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济中的国际劳工权利
基本的劳工权利——结社自由,集体谈判的权利,不受强制劳动和不受歧视的自由,不用童工——以上这些被认为是国际通用的人权,全世界各个国家都要遵守。事实上,这些信条被收进了1948年联合国的《人权统一声明》中,以及国际劳动组织1998年的《工作基本准则和权利》中。这两个文件都在包括中国内的170多个国家得到认可。
另一方面,随着交通和通讯费用的下降、贸易壁垒的降低,更多的资金和商品开始在国家间流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低技能的产品生产——服饰、鞋类、玩具等——可以很容易地进行空间转移。公司总在寻求更便宜的劳动力,所以工人、工厂甚至国家都在努力保护自己的工作,免得生产外移。结果导致工人的基本权利经常被放在一边而无人问津。环境问题亦如此。核心的问题由此显示出来:保障工人的基本权利到底是谁的责任?
过去,劳动法规的体系相对简单,政府负责国内公司的法规,管理他们的行为,这些规范都发生在国家的疆界内。但现在供应链已经延伸到了全球,现在的局面变得很复杂。例如,以下的情况可能很普遍——你在比利时买到某产品,该产品用的是一个美国品牌,生产由一个韩国的供应商完成,而这个韩国厂商的工厂设立在中国。从责任链的角度看就更复杂了,有种种转包的关系在其中起作用。某些部件可能是越南工人生产的,另外一些部件可能是泰国的非法缅甸移民生产的。
在这样的生产关系网中,如果你问“中国工厂的工人遇到经理的威胁时该向谁投诉?”或者“缅甸工人一个月没有领到薪水该怎么办?”或者“比利时消费者怎么知道她购买的产品是公正地生产出来的?”答案通常不明显。以下的讨论提供了一些在世界范围内推动劳工权利的角色的概览。
国内政府
根据国际法,每个国家都有责任在其国界内遵守劳动法规。当一个国家认可了国际劳工组织的条款后,该国就应该把那些条款和本国法律结合在一起,通过该国的劳动部等执法部门执行这些条款。国际劳工组织在该组织的网站上提供各国的法律认可情况和他们本国的劳动法规(http://www.ilo.org/ilolex/english/newratframeE.htm)。
发展中国家认为他们面临着高度竞争的现实——低技能的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很难保证对这些国家劳工的国际义务(道德义务)。他们常担忧劳动法的执行会削弱他们的竞争力。实际上,有些外国投资者的确降低了劳工标准,把它作为投资的条件之一。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因此就声称如果不接受有限的劳工标准,那就只好面临失业问题。结果,他们对国内侵犯劳动法的行为就听之任之。国际经济竞争中要求成功的压力的确是真实存在而且不可低估的,很多人还是认为这些论调就是一些劳动法标准很低的国家追逐商业利益的借口。劳工专家认为,像中国这样产业日益多元化的国家里有证据显示,保障基本的劳工权利不会降低竞争力。相反,他们认为遵守国际劳工法规是竞争优势的表现。
国际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建立于1919年。该组织树立了国际劳动标准,推广这些标准,并就各国在执行劳动法规方面的情况发布报告,为帮助各国改善劳动条件提供技术支持。国际劳工组织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78个成员国,每年就各国在履行国际义务方面的进步发布报告。该组织还对工会和雇主机构提交的案例进行听证,保证结社的自由。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可以从以下的网址找到:http://www.ilo.org/ilolex/english/in-dex.htm.
批评者认为,单单是国际劳工组织的长篇报告还不足以形成保障劳动法的机制。他们觉得国际劳工组织本身要改革,要更有威信。很多人认为,这就意味着要把一个国家的贸易特权和劳动法的执行情况挂起钩来。
贸易和约
美国和欧盟在把劳动法标准和贸易和约进行整合的方面进步很大。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就把劳工权利作为普遍优惠关税制度的条件之一,该制度对某些进口到美国的商品提供免税的优惠。欧盟也在2002年启动了一个类似普遍关税优惠制度的项目,可以让那些保护基本劳工权利的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双倍减税。
美国双边和地区贸易协议也把贸易和劳工标准挂钩。北美劳工合作协定(NAALC)为公众投诉提供了一个机制,可以就劳动标准执行不力的情况对三个成员国中的任何一个提交申述。同样,在克林顿执政期间,美国在和柬埔寨、约旦的贸易和约中加入了劳动条款,要求其遵守国际劳工标准。在布什执政期间,美国还签署了另外几个贸易协定,包括CAFTA,用比较宽松的措辞规定各个国家要遵守国内的劳动法。尽管有很多对这些贸易协议有效性的质疑,但还是有许多人认为,把劳工条款引进贸易协定是对资本的向恶本性的最有效的平衡办法。
公司和消费者
在公司劳工状况可能影响消费者购买决定的今天,专家们认为市场有推动公司建立责任感的潜力。的确,今天很多公司的行为准则表明,近年来公司对于自己是否被认为是个剥削者,开始变得很在乎。但是,公司的行为是否超过公众预期以至于影响到了现实,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劳工运动者们认为很多公司的“努力”都是一些作秀之举,他们的证据是这些公司都不愿意开放工厂让公众参观;而公司的自我监督通常都没有办法解决违反劳动法的根源问题;公司准则的很大一部分都没有触及国际认可的最低劳工标准。劳工运动者们认为,真正劳资和谐的公司应该公开报告每个供应链的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向独立贸易联盟和外界开放工厂供其参观;同意执行单一的和国际劳工标准合拍的劳动标准。
很多公司对这样的呼声抱抵触态度,认为把自己工厂的详细信息和外界的社会组织分享,甚至让其他公司分享,会威胁到工厂的竞争力。还有一些公司根本不相信这样做的好处会超过成本。无论如何,还是有些公司在实施劳工条款方面显示出了真正的进步。这些公司和当地的社区建立伙伴关系,重视员工教育,有多层的争议解决机制,对改善工作条件方面的沟通很透明。许多公司已经开始就每年的劳动法实施情况公布年度报告。当然我们也清楚这些信息都是公司单方面提供的,而且有些公司还利用年报的机会来做公共关系,但是我们还是从材料中看到公司的这些方面的努力。公司运用全球报告协会(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的企业永续性报告指引或者当地的非政府组织的报告来核对公司的行为,帮助读者来衡量报告的可信度。其他一些有用的指标包括公布工厂的地址,公布独立第三方的报告,例如公平劳工联盟的报告(WWW.fairlabor.org),等等。
除了这些初步的努力以外,在有市场基础的劳动法实施机制真正有效以前,对工人待遇的公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样的系统要想运转有效,需要有更多公司开放自我,让公众来审查,消费者因而知道自己的购买行为建立在这样的信息基础上。一些地区的政府还出台政策要求公司遵守劳动法,公开报告相关信息,让国家树立起更有责任感的形象,以提高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力(例如“柬埔寨计划”)。
国际和当地工会
工人们总在工厂里上班,所以他们才是工厂最好的监督者。他们也是自身需求和利益的最好代言人。所以,工会经常要求政府和公司关注保障结社自由。他们认为结社自由得到保障以后,有代表性的工会就可以敦促其他权利的实施。
尽管国际雇佣人数在上升,但世界范围内工会的成员数总体上在下降。有些国家(例如孟加拉、越南、沙特阿拉伯和阿曼)对独立的工会采取限制政策。另外一些国家通过设立很高的门槛、不保护工会等方法来限制工会的发展。工会还受到内部的威胁。一些国家的腐败和精英主义也让工会举步艰难。很多为低工资产业工作的女工无法加入到那些男性占主导的工会中去。专家认为工会必须改革自身才能够适应变化中的全球经济。
这种转变的一个方面就是全球经济更加休戚相关了,这在工会方面很明显。工会的目的是要通过把基础跨越国界而抵抗国际经济对联盟的弱化。全球范围内,国际自由工会和其他的国际联盟组织已经把地方工会的目标视为己任,通过活动、紧急上诉和教育等手段动员自己的会员。在国家的层次上,欧洲和美国的工会都为国际团结而努力。例如,AFL-CIO的团结中心就在世界各地设立了办公室,对地方的工会提供培训和其他技术援助。
志愿督察和验证运动
在1990年左右,一些志愿督察和验证运动开始生根,为公司遵守劳动法的运动增加了合法性和可信度。这些运动尽管取向不同,但都是自发的。就是说,公司愿意参与其中。每个运动都要求参加的公司采用相应的工作行为准则,保证这些准则和组织的要求相符。另外,为了提高效率,多数公司采用了聚焦在特别议题上的项目,让这些运动有其国家的定位。很多成员公司在中国都生产商品,所以该运动的一些项目的重点是在中国。其中的一些主要运动我们下面会简要介绍。
伦理贸易运动(ETI)是一项总部在英国的非政府组织、工会和公司参与的运动。它的重点是公司行为规范的实验和其他一些劳工权利的方向,目的是要发展出一种“好实践”。三方面的成员共同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实验计划。这个运动没有其他运动常有的工作场所的督察。不过,它的特点是公司在各个供应链采取足够的步骤去执行贸易伦理运动的基本准则,公司通过报告等形式参与。今天,该运动在中国的焦点是成员公司和中国工厂之间的信息分享。未来的工作重点是提高准则的执行力度,尤其是通过工人代表对健康和安全的检查来强化执行。
该运动受到推荐和重视的理由是:其实验的性质,是能够把不同角色的人召集到一起,解决意见分歧。然而,组织内外的劳工运动者还是要求ETI成员公司增加透明度,保证其工作条件。(网址:http://www.ethicaltrade.org)
公正劳工联盟(FLA)是总部在美国的组织,参加者有公司、大学和非政府组织。FLA的做法是对参加公司的供应链进行突击的独立调查与监督,每年检查总共5%的公司。这些对工作场所的访问结果以及每年对公司执行劳动法情况的回顾将公布在FLA的网站上。这样的调查进行了2—3年以后,参加的公司可以就其劳动法的执行情况通过FLA的认证。如果通过了认证,就表示该项目达到了FLA规定的要求标准。目前已经通过认证的公司项目有6个,2006年还有另外几个即将通过认证。FLA在中国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一些改进工作场所检查技术的实验项目(例如“根源分析”等),另外还有改进工厂管理、提高工人解决纠纷的能力等项目。
很多劳工领域的人都为FLA的开创性的检查工厂和公司的努力而喝彩,但是还有一些人质疑FLA认证的价值。他们提出目前为止所有申请认证的公司都得到了批准。劳工运动者继续在推动增加能满足生活需要的工资以及强化FLA条款中其他方面的条件。(网站:http://www.fairlabor.org)
公平服装基金(FWF)的总部在荷兰,成员有荷兰的公司、工会以及非政府组织。该运动的宗旨是要提高服装产业的劳工条件。该运动要求公司采用其行为准则,检查是否能达到其标准。检查的办法结合了财务人员技术、健康和安全专家和劳工运动倡导者的建议,共同达到一种对某工厂工作条件的精确理解和评估。FWF运动频繁地为当地的劳工权利组织提供咨询,他们对中国每年都进行访问和检查。
FWF的多种方法调查模式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个最好的模式,但还是有人质疑这种劳动密集型的检查取向是否可以大规模复制。疑问者关心的是——FWF的成员有限,也无法充分发展他们现有体系的关键方面,例如工人汇报不遵守劳动法的机制。也有赞同者认为该组织正在发展过程中,将来可能成规模发展,也可能对工人的投诉作出更积极的反应。(网站:http://www.fairwear.nl)
国际社会责任运动(SAI)的总部在美国,参加者有公司、工会和非政府组织。SAI一开始是个工厂认证机构,为管理水平达到标准的工厂和农场提供SA8000认证。在认证的过程中,该组织发展了对工作场所的项目、巡查员培训项目,还针对特别地区进行了调查。SAI支持成员公司采用SAI标准,这点和上两个组织相似。SAI在中国和一个国际联盟、几个成员公司、一个当地组织达成了伙伴关系,成立了一个“参与式管理系统”的实验计划(和结社自由、集体谈判等类似)。
一些劳工运动者认为SAI的工人培训和其他计划很值得赞扬,但很多人关注的是该组织缺乏透明度的事实。还有人批评SAI最近卷入了欧洲有争议的商业社会守则行动(BSCI),因为该行动是由公司方面发起的,缺少有各方代表参与决策,也缺少实施的结构。(网站:http://www.sa-intl.org)
国际负责服饰生产运动(WRAP)是总部在美国的由行业赞助的组织,它们根据自己的WRAP行为准则监督工厂,提供认证。和SA8000认证一样,这是一个以工厂为主的模式。工厂为认证支付费用,它们的国际服务范围很广,其中也包括中国。不过,劳工专家认为WRAP是自发的劳工运动中最没有可信度的一种,主要原因是它的准则达不到国际劳工标准的最低要求。在其工作模式里,也没有给工人、工会和非政府组织提供空间,让他们发出应该有的声音。还有的批评认为WRAP是所有自发运动里透明度最低的。所以,它们发出的工厂认证在劳动权利倡导者看来没有太重的分量(网站:http://www.wrapapparel.org)。
调查团体和游说团体
调查团体和游说团体在提高公众对全球低工资劳工的关注度方面起着核心作用,他们通过影响公众舆论,有效地影响了政府和公司的政策和行为。有些团体还在大型国际劳工运动中起到了组织者的角色。因而他们能提供关于工厂状况等方面的有用信息。
干净衣服运动(CCC)开始于1989年。它的主旨是要在全球的服装和体育服饰产业的工作条件改善方面作出贡献。该组织成立在荷兰,目前在欧盟的其他11个成员国和很多服装生产国家都很活跃。每个当地的CCC都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工会联合,同时与其他国家的CCC相互合作。CCC的网络支持生产产品的工人,教育并动员消费者购买产品,同时游说立法者保证生产产品的公正性。CCC的网络范围很大,遍布全球。它的网站也提供了很多国际服装产业的详细信息(网站:http://www.cleanclothes.org)。
国际劳工权利基金(ILRF)从1986年开始通过教育、宣传运动和法律行动等手段来推动劳工权利。它关注很多劳工权利议题,包括工会劳工联系和童工问题。ILRF因为其倡议的积极性而闻名,它们把提高公众认识的宣传活动和对国外劳工、人权恶劣事件的法律诉讼、追究财务责任等结合起来。近几年来,ILRF已经针对几十个著名公司提出了诉讼——包括可口可乐公司、美孚公司、沃尔玛公司、优尼科公司。它把这些公司告上了联邦和州立法庭,甚至是最高法庭。在中国,该组织给法律工作者提供劳工方面的培训(网站:http://www.laborrights.org)。
马奎拉团结网络(MSN)是总部在加拿大的倡议组织,和墨西哥、中美洲以及亚洲的草根团体密切合作,提高工厂和出口加工区的工作条件。该组织是在1995年成立的,致力于通过南北合作网络的建立、培训、消费者认知运动来改善工厂条件。MSN发布的准则备忘录提供了关于行为规范发展状况的深刻回顾,该组织的其他报告还提供了应对国际劳工权利问题的分析和工具(http://www.maquilasolidarity.org)。
国家劳动委员会(NLC)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调查并揭露了一些美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从事产品生产中违反劳动法的案例。该组织在传媒上可以说是大出风头,因为他们把围绕着一些著名公司(如Kathie Lee Gifford,沃尔玛以及NBA)的丑闻曝光在公众面前。NLC曾经发布了关于某些公司和国家的详细报告,其中提到过中国有些服装厂的低于标准的劳工现状。很多劳工领域的人都认可该组织在提高美国消费者意识方面的重要角色,但还是有人质疑这个组织有时候做法太煽情。还有人质疑NLC在和工人以及当地组织合作的取向。他们建议使用NLC的信息时要和其他信息源结合起来(http://www.nlcnet.org)。
劳工权利合作组织(WRC)是大学管理层、学生和劳工权利专家们一起在2000年创办的。加入者一共有114所大学。该组织是一个监督性质的组织,他们监督那些有这些大学标识的商品的生产过程。WRC接到工厂工人的要求后,对这些工厂进行深度的独立调查,并将结果公布。WRC至今已经发布了15个类似的调查结果。WRC是进行工厂调查的最独立的团体(该团体不接受跨国公司的资助),但是其劳动密集的取向还是限制了其可调查的工厂的数量(http://www.workersright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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