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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的界定

时间:2022-04-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的界定资讯与娱乐,作为电视的两大核心功能,在电视高度发达的今天越发显示出其重要作用。[2]以上这两种界定偏重于对传统电视综艺节目的概括,而很难涵盖新世纪以来,尤其是“真人秀”兴起之后的娱乐性较强的综艺节目。面对电视综艺娱乐栏目/节目观念、样式、形态多元化的现状,电视综艺娱乐节目有待进一步做出明确界定。

一、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的界定

资讯与娱乐,作为电视的两大核心功能,在电视高度发达的今天越发显示出其重要作用。据最近几年的调查,电视剧、新闻、综艺节目一直占据着观众收视时间投入最大的节目类型的前三名,其中新闻与专题提供的是资讯,而电视剧、电影、综艺节目提供的是娱乐。在电视娱乐节目系统中,电视剧、电影以虚构叙事为基础,靠故事与情节取胜,这一点很符合中国普通老百姓千百年来形成的审美习惯;相对而言,综艺节目没有清晰的叙事线索,所以也就没有扣人心弦、难以割舍的故事与情节,但之所以也能够取得老百姓的青睐,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它在功能上能使观众得到心理的放松与精神的愉悦。

由于观众有各种各样的心理需求,因此也催生了各式各样的电视综艺娱乐节目。可以说,在电视节目类型中,电视综艺娱乐节目是电视节目体系中最多元化的节目形态之一,所以我国既有的对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的界定也不尽相同。

例如,《广播电视辞典》对电视综艺节目是这样界定的:“集音乐、歌舞、小品、戏曲、杂技等多种文艺形式于一体,在一定的时间长度内按照特定的主题或线索,采用主持人现场串联、字幕串联、现场采访等方式,运用视听语言,将现场演出用电视化手段与传播的时效性、新闻的纪实性、文学艺术的表现性融为一体,具有娱乐、趣味、知识、宣传、审美相结合的特点。”[1]

《电视艺术学》对电视综艺节目的界定是:“充分调动电子的技术手段,对各种文艺样式进行二度创作,既保留原有文艺形态的艺术价值,又充分发挥电子创作的特殊艺术功能,给观众提供文艺娱乐和审美享受的电视节目形态。”[2]

以上这两种界定偏重于对传统电视综艺节目的概括,而很难涵盖新世纪以来,尤其是“真人秀”兴起之后的娱乐性较强的综艺节目。近几年来,随着欧美、日本等国家和我国港台地区“真人秀”节目的引进,“真人秀”已作为一种节目元素而普遍存在于各种综艺节目之中,从传统的表演到游戏娱乐,从益智博彩到“真人秀”,电视综艺的观念日益走向多元化、娱乐化和综合化。面对电视综艺娱乐栏目/节目观念、样式、形态多元化的现状,电视综艺娱乐节目有待进一步做出明确界定。

综上所述,电视综艺娱乐节目是以娱乐大众为目的,运用各种电视化手段,对各种文艺样式以及相关可提供娱乐的内容进行二度加工与创作,并以晚会、栏目或活动的方式予以屏幕化表现的节目形态。

这一界定包括五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节目宗旨。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的宗旨是提供娱乐,这是此类节目的内容性质所决定的。

第二,节目对象。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的传播对象是大众,而不是小众,所传播内容必须老小咸宜,雅俗共赏。电视是大众媒介,其传播方式内在地决定了电视综艺娱乐节目必须面向大众,必须选择适合大众传播的娱乐内容。

第三,节目手段。所有的电视化手段,这些手段的目的使节目内容更适宜电视表现,如访谈、闯关、博彩、竞赛、搞笑等。

第四,节目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种文艺样式的二度创作,如相声、舞蹈、歌曲;二是能够提供娱乐的非文艺性内容,如生活、饮食、体育、智力竞猜、户外生存等。

第五,节目样式。晚会、栏目或活动。

明确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的概念与内涵,是展开有效策划的前提与基础,有效的策划是对概念的丰富与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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