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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及其署名规范

时间:2022-04-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责任编辑及其署名规范在高校文科学报的编辑中实行责任编辑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但目前社会科学学报责任编辑的署名及其编排格式仍很零乱,在每篇文章结尾、目录页次、封底版权处均有反映,这样一来,既影响正文编排的规范化,也牵扯到目录页次、封底的规范化。事实上,每一期稿件由一名责任编辑承担,是并不科学的。

责任编辑及其署名规范

在高校文科学报的编辑中实行责任编辑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或由于条件所限而无法推行,或由于认识不足而徒具空名。责任编辑制的真正实施还有待各方面的努力。不解决好这一关键问题,刊物质量的提高、编辑部建设的正规化等等,都将受到影响。

一、对责任编辑制应有的认识

编辑活动是一种复杂的创造性的精神劳动,是精神生产活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编辑职能得以充分发挥,可以使刊物质量愈来愈高;而编辑职能难以发挥,要想使刊物质量提高就是很困难的事了。因为决定刊物价值的基础,往往就是编辑活动的价值。

在审稿过程中,人们通常把审稿编辑称为责任编辑,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对于责任编辑“责任”的忽略,就会造成责任编辑名不副实的现象。顾名思义,所谓责任编辑,就是对其所编发的稿件负有全面责任的编辑。这全面责任,具体指的就是审读、加工和处理这三种责任。应该看到,这种责任又必须是以“权力”作为基础的。表现在审读上,就是在初读以后有权对稿件做出最初的判断:是否有价值?是否有仔细审读的必要?在这里“权”和“责”可以促使编辑由审读的“被动”状态过渡到“主动”状态,即编辑活动的起点就进入了与作者、与读者、与刊物共同创造的最佳状态。在加工上有向作者建议修改的权力,有对文章内容乃至文字进行加工的权力。在处理上有对文章采用与否提出具有切实作用的建议权。不给编辑以应有的权力,你叫他负什么责?他自己又怎么去负责?我们提倡的是有“权”有“责”的责任编辑制。

实行责任编辑制,可激发编辑的职业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促使编辑真正履行其应尽的职责。编辑在有了把好政治关、学术关和文字关的责任时,他对自己所处理的稿件就会有一个绝对负责的心态。从审稿角度讲,这样做,对作者能一视同仁,在用稿上以质而论,不持门户之见,并且也会尽可能地堵塞各种漏洞,回避审稿时的大而化之、马虎懈怠的现象。

实行责任编辑制,能促使编辑以慧眼识人,提高鉴别能力,不断披沙拣金,随时发现人才。

实行责任编辑制,是搞好“三审制”的基础。作为责任编辑,对稿件的审读,不仅要作宏观的判断,细微处也不能草率放过,大到内容的把握,小至文字的加工、标点的校正。然后将披沙拣金选出的佳篇,送到主编的案头,责任编辑的“书面审读意见”,是三级审稿人员取舍稿件的主要依据,是二审和三审的基础。通常情况下,如果初审的审读越细致,审读报告写得越全面,第二、第三审就越省力,判断的准确性就越高。

实行责任编辑制,可使编辑对自己的职业有规律可循,逐步具备一种较高的眼光和深层的学识;同时,在工作过程中,增长预见性和超前意识。也就是说,增强编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将促使编辑更广泛地涉猎社会信息,注意学术动态,加深对某些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提高,这将是对编辑各方面素质的培养和锻炼。实行责任编辑制是编辑的成才之路。

二、责任编辑制的实施

要办好刊物,提高刊物质量,必须大力加强编辑部建设,强化这块阵地。责任编辑制的真正实施是完成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即先有这个良好的人员条件,才能谈到责任编辑制的实施。

在加强编辑队伍的过程中,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选的专业构成。在知识结构方面应与刊物的栏目、内容相一致,有一定的专业面和相应的深度。这对提高刊物质量和形成自己的特色极为重要。二是人选的最佳年龄结构。即组成老、中、青三结合编辑班子。青年人思维敏捷、精力旺盛,中年人经验丰富、业务过硬,老年人在某一学科有一定造诣,能把住文章质量。让老、中、青各自发挥专长,密切配合,搞好协作,同心同德。这样才有凝聚力,才能提高刊物质量。有了以上先决条件,真正意义上的较为严格的责任编辑制才有条件得以实施。

责任编辑制的实施,还应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专业责任编辑与兼职或特约编辑的关系。虽说编辑部在健全体制、加强编辑队伍的同时,按学科配备了专业编辑,但由于人员编制有限以及现状条件,每个编辑部不可能将文、史、哲、经、教等学科的编辑配齐。通常情况下,只配有主要学科的责任编辑。这样一来,有时一些稿件的处理就自然要邀请业余编辑。多数情况下,业余编辑只从稿件内容上把关,不做具体文字加工。那么,或在文章结构上进行调整,或在文字上增删加工,就得由编辑部完成。遇到这种情况,文章的责任编辑就应由审稿人和文字加工编辑共同署名。

二是主编与责任编辑的关系。主编全面负责编审工作,决定稿件的取舍,但应尊重责任编辑的推荐意见。反过来,在稿件取舍问题上,主编在宏观上有其通盘安排,对一些稿件的调整,或不适宜在本刊发表的作品,主编必须履行职责,责任编辑必须尊重主编的调整和安排。

三、署名的规范化

学报编辑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提高学报质量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统一学报编排格式,加强学报科学管理,促进科技情报交流的重要措施。但目前社会科学学报责任编辑的署名及其编排格式仍很零乱,在每篇文章结尾、目录页次、封底版权处均有反映,这样一来,既影响正文编排的规范化,也牵扯到目录页次、封底的规范化。反映在学报上,有两种情况。

(一)部分学报的审稿正沿着责任编辑制路子走,每篇文章的结尾署责任编辑大名,部分学报由于健制不全,尚未实行责任编辑制,审稿责任未落在具体人身上,责任不明。

(二)责任编辑署名与编排位置混乱,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文章结尾署责任编辑之名;(2)文章结尾不署名;(3)在目录页下署本期执行编辑;(4)在版权页处置本期责任编辑;(5)正文末;目录页、版权页处均不署责任编辑;(6)在版权页处集中列出责任编辑二人或三人;(7)在版权页处置本期组版编辑;(8)在版权页处置执行主编;(9)在版权页处置值班编辑,等等。这样一来,不仅不能明确反映每篇稿件的责任编辑,同时使刊物的编排规格没有规范,显得混乱。事实上,每一期稿件由一名责任编辑承担,是并不科学的。无论从知识结构或个人能量看,都做不到对每一篇文章全面负责。这种做法很难使刊物的质量得到保证。至于组版编辑、执行编辑、执行主编等,这些概念就不能反映出对所发稿件涉及的程度。同时,这些术语的应用,本身是不规范的。我们以为,责任编辑的署名应该清楚,应统一放在每篇文章之后,责任明确,编排规范,高校文科学报责任编辑的署名位置必须要求统一,因为这是涉及编辑部体制健全的大问题,也是编排规范化的大问题,而不仅仅是署名。

此外,从积极鼓励的角度讲,责任编辑在文章后署名负责,是尊重编辑劳动的一种最好形式,具有特殊意义。一旦该文获奖时,责任编辑也同时获得社会的褒奖。信任和责任将激励着责任编辑的积极性、事业心。这一点,也将是刊物发展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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