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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新闻失实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1.4 如何避免新闻失实确保新闻的真实性,是还原事实的根本目的,下面的一些要点,编辑应该时刻牢记。新闻报道涉及有争议的内容时,要充分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或与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认真核对事实。在复杂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对新闻事实的反复核对。在准备预发稿件时,必须在醒目之处标明“未定稿”,发表时必须同新闻发生的实际过程逐项进行核对。严防违规发表预先准备或尚未核实的未定稿。

6.1.4 如何避免新闻失实

确保新闻的真实性,是还原事实的根本目的,下面的一些要点,编辑应该时刻牢记。

(1)一手材料。

坐在办公室里靠构思写出新闻成品是不被许可的,编辑要驱使记者去到事件的第一现场,到目击者和知情者中间去掌握第一手材料。编辑要监督记者,不得根据道听途说写新闻,不得引用互联网上未经核实的材料或数据。不得将存在疑问的事实写进稿件,不得对新闻事实进行夸大渲染。要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能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

(2)可靠来源。

新闻报道中引用的事实、数据必须有权威、可靠的消息来源。讲清楚来源的好处是:一是可以防止道听途说和以讹传讹;二是因为消息来源有“权威”和“一般”之分,有助于编辑对稿件反映的事实和结论作出正确的判断,防止断章取义。当然,有时为了保护新闻信息提供者,在稿件中不宜指名道姓,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公开透露消息来源时,这一点应在稿件中以“据不愿具名的人士透露”加以注明,但编辑应要求记者在发稿时一定要如实写明消息来源,不能用“某单位”、“某人”、“某领导”、“某专家”代替。

(3)双方意见。

新闻报道涉及有争议的内容时,要充分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或与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认真核对事实。批评性稿件要注意听取批评对象的意见。对经济纠纷和民事案件的报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客观、公正、超脱,不得充当纠纷一方的代言人。采编人员本人及其亲友如果与纠纷有涉,必须回避。

(4)点面结合

编辑应注意识别两种失实或失真现象:一是在跨地区采访中对一个地区的全面情况缺乏透彻的了解,在采写稿件时容易犯“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毛病;二是对稿件中涉及的重要事实和典型细节不认真对待,有时会出现局部失真的现象。因此,编辑在处理稿件时,点面都要顾及,要注意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

(5)反复核实。

在复杂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对新闻事实的反复核对。要善于分清哪些是真相,哪些是假象;哪些是表象,哪些是本质。对于采访对象提供的事实,要多问几个为什么;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向记者提供新闻事实的真实动机是什么?稿件同新闻事实提供者有没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在他们提供的新闻事实之中,会不会有意或者无意掺杂某些偏见,会不会夸大一些东西或者掩饰一些东西?与新闻事实提供者有利害冲突的另一方是否掌握与之相反的事实?对同一事实会不会得出与之相反的判断和结论?稿件中涉及的新闻事实能否经得起持不同意见的人的反驳?多问几个为什么,是堵住可能导致失实的漏洞的常用办法。

(6)掌握证据。

要提前掌握重要事实的“证据”,不要等到有人反映事实不准确时才匆忙派调查组去寻找“证据”。尤其是采写重大案件、经济纠纷和舆论监督稿件,必须随时准备与被批评者“对簿公堂”。对几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要提前做好回答和应对准备:被批评者对稿件中的事实提出质疑怎么回答?领导批示之后有关部委和省区市领导机关组织“反调查”怎么应对?被批评者如果向领导机关写信反映稿件严重失实,应该怎样拿出过硬的证据加以驳斥,以尽快了结此事?为了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采写重大题材稿件的记者不能光靠笔记本,还应该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等设备,注意保存“图片证据”、“录音证据”和“摄像证据”。

(7)事实说话

新闻报道要力求用事实说话。除评论、述评等言论性稿件,记者一般不宜在稿件中直接发表评论。摘编稿件不得断章取义。稿件中的直接引语必须是相关人士的原话,或有相关文件做依据。要慎重使用形容词和副词新闻标题要准确反映新闻的核心内容和主题思想。采用文字、图片、音像、网络等形式报道同一新闻事实时,对基本事实的表述要一致。

(8)职责分明。

采编各环节要严格把关。记者要确保稿件中引用的事实、数据、人名、地名、机构、职务等文字表述准确无误;编辑在修改稿件过程中不得添加未经核实的内容,不得夸大原稿件中的事实;部门负责人要对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检查稿件在新闻事实等方面是否存在疑问。要严格遵守稿件审发程序。在准备预发稿件时,必须在醒目之处标明“未定稿”,发表时必须同新闻发生的实际过程逐项进行核对。严防违规发表预先准备或尚未核实的未定稿。要严格执行关于防堵差错的各项制度,记者、编辑、录入员、校对员、核稿员要各司其职。

(9)职业道德。

要认真抓好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注意研究本报本刊记者稿件中有没有“关系稿”和“人情稿”,有没有应该回避而没有自觉回避的现象,有没有“以稿谋私”和“变相以稿谋私”的行为。

(10)建章立制。

要将新闻报道真实性的情况作为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防堵差错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发生差错的人员和单位要给予处罚;对发生重大失实错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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