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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律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新闻自律的主要内容美国媒介的自律是多方面的。新闻自律是建立在新闻的社会责任理论基础之上的,特别是在20世纪初自由主义新闻理论思想被极端化而导致新闻道德的沉沦与败坏之后。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在很多时候是与所受到的各种内部和外部限制密切相关的。在美国,关于新闻媒体的地位和作用的理论五花八门。主流新闻观认为,新闻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三、新闻自律的主要内容

美国媒介的自律是多方面的。它首先体现在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上。1908年,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创办人、首任院长沃尔特·威廉主持制定的《记者守则》指出:新闻是一种职业(profession);这一职业的地位要超然于政治和利益之上,不屈从于任何权利;新闻必须真实、公正;等等。

新闻自律是建立在新闻的社会责任理论基础之上的,特别是在20世纪初自由主义新闻理论思想被极端化而导致新闻道德的沉沦与败坏之后。社会责任理论的诞生使得媒介的社会监督和批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承认和加强,同时也应看到,美国主流媒体的私有企业性质和它对营利的追求,与它对职业道德的追求有时是相抵消的。在商业竞争愈演愈烈的世纪末,新闻工作者时时面临着二者之间艰难的选择和来自社会的批评。比如,片面强调新闻的知晓权对他人造成伤害,不择手段抢新闻置社会公德于不顾,以至1991年对肯尼迪总统的侄子威廉·肯尼迪被控强奸案、1996年对棒球明星辛普森被控谋杀案的报道被批评为堕落的“超级市场”黄色新闻,此外还有最近的关于克林顿绯闻的报道,也引起人们的普遍质疑。其他还有诸如泄露消息来源、使用假身份、“支票新闻”(即有偿新闻)、未经同意使用个人档案材料等等,都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在很多时候是与所受到的各种内部和外部限制密切相关的。比如,对可能产生较强烈受众反应的报道采取小心谨慎的态度,预感到上级有可能反对某种报道而不采写或编发某种稿件等。在报道国际或与外交政策有关的问题时,一个最大的限制就是国家利益和机密。《新共和》编辑吉尔伯特·哈里森曾就是否可以发表一篇关于入侵古巴准备的报道请示肯尼迪总统的助手亚瑟·斯莱辛格。斯莱辛格在回忆录中写道:“当然,一家负责任的杂志发表一篇文章一定会引起麻烦。但政府是否有权力不让刊登?……我把这篇文章交给了总统本人。他立即表示,希望不要刊登。哈里森接受了这一意见,甚至没有提出任何异议——这倒是爱国的行动。”政府的这种态度显然会左右媒体的行为,会影响媒体在决定稿件发与不发之间做出选择。

事实上,许多媒体如《纽约时报》此后刊登有关文章,虽未主动请示白宫,却“自觉地”删掉了一些较为具体的内容。

在美国,关于新闻媒体的地位和作用的理论五花八门。根据它们所依据的社会理论基础区分,大体上有自由主义多元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

美国主流社会价值观的核心是社会构成的多元论。根据这一理论,社会是由许多相互竞争、相互冲突的群体构成的,没有一个群体能永远处于统治地位。这些群体的相互竞争、冲突和监督,造成了一个互动网。它们之间的矛盾便形成社会动荡,而它们之间的妥协即成为公共政策。多元论还认为,为了防止发生强烈的社会问题,就应该使这些冲突从“暴力的水平”提高到“讨论的水平”,让群体之间冲突的场所公开化,使公众可以观察得到,各种声音都应该在这个场所中得到表达,这个场所即所谓“意见市场”(market of ideas),即报纸。

美国主流媒体的价值观与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一脉相承的。它认为:群体是独立的社会机构;新闻工作是一种职业,即它具有自己特定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它在经济上的独立性,使它能不依附于任何其他的社会机构而存在,而做到追求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政府、反映事实、客观公正。由于它具有独立性,所以媒体运作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职业新闻工作者手中,尽管有着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限制。

主流新闻观认为,新闻是客观世界的反映。这一观点的前提是:世界是客观存在的,是可以反映和解释的。对世界的客观反映是新闻工作者的最高目标。主流新闻观还认为,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人有能力在客观世界中分辨是非真假。新闻工作者的任务是提供给公众真实的信息和一个公开表达意见的场所,使他们能在“意见的公开市场”中“自由地获得真理”。

有理由认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存在媒体与政府主动合作或曰配合的机制。相反,许多研究表明,绝大多数新闻工作者真诚地相信自己最主要的任务是向公众提供信息和监督政府的言行。

那么,是否可以得出结论说,美国的主流媒体与政府外交政策之间的分分合合、恩恩怨怨,只是不同形势下的偶然现象呢?回答是否定的。

事实是,美国主流媒体对外交决策的报道,批评也好,拥护也好,均未超出一个更大的框架,即冷战思维定势和西方价值观的优越性。

半个世纪以来,美国眼中的世界是由美国和苏联这两个超级大国间的争斗来定义的。具体地说,美国每一次外交决策都要把对苏联的影响和苏联的反应考虑在内。媒体也无法置身其外。一切与冷战有关的世界事务必定是外交决策的中心议题,也就必然是媒体报道的热点与焦点。即使是对某一外交决策持批评态度也无法超出冷战的思维框架。比如,对越战政策的批评,从未对一个更根本的前提提出过质疑,即:东南亚是两个超级大国争霸的战场。媒体没有,也不可能关注那些政府认为对冷战格局无关紧要的地区和问题。

可见,西方媒体的自律是有限度的和有终极标准的。

如果说冷战是政府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那么,对媒介来说,这种思维更是西方至上的文化价值观的反映。这是一个潜意识的、不自觉的、更具隐蔽性的思维定势。

因此,有人认为,国家利益和西方价值观在外交政策的报道中的结合,其表现常常是媒介在主动地、有计划地和“有阴谋地”配合执行政府的外交政策。

那么,媒介与政府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是监督、批评(watch-dog)还是有意识地支持配合(conspiracy)?这恐怕是一言难尽的。监督批评论的理论基础是多元的社会理论。它将媒体看做一个自在的、在结构和价值观上脱离其他社会成员的独立体系。而“阴谋论”则缺乏事实说明媒体有意识的配合和支持是通过什么样的一个机制和程序而得以实现的,因此也失之简单。

要解释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可以用意大利学者葛兰西的“霸权理论”(hegemonic theory)来说明。葛兰西认为,统治阶级对社会的控制有两种方式,即使用强制手段和制造共识。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里,第一种方式主要用于危机发生时期。使用更多的是第二种方式。一个社会中人们生活方式的总和构成了共识的观念体系。这种共识符合生活现状。统治者就是通过培养共识和制造流行价值观的不断重复和加强而保持和巩固现有的社会秩序。换句话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人们的共识将社会聚合在一起。这种统治阶级通过社会共识而巩固现状的现象就是“霸权”(hegemony)。美国学者吉特林进一步指出,“霸权”现象的形成是由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通过日常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组织结构的形式来共同完成的,是各种社会力量互动的结果。

根据“霸权”理论,媒介和新闻工作者作为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社会其他成员一样,具有基本的共识。它们的行为也与社会其他成员一样为这些共识所决定。社会的所有成员就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不断地使现存社会制度合法化,并得到巩固和加强。

“霸权”理论在对媒介作用的分析方面,与前面所讨论的“多元论”和“阴谋论”有根本的不同。多元论认为媒介是与社会其他分子相分离的、对立的结构,因而能置身其外,起到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作用。“霸权”理论则认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媒介无法超越“共识”,即主流价值观,无法从根本上监督和批评政府和现存社会秩序,也不会脱离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去为政府的私利服务,它必然会把维护社会的主流价值体系作为自身行为的最高标准,作为自己新闻报道的取舍依据。

在美国媒介与政府外交决策的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到,媒介能大张旗鼓地批评政府的某些外交政策,评论战争的得失,如政策是否得当、战争人员伤亡是否过于惨重、战争打下去是输是赢,等等。但媒介不可能对美国为什么要干涉他国事务,为什么一律敌视非西方阵营的意识形态等提出质疑。因为在这些问题背后的两大前提——东西方对立的世界格局和所谓西方民主的优越性,已经在美国社会中达成了共识,而共识是无需质疑的。相反,媒体对具体政策的不断曝光,反而使人们看到了由新闻自由而体现的美国民主制度的健全和优越性。

另一方面,“阴谋论”,即所谓媒介有组织、有计划地配合政府的对外政策,也不能解释二者之间分分合合的“爱恨情结”。“阴谋论”认为媒体是政府的同谋者,它与当权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成为政府侵害公众利益的帮凶。如前所述,没有事实来支持这一假说。从我们对外交决策参与者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媒介并非直接的、法定的参与者,也就是说,在美国这样一个法治的国家里,不存在媒介直接参与外交决策和执行的法律上的机制和可能性。媒介对外交的影响,是通过影响舆论而实现的。而不同的媒介之间的商业竞争,也不可能使他们的影响形成一种有组织的活动。“配合”说也难以解释为什么媒介对某些外交事件的提前或过分报道反而常常破坏了政府的外交策略。

而这些,同样可以用“霸权”理论加以解释。美国媒介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既不像“多元论”认为的那样独立,也不像“阴谋论”认为的那样与政府沆瀣一气。作为一种社会机构,媒介有它的运作规律和职业规范,以及特定的新闻价值观;另一方面,在更高层次上,它们又与社会其他分子享有共同的文化价值观。

新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常常与政府外交的规律和特点发生冲突,如新闻的公开性和外交的隐秘性,新闻的适时、直观性与外交的迂回、曲折性等等。这些冲突在某一个层次上表现为媒体与政府的对立。然而,透过这个层次,我们可以发现,正是通过这种不断的冲突、批评和监督、修正,现行的主流价值观,如自由、民主等等观念得到了反复的强调和认同,建立在这个价值体系上的现行政治体系也因此得到了不断的巩固和加强。

综上所述,从“新闻自由”在西方社会的历史嬗变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西方的新闻自由并不是万能的社会痼疾的良药,而且它的效果即便有也并不牢靠;西方的新闻自律也不是完美无缺,真能实现所谓的“自我修正”。因此,盲目地对西方的新闻自由顶礼膜拜,无疑是一种缺乏自信心的表现。

◎思考题

1.说说什么是“自我修正法则”。

2.西方为什么要大力推行行业自律?

3.美国媒体的自律有何特点?

4.为什么说新闻自律源于职业自觉?

5.简述新闻自律的主要内容。

【注释】

[1]姚福申:《新时期中国新闻传播评述》,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5~398页。

[2][美]阿特休尔:《权力的媒介》,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6页。

[3][美]J.威廉·富布赖特,塞思·P.蒂尔曼著:《帝国的代价》,吴永和,袁明华译,译林出版社1992年版,第42页。

[4]美国《事实》杂志,1967年7月—8月号。

[5][美]埃德温·埃默里,迈克尔·埃默里:1954年版《美国新闻史》,新华出版社1983年版,第581页。

[6][苏]佩特鲁森科:《垄断报刊》,新华出版社1981年版,第1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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