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现状

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现状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现状(一)产业发展的进展1.产业地位得到确认长期以来,我国广播电视一直被视为纯粹的“宣传工具”,单一履行“喉舌”功能,“产业”不容置疑地被排除在这个领域之外。该《决定》明确将广播电视列为第三产业。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广播电视产业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进入了加快发展的轨道。目前,全国已批准开办136套付费广播电视节目。

一、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现状

(一)产业发展的进展

1.产业地位得到确认

长期以来,我国广播电视一直被视为纯粹的“宣传工具”,单一履行“喉舌”功能,“产业”不容置疑地被排除在这个领域之外。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广播电视广告和90年代初的有线电视收费,开创了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先河,直至今天,广播电视广告和有线电视收费依然是广播电视产业的两大支柱。广播电视产业的地位,正是在这个发展的过程中逐步被人们所认可,并被国家所确认。

1985年4月,国务院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第一次把广播电视作为第三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列入国民生产统计的项目中,从事实上确认了广播电视具有的“产业”性质。

1992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指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第三产业迅速发展的时期,发展第三产业对于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深化体制改革、增加就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该《决定》明确将广播电视列为第三产业。

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使用了“文化产业”的概念。2001年3月,有关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所采纳,并正式被纳入国家“十五”发展规划纲要。从此,“文化产业”的概念进入了党和国家政策性、法规性文件,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强调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按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不断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创新”,“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中央之所以这样突出强调发展文化产业和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是因为当今我国文化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传播条件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不仅会引起经济社会生活的重大变化,而且会引起人们精神生活方式的重大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文化建设的环境、任务、内容、形式、对象等也随之发生变化。面对这些变化,我国现行文化体制出现了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不相适应、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与世界高科技发展趋势不相适应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因此,必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不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这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出路。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广播电视产业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进入了加快发展的轨道。

2.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广播电视已初步形成了广播电视广告产业、有线电视网络产业和电视剧产业蓬勃发展的格局,已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基础。广播电视总收入稳步增长。1982年,全国广播电视系统总收入9.83亿元,基本属于财政拨款。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为824.7亿元,其中,创收收入为685.19亿元,比上年增加76.09亿元,增幅为12.49%。2004年,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收入达414.4亿元,较2003年增加80.62亿元,增幅24.7%,创“十五”增幅新高(“十五”前三年广播电视广告收入增幅分别是6.25%、10%和16.24%)。2004年全国有线电视收视费收入127.3亿元,较上年增加16.74亿元,增幅为15.1%。总体上看,广播电视系统已经从主要依靠财政拨款转为以经营创收为主、财政为辅。

此外,广播电视新业务开发也取得了新进展。目前,全国已批准开办136套付费广播电视节目。经过试行后,有7个省区开始付费电视收费,2004年收入1.4亿元,其中广东、浙江、四川超过1000万元。中央电视台正式开通网络电视,上海、北京等地相继推出移动电视、手机电视业务,效果很好。上海移动电视业务从2003年1月开播以来,受众已经超过200万,2004年全年收入超过2000万元;2004年5月28日,北京在800辆公交车上试播移动电视,签订的年广告收入超过3000万。

广播电视产业作为我国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3.投资日趋多元化

近年来,广播电视市场的开放力度逐步加大,国内外各种资本广泛参与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广播电视产业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广电总局通过降低行业准入门槛,逐步加大了广播影视市场的开放力度,特别是2004年10月颁布了总局43号令《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和44号令《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积极鼓励和吸引国内外各种资本参与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广播电视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开始构建。据统计,在电视剧制作上,我国民营影视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的投资占到了制作资金的80%。作为加快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新实践、新探索,总局2003年12月10日批准建立了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目前实验区发展势头良好,已建立13个影视拍摄基地、2座高科技摄影棚,150多个剧组在基地拍摄各类影视剧近4000部(集)。

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广电总局出台了鼓励多渠道融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广播影视经营性企业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公司制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创造了条件,为广播影视产业的加速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也为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在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注入新的活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表现在网络产业发展方面,如原中广影视传输网络公司与中国电子集团进行资产重组,成立股份制性质的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总公司。中视传媒、北京歌华有线、上海东方明珠、湖南电广传媒和陕西广电网络相继上市,山东视网联的上市已经完成了辅导期,有望近期上市。深圳广电网络上市也在积极运作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传统的广播电视体制是适应计划经济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实行的是计划管理模式,只强调广播电视作为宣传工具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属性,忽视乃至排斥了广播电视产品的经济属性,忽视乃至排斥广播电视产业在发展现代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经过了以“广播电视事业”为基本特征的初期发展阶段,以“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为基本特征的探索发展阶段,目前正处在以“剥离”、“转制”、“股改”为特点的全面提速和全面融入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战略的阶段。这是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应该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目前,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事业企业混营

受长期传统体制的影响,我国广播电视产业单位的“事业”性质还没有得到改变。2004年12月在海南举行的全国广播影视工作会议上,总局宣布,今后不再批准组建事业性质的广电集团。至今,除牡丹江新闻集团以外还没有真正的企业性质的广电集团。实践证明,事业体制给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带来很多的障碍:其一,由于事业单位没有资产处置权,其资产不属于法人资产,不能作为抵押,限制了广播电视资产重组和资源共享,限制了向银行贷款的融资渠道;其二,国家作为事业单位的投资主体,由于财力有限,拿不出更多的资金大力扶持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而事业单位重投入、不计成本,在发展上注重量的扩张而忽视质的提高。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

2.市场主体缺乏

当前,广播电视产业发展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合格的市场主体不多。国有广播电视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没有真正的广播电视企业,就会限制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

3.核心业务不强

电视是广播影视的龙头产业,依靠电视带动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是必由之路。但广播影视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以及内部大而全、小而全的机构设置,无法做到依靠电视来带动广播、传输网络、节目制作、用户服务、媒介资源调查的发展,形成不了产业开发的整体优势,无法适应多媒体的综合性发展的趋势。

新兴产业面临艰难的起步。数字电视的推广还有巨大的困难。体制定位、市场主体、消费市场、内容提供、政策支持等五大问题尚未解决,有线电视数字化发展面临难以逾越的障碍。

对高新产品的关注还不够,尚未形成产业结构链条。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会给广播电视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生存还是死亡往往决定于是否率先掌握最新的技术、开发出最新的产品、提供最优的服务。广播电视系统习惯于经营传统的有线、无线、卫星电视,对手机电视、IP电视、卫星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等新的领域或不以为然,或重视不够、开发不足。

4.盈利模式单一

长期以来,广播、电视经营紧盯广告,广告仍是广播影视产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对广播电视的后产品、衍生产品和相关产品的开发不够。作为广播电视产业的核心业务,付费电视还没有取得应有的地位,还不能利用精品影视剧、名牌节目、名牌栏目、知名主持人等的品牌效应进行音像制品、图书报刊、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的开发,这种局面的结果是只能依赖广告来支撑产业。

5.资源配置不合理

受传统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广播电视产业资源配置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大量的产业资源在地区割据、条块分割中消耗。以级别论大小,而不是以利润、规模论效益。资源配置大而全、小而全。我们很多的广播电视产品的生产,还停留在小农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水平上。受行政资源配置的限制,我国广播电视产业无法实现跨媒体、跨行业、跨区域的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传媒市场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体制性障碍及其带来的层级之间的利益冲突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严重制约和限制了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

另外,东部、中部、西部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不发达地区之间,资源配置不公平。这些不同的地区,由于历史文化背景的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广播电视呈现出明显的区域性差别,基础、实力、速度、规模、质量都参差不齐。东部地区有的一个县级市广播电视的收入,接近甚至超过西部地区有的省的省级广播电视的收入。这种差异影响了各地区的资源共享、信息沟通和成果交流,也制约了广播影视业在一定发展阶段实现跨地区发展和经营。

6.政策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广播电视产业活动。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新技术的广泛使用,广播电视出现了许多新的传播媒介和新的传播方式,如付费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网络电视和其他流媒体等,这些方面的运行和管理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现有的广播电视法规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缺乏引导促进产业发展的相关内容;大多以政府管理为中心,较少以被管理者为中心;对自办事业单位进行调控的规范较多,管理社会的规范较少;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较多,保障性、促进性的规定较少;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重微观掌控,轻宏观把握;重管理,轻服务;重直接干预,轻间接调节。

广电产业政策还很不健全,有些政策脱离实际,缺乏贯彻落实的现实基础;有些政策跟不上产业发展步伐,明显滞后;也有的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对产业的引导和管理还很生疏。这些都影响了广电产业的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