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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报道的具体功能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危机报道的具体功能危机本身具有自己的发展规律,一般来说,危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潜伏期、爆发期、扩散期和消退期。中国在艾滋病预防方面与同期发现首例艾滋病的一些国家相比迟了12年。

第二节 危机报道的具体功能

危机本身具有自己的发展规律,一般来说,危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潜伏期、爆发期、扩散期和消退期。媒体的危机报道在危机发生的不同阶段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危机的潜伏期,媒体的主要作用是预警,即通过自己的报道引起社会注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危机的爆发期,媒体的主要作用是让人们了解危机的真相,消除人们对危机的各种误解,维护社会稳定;在危机的扩散期,媒体的主要作用是协调社会,通过自己的报道形成有利于危机解决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团结、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共同面对危机;在危机的消退期,媒体的主要作用是反思,通过反思发现各种社会弊病并探求救治的对策,避免同样的危机再次发生。当然,由于危机的四个阶段并不是泾渭分明,危机在不同时期的功能也只是一种总体的评价,彼此之间存在着交叉和重叠,比如在危机的潜伏期,媒体在担负预警功能的同时,实际上也在担负着告知功能,而媒体的反思功能其实贯穿于整个危机的过程之中。

一、潜伏期的预警功能

就效率原则而言,人们希望在危机的潜伏期就采取行动,这时候解决危机的成本最小。但是由于受继发性危机转折点的偶然性、突发性危机本身的不可预测性与决策者素质和决策水平的难以把握性三种因素的制约,在危机发生之前人们往往难以准确预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在危机的潜伏期就束手无策,也不意味着媒体在这个阶段就不能有所作为。相反,根据海恩法则,危机管理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认为危机是可以认识的,任何一个危机在爆发之前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前期征兆。敏锐的媒体通过自己的理性判断可以通过自己的报道提醒社会危险的临近,从而使得社会各界尤其是那些政府管理人员能够及时采取对策以避免危机的爆发或者减轻危机的危害。

新《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中国颁布实行。由于新条例从立法精神和具体规定都有了改变,实施中不可避免地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一个焦点问题就是对于新条例中“取消强制婚检”的讨论。讨论的过程中发现,对于“取消强制婚检”连相关的法律专家包括制定新婚姻登记条例的专家的理解也模糊不清,国家的民政部门和国家卫生部也发出了不同的声音(16)。其中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2003年10月1日通过的《婚姻登记条例》和1995年6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母婴保健法》谁应该具有更高的法律效率,一个专家在两次电视访谈中竟然作出不同的回答。

“取消强制婚检”之所以引起巨大的社会争论,源于人们对因此导致的疾病尤其是遗传性疾病失控的担忧。有专家认为,婚前检查制度的取消不利于未婚夫妇双方的健康和后代的健康,如果不进行强制性规定而采取自愿原则,可能导致大部分农民都不进行必要的检查,而他们的卫生和健康状况恰恰是令人担忧的。

尽管中国以前的婚检制度有诸多的问题,但是婚检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的生育健康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初婚妇女的婚前检查比例从1991年的48.1%上升到2000年84.2%(17)。据国家卫生部透露,2001年,全国实际参加婚检人数为879万人,检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4万人,其中性传播疾病20 000余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人84人,精神病者15 000多人,严重遗传疾病患者6 500人。地方以上海市为例,近10年的婚检疾病检出率的情况来看,形势也不容乐观。以梅毒为例,1988年仅9例,1997年之后几乎以每年50%的速度迅速攀升,到2002年婚检中查出的高达816例。由于这些梅毒尚处于潜伏期,因此基本无明显症状,如果不是进行婚检及时诊断发现的话,不但会影响患者自身的健康,而且还会传播给配偶及胎儿(18)

这场在媒体上进行的广泛讨论,在2003年10月10日因为《天府早报》的一篇《新娘疑患艾滋告不告诉新郎》的报道被推向高潮。报道称四川人周小燕(化名)在2003年9月22进行婚检时被确认为嫌疑艾滋病患者,随即周决定推迟结婚,并于2003年10月9日重新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后因身份证号码问题推迟)。那么作为婚姻另一方的周的伴侣,事实上就被剥夺了知情权,由此如果导致艾滋病的传播更是贻害无穷。不要忘记一个基本的事实:中国超过100万的艾滋病患者中绝大多数处于一个“隐性”状态,截至2002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只有40 560例,占专家估计的100万的比例只有1/25左右(19)。因此引发夫妻双方知情权问题以及“取消强制婚检”所引起的相关问题的热烈讨论,这个特殊的案例最终也被上报全国人大。

“取消强制婚检”是否真的像有的人预言的那样会在中国酿成遗传疾病增长甚至蔓延的局面,现在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媒体对于这个问题的广泛讨论以及由此引起的广泛社会关注和社会思考,对于我们采取各种补救措施以避免悲剧的发生无疑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就后来的发展而言,“自愿婚检”在中国目前情况还不是大多数中国人的选择,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颁行,以后,各地婚检人数急剧下降,相关婚检部门无事可做的现实提醒我们,修改法律不仅需要良好的愿望和理论的探讨,同时也必须关注社会实际情况。“取消强制婚检”作为一个与所有中国人甚至我们的子孙后代都密切相关的议题,违背创新—扩散理论的基本过程,甚至没有经过试点就一下子在全国范围里推行,至少应该说是一种草率的行为。

而艾滋病在中国的扩散从媒体的角度来说可以看成是中国媒体预警功能没能正常发挥的一个典型的个案(20)。中国在艾滋病预防方面与同期发现首例艾滋病的一些国家相比迟了12年。博茨瓦纳是世界上艾滋病感染率最高的国家,三分之一的成年人都感染了HIV 1病毒。它的总统莫加在2000年7月悲哀地说,他的国家正受到整个民族灭绝的威胁。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的另一份报告指出,HIV 1之所以会在博茨瓦纳等国家蔓延,是因为他们被AIDS病侵袭得最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人们对HIV 1的来源、漫长的无症状期以及传播的方式都没有充分认识。直到传入境内很多年以后,这些国家的政府才能够开始实行政府干预,而到了这个时候,病毒已经在整个人口中广泛传播,病人的数量已上升到令人吃惊的程度了。后来很多国家都在吸取博茨瓦纳的教训。联合国的《正视艾滋病》报告对全球103个国家政府行为干预政策介入时间进行调查,结果是,在首个AIDS病患者发现于1980年至1984年间的国家中,政府大约在第5年开始实行全国性的预防。而首个病例发现于1985年至1986年间的国家,37%的政府从18个月后开始实行预防。中国首例AIDS病患者发生在1985年,直到13年后,即1998年7月,中国卫生部成立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据当时的报道说,卫生部艾滋病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艾滋病预防与控制全方位推进的开始(21)

中国地方官员对于艾滋病的长期瞒报,使得中国的决策层长期以来没有意识到中国艾滋病的严重性。多年以来积极进行防治艾滋病宣传的老教授高耀洁受到的种种非难(另一位医生,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传染科的桂希恩的遭遇基本类似),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中国地方官员长期瞒报艾滋病的动力机制。这位被誉为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的伟大女性从1996年开始走上宣传艾滋病防治这条不归路,先后调查了上蔡、文楼、尉氏等艾滋病疫情严重的地方,对于河南艾滋病疫情真相大白于天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她的行为受到单位、地方政府的种种刁难,自己的人身自由甚至受到了限制。地方阻止她去北京和美国开会或领奖,因为害怕这位老人把河南艾滋病的信息传播出去。她被一些人定义为不受欢迎的人,因为这些人认为防艾宣传是揭了河南的疮疤,有损河南的形象。其实这里关键弄清楚“一些人”是哪些人。诚如高耀洁所说,她的行动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那么这些人应该不是老百姓,那么除了老百姓以外,与此事有关的就是地方管理部门和既得利益集团,地方管理部门当然涉及河南卫生部门及政府主管部门,而既得利益集团包括那些血霸血头以及为这些血霸血头提供方便的相关人员。理清了这个思路,我们对于很多危机信息长期以来在中国无法正常报道的机制也就会有进一步的认识,难怪有位当地的领导人2000年时还表示“河南没有一例艾滋病”,难怪桂希恩老教授在文楼免费发放药品时甚至受到了人身威胁,有一次他为逃避地方官员的追捕,在老百姓的保护下藏进了水缸。

长期瞒报造成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后果是严重的。联合国认为艾滋病、环境污染和男女比例(失调)是中国发展的三大障碍(22)。联合国秘书长安南2002年在浙江大学发表演讲时说,中国正处于艾滋病大面积爆发的前夜,必须在整个国家遭到致命性打击之前遏制。他说:沉默就是死亡。由于长期认识不足,防治措施不力,中国已经错过了防治艾滋病的最好时机,进入了流行期。我国目前艾滋病流行形势主要表现为,一是艾滋病流行波及范围广,全国低流行与局部地区和特定人群中的高流行并存,疫情上升趋势明显;二是面临艾滋病发病死亡高峰;三是疫情从具有高危行为的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性传播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呈上升趋势。截至2003年6月,中国现有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84万人,而且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正以每年近30%的速度增长,个别农村地区艾滋病感染率已达10%~20%(23)。联合国的调查认为,中国的艾滋病患者可能已经超过150万,这意味着全中国不到1 000人中就有一个艾滋病患者。中科院院士韩启德也坦承,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到2010年,中国艾滋病感染人数将超过1 000万,届时艾滋病的流行将成为国家性灾难。据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院长、中科院院士、艾滋病研究专家曾毅测算,当艾滋病感染者人数达到60万~100万时,国家经济损失可达人民币4 600亿元到7 700亿元。照此简单以乘法推算(艾滋病造成的社会损失可能是1+1>2),当艾滋病感染者人数达到1 000万时,国家经济损失将高达77000亿元,这是2001年度支撑国家大厦的全国税收1.5万亿的5倍多。

从艾滋病在中国发展成为一个国家性的危机的过程中不难看出,比艾滋病更可怕的是信息封锁,比艾滋病更可怕的是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和升迁而视老百姓的生命如草芥的冷漠,是长期的信息封锁所导致的人们的无知、相互猜忌和相互隔膜甚至相互仇恨,是整个社会的良知、正义感、责任感和宽容的丧失。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于艾滋病的报道力度严重不足,人们对于艾滋病的认识曾经长期与道德堕落画上等号,有些地方还通过歧视艾滋病人的地方法规,这些都使得艾滋病问题在中国日益严重而不是得到缓解。甚至到目前为止,我们对于为了防止艾滋病而采取的在吸毒人群中免费发放一次性注射器和在卖淫人群中发放和宣传使用安全套的行动依然争论不休。对于艾滋病人长期的不理解、不宽容、恐惧和歧视又导致了这个群体对于社会产生报复心理,使得“艾滋病患者持针扎人”的现象也在中国不同的地方多次出现。

经过多年沉默后,中国终于开始直面艾滋病,温家宝胡锦涛分别在2003年和2004年的艾滋日与艾滋病人握手,这个行为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2004年2月26日,我国成立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吴仪任主任。无论是艾滋病、艾滋病感染者还是民间防艾人士,也终于突破了自己“边缘化”的社会地位,高耀洁作为这支特殊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符号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主流媒体上。

但与此同时,有关艾滋病的各种数据还远远没有做到公开透明,高耀洁试图在河南寻找更多艾滋村的努力依然像搞地下工作一样,河南省有关部门仍然视艾滋病疫情为“国家机密”,并先后有数人因泄露所谓的机密而遭受逮捕、拘押、开除等处分。在卫生部2004年1月公布的全国传染病疫情中,艾滋病也只是被一笔带过,称“其他传染性疾病发病49 168例,死亡60人,占发病总数的49.02%,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1.02%,其中发病上升的病种为:丙肝、艾滋病”。

二、爆发期的告知功能

当危机爆发也就是我们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候,也是人们急切希望了解危机的相关信息的时候,这时候人们首先希望从媒体获得相关信息,“当社会环境出现情况不明、有威胁性或迅速变化时,个人和群体的媒介依赖关系便更加强烈”(24)。如果媒体能够及时提供有关危机事件全面的信息,人们就会消除对于突然爆发的危机的恐惧,形成对危机的正确认识并且采取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这对于维护危机时刻的社会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反之,如果人们不能及时获得有关危机的信息,各种谣言就会盛行,进而导致社会恐慌和不稳定。

诚如前文媒介系统依赖理论所指出的,大众传播活动提供的信息是个人、组织、社会采取正确的行动并达到自己目的必不可少的外部条件。现代社会由于社会系统极端复杂,社会之间的信息的“不连接”状态和传播障碍随处可见,由于没有大众传播的信息,多年以来连中医也不知道龙胆泻肝丸的危害。因此在危机爆发的时候,通过相关部门发布的危机信息如果保持在组织传播的范围,就不可能引起足够的社会注意。大众媒体所构造的“虚拟世界”实际上也是领导人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各国领导人所看的“简报”来自大众媒体,《焦点访谈》的很多节目也受到中央领导的关注,大众传媒所传播的危机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也成为国家领导人和主管部门获得信息并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与此相对,国家领导人和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多级的组织传播获得的信息有时是残缺的、滞后的甚至是误导性的。

从“9·11”事件中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媒体在危机爆发时的重要作用,媒体在整个事件中成为一个积极的告知者、定位者和引导者。“9·11”事件是一个典型的“龙卷风型”危机,危机来得快去得也快,因此媒体的告知功能便显得非常突出,而这种状态下的“新闻”和“意见”被融合在一起,媒体“告知”的不仅仅是事件本身,还有事件的意义、发展方向和人们应有的态度。

首先,媒体的报道犹如信使,受众很快通过媒体了解了事情的经过。“9·11”事件爆发后不久,美国的五大电视网、各大主流报纸和其他很多媒体都中断了自己的正常工作,集中力量来报道这场美国本土上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大量的现场报道、跟踪报道、专题报道充分满足了危机时刻人们急迫的信息需求。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媒体的报道迅速把“9·11”事件设置为美国人头号议题,美国人也很快明白了事件的严重性和复杂性。电视屏幕上反复出现的世贸大楼倒塌的画面,报纸头版的诸如“美国遭受袭击”、“恐怖主义袭击美国”的大幅标题,媒体对于殉职的消防队员进行的集中报道,所有这些报道虽然也在美国的民众中激起了短暂的恐慌,但是更多地激起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对于恐怖主义的痛恨。

其次,媒体还通过各种形式的评论对危机事件进行定位,“9·11”事件很快被定位为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恐怖事件,媒体呼吁国人以战斗的热情面对这次严峻的挑战。9月12日,美国各大报纸纷纷对纽约和华盛顿连遭恐怖袭击一事发表评论(25)。《华盛顿邮报》称,无论是谁策划了此次恐怖袭击,这个敌人都准备了周密的计划和大规模的行动。“如果要应付未来的挑战,美国必须在符合美国价值观的基础上,加强防御能力、提高情报水平,不仅仅是对驻外大使馆和军事基地,国内机场和其他一些民用设施也必须受到更好的保护。美国社会和政府一直尊重国民自由,美国决不允许恐怖分子改变这一点。”《洛杉矶时报》强调了美国的韧性,其社论称:“即便是曼哈顿浓烟滚滚,华盛顿尘土飞扬,我们这个强国只是在大风中摇了一下。建筑物虽然倒塌,民主依然站立。”《亚利桑那共和报》社论称:“美国本土幸运地逃脱了两次世界大战带来的毁坏。但是现在,美国却成了一个容易受到伤害的土地。60年前,日本轰炸了我们沉睡的珍珠港,当时的美国人就是放松了警惕,当世界陷入危险之中时,美国人却在睡觉。当被惊醒时,他们才召集军队,启动工厂机器,开动轮船。而就在今天,我们这一代也听到了召唤。这次,我们的敌人却与上次不同,他更加狡猾,更加难以琢磨,更加难以找到。但是,他终究会被抓住,他将知道,惊醒的美国人民会是一个难以对付的、凶猛可怕的力量。”《休斯敦时报》报道说,美国不能独自对付国际恐怖主义。“就像‘二战’时打败法西斯主义一样,美国需要同世界上所有自由、民主、文明的坚定力量一起行动。不论星期二恐怖活动的凶手到底是谁,我们都要和盟友一起打败他。”

媒体的引导功能在此时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媒体的集中报道满足了公众在危机时刻的信息需求,对于危机中以消防队员为代表的英雄群体的报道则极大地鼓舞了人们的信心和斗志,对于政府官员活动的报道又为人们消除恐慌情绪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依赖对象。由于人们对于这场危机事件有了充分的认识,随后美国政府采取的各种反危机的措施,从人们乘飞机时繁琐的安全检查到应对“炭疽邮件袭击”,从成立国土安全部到进行第二次海湾战争,实际上都得到了美国民众的响应和配合。危机报道不仅帮助美国人渡过了心理难关,而且在危机时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并激发起人们团结一致共赴国难的热情,为危机的解决提供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此外,媒体还呼吁美国人民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解决危机作出贡献,呼吁公众尽可能地恢复正常生活,认为这是对恐怖活动做出的应有回应。一些报纸号召民众从自己做起,做好身边的事情,比如“让您的钱仍留在股市上”、“像平常那样给您的汽车加油”、“购物,不管多小的东西,尽量买东西”、“悬挂美国国旗”、“像平常那样从银行取钱”、“遵守机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新的安全措施,不要抱怨”、“出一份力团结您的邻居,联合您所在的社区”、“恢复您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等等。“媒体把政府的政策,巧妙地转换成公众的日常行为规则,既起到政策的诠释作用,又引导了公众的日常行为,对危机的解决起到了积极作用。”(26)

相反,如果危机爆发时受众无法从大众媒体及时获得相关的信息,流言必然产生,而现代社会流言的盛行在危机爆发时将会产生巨大的社会负效应。“偶然的事实,创造性的想象,情不自禁的信以为真,这三种因素便会产生一种虚假的现实,导致人们作出激烈的本能反应。”(27)陈力丹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流言传播一个公式:R=i×a/c。其中R是指流言(Rumor),i是指流言内容的重要性(importance),a是指流言内容所涉事情的模棱度(ambiguity),c(critical ability)是指公众对流言的批判能力。如果传播的内容对传播者很重要,涉及很大的切身利益,同时,传播者对其的了解又很不清晰,那么,越是重要,越模糊,传播速度越快越广;公众对所传播的事情了解得越清晰,或具有批判理性,能够辨别,那么,流言的传播就会遇到阻力(28)。1997年2月到2000年9月北京的“打闷棍”事件、2002年1月天津“艾滋病患者持针扎人”事件、2002年4月江西九江的“连续投毒事件”、2002年12月到2003年2月沈阳的“炸弹恐慌”、2003年2月广州发生的“SARS”带来的城市恐慌(29)……所有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在危机发生的时候保持信息透明的重要性。

在现代传播媒介系统日益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今天,政府的主流媒体在危机时刻的沉默无疑是主动放弃自己的传播权,而各种流言并不会因此就停止传播,相反流言会借助个人之间口耳相传、电话、手机短信、现代的人际传播网络和互联网等迅速在社会中蔓延。发生在广州的SARS流言的传播是一个典型的案例,“从新闻报道可以看出,流言在大规模爆发前,曾经历了近2个月的酝酿与人际传播。在2003年2月8日,也就是春节休假结束的第一天,分散的人们开始聚集,有效的次级关系网络恢复正常,各种零散的消息通过集体传播和解释,终于达到爆发的临界点。不断变形发展的流言让人们失去了判断和理性,疯狂抢购板蓝根、白醋及抗病毒口服液等”(30)。危机时刻媒介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是控制流言和谣言的最好手段,保证社会学所说的信息对称和信息充分,对公众和政府都是有益的,能够从根本上保证社会稳定。2003年2月11日,广州的政府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后,流言得到一定程度的遏止,4月20日之后在全国各地产生的有关SARS的各种流言和谣言在透明的信息环境下基本上也没有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2003年8月下旬和9月上旬,出现了北京和广州等地重新发现SARS病人的谣言,但是,由于权威部门(卫生部)和媒体对于事实的即时报道,谣言很快不攻自破。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人们在危机爆发和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恐慌、听信流言和谣言甚至采取过激或者看似可笑的防卫措施,实际上是人们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社会上许多流言在事后都被证明有一定的事实根据,这种反复会成为群体的一个集体记忆,当再次发生危机的时候,人们相关的记忆就会被唤起,这样流言就在群体中就具有了传播的氛围。2003年4月初,山西出现的各种流言和谣言与广东的情况极为相似,从一个层面说明我们这个民族在长期以来实际上缺乏判断谣言的理性。山西2003年4月初有谣言称SARS已经夺取了千条人命。到了中旬,又有谣言说,太原市将关闭所有的菜市场,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几乎所有的蔬菜都疯狂涨价,一斤白萝卜竟然涨到了4元,3棵白菜要价达22元。不久,又有了新的谣言:4月25日,太原市将封城,只许进不许出。在这3次谣言盛行时,太原市出现了大量抢购药物、食品、生活用品的狂潮,原来2元钱的口罩,涨到了6~8元;而一瓶3元钱的84消毒液竟卖到了19元;超市更是抢购成风,一些大型超市不得不贴出“缺货”的通知。在太原市政府着手辟谣的同时,4月24日又有一个耸人听闻的说法称,有SARS患者从医院里逃跑了,而逃跑的原因是医院的各项条件太差,患者在医院得不到应有的医护治疗。这个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一时间,所有公共场合很难再看到人的踪迹,每天下午不到7点,街头已经没有了人影。原先,一天营业额100万元左右的商场,当时一天营业额最多只能达到10万元,个别三星级以上酒店每天的收入竟不到300元(31)

如果在危机爆发时人们不能获得足够的信息,人们对于危机就不可能形成正确的认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自己可能因为恐慌而“病急乱投医”采取错误的行动来应对危机,同时对于政府应对和解决危机所采取的各种行动就可能因为不理解而不配合,从而增加处理危机的成本,解决危机的难度也会相应地加大。在中国2003年春天SARS在全国范围内流行的过程中,由于媒体的相关报道严重滞后,人们当时对于这种传染病的理解是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的,因而全国范围内乱吃药、喝绿豆汤防病、搞封建迷信活动、因为害怕而逃离疫区、对于来自疫区人群的歧视等各种现象像万花筒一样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2003年较早感染SARS的长春张氏家族,由于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拒绝治疗,不仅酿成家庭的惨剧,而且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32)。2003年4月,吉林省长春市81岁的老太张景芳在住院期间与吉林省首位SARS患者同居一室,她的三子三女中除了住在北京的大儿子外,其余的三女二子都来探望,这个家族的多位亲人因此感染SARS。但是在随后政府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中,张景芳、张景芳的二女儿张春莲及其丈夫隋光志、三女儿张春荣、三儿子张炳信等均采取不配合的态度,拒绝提供密切接触者,在提供亲属自然情况时也故意谎报,撕毁流调表并围攻在场的医务人员,同时拒不隔离。最后这个家族17人被隔离,其中7人确诊为SARS病人,3人死亡,另有与该家族有过接触的200余人被隔离。为处理张氏家族的流调、救治问题,长春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先后投入工作人员近2 000人次。从这个惨痛的案例中折射出很多问题,但是其中最引人深思的莫过于从中暴露的人们对于传染病方面的科学知识的无知,尤其是当时人们对于SARS的无知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报复社会的心理。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危机爆发时只有通过媒体进行广泛的报道,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并且对社会进行积极的引导,才能帮助人们正确面对危机。

当然,信息透明有时也会带来恐慌,但是这种恐慌本身对于危机的解决可能是一个有利的外部条件。此外,恐慌的程度也会随着人们对危机了解的加深而得到缓解。2001年乌鲁木齐发生了废旧弹药爆炸事件:一队军队运送准备销毁的废旧弹药的车队,傍晚7时左右在途经乌鲁木齐市区时,发生意外爆炸,引起连锁爆炸,死176人,伤数百人。当时爆炸造成的震波相当于一次地震,临近的国家地震部门都测到了。中国新华社于第二天清晨5时就发布了关于事故的消息,公布了初步的死伤数字,说明这是一次事故,没有“疆独”的政治背景。后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接见六个中央新闻单位在疆的记者时说,感谢媒体及时报道了乌鲁木齐发生事故的真相,先声夺人,后来世界各地的媒体关于这件事情的报道,基调与我们的报道差不多。尽管事故惨重,但是它毕竟是偶然事故,外商和旅游者不会由于这种偶然事故而不来新疆(33)

三、扩散期的协调功能

危机扩散的时期,也是危机的各种破坏力表现最突出的时候,危机的影响往往会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需要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各种社会力量来共同克服危机。在这样的情况下,强有力的政府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媒体的宣传报道是把政府的各种决策变成所有人的行动的一个重要动力。

1.媒体报道是“导航员”和“催化剂”

危机时期是一个非常态的时期,政府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也可能是非常态的,这就需要公众的理解和配合,而媒体的报道、解释和引导是增进了解的导航员,是促使采取一致行动的催化剂。虽然建立在强制和服从基础上的政府行为对于危机的解决也会产生一定的作用,诸如建立《紧急状态法》通过法律的手段保证危机时刻政府行为的权威性也是势在必行,但是毫无疑问,建立在理解基础上的一致行动所取得的效果会好得多,而付出的成本将会小得多。

在中国的SARS危机中,2003年4月20日以后我国大众传媒对于危机的集中和全面的报道,尤其是对于医务人员这个特殊群体的报道,使得人们恐慌和无所适从的心理得到了缓解,激发了公众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调动了公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科学防治、战胜非典”的共同认识,全社会形成了一个合力来共同面对SARS的挑战。“非典前期,信息的不透明和不真实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疫情蔓延到中国腹地后,党中央果断采取了疫情完全公开的政策,对战胜非典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一旦信息公开了,战胜非典和克服恐慌就成为一种大家共同面对的问题,而不再仅仅是少数官员秘密状态下处理的事情,这时的当权者和人民的心态与原来就不一样了,产生一种互相信任和依靠的健康心理。而以前,人民是迷茫的,对当权者不信任;当权者也不信任人民,生怕出现社会的盲目行动。当真实的情况开始向人民实实在在地讲出,甚至如何获得情况的过程也有所交代,经过持续几天的定时公布情况,起初怀疑的人也开始产生了信任的心理。这就是公开的作用。尽管事实是严峻的,局部地区和具体方面的利益会受到一定的损失,但是整体的团结一致被动员起来了。”(34)

2.对各种违法违规或不负责任行为的监督

危机的协调功能还表现在对于社会各种违法违规或者不负责任的行为的监督上。虽然危机时刻总体上表现为公众的高度团结,但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浑水摸鱼发国难财的人,不可避免出现一些临阵逃脱的胆小鬼,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依然为了个人仕途而对民众不负责任的官员,不可避免地出现因缺乏社会公德而导致危机恶化的个人行为。而媒体强大的舆论压力可以减少上述现象的发生,为危机的解决提供舆论支持。在非典的报道中大量关于因防治不力而被撤职的官员的消息对于当时的中国政府官员无疑是一针清醒剂,关于“首诊负责制”的宣传也对那些企图开小差的医务人员敲响了警钟,对于政府表明的针对发国难财的不法商人的严厉态度的报道,无疑让那些不法商贩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之外必须考虑自己行为的代价,对于个人责任的强调又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

3.改变政府和个人行为

危机的协调功能最后的落脚点在于改变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行动,在中国组织层面的作用更多地表现在政府行为上,而个人行为的改变包括不同层次,体现在不同方面。一般来说,媒体报道首先作用于民众的心理层面,在这个阶段,人们会逐步消除恐慌心理并确立对于危机的正确态度。第二个层次表现为个人行为的改变,如SARS中人们养成的“勤洗手,勤通风,不随地吐痰”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第三个层次表现为公众表现出极大的责任心和热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危机事件,为危机事件的解决作出自己的贡献。“对社会民众来说,危机造成的最大危害在于社会正常秩序遭到破坏并由此带来社会心理的脆弱,因而,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恢复原有的社会运行轨迹是首要的选择,而进行心理救治的最好办法是让民众参与到危机管理的进程中来。在危机(指‘9·11’恐怖袭击)发生之后,纽约市长朱利安尼明智地把动员社会参与放在了危机管理的重要位置,如发动群众进行城市救援、动员公众开展大范围的献血活动和募捐工作。这不仅降低了政府救治危机的成本,提高了效率,还使公众更多地了解到真相,去除恐惧,缓解了危机在公众中产生的副作用。”(35)

以艾滋病为例,媒体的广泛宣传使得有关艾滋病的预防及治疗的各种信息得以共享,人们在了解艾滋病的前提下就可能在个人的性行为、对于艾滋病患者的态度等方面发生改变。当人们了解到艾滋病的严重危害和传播的严峻形势之后,处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使得即使是吸毒和卖淫嫖娼这两个群体也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配合政府的宣传采用一次性针头及避孕套,而这两个对于社会和个人来说代价很小的行为却是可以阻断艾滋病流行的两个主要渠道。对于艾滋病的宣传在给人警示的同时还有助于人们消除对于艾滋病的不必要的恐慌。对于关心艾滋病孤儿的高耀洁的报道,对于温家宝总理和艾滋病人握手的报道,对于克林顿和艾滋病人拥抱的报道,所有这一切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不至于把艾滋病人看成是洪水猛兽。而对于艾滋病患者来说,媒体的广泛报道、正确引导也可以帮助他们寻找感情的寄托,缓解他们的紧张情绪,部分解决他们在生活中面临的各种困境,消除他们报复社会的心理。“媒体宣导(36)有虽不够大然而确实可见的短期成效,根据斯奈德2002年的研究统计,这种成效以每年7%~10%平均速率增长:预防宣导的成效增长率是4%,号召放弃不良行为的宣导成效增长率是5%,倡导新行为的宣导成效增长率是12%。对就发展中国家落实到家庭层次的媒体宣导效益的16个评估所作的后研究分析也表明:通过媒体宣导,这些国家的夫妇们在实施防范艾滋病的具体方法及行为方面有了平均8%的成效增长率。”(37)中国艾滋病人目前绝大多数处在一个“隐蔽”的状态下,只有全社会的关心加上必要的药物治疗才会鼓励艾滋病患者公开自己的病情。患者的隐秘不报和对患者鄙夷的目光只会加速艾滋病毒的流传。

4.宣传教育的极好契机

从某种意义上说,危机事件的爆发实际上为我们的宣传教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社会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我们运用得当,我们可以以危机事件为契机消除我们社会中长期存在无法根除的各种丑陋习惯,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取得社会常态下难以企及的效果。出现这样的情况,有三个原因:其一,从教育心理学的视角看,社会突发事件使受教育者处于最佳教育情境之中,这时候,教育者容易成功地向公众传播自己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受教育者对于教育者传达的教育信息也最容易接受并信服。其二,有些道德品质“在一般情况下常常是以隐含的、平淡的、习以为常的方式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加以表露的,但在危难而紧迫的特定背景下,它们便以突出的、强迫的、不容忍受的方式跃入人们的视野”。突发事件提供的就是这样一种巩固和强化各种价值观念的良好机会。其三,人们对其自身所经历的事情的感受比他们所接受的教育的影响更深刻,因此,突发事件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关节。历史上,人们在经历了重大社会事件而发生思想观念的重大转折,改变了一生轨迹的事情不胜枚举(38)。以广东人的饮食习惯为例,长期以来中国对于禁止吃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不可谓不大,采取的措施不可谓不严厉,但是所有这一切一到广东就似乎不起作用了,广东人甚至认为自己吃野味是“进化”的结果,崔永元一句“广东人再进化可能连天上的飞机也吃了”在引人发笑之余也引人深思。SARS危机告诉我们,应当对某些传统文化现象进行深刻反思。中国美食世界闻名,但如果“贪食无厌”,把这种美食文化推向“极致”而无所不食,我们的食文化也必将受到大自然的报复而走向反面。2003年不期而至的SARS对于广东人的教育作用无疑比我们以往所有的宣传都有力,广东现在餐桌上蛇正在逐步消失,而中国的其他很多地方却依然是家常便饭。

5.激发人们关注受灾群体或弱势群体

另外,媒体的协调功能还体现在对于受灾群体或者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上。比如洪水过后的灾区孩子的上学问题、蓄洪区灾民的补偿问题等等。在2003年淮河发生的洪水中,由于媒体对于受灾群众的困境缺乏全面的深度报道,灾后重建基本上就只有“灾民自救”和“政府救助”这两头在起作用,而现代社会更重要的救助形式——社会救助非常有限,在灾后有关灾害损失的一些空洞的数字也激发不起人们伸手援助的热情,这样一来,灾后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孩子上学问题、生产自救需要的物质问题等等在很长时间里得不到解决,在洪水过去半年以后我们看到一些安徽的小学生依然在洪水泛滥时期搭建的临时棚屋里读书。而提到我们现在社会里已经深入人心的希望工程,我们就会想到《中国青年报》摄影记者解海龙。正是他1991年深入安徽和中国其他地区的采访与大量的报道,让整个社会开始关注希望工程,他在众多的泥孩子中发现的一双闪亮的“大眼睛”,拍下了《我要读书》那张极具感染力的照片,推出了全国希望工程形象代表——“大眼睛姑娘”苏明娟。苏明娟那双渴望知识的“大眼睛”曾经打动了无数热心于希望工程事业的人心,为希望工程的开展作出了新闻记者的贡献。

四、消退期的反思功能

传播学的5W为传播学规定了基本的研究框架,有人把危机管理的基本步骤归纳为5P,分别是:

▲Perception(端正态度)

▲Prevention(防范发生)

▲Preparation(时刻准备)

▲Participation(积极参与)

▲Progression(危中找机)

危机进入消退期的时候,危机爆发的强度大大减低,危机已经处于一个可控制的范围之中,社会生活正在逐步走向正常。这时媒体的主要作用是对整个危机事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以及在危机处理过程中获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把危险转化为发展的机遇,以避免类似的危机再次发生。这也便是危机管理中的“5P”的循环往复。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危机消退期媒体报道的反思功能绝不仅仅是媒体从业人员的反思,这种反思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的整体反思,而媒体是这场反思的平台,媒体从业人员是社会反思的记录者。虽然社会反思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表达,但是在现代社会里通过媒体表达可以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并因此影响舆论,进而可能影响公共政策。因此,借助媒体的反思可以说是所有反思形式中最具活力,也是最具普遍意义的反思方式。

1.由孙志刚案反思所促成的司法进步

许多文明进步的足迹,都与人们对社会危机的反思有关,而现代社会媒体作为社会的“守望者”,反思危机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的那篇《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报道也许会成为未来中国当代新闻史必须提到的报道。这篇报道所引起的社会反响是极其巨大的,“没想到,反应如此强烈。报社的热线电话几乎每分钟都要接到几个读者对这件事的评价,新浪网上的跟帖据说几个小时内就达到上万条。无论何种职业,无论哪个阶层,几乎全社会的人都做出了回应,几天后,社会各界的声音不仅没有渐渐减弱,反而越发强烈”(39)。由于媒体的报道和推动,“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最终推动了中国有关这方面的法制建设向前迈进了一步,在中国实行了2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取代它的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对于孙志刚案的反思如果停留在个案的层面上,那么它的意义就非常有限,但是孙志刚案实际上已经触及到了中国法律制度深层次的弊端。孙志刚之死的报道之所以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一个巨大的危机:司法信任危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公正是司法行为的灵魂,是司法的生命线,而司法腐败与司法暴力会危及所有人的心理承受底线。在中国老百姓的心里,公检法是一家,基层派出所也成为代表司法的一个符号,孙志刚实际上则成为中国普通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一个符号,司法信任危机到了孙志刚案这里实际上变成了感受此案的所有人的危机。人们其实不是在为孙志刚,而是在为自己谋生存。当人们感到自己最起码的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的时候,这种危机感所激发出来的能量是无比巨大的。其实这种危机感早就存在于人们的心里,几乎所有具有一定社会经验的中国人都会通过多种途径听到一些司法机关运用暴力的传闻。在司法过程中运用暴力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形成的传统,直到今天还有人写文章为这种运用暴力的行为辩护,认为这是对付犯罪所必需的,同时不忘嘲笑西方一些国家司法人员明知某人是“贩毒分子”却因为缺乏证据而无可奈何。但是这种逻辑推理有一个明显的缺陷,这里有个隐含的前提就是“有罪推定”。而事实上没有人能够保证司法机关不犯错误,没有人能够保证暴力不会被滥用。因此人们希望司法公正得到保证,希望司法本身受到监督,希望司法人员首先守法。

孙志刚事件发生后,司法界自身的反思其实是所有反思中最深刻也最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发生后,广东省政法委、广州市政法委先后组织公检法司的各单位对孙案的发生进行了多次反思,广东省公安厅召开了以“吸取孙志刚事件教训,改进公安工作”为主题的电视电话会议。应该说,其结合孙志刚案对政法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的反思涉及面之广、反思之深刻是多年来少有的。本案反思的重点已经涉及政法机关的执法工作当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导致司法信任危机的社会根源。首先,执法观念严重落后,不仅没有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反而认为执法是一种特权,执法者违法执法,滥用行政执法权。其次,执法过程中存在重打击、轻保护的思想,缺乏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观念,在各种执法活动中,为取证、破案不惜搞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滥用“双规”、随意扣押冻结财产等侵犯公民和法人权益的行为屡见不鲜。另外,基层干警和一些领导人素质低下,霸气十足,法律意识淡薄,执法水平低下,而恰恰是他们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面对的执法主体。最后,缺乏对执法主体的监督管理制度,现有的监督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社会监督在司法强权面前多年来实际上也没有实质性地开展,因而对于司法的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得不到落实,这是导致司法腐败和司法暴力的制度性原因。

在广东各地,由孙志刚事件带来的执法变化也在悄然发生。深圳吸取孙志刚事件的教训,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率先出台了《深圳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管理规定》,于2003年8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今后深圳的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将其名称、执法职责和权限、主要执法依据、办公地址、咨询和投诉电话都进行公告,未经公告或者超越公告的职责和权限范围的执法活动无效。对违反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机关、机构或者组织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市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2.由黄静案感受到媒体反思功能的巨大能量

有人认为黄静案是2003年网络上影响时间最长、范围最大、效果却最不足道的网络大案;有人把湖南省湘潭市临丰小学音乐教师黄静之死与孙志刚案相提并论;有人认为黄静案是2003年民间维权运动的一部分。透过黄静案这个案例,我们也可以感受到媒体的反思功能的巨大能量。2003年2月24日,黄静被发现裸死在自己的宿舍里,现场的情况是:少女裸死床头,尸身有自己不能形成的伤痕,床边地板上有沾染男性精斑的纸团。另外可以确认的是,黄静死前的那个晚上其男友留宿黄静宿舍。面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本该立案侦查,但是当地的公安分局很快得出“心脏病死亡”的结论,没有立案,也没有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2003年2月28日,黄静的一名网友为黄静成立了网上纪念馆。3月9日,黄静的母亲在网上发表了文章《女儿,黄静女儿,你听见了吗?妈妈声嘶力竭,在为你鸣冤叫屈!》一文,随后整个网络掀起了关于黄静案的大讨论。3个月后,由于网络上群情激奋,黄静之死终于被立案,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此后的日子里,随着案情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一次次的关于黄静死因的司法鉴定的波澜,媒体的介入从地方到中央,从大陆到海外,从网络到报刊、电视、电台,都参与了谈论,律师、经济学家、大学教授、女权主义者、学生、社会工作者等等都参加了讨论,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黄静案所涉及的司法公正问题、司法程序问题、司法鉴定问题、“约会强奸”问题、“疑罪从无”的法律含义等等都在辩论中得以深入,增强了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艾晓明教授认为通过黄静之死应该反思“约会强奸”:“如果黄静之死提高了约会强奸这一概念在公众中的能见度,使人们此后能够警惕和制止约会强奸暴力;那么,这一悲剧将与孙志刚之死终结收容遣送制度一样,生命的代价换来点滴社会进步。”(40)法律专家认为黄静案应该促使我们反思我国司法机关的“自侦自鉴”制度,实现“司法侦缉”与“司法鉴定”的分离,以保证司法鉴定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当然,黄静案的实质是与孙志刚案相通的,都是司法公正问题。黄静案引起巨大社会争议的原因不是案件本身的扑朔迷离,而是案件发展过程中许许多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法律机关工作人员的常识性疏漏”,是司法鉴定的客观性无法保证,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接二连三的失职行为,是那些应该被回答却没有被回答的许多“为什么”。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即使这个案件的真相因为证据的缺失可能永远不能大白于天下,但是作为司法不公正的一个符号或者记忆,却会长时间存在于人们的心里并且在适当的情境下被重新激活。

3.反思不够会引发新的危机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人都不可能不犯错误,关键是对于错误的态度。如果能正视自己的错误并且加以改正,错误或者失败就会转化成个人成长的财富。反之,对于自己的错误熟视无睹、任其发展,一个小的错误也可能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危机对于社会就像错误对于个人一样,如果我们对于社会发生的各种危机的反思不够,那么同样的危机就会不断爆发,我们从危机中就没有获得应有的教训,更不可能把危险转化为机遇。

媒介后期的反思功能实际上是为下一轮的预警功能服务的。因为对于危机事件的最重要的对策依然是防范,媒体在为救治现实的危机所造成的伤害摇旗呐喊的同时,关键是通过反思使得社会在以后面对类似的问题时能够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人民网对于2001年南丹煤矿矿难的报道,在媒体开展对于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方面是一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从个案的角度来讲也非常彻底。但是当时媒体的报道只是停留在个案的层面上,没有完成从特殊到一般的升华,对矿难得以产生的社会土壤并没有深刻地揭示,并监督有关部门有效地铲除,就依然走不出矿难高发频发的怪圈。在2001年“7·17”南丹矿难之后,2002年6月22的繁峙矿难不仅在矿难发生的原因上与前者类似,而且整个瞒报事故的过程也惊人相似。

对于安全事故的报道,如果媒体的报道只是停留在揭露“黑心老板”、“瞒报官员”的层面上,而不去考察事故本身内在规律和社会机制,那么就不可能使得类似的危机不再发生。其实,南丹煤矿也好,繁峙煤矿也好,白沟中毒事件也好,这些生产安全事故背后一个关键的问题在于劳动者没有发言权。在管理者、企业主和工人这三者的“博弈”中,工人由于处在一个无组织的“原子”状态,既没有知情权,也没有发言权,因此只能把自己的命运寄托在管理者和企业主的手上。那些打工者甚至不知道苯有毒,更不知自己的工作场所会使得自己患上不治之症。而在中国市场经济秩序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管理者的腐败和企业主为了追求更高利润的欲望是普遍存在的,那么我们又何以杜绝同样的事件再次发生呢?

4.正确、全面反思危机的条件

因为媒体反思事实上是一种社会反思,所以媒体能否对危机事件进行正确的全面的反思取决于一系列条件,其中一个重要的条件是危机事件的强度和重复率,2004年接连发生在中国的针对幼儿和小学生的校园恶性凶杀事件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这一系列校园恶性凶杀案中,我们可以充分体会:轻度刺激——社会麻痹、强烈刺激——社会震动、反复刺激——集体反思的过程,同时感受媒体反思与社会反思的互动。

第一阶段:媒体在灾害面前的失语——河北辛集幼儿园凶案

2004年2月2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马闯闯入河北省辛集市安定大街西段的蒙太梭幼儿园企图行凶。由于在场的女护士郭钗奋不顾身地顽强搏斗(据事后该市公安局技术中队鉴定,郭钗全身30多处受伤,仅头部就有13处斧伤,致使颅骨粉碎性骨折、颅脑损伤而死亡),为保护孩子们的安全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楼上62名幼儿安然无恙,歹徒被接到报警的公安干警当场擒住。此案件造成两死一伤(死者为郭钗和她年仅4岁的儿子杜明,伤者为任幼儿园园长的郭钗的姐姐郭妥)。马闯杀人动机极其荒唐,他说自己卖菜赚不到钱,加之其他一些原因使其感觉生活无望和自卑,在自杀未果后报复社会,选择女性和孩子行凶。

河北省辛集市幼儿园惨案由于未造成幼儿的重大伤亡,因此案件发生以后并没有引起社会对幼儿园安全问题的反思。相反,在案件发生后的一段时间,辛集市的有关部门竟然在为郭钗的行为是否是见义勇为而争论不休(焦点集中在郭钗直接救的是她姐姐),后来因为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介入此事才得到解决。

第二阶段:媒体开始反思——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凶杀案

2004年8月4日,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15名孩子和3名教师被该幼儿园门卫徐和平砍伤,其中一名幼儿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调查显示,53岁的徐和平有精神病史。由于此事造成了重大伤亡并且发生在北京,因而引起全国震动。中央和北京各大媒体都重点报道了这一时间,当晚央视新闻会客厅紧急安排了相关的访谈,人民网也发表评论《面对持刀砍人者 跑吧孩子!》。

面对此次幼儿们遭遇的不幸,整个社会开始反思,媒体也开始重点探讨如何加强幼儿园乃至中小学校对孩子们的教育管理保护责任;此后,教育部急令加强幼儿园安全。

第三阶段:苏州市吴中区小剑桥幼儿园等后续案件,使得媒体反思深入

2004年9月11日上午,苏州市吴中区小剑桥幼儿园,28名小朋友被持刀歹徒杨国柱砍伤。9月20日,山东莒县第一实验小学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男子持菜刀砍伤25名小学生。9月30日上午11时40分,湖南郴州市临武县广宜乡中心小学新调入的男教师28岁的刘红文,携带菜刀冲上该校一、二年级教室,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内制造了一起校园惨案,4名学生被砍死,12名学生和教师被砍伤,其中多人重伤。

接二连三的校园案件尤其是幼儿园伤害案件,引起了政府管理部门和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对于此类事件的反思得以进一步深入,媒体也从案件产生的社会机制、法律漏洞、社会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反思。

从产生机制上讲,当前不断加剧的贫富分化等各种社会问题,导致个别人心理失衡甚至心理变态,他们没有别的表达渠道,就将对社会的仇恨不满情绪,发泄到儿童等弱势的群体身上。用报复社会来发泄心中的不平,这一做法,这几年来的确已经成为许多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段。云南特大抢劫杀人团伙匪首杨天勇(共杀19人)是这样做的,河南特大系列杀人犯杨新海(共杀67人)也是这样做的。最终被公安干警抓获的甘肃张掖“掏肠”恶魔乔建国,更是直言不讳地说:“我痛恨社会,常常想着以残忍手段报复社会。”因此,从社会救治的角度来说,应该标本兼治,一方面对于这些惨无人道的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另一方面也应该在经济发展中兼顾社会公平,消除危机产生的社会土壤。

从法律漏洞的角度,媒体反思了预防精神病人犯罪问题。北京8月4日发生的幼儿园惨案,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相关法律缺少指定监护人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精神病患者徐和平能够顺利作案。根据中国的法律,精神病患者发病后,其亲属应向法院提出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将指定监护人对其监护。如果患者犯罪,其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北京铭达事务所朱永锐说:“而事实上大多数成年精神病患者在发病后,其亲属都没有向司法机关提出这样的申请,也就没有法定的监护人。这意味着他们犯法后没有人为他们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样等于是埋下了作案的隐患。”(41)中国卫生部门于2002年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公布的数据显示,精神疾病正日益危害人们的健康并加重社会负担,目前全国各种精神疾病患者已达到1600万人,占总人口的1.23%。但是相关的精神疾病专科和专业医生却相对匮乏,其中只有20%到医院就医,另外的80%因各种原因而流散到社会中。2004年7月26日发生的国航劫机事件,以及7月27日长春发生的劫持人质事件,罪犯都是精神病患者。这些事件为如何预防精神病人犯罪敲响警钟。

由于媒体和整个社会的集体反思,在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安全方面,整个社会也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2004年10月中旬,为预防校园突发袭击事件,上海市徐汇区在上海市率先建立覆盖全区13个街道180余所学校的紧急报警体系。随后,市教委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准备了一笔4 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来为学校配备110报警系统和改善校园安全环境。2004年10月底,河北省第一批幼儿园保安在8所幼儿园正式上岗。11月初,北京市教委要求本市幼儿园安装监控系统并与公安机关自动报警系统联网,同时要求聘请保安。11月12日,朝阳区首批保安进驻幼儿园。11月30日,朱丽萍成为京城幼儿园的首位“女保镖”,26岁的朱丽萍也是一名复员转业的特警。

【注释】

(1)梅尔文·德弗勒等:《大众传播学诸论》,新华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

(2)陈刚:《穿越现代性的苦难》,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版,第99页。

(3)梅尔文·德弗勒等:《大众传播学诸论》,新华出版社1990年版,第339—340页。

(4)洪兵:《报人的最高境界是从容不迫——枙南方周末枛原主编左方访谈录》,载《新闻记者》2003年第8期。

(5)张锐:《政治体制改革中的政治控制分析》,人民网,2003年11月3日。

(6)张华青:《论政治现代化与公民文化》,载《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7)凌志军:《变化——1990年—2002年中国实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4页。

(8)参见《我们的2003》,载《新民周刊》,2003年12月29日。

(9)傅剑锋:《肺炎事件给应对危机带来的三点思考》,载《南方都市报》,2003年2月14日。

(10)郭之纯:《“压缩饼干式发展”不可压缩百姓权利》,载《中国青年报》,2003年2月11日。

(11)刘建军、朱喜坤:《突发事件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见http://www.bjpopss. gov.cn,2003年8月28日。

(12)阿玛蒂亚·森:《民主是一种普遍价值观》,参见http://www.j jxj.com.cn/news_detai l.jsp?keyno=5717。

(13)参见仲三员:《依靠群众坚定彻底地反腐败》,载《人民日报》,2003年12月23日。

(14)范明生:《柏拉图哲学述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96、104—105页。

(15)参见欧阳斌:《中药危机直指药监局》,载《凤凰周刊》第126期。

(16)见21CN新闻中心专题:《婚姻登记条例》出台,载http://news.21cn.com/ zhuant i/domestic/h/index.shtml。

(17)见《2001年全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调查公报》,载http://www.sfpc.gov.cn/cn(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网)。

(18)以上数据转引自:《婚检医生谈婚检》,载http://www.tongj i.edu.cn/~women/(同济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网页)。

(19)数据来源:《2002年我国艾滋病疫情及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载http://www. chinaids.org.cn。

(20)关于AIDS的论述参考了郭同旭:《艾滋病离我们有多远——中国艾滋病调查报告》,载《新浪读书》。

(21)甄茜:《正视艾滋病》,载《南方周末》,2000年11月30日。

(22)《联合国说中国发展面临三大障碍》,载《参考消息》,2004年2月27日。

(23)《中科院院士:中国控制艾滋病的好时机并未错过》,中国新闻网,2003年12月2日。

(24)梅尔文·德弗勒等:《大众传播学诸论》,新华出版社1990年版,第353页。

(25)周敏、张璟:《媒体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角色》,载http://www.media.tsinghua. edu.cn/iwpc/print.php?ID137&cId=10。

(26)高世屹:《媒体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作用》,载http://ruanzixiao.diy.myrice.com/ mtzzfwjzdzy.htm。

(27)沃尔特·李普曼:《公众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2页。

(28)陈力丹:《从信息传播角度对处理非典疫情的思考》,载http://www.zjol.com.cn/ gb/node2/node26108/node30205/node30257/node30259/userobject15ai1582975.html(力丹做学问)。

(29)参见人民网特别策划:《从五城市恐慌事件看政府危机公关》,2003年2月28日。

(30)刘海龙:《从广州肺炎事件看流言的传播与控制》,载《国际新闻界》2003年第2期。

(31)参见李径宇:《山西重复上演的悲剧》,载《中国新闻周刊》2003年第18期。

(32)金羊网-新快报:《长春张氏家族感染非典拒绝治疗险酿灭门惨剧》,2003年5月18日。

(33)陈力丹:《从信息传播角度对处理非典疫情的思考》,载http://www.zjol.com.cn/ gb/node2/node26108/node30205/node30257/node30259/userobject15ai1582975.html(力丹做学问)。

(34)陈力丹:《从信息传播角度对处理非典疫情的思考》,载http://www.zjol.com. cn/gb/node2/node26108/node30205/node30257/node30259/userobject15ai1582975. html(力丹做学问)。

(35)张国庆:《纽约:如何浴火重生?》,人民网,2003年2月21日。

(36)“宣导”翻译成“宣传与报道”可能更加适合汉语的习惯。

(37)贝拉·莫迪:《抗争艾滋以及烟草杀手:媒体讯息、宣导及更多》,原载香港《中国传媒报告》(ChinaMediaRepor ts)2003年第4期。

(38)刘建军、朱喜坤:《突发事件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载http://www.bjpopss. gov.cn/bjpopss/xzl t/xzl t20030924b.htm。

(39)王雷:《我与“孙志刚”的2003》,新浪网,2003年12月22日。

(40)艾晓明:《约会强奸与黄静之死》,载http://www.chinagender.org/chinas/ xuezhewenku/aixiaoming/a1005.htm(妇女和社会性别研究网)。

(41)沈嘉、周婷:《京城资深律师称北京幼儿园惨案凸显法律漏洞》,中国新闻网,200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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