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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的报酬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传播学认为,“社会交换论”的提出有其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多学科根源。根据一些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观点,社会交换理论从分析人际关系中双方得到的报酬和付出的代价入手,更加能清楚地说明人际关系的本质。而后,学者海斯对于社会交换理论的继续研究表明,人们认为自己在人际关系中获益的方面是:陪伴、自信、情感支持、交换信息、物质或任务上的帮助、自尊及获得朋友的价值观。

社会交换理论将人际传播重新概念化为“一种社会交换现象”(a social exchange phenomenon),认为人际传播的推动力量是“自我利益”(self—interest),人们出于交换包括爱情、地位、服务、货品、讯息和金钱等在内资源的需要进行相互间的传播活动。传播学认为,“社会交换论”的提出有其社会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多学科根源。

美国社会学家霍曼斯(Homans)受到经济交易理论的启发,在1958年提出社会交换理论,强调社会互动过程中的社会行为是一种商品交换。该理论的基本假设是:人们所付出的行动要么是为了获得报酬或奖赏,要么是为了逃避惩罚,而且,人们是按照尽量缩小代价、尽量提高收益的方式行动的。霍曼斯明确指出交换不仅是物质商品的交换,还包括赞许、荣誉或声望等非物质的交换。认为在人际交往中得到的是报酬,付出的是代价,精神利润就是报酬减去代价,除非双方得利,否则社会互动无法进行下去。良好的人际关系就是在这样的动机驱使下完成的。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竞争已不再是拼个鱼死网破,而强调的是竞争与合作,就是出于这样一个道理。霍曼斯交换理论最成功的是发展了分配上的公平原则。社会存在着一种制约社会交换的普遍规范,人们指望得到的报酬与其付出的代价是成比例的。若违反这一原则并损害了个人的既得利益,个人就会感到愤慨;如果得到利益而没有付出代价,就会内疚和不安。

根据一些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观点,社会交换理论从分析人际关系中双方得到的报酬和付出的代价入手,更加能清楚地说明人际关系的本质。该理论认为人际关系首先并且最重要的是建立在自我利益的基础上,即人们要选择最能使自己获利的他人,同时,为了得到收益又必须给予他人。

学者西鲍特(Thibaut)和凯利(Kelley)在《群体社会心理学》中发展了代价与报酬的关系理论(cost—reward relation theory)。他们认为在人际互动模式中,人际关系的付出代价与获得报酬比人的个人特征更为重要。他们指出有三种基本的获得报酬与付出代价的关系,即为对称的获利、对称的吃亏和双方代价与报酬的不对称(见图3-5)。

图3-5 人际关系的一般模式

资料来源 转引自时蓉华:《社会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345页。

在第一种模式里,双方都知道,彼此付出的代价都最小而报酬最大。

在第二种模式里,双方都知道付出代价极大而双方的报酬根本不存在或几乎没有。

在第三种模式里,一方认为自己付出的代价较多而所获报酬最少,但对方所获报酬最大而付出代价最少,这样的人际关系就不利于自己而有利于对方。

西鲍特和凯利认为,在第一种关系中,即当一方认为人际关系中自己所获报酬大于付出的代价,同时看到对方也是如此时,那么双方的关系就会越来越巩固。这意味着一旦获得的报酬小于付出的代价,双方的关系就会趋于破裂。

另外一个鲜明的例子就是有名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这是鲁斯(R.Luce)和莱法(H.Raiffa)在1957年提出来的,用来说明人际传播中竞争和合作的重要研究典范。实验是根据囚犯的两难境遇提出来的,如果有两个被怀疑协同犯罪的嫌疑犯面临认罪和不认罪两种选择时,他们各自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呢?由于检察官认为两人都有罪,但是证据不足。所以,如果两个人都不认罪,他们就不能确认为犯了重罪,因此两人只能被轻判;假如一个人认罪,而另一个人不认罪,则认罪者将会因为协助破案有功而被释放,不认罪者则被加重判罚。这一囚徒困境可以从图3-6中清晰地显示。

图3-6 囚犯难题图示

资料来源 章志光编:《社会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411页。

真正的囚犯面对这样两难的境地会是怎么样选择的呢?从分析上来讲,对两个罪犯来说最好的选择是都不认罪,这样两个人的处罚都是比较轻微的。但是,两个人是分开审问的,双方不能沟通信息,双方处于一直不互相信赖的地步,因此,假如一方选择了认罪,则另一方也必须揭发,否则就有被加重处罚的可能。显然,实际情况中罪犯会怎样选择我们是难以知晓的。这就是人际传播中关于竞争和合作的鲜明例子。

而后,学者海斯对于社会交换理论的继续研究表明,人们认为自己在人际关系中获益的方面是:陪伴、自信、情感支持、交换信息、物质或任务上的帮助、自尊及获得朋友的价值观。而对方付出的代价是:花费时间、增加责任、影响情绪、失去独立性及对其他人际关系的否定影响。

人际关系的发展到现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计算各自的得失,而是讲求一种竞争与合作,讲求多赢的效果。双方从单纯的关注个人利益发展到了关注双方的利益发展,交换法则在人际关系中发展到了更高的水平。交换法则在中西方的表现是不一样的,西方学者的研究途径与西方文化中的自我、互惠观念以及情感表达方式有关,特别表现了个人主义的文化传统,而在中国则强调群体和社会的整合,亲密的人际关系也常常表现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等等。

但对于社会交换理论主要有三种批评意见(22):第一是有的关系超越了社会交换的范畴,比如有人指出“真爱”、利他行为就是例外;第二是人未必自私自利,也有可能无偿地关照他人利益;第三是人们并非能够那么理性地进行交换,这是被广泛公认的批评,比如心理学家提到人有“自我服务偏见”(self serving bias),也就是人们认为自己总要比别人要强一些,或者做得好一些,最常见的例子莫过于家庭中夫妻双方都会认为自己比对方做了更多的家务。这使得人们不能够完全理性地评估自己的所得和付出,因而使得社会交换有了非理性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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