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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广播业的兴起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加拿大广播业的兴起19世纪末,意大利人古格利摩·马可尼发明了一项不用电线便可传递信号的技术。1928年12月6日,加拿大政府组成一个皇家广播调查团,负责在全面考察其他国家的广播情况、详细调查加拿大广播现状的基础上向政府提交一份有关广播事业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建议性报告。这是加拿大历史上有关广播的第一个皇家调查团。

1.加拿大广播业的兴起

19世纪末,意大利人古格利摩·马可尼(Guglielmo Marconi)发明了一项不用电线便可传递信号的技术。1901年12月,他使用一个绑在风筝上的简单的自制天线,在加拿大接收到一个来自英国的无线电信号。马可尼的发明引起了加拿大政府的极大关注,专门拨出8万加元让马可尼继续他的横跨大西洋的无线电试验。1906年圣诞节前夕,加拿大电力工程教授瑞治奈尔德·费森登(Reginald Aubrey Fessenden)首次从美国东海岸的一个试验电台用无线电向海上的几艘船上传出人声和音乐。此后,许多人开始研究起这项只要打开某种接收装置便可听到人声、音乐声和其他各种声音的技术。

但没等这项技术进一步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大多数国家都把无线电用在军事上,禁止无线电爱好者的试验活动。加拿大也把无线电管理权由海洋和渔业部转到海军部。直到战争结束,各国才逐步解除这项控制。此后才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无线电广播。在北美洲,加拿大和美国几乎同时有了广播。1919年9月,由马可尼公司创办的一个试验民台XWA(后改为CFCF)获得加拿大政府颁发的第一个广播许可证。该电台设在蒙特利尔,1920年5月20日首次向公众广播。广播的内容是皇家协会渥太华会议上的一个名为《战争期间的一些伟大发明》的演讲。当天的听众中有加拿大总督戴文郡公爵(Duke of Devonshire)、总理罗伯特·博登爵士(Sir Robert Laird Borden)和后来任加拿大总理的麦肯齐·金爵士(Sir Mackenzie King)等。XWA电台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家广播电台

继XWA电台之后,加拿大在1922年又有一批商业电台获得许可证,除爱德华太子岛和新斯科舍省外,各省都有了电台。当时,最有实力的电台是由加拿大全国铁路公司(CNR)经营的。1923年,CNR在蒙特利尔设立了广播部,开始在火车上进行无线电广播。1923年12月30日,它组织了第一次广播网试播,后来它把蒙特利尔的CNYC电台同渥太华的一家电台联在一起,还增加了温哥华等其他12家私营电台。到1923年,加拿大共有电台34座。1927年7月1日,CNR建立了临时性“从海岸到海岸”全国广播网,播送的内容是关于加拿大联邦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到1929年,加拿大共有68座电台,收音机大约有40万台,其中60%分布在城市,40%在农村。当时每台收音机每年要收取执照费1美元。这些电台绝大多数功率很低,有些只能提供间断性广播服务。

在加拿大电台功率低、广播能力有限的同时,加拿大南部邻国--美国的广播事业却发展迅速。1923年,它已有电台500多座。1926年,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ational Broadcasting Company)成立,揭开了广播网发展的序幕。美国广播在节目质量、功率、观念、管理等方面都在世界上遥遥领先。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加拿大听众转向美国电台。加拿大电台为吸引听众也开始大量播放美国节目,不仅如此,加拿大广播还普遍受到来自美国强大广播频率的干扰。在加拿大国内,许多人对本国广播宣传味十足和其他做法也日益不满。广播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促使下议院对政府同广播的关系及各自职能重新认识。

1928年12月6日,加拿大政府组成一个皇家广播调查团,负责在全面考察其他国家的广播情况、详细调查加拿大广播现状的基础上向政府提交一份有关广播事业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建议性报告。这是加拿大历史上有关广播的第一个皇家调查团。因调查团主席是73岁的约翰·艾尔德爵士,又名艾尔德调查团。

1929年9月,艾尔德调查团向下议院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总结了加拿大广播现状,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断,即“加拿大人需要加拿大广播”,强调了广播对促进民族团结、增强国家意识的重要性,指出当时广播大量采用国外节目(主要是来自美国)这一做法对国家未来所带来的毁灭性危险。调查团建议创建一个独立的、全国性公共广播机构;开通从海岸到海岸的广播网;提高对北部地区的广播覆盖率;建立一些高功率电台及所需要的附属电台。

1932年5月26日,该委员会提出的一项法案被通过,成为加拿大第一个广播法,获得通过。该法采纳了艾尔德调查报告中公共拥有和控制全国广播系统的思想,但它并没有采纳报告所建议的成立一个全国性广播公司,而是成立了一个由3人组成的“加拿大无线电广播委员会”作为公共广播机构。该机构被赋予很大的权力:对所有电台拥有完全的控制权、负责建立新电台和租赁购买其他电台、制作管理节目内容、颁发广播许可证、并有责任向政府提交有关广播方面的建议性报告团。根据广播法,禁止私人经营广播网,但私人能建立单独的电台。在财政上,广播法要求全国广播网凭广告收入和政府收取的执照费来维持。

广播法通过4个月之后,政府任命了由3个人组成的“加拿大无线电广播委员会”(简称CRBC)。

从1932年至1936年的四年间,CRBC做了很多工作。它所属的电台都用英、法两种语言广播,节目充满生机,其中绝大多数是加拿大的节目。这期间,加拿大同美国之间在频率方面的冲突已初步得到解决。广告得到认真的督导,特别是对声明获得专利的药品,在卫生部的合作下得到解决。拥有26座电台的基本广播网把每天对全国广播的时间增加到6个小时,它们中有8座电台的设备属CRBC所有,还有一些电台可供CRBC选择使用。

在议会委员会建议性报告的基础上,一部新的广播法诞生了。它于1936年11月2日生效,这是加拿大历史上的第二部广播法。根据该广播法,产生了一个新的全国性广播机构--加拿大广播公司,简称CBC。加拿大广播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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