了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大发展。这种大发展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1)到1997年,我国广播电台已有1363座,节目达1616套;电视台有923座,节目达1032套。

(2)仅电台、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就从1983年的0.34亿元增加到1997年的124.9亿元。

(3)电视剧的生产仅1997年就达8272部(集)。

(4)职工队伍已达近46万人。

(5)广播电视节目剧增,仅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日播出节目已有7套,每天播出128小时30分钟;中央电视台日播出8套节目,每天播出150小时。

(6)广播电视经营与管理已提到议事日程。1996年9月26日,江泽民同志在视察人民日报时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过去我们的媒体只讲宣传,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传媒既要宣传,又要经营。”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影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为适当引入竞争机制,适应电视台择优播出的需要,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除新闻类节目外,逐步实行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相分开的体制。继续深化电影制片和发行机制的改革,促进影视合流。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产、供、销‘一条龙试点’。”在《1997年广播电影电视工作要点》中确定要“提出全国广播电视节目交易中心和中央、省两级供片中心的组建方案,办好全国广播电视节目交易展示会和电影交易会”。1997年5月,在广西北海召开了“全国广播电视系统经营工作会议”。会议代表介绍了经营与管理经验,对于提高广播电视系统的经营与管理水平、集思广益、开拓思路、向经营与管理的深度进军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原广播电影电视部改组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列入了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加大了改革的力度。1998年,广播电影电视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了:一是要加快筹建全国广播电视节目交易中心,争取年内试运行。认真办好1998年全国广播电视节目交易会。二是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集团化的思路,对企业进行改革、改组、改造,扩大股份制试点。推进广播影视集团化进程,着手组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继续扩大利用社会资金包括外资改造影院的试点。三是要认真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切实做好广播影视部门机构改革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创造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

1999年是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化、集团化模式的正式确立时期,有些地区已率先组建广播电视产业集团。6月,我国第一个广播电视集团——无锡广播电视集团成立。几乎在同一时期,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媒体将广告经营业务、传输网络和节目制作集中经营,共同发起成立湖南电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被誉为“中国传媒第一股”。为了促进广播电视产业化、集团化发展,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为:网台分离;电视与广播、有线与无线合并;停止四级办台。并明确指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在内的广播电视产业集团的基础上,将网络传输公司纳入集团。”

2000年是探讨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化、集团化具体实施方案的时期。2000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系统提出了组建传媒集团的战略性决策,以及“股份制改革、多媒体兼并、跨地区经营”等问题。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第一次明确使用了“文化产业”的概念,提出要“推动有关文化产业的发展”。2000年11月17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化发展试行工作的原则意见》,其集团化设想是“广播、电视、电影三位一体,有线、无线、教育三台合并,省、地、县三级贯通”。同时,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到全国各地的电台、电视台都在积极探讨广播电视产业化、集团化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实施制播分离制度的具体措施。同时,推广了上海市广播影视系统内部管理改革的经验,以成本核算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管理改革逐步展开。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正式运营,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调整内部产业结构,加强企业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技术改革力度,探索影、视、录一体化和制、发、放一条龙的经营格局等方面已取得了有益经验。在广播电视产业集团化方面,国家广电总局在总结无锡等地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地方各级广播影视部门正按要求进行组建广播影视集团和网络公司的调查研究以及方案制定工作。

2001年是我国组建广播电视产业集团和实施广播电视产业经营的具体实践时期。到2001年底,我国已有6家广电集团挂牌成立。国家广电总局为了搞好广播电视产业经营和广电集团,真正地把我国的广播电视产业做强做大,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中办、国办1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曾制定了22个实施细则,具体论述了“实行多媒体兼营”、“实行跨地区经营”、“经营性资产可以上市”的相关事项,充分体现了国家广电总局为把广播电视产业做强做大的决心。到2004年6月,全国已“挂牌”组建了16家虚拟性的广播电视产业集团,从形式上已走向了集团化的道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