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动态语境中比较中韩传统文化节日的保护
南华
摘要:本文从传统文化节日保护的动态语境为切入点,对中韩传统文化节日的政策性保护和中韩传统文化节日的民众参与积极性等方面,做了比较,以便为我国各级政府在本国传统文化节日的引导和保护方面,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中国 韩国 传统文化节日 保护
西节东渐,西方的圣诞节、情人节等节日,与中国的传统文化节日同台演出。不过数载,在这场角逐中西方节日风头出尽,受到越来越多中国年轻人的喜爱。相比之下,传统节日的式微已逐渐明显。中国传统文化节日的状况不容乐观,于是,保卫传统节日的呼声,频频见诸媒体的报道。
中国的传统文化节日要延续下去,保护和创新是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需要同步进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韩国的传统文化节日,和我国的基本相似。本文拟从动态语境中,比较中国和韩国在传统文化节日保护方面的异同,以其对中国传统文化节日的创新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历史经验。
一、传统文化节日保护的动态语境
语境的分类很多。其中,按照语境的状态,可分作静态语境和动态语境。就传统文化节日的保护而言,从动态语境的角度来分析,更有现实意义。这是因为,“语境是活的,不是一些固定不变的知识或情景因素摆在交际的时空里制约着人们的意义传达。语境的因素都在变化着,变化着的因素都可能成为语境的成分。”[1]
至于“保护”一词,最容易被人误解。举例来说,这几年的祭孔活动,以及地方上的祭祀活动,不仅场面恢宏,声势浩大,而且在形式上竭力恢复历史风貌。主办者力求做到原汁原味的祭祀或庆典,无可厚非。问题是,穿古装、用文言,未必就是真正的复古,也不一定是真正的保护传统。保护不是照搬,离开动态语境,与其说是保护传统文化,不如说是在追求某种广场效应,成了哗众取宠的代名词。如果参演者对某种仪式占有的历史资料不能足够多的话,闹出笑话,贻笑大方,这样的尴尬,并非没有发生过。
任何一种传统,虽是历史形成的一种民俗模式,但并非金科玉律,不得做一星半点的“修改”。历史证明,凡是得以延续下来的传统文化节日,恰恰得益于该民俗模式不断的扬弃和发展。唯如此,传统才能得以延伸。中国传统文化节日的形成和发展,同样“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夏商周初见端倪,先秦萌芽,汉代成型,唐代臻至完善”[2]。需要说明的是,“臻至完善”,并不意味着这些节日已经没法进一步发展。事实上,传统文化节日,靠着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创造发展,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仍处于不断的渐变之中。以春节吃饺子的习俗为例。据文献记载,饺子源于古代的“角子”。三国时期,魏张揖在其所著的《广雅》一书中,已经有了记载。“饺子”作为中国的节日食品之一,同样需要放到动态语境中去考证:南北朝至唐朝,饺子被称作“偃月形馄饨”;在南宋时,被称作“燥肉双下角子”。清朝有关史料记载:“元旦子时,盛馔同离,如食扁食,名角子,取其更岁交子之义。”又说:“每届初一,无论贫富贵贱,皆以白面做饺食之,谓之煮饽饽,举国皆然,无不同也。富贵之家,暗以金银小锞藏之饽饽中,以卜顺利,家人食得者,则终岁大吉。”近人徐珂编的《清稗类钞》中说:“中有馅,或谓之粉角——而蒸食煎食皆可,以水煮之而有汤叫做水饺。”1400多年来,饺子作为贺岁食品,其名目繁多,在唐代,饺子被称为“汤中牢丸”;在元代,它的名字变成了“时罗角儿”;至明末,饺子又被称为“粉角”;到清朝,饺子又多了一个新的名字——“扁食”。迄今为止,这个名称,还在中国北方广大农村流行。
韩国的许多民俗和节日来源于中国,已为韩国学者认可。中国的传统文化节日流传到韩国后,经过历代韩国人民的补充和发展,不管是春节、元宵节、端午还是中秋节,形成了韩国独有的特色。同样以过春节吃饺子为例,饺子早已不是韩国春节的主要食品,并且饺子已经不叫“饺子”,而是变成了“馒头”。这个名字,在当代的中国人看来,有张冠李戴之嫌。然而,如果以历史的眼光来打量,就不会觉得奇怪了。直到我国的北宋时期,人们仍然将有馅的“蒸饼”称作“馒头”。即便到今天,我们仍有“蒸饺”。由此可见,认识韩国的“饺子”为何叫“馒头”,仍需要在动态的语境里去还原历史。
合理的保护,也是一种创新。传统是在文化发展中由社会集体记忆的“既有的解决各种人类问题的文化途径”[3]。传统文化节日的保护,既要立足传统,也要尊重民众的需求,在动态语境中给传统文化节日注入更多的新的内容,使传统节日具有更多的张力去适应时代的变化。
二、中韩传统文化节日的政策性保护之比较
一个国家传统文化节日的形成,也许与本国的政治制度关系不大。不过,只要形成了一种为全国民众所普遍接受的传统文化节日,则该国的生态环境状况,直接影响着该国许多传统文化节日的兴衰。这是因为,政府是倡导还是限制,关乎传统文化节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空间。这里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近一个世纪以来,中韩两国对待传统文化节日的态度,以及出台的相应举措。
(一)政府的保护意识
五四运动以降,中国的学者对自己的文化传统予以猛烈的批判,有的甚至简单、粗暴地予以拒斥,开始介绍、引进西方的学说和文化。诚如南怀瑾先生所言,打到“孔家店”,连其精华也一股脑儿给抛弃了。在那场革命中,传统文化节日,同样成为遭受打击与蹂躏的对象。
民国时期,政府在接受新的西洋历法时,将附在传统历法时间上的传统节日进行改易,比如一度强制人们过公历元旦,不许过农历新年;新中国成立后,农历新年正式定名为“春节”,成为唯一享受政府法定假日的传统节日。但是,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社会一向重视的传统节日,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虽然民间依然在过这些传统节日,但都是民众的自发行为,没有得到政府公共政策的支持与鼓励。”[4]
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政府对传统文化节日的政策性限制依然存在。这种限制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最典型的当属从1993年起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出台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烟花爆竹几乎是中国人过春节的一个象征符号。“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王安石这首脍炙人口的《元日》诗,至今仍广为传颂。当时,地方政府“禁放”的理由一是倡导文明过节,二是避免造成人员伤亡,三是避免浪费。这些理由不是没有道理,只是忽视了烟火和声响在中国传统文化节日中的独特作用。受着工业文明熏陶的城市居民,距离农耕文明的距离已经较远,地方政府的“禁放”令,则加速了这种文化的分离。同在一个国度,城市和乡村的传统文化节日,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风貌。在不少城市里,春节正在逐步变成一个简单的“吃喝节日”。
然而,已经融入民族血液的传统习俗,具有顽强的抵抗力。政府的“禁放”令,从来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随着反对“禁放”声音的高涨,以及“禁放”执法的困难,许多地方政府开始取消“禁放”,或者实行有限度的允许燃放政策,在规定的时段内和规定的地点,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尴尬,值得政府部门汲取教训。
进入21世纪,给除夕、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文化节日放假的呼声趋高。2004年初的“两会”,春节以外的几个传统节日能否成为国家法定假日的议题,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广泛关注。在国家发改委的安排下,清华大学蔡继明教授负责的假日改革课题组就我国的假日改革方案展开了研究。2007年11月初,取消“五一”黄金周,给除夕、清明、端午和中秋各放一天假的改革方案,开始在网上公布,并征求意见。此方案已经于11月中旬上报国务院,2008年将付诸实施。
社会各界对这个假日改革方案反响不一。“对于中秋节这样的重大传统节日,仅有一天的假期,不但圆不了许多游子的回家团聚梦,对恢复中秋节的传统,意义也很是有限。”[5]不过,也应看到,给传统文化节日安排法定假日,尽管在具体的时间上有“平均主义”之嫌,没有突出不同的传统文化节日的重要性有所区别,但是,政府的这种做法,对于提高传统文化节日在国家政治社会中的地位,对于唤醒国人对传统文化节日的重视,意义积极,影响深远。
在传统文化节日的保护方面,韩国政府的做法与中国政府不同。在对传统文化节日的倡导方面,该国政府持鼓励态度,给重大的传统文化节日留出法定的假期。不仅春节放假三天,中秋节同样给了三天的假日[6]。在传统文化节日问题上,政府部门能做的,除了舆论的引导外,最重要的莫过于政策的倾斜。给予全体国民以休息的时间,无异是对传统文化节日的最大支持。这种支持,对韩国这样一个工业发达的现代化国家来说,在保护民俗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韩国(地方)政府对端午节的重视,更是有目共睹。早在1927年,韩国就已经正式将“山神祭”定名为“端午祭”,每年都由官府出面主祭,民间也一直保存这些传统习俗。1967年,端午祭被列为韩国国家重点无形文化财产第13号,加以重点保护。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江陵端午祭成为韩国一项颇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5年,韩国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世界无形遗产”,并得到批准。
(二)中韩地方政府对待传统文化节日的出发点不同
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了《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建议案》(Recommendation on the Safeguarding of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Folklore);2003年10月17日,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个文件,适用于世界各国。
客观地说,中韩两国政府都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这两个文件中,看到了振兴传统文化的契机。当然,也包括了传统文化节日被世界认同的契机。“申遗”,在中韩之间几乎同步展开。
中国各级政府为申遗,付出的努力有目共睹。我国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继“申遗”成功。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的“申遗”,虽然也是打着保护文化遗产的口号,但是,其出发点可能与追名逐利有关——追名,可以打造地方的形象;逐利,则是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标杆之一。难怪乎有学者批评说,近几年,广州、东莞由政府出面举办的龙舟节,也多从形象工程、招商引资着眼,遍邀世界龙舟好手前来,还有著名歌星助兴,海陆空表演助威,以显露自己的实力,展示自己的形象。虽然打的都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口号,但着眼点还是签订多少亿元的合同。
“文化搭桥,经济唱戏”这个说法,一度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经济文化方针。在这样一种思路的指导下,文化成为配角。可见,在某些地方政府官员的眼里,文化处于从属地位,文化服务于经济。商业逻辑下的文化取向,弊端甚多。
韩国端午祭主题与中国古代对于五月五日的认识,以及相应要举行的祭祀仪式并无多大的不同。其带有官方性的“儒教式祭仪”,当从属于《礼记·月令》所载之官方祭仪;其民间性的“巫术祭仪”,当从属于《荆楚岁时记》等所记之民间祭仪,不过更加详细具体。[7]
韩国政府为端午祭“申遗”并最终获得成功,不能排除其绝对没有功利目的。不过,在这方面韩国政府做得更含蓄一些。2004年,韩国江陵市举办的端午民俗祭,打出的主题是“神与人类的相遇——千年的呼唤,与世界人的同乐”,但从其邀请的嘉宾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世界无形遗产所在国的代表或文艺团体的行动来看,其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2005年向联合国申请“世界无形遗产”,目的也在于提高城市的国际知名度,为今后旅游、招商拓展更广阔的空间。[8]
相似的文化背景,大致相同的两国传统文化节日,由于政府间的政策差异,目前中韩的传统文化节日氛围,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显然,值得中国各级政府予以反思。
三、中韩传统文化节日的民众参与积极性之比较
传统文化节日,是由人民群众亲手缔造的。传统文化节日的保护,政府的作用固然重要,但是,民众的自觉参与,是传统文化节日生存的先决条件。“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可以说,参与过节本身就是对传统文化节日的最大保护。
继承传统文化节日的主体,应该是全体国民。然而,从参与传统文化节日的积极性看,呈现出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地域性差异呈加速趋势,二是年龄结构的差异。前者表现为城乡差异。虽然大家都在过春节、度中秋,但是氛围和质量并不平衡。城市的春节,由于血缘社区的解体,留守人员只能在各自的社交圈子里推杯换盏,而在乡村,因为血缘社区还占据统治地位,传统文化节日的氛围和场面,更具有历史的传承性。后者,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儿童和老年人,对过节的积极性较高,也乐于主动参与,青年人和中年人,被动式参与的比例呈上升趋势。有的孩子甚至也觉得过年没意思。显然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一旦这种感觉不能消除,孩子们也有退出主动参与传统文化节日行列的可能。随着老年人的年迈体衰,传统文化节日这块阵地的主体,面临着断层的危险。
中国民众对传统文化节日失去兴趣,最主要的原因,当与传统文化节日的创新不足有关。社会环境发生了重大变革,人们的文化熏陶发生了变化,传统文化节日不能与时俱进,导致人们对它产生了某种“审美疲劳”。失去了新意,或者说,传统文化节日与现实生活对接得不到位,是传统文化节日处于低谷的症结所在。
民众的惰性,同样制约了其参与节日的积极性。现在,在城市里,逢年过节,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到饭馆就餐,图个省事。餐饮经济在节日期间变得火爆,是个不正常的现象。
信息时代,文化出现真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西方的传统文化节日,在中国的城市里受到的宠爱有些过度。不管是情人节还是圣诞节,年轻人参与的积极性,比端午节和中秋节隆重多了。“文化交流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产生它的基本动力有两个:一是人类的交际天性及远方崇拜,二是文化本身具有的传播性质。”[9]我国的传统文化节日可以传到亚洲一些国家,也就不能阻止西方的传统文化节日到中国“留学”。“没有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也就不能充分吸收外来的文化。……日本能充分吸收西方文化,还是因为他们能较好地继承和发扬了他们的民族文化传统,相反,印度由于不能较好地继承和发扬他们的民族文化传统,因而也就很难真正实现现代化。”[10]客观、全面认识西方节日在中国的流行,对提高中国民众的保护本国传统文化节日意识,还是非常必要的。
韩国既是一个非常遵从传统的国度,同时也是一个现代化生活快节奏的国家。韩国的春节期间,韩国人驾私家车回老家过年,城市变得十分冷清,不少商店关门。韩国人过节,哪怕是城里人到农村老家,女人也得参与到准备菜肴的工作中去。过年的传统仪式,在当地保存得比较完好。许多传统的游戏项目,至今还有较强的生命力。这种特色,再次证明了“节在乡村”。传统节日的归来,需要政府在时间上予以保障。
韩国的端午,在江陵保存得最好。江陵端午祭的仪式,较为繁琐。其他韩国的农村,端午祭的活动也和中国相似,仪式并不隆重。至少,韩国人觉得,中国国内的媒体,将韩国江陵的端午祭当作全国的端午祭来报道,客观上渲染得有些失真了。
综上所述,中韩两国在传统文化节日的保护方面各有所长。就中国政府和民众来说,有必要学习韩国的经验,在传统文化节日的保护方面有新的举措。这是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内在要求决定的,不以个人的意志和好恶为转移。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文学院
【注释】
[1]侯国金:“动态语境与语境洽商”,《外语教学》,2003年第1期。
[2]蓝巧燕:“从中国传统节日的走向看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许昌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3]希尔斯:《论传统》中译本序,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
[4]萧放:“传统节日与民族文化”,《领导之友》,2007年第3期。
[5]刘海明:“中秋假日可否与国际接轨?”光明网,光明观察,2007-11-16。
[6]中国的学者和媒体的报道中,不少人称中秋节是韩国的第一大节日,政府给中秋节放假5天。这种说法不符合实际。笔者的韩国留学生,中国传媒大学2005级新闻学专业的金珍珠,2007年11月17日在韩国清州,通过MSN告诉笔者:韩国的中秋节正式假期是三天。之所以有人误会为5天,是因为韩国也和中国的黄金周一样,借用周末,以便国人回家探亲。此外,在他们那里,绝大多数人还是觉得春节是第一大节日。这一点,和中国一些学者的论文以及媒体的报道有出入。
[7]黄杰:《从岁时民俗特征比较中韩端午节端午祭》,《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8]叶春生:《端午节庆的国际语境》,《民间文化论坛》,2005年第3期。
[9]郁龙余编:《中西文化异同论》,三联书店,1989年,第17—18页。
[10]同上书,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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