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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与社会的互动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六、新闻媒体与社会的互动媒介功能研究是中国新闻学研究中最发达和最主要的部分,很多探讨由此衍生。如前所述,从中国新闻媒介的性质出发,尤其是对于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但通过新闻与宣传关系的讨论,逐步达成媒介以传播信息为主要功能的共识,使得新闻规律的独立性得以承认和尊重,这对我国新闻媒介的促进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六、新闻媒体与社会的互动

媒介功能研究是中国新闻学研究中最发达和最主要的部分,很多探讨由此衍生。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的30年中,在媒体与社会互动的功能讨论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新闻与宣传的关系(80年代)、媒介与经济的关系(90年代)和媒介与娱乐的关系(21世纪初),所有讨论实际上也是围绕政府、媒介、公民三者的利益博弈展开的,前20年以争取媒介利益为主,后10年公共利益至上和媒介责任占上风。

“新闻与宣传”的讨论贯穿整个80年代,最早由复旦大学新闻系77级学生发起,“他们在上《传播学》课的讨论中提出了新闻与宣传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不同的概念,新闻媒体的第一功能应该是刊登新闻,传播信息。这场讨论由复旦大学传到上海新闻界,然后迅速扩大到全国。当时的新闻学术期刊几乎都卷入这场争论中”(138)。在1986年《中国新闻年鉴》《关于新闻与宣传关系的讨论综述》中,将各种观点概括为“包容说”、“交叉说”、“无差别说”、“并列说”(139),争论的结果是“大多数同志认为新闻与宣传是交叉关系”,“‘……是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的关系’,‘新闻与宣传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它们不是并列的、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交叉的、甚至相互渗透的’”(140)

如前所述,从中国新闻媒介的性质出发,尤其是对于党报,必须无条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但通过新闻与宣传关系的讨论,逐步达成媒介以传播信息为主要功能的共识,使得新闻规律的独立性得以承认和尊重,这对我国新闻媒介的促进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不过我们更应该看到,业界和学界最终之所以能够达到一致,更多的要从社会变迁入手。正是经济转轨奠定了从宣传本位向信息需求转化的社会基础。

向市场经济转轨必然导致决策主体的多元和决策权的分散。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掌控几乎所有的资源,而随着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国家权力下移,“社会资源一方面从国有体制向外分散和转移,另一方面在国有体制内从上向下、向地方、单位分散和转移”(141)。“国家放弃或部分放弃了改变了一些社会资源的占有和直接控制”(142),这意味着社会决策权的分散,政府、企业、家庭、个人都成了握有决策权的决策主体。政府负责宏观调控和监管,需要了解社会变动和政策施行的反馈信息以便及时调整宏观决策;分散的千百万个家庭需要了解国家的经济形势和与百姓生活相关的方针政策,以确定自己家庭余钱的投资去向;至于企业,无论什么所有制,都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作为独立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更是迫切需要确知市场行情和外界变化,以便作出正确的决策;独立的个人,在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机制逐渐兴起的情况下,要了解社会信息以作出最有利于个人发展的决策。市场经济使决策主体多元,使决策成为必需,而每个主体要作出趋利避害的决策就需要信息,信息越快,决策越及时,信息越充分,决策越准确。改革开放让整个社会处于较剧烈的变动期,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可能涌现出新的事物、新的现象。同时,国门洞开,中国和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交往日渐频繁,这就带动、引发了受众强烈的信息需要,使之急欲求新、求变,及时、准确了解外界最新变动。这时停留在宣传本位显然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无论是否主动意识到,这应该才是新闻与宣传关系讨论背后的真正推动力。

90年代,随着媒介双重属性的确认和制度安排的开始,媒介的经济功能得到凸显。这场讨论首先是从新闻有无商品性、媒介有无商品性开始的。根据陈力丹教授的考证(143),其实我国新闻学界在“1982—1984年、1986—1988年以及1992年至今”对此有过3次比较集中的大规模讨论,最早起自80年代:

“1981年1月,《人民日报》副总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安岗,在会上指出:‘报纸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已经进入了市场竞争,由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选购。我们应当在承认报纸的党性、政治性的同时,也承认报纸具有商品性。报纸的商品性决定了它与社会的经济活动密不可分,是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还提出研究读者和广告学的问题。(144)但是,当时全国报纸经济体制的改革尚没有提上日程,关于报纸是商品的说法竟一时无人理会。”

“直到1982年10月,北京新闻学会的会刊《新闻学会通讯》上,才有了一篇反映文章,作者是刚毕业的新闻学硕士罗荣兴。他从报纸是商品,进而谈到新闻是商品的问题。他根据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中关于商品的定义,认为必须是有形的物,才可能成为商品,而‘新闻不是一个物品’,所以,‘新闻不是商品。……只有表现为有形物品的报纸可以成为商品。我们花七分钱买一份《人民日报》,买的是作为商品的报纸,而不是非商品的新闻。’”(145)

然而由于整个社会并没有确立市场经济的地位,80年代的讨论事实上没有达成统一,更没有形成制度化的安排。直到90年代,“1992年初发表的邓小平南方讲话,使中国社会重新具有活力,并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全面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全国媒介的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次真正全面地受到了触动,上面经费的缩减或者‘断奶’,迫使各媒介要在市场经济的海洋里自己去谋生了。于是,在各个新闻业务刊物上,纷纷出现讨论新闻商品性的文章,至今这类文章还经常可以在一些刊物上看到,讨论持续的时间之长,是1978年以来仅见的。”经济体制的全面转轨和媒介生存挑战再次使媒介商品性无法回避。根据当时综述显示,主要有三种观点:“报纸是商品;报纸是载体,早流通中具有商品性一面,但新闻不是商品;报纸不是商品,新闻不是商品,记者不是商人”(146)很快,这场讨论中出现了关于媒介双重属性的论断,这也是最有意义的成果之一。如前所述,双重属性解决了在商品性、公益性和意识形态之间的争议,也为此后“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媒介制度做了理论铺垫。

90年代中期以后到21世纪初的10年间,媒介产业成了最热门的话题,广告收入一路高歌猛进远远高于国家GDP的增长率,人们着眼于中国媒介经济的未来、做大做强手段和途径主要也是“经济意义”上的讨论,例如媒介集团、开放资本运营等。这时理论界对于越来越接近“经济人”的媒体,从媒介社会效应出发,再次开始了反思。

“市场化改革最直接也是最明显的结果就是媒介受众观发生了质的变化:受众从公民变为消费者。

媒介从呼吁和实践保障公民权利转向高扬‘消费者’至上的旗帜,以消费者权益取代公民权利作为媒介市场体系的基础。

这种观念变化对媒介的操作方法、运营模式、编辑方针等都产生了整体性的冲击。表现在媒介内容上则是娱乐化倾向的强化,其中最深刻也是最危险的变化,就是新闻的娱乐化。”(147)

“一方面,娱乐化最突出的表现是软新闻(在西方媒介也有称之为‘大众新闻’(148))的流行。即减少严肃新闻的比例,将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带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闻、暴力事件、灾害事件、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软性内容作为新闻的重点……娱乐化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媒介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尽力使硬性新闻软化。在内容上,新闻界竭力从严肃的政治、经济变动中挖掘其娱乐价值:在表现技巧上,强调故事性、情节性,从最初强调硬新闻写作中适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实现硬新闻软着陆发展到极致,衍变为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事件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面,走新闻故事化、新闻文学化道路。”(149)

到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演绎的大众狂欢和电视“选秀”风潮更是把媒介娱乐化推向极致。“娱乐致死”,中国学者也发出了如是的感叹。

对于中国媒介,30年来媒介大众化和市场朝向的改革,在解放媒介生产力和解放“受众”方面的进步性是不言而喻的。而娱乐化又是商业化媒介不可避免的选择。对此,理论界一方面建议借鉴欧洲公共广播电视业的体制,在中国试行分轨制,培育相对独立于市场的公共媒介(150),另一方面,则注意到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在构建公共空间的作用,引入从“公共新闻到公民新闻”的概念,提倡促进和保护新媒体介入下,媒介对中国公民社会形成的推动。

“公共新闻”(Public/Civic Journalism)是源自美国的新闻改革运动,蔡雯教授是国内最早论及的学者。在2008年的文章中,她又引荐了从“公共新闻”(Public/Civic Journalism)到“公民新闻”(Citizen Journalism)”的变化,通过公民网站、新闻跟帖、BBS、博客、维基百科等新媒体手段,普通公民作为新闻报道者传播新闻,“对于大众媒体来说,最值得关注的是,‘公民新闻’对普通新闻‘新闻生产力’的开发正在改变新闻传播的历史,它不仅鼓励公民关心身边的公共事务,采集、编辑及传播新闻信息,而且鼓励公民创建自己的媒介”(151)。反观国内媒介,电视民生新闻浪潮过后,网络等新媒体在公共事务中的作用也引起国内学者的关注(152)。在2007年最值得关注的公共事件中如“重庆最牛钉子户”、“华南虎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厦门PX风波”中,新媒体和传统媒体融合,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迅速形成舆论,传播效果已经非常明显。这些案例都表明,当代民意表达可以借助多元的媒体渠道,其传播的扩散性大大增强,可以迅速形成强大的舆论。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有时传统媒体报道失实,新媒体言论鱼龙混杂,真假莫辨,网民的情绪化或非理性化表达,在新老媒体融合中出现一边倒的错误舆论。这充分说明,在多元的媒体环境和融合新闻时代,中国出现了全新的公共空间和舆论环境,它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同时它也对舆论引导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对媒体工作者的真实、全面、公正、客观的专业精神和职业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曾经驱散阴霾,信心百倍;我们曾经备受挫折,心灰意冷。但是,我们没有迷失方向,我们勇敢地迈进了一个新的世纪。”(153)如同《经济观察报》在总结改革的30年的记忆时感慨的那样,中国新闻学从19世纪“报馆有益于国事”发端(154),在21世纪仍然落笔于传媒公众责任的履行,这可能在一定意义上既主导中国传媒改革的方向,也会在今后相当一个阶段成为中国新闻学研究中最强劲的声音。

【注释】

(1)参考赵月枝:《国家、市场与社会》,《传播与社会学刊》,2007年第2期。

(2)安岗:《新闻事业的春天》,《中国新闻年鉴》1982年。

(3)分别引自赵玉明,郭镇之:《中国新闻学教育和研究80年》(上),《现代传播》,1999年第2期;郑里:《对几个新闻理论问题的探讨》,《新闻战线》,1980年第7期。

(4)陈作平:《当前我国新闻理论研究状况评析》,《现代传播》,2004年第5期。

(5)宁树藩,芮必峰,陆晔:《关于新闻学理论研究历史与现状的对话》,《新闻大学》,1997年第4期。

(6)李良荣:在2008年6月复旦大学“中国传媒改革开放30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7)宁树藩:《信息观念与新闻学研究》(上),《新闻界》,1998年第2期。

(8)李良荣:《十五年来新闻改革的回顾与展望》,《新闻大学》,1995年第1期。

(9)芮必峰:《新闻本体论纲》,《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4期;《新闻与新闻报道》,《新闻大学》,2004年第2期。

(10)宁树藩:《信息观念与新闻学研究》(上),《新闻界》,1998年第2期。

(11)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

(12)单波:《论二十世纪中国新闻业和新闻观念的发展》,《现代传播》,2001年第4期。

(13)姜红:《作为“信息”的新闻与作为“科学”的新闻学》,《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年第2期。

(14)李良荣,沈莉:《试论当前我国新闻事业的双重性》,《新闻大学》,1995年夏季号。

(15)魏永征:《当前新闻改革的一条底线——对于中国传媒事业定性的解读》,《中国记者》,2002年第4期。

(16)李晓林:《中国新闻改革20年》,第18~19页。

(17)魏永征:《中国传媒业吸纳业外资本合法性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2期。

(18)魏永征:《当前新闻改革的一条底线——对于中国传媒事业定性的解读》,《中国记者》,2002年第4期。

(19)“中国改革与发展报告”专家组:《透过历史的表象——中国改革20年回顾、反思与展望》,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第260页。

(20)李良荣:《十五年来新闻改革的回顾与展望》,《新闻大学》,1995年春季号。

(21)李良荣,沈莉:《试论当前我国新闻事业的双重性》,《新闻大学》,1995年夏季号。

(22)李良荣,沈莉:《试论当前我国新闻事业的双重性》,《新闻大学》,1995年夏季号。

(23)李良荣:《十五年来新闻改革的回顾与展望》,《新闻大学》,1995年春季号。

(24)陈崇山:《中国受众研究之回顾》(中),《当代传播》,2001年第2期。

(25)方汉奇:《中国加入WTO后内地报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新加坡《联合早报》,2002年8月11日。

(26)童兵:《加入世贸组织三年中国传媒格局的嬗变与前瞻》,《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

(27)林晖:《编营分离——媒介资本运营的前提》,《新闻大学》,2002年春季号。

(28)喻国明:《关于传媒影响力的诠释:对传媒产业本质的一种探讨》,《国际新闻界》,2003年第4期。

(29)《新京报》,2003年12月4日,转引自《报刊文摘》,2003年12月10日。

(30)江蓝生,谢绳武主编《2001—2002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40页,转引自戴元光:《建构多元的文化传播体系是提高文化传播能力基本》,《社会转型与传播理论创新》,三联书店2008年版。

(31)参见柏林:《自由论》,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转引自戴元光:《建构多元的文化传播体系是提高文化传播能力基本》,《社会转型与传播理论创新》,三联书店2008年版。

(32)戴元光:《建构多元的文化传播体系是提高文化传播能力基本》,《社会转型与传播理论创新》,三联书店2008年版。

(33)郭镇之:《舆论监督与西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国际新闻界》,1999年5月。

(34)陆晔,潘忠党:《成名的想像——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台湾《新闻学研究》,2003年第71期。

(35)孙玮:《以大众的名义——当前大众传媒的文化民粹主义倾向分析》,《新闻大学》,2006年第3期。

(36)徐培汀:《我国新闻学研究的沿革与趋向》,《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5期。

(37)赵玉明,郭镇之:《中国新闻学教育和研究80年》(上),《现代传播》,1999年第2期。

(38)孙旭培:《中国新闻与传播研究的回顾》,载于中华传媒网2006年3月7日。

(39)夏泽友:《当代新闻理论纵向比较研究》,2003年10月。

(40)宁树藩,芮必峰,陆晔:《关于新闻学理论研究历史与现状的对话》,《新闻大学》,1997年冬季号。

(41)丹尼斯·麦奎尔著,崔保国、李琨译:《麦奎尔大众传播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页。

(42)陈崇山:《好事多磨——值得回味的学术生涯》,写于2008年2月15日。

(43)陈力丹:《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中国的新闻学》,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纪念五四运动70周年研讨会论文

(44)黄旦:《中国新闻传播的历史建构》,《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第1期。

(45)戈公振:《中国报学史》,转引自王中:《新闻大学》总第4期,1982年9月。

(46)黄旦:《中国新闻传播的历史建构》,《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第1期。

(47)王中:《论新闻》,《新闻大学》总第1期,1981年5月。

(48)宁树藩:《新闻学研究中亟待澄清的几个问题》,《学术界》1986年第1期。

(49)宁树藩:《新闻定义新探》,《复旦学报》,1987年第5期。

(50)夏泽友:《当代新闻理论纵向比较研究》,2003年10月。

(51)例如芮必峰:《新闻和新闻报道》,再次提出“新闻是事实”这一概念,认为“新闻是人在实践中经验并关注的新鲜事实,属社会存在范畴;新闻报道是经验事实的表象和陈述,是对新闻所做的报道,属于社会意识范畴”,载于《新闻大学》,2004年第2期。

(52)宁树藩:《信息观念与新闻学研究》,《新闻界》,1998年第2期。

(53)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4页。

(54)黄旦:《中国新闻传播的历史建构》,《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第1期。

(55)见该论文作者自评。

(5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97页。

(57)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95页。

(58)何湘:《关于新闻价值的讨论情况综述》,《中国新闻年鉴》,1985年,第71页。

(59)陆锡初:《新闻价值探讨》,《现代传播》,1981第3期。

(60)李春帮:《新闻价值的含义》,《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第1期。

(61)陈韵昭,吴文虎:《我们对新闻价值的基本观点》,《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3期。

(62)孙振斌:《新闻价值片论》,《现代传播》,1986年第1期。

(63)王菁华:《新闻价值及其要素的探讨》,《当代传播》,1986年第4期。

(64)雷跃捷:《新闻价值定义再探》,《新现代传播》,1992年第1期。

(65)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62页。

(66)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70页。

(67)《新闻必须完全真实——陆定一同志对本刊记者的谈话》,《新闻战线》,1982年第12期。

(68)孙旭培整理:《关于新闻真实性的讨论情况综述》,《中国新闻年鉴》,1985年,第74页。

(69)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5页。

(70)杨保军:《简论新闻的真相真实与假象真实》,《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6期。

(71)杨保军:《试论证实新闻真实的两大难度》,《当代传播》,2005年第6期。

(72)孙旭培整理:《关于新闻真实性的讨论情况综述》,《中国新闻年鉴》,1985年,第74页。

(73)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05页。

(7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03页。

(75)胡乔木:《人人要学会写新闻》,原载延安《解放日报》,1946年9月1日,重新刊载于《新闻战线》,1983年第1期。

(76)《新闻要客观地叙述事实——胡乔木同志的一封信》,《中国出版》,1980年第4期。

(77)《中国新闻年鉴》,1984年,第713、714页。

(78)谭启泰:《论客观报道》,《新闻大学》,1988年第4期。

(79)李良荣:《中国报纸的理论与实践》,1992年版,第91页。

(8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0页,转引自单波论文《重建新闻客观性原理》,《现代传播》,1999年第1期。

(81)单波:《重建新闻客观性原理》,《现代传播》,1999年第1期。

(82)见单波:《重建新闻客观性原理》中作者自评《重建新闻活动的基础》。

(83)田新玲:《西藏事件折射西方媒体客观报道的虚伪性》,《新闻知识》,2008年第5期;曾海芳:《真实与谎言的又一次博弈——透视西方媒体对3·14事件的虚假报道》,《新闻记者》,2008年第5期;管恩武:《“公正客观”是怎么制造出来的——对美国大报“西藏事件”报道的分析》,《青年记者》,2008年第16期。

(84)赵月枝,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传播学博士,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

(85)赵月枝:《为什么今天我们对西方新闻客观性失望?——谨以此文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新闻大学》,2008年第2期。

(86)孙旭培:《论新闻报道的平衡》,《新闻学新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版。

(87)魏永征:《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

(88)赵水福:《西方国家新闻自由探析》,《中国广播电视学刊》,1987年第1期。

(89)赵水福:《西方国家新闻自由探析》,《中国广播电视学刊》,1987年第1期。

(90)张树江:《天津日报》,1989年7月17日。

(91)《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讨论综述》,《中国新闻年鉴》,1988年,第90、91页。

(92)魏永征:《传播法制建设30年(上)》,中华传媒网,2008年7月3日。

(93)魏永征:《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197页。

(94)如张西明:《关于新闻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的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1995年第3期。

(95)徐讯:《偷拍偷录问题的法律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学刊》,1997年第12期。

(96)郭镇之:《采访、暗访与偷拍——北美国家关于新闻采访中涉及隐私权的若干法律规定》,《电视研究》,2000年第6期。

(97)转引自曾励:《试论隐性采访的法律定位——解读〈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载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3期。

(98)曾励:《试论隐性采访的法律定位——解读〈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3期。

(99)孙旭培,林爱珺:《规范举证责任,保障舆论监督——质疑“谁报道,谁举证”》,《新闻大学》,2002年第2期。

(100)魏永征,张鸿霞:《考察“公众人物”概念在中国大众媒介诽谤案件中的应用》,《中国传媒报告》,2007年第4期。

(101)侯健:《舆论监督与政府机构的“名誉权”》,《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3期。

(102)许莹:《媒介审判何时休?》,《今日湖北》(理论版),2007年第3期。

(103)侯健:《传媒与司法的冲突及其调整——美国有关法律实践评述》,《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1期。

(104)谭世贵:《论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

(105)尹睿年,刘禹:《从许霆案看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平衡》,《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106)尹睿年,刘禹:《从许霆案看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平衡》,《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107)徐讯:《中国媒体与司法关系的现状评析》,《法学研究》,2001年第6期。

(108)侯健:《传媒与司法的冲突及其调整——美国有关法律实践评述》,《比较法研究》,2001年第1期。

(109)尹睿年,刘禹:《从许霆案看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平衡》,《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110)萧野:《获知权与新闻学研究》,《新闻传播》,1987年冬季号。

(111)宋小卫:《受众需要与公民权利》,《新闻与传播研究》,1993年第1期。

(112)宋小卫:《受众权益论纲》,《现代传播》,1991年第4期。

(113)《突发事件报道“松扣”》,《财经》,2007年7月9日。

(114)白贵,肖雪:《博客新闻评论的特征及功能》,《技术与制度——中国传媒改革开放三十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163页。

(115)刘兢:《言论自由原则的意义只与民主相关吗?——论Lee Bollinger的自由言论观及中国大陆对自由言论话语的引进》,《技术与制度——中国传媒改革开放三十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595页。

(116)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05页。

(117)周文华:《“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座谈会综述》,《中国新闻年鉴》,1998年,第248页。

(118)李金铨:《香港媒介专业主义与政治过渡》,《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2期。

(119)郭镇之:《舆论监督与西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5期。

(120)李金铨:《香港媒介专业主义与政治过渡》,《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2期。

(121)郭镇之:《舆论监督与西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5期。

(122)郭镇之:《舆论监督与西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5期。

(123)黄旦:《新闻专业主义的建构与消解——对西方大众传播者研究历史的解读》,《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年第2期。

(124)陆晔,潘忠党:《成名的想像: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新闻从业者的专业主义话语建构》,台湾《新闻学研究》,2003年第71期。

(125)李良荣:《十五年来新闻改革的回顾与展望》,《新闻大学》,1995年春季号。

(126)发表于《北京广播学院学报》1988年第6期,后发表于孙旭培:《新闻学新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版。

(127)孙旭培论文自评。

(128)陈怀林:《试析中国媒体制度的渐进改革——以报业为案例》,载于中国新闻研究中心网站,2003年7月21日。

(129)潘忠党:《新闻改革与新闻体制的改造——我国新闻改革实践的传播社会学之探讨》,《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3期。

(130)张志安:《浅析报业经营改革中的四次边缘突破》,《新闻大学》,2003年第1期。

(131)李良荣:《论中国新闻媒体的双轨制——再论中国新闻媒体的双重性》,《现代传播》,2003年第4期。

(132)林晖:《中国主流媒体与主流价值观之构建》,《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年第2期。

(133)李良荣:《论中国新闻媒体的双轨制——再论中国新闻媒体的双重性》,《现代传播》2003年第4期。

(134)陈怀林:《试析中国媒体制度的渐进改革——以报业为案例》,中国新闻研究中心网站,2003年7月21日。

(135)胡正荣:《我国媒介规制变迁的制度困境及其意识形态根源》,《新闻大学》,2005年第1期。

(136)李良荣:《论中国新闻改革的优先目标——写在新闻改革30周年前夕》,《现代传播》,2007年第4期。

(137)尹韵公:《党与党报》,《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3期。

(138)李良荣:《中国新闻改革30年(1978—2008)》。

(139)“关于新闻与宣传关系的讨论综述”,《中国新闻年鉴》(1986年),第57页。

(140)汪国启:《弄清新闻与宣传的关系的实践意义》,《新闻学会通讯》,1985年第2期;张骏德:《试析新闻与宣传的异同》,《新闻学刊》,1985年第1期,转引自《中国新闻年鉴》(1986年),第57页。

(141)李路路:《中国非均衡的结构转型》,选自袁方等:《社会学家的眼光——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页。

(142)李路路:《中国非均衡的结构转型》,选自袁方等著:《社会学家的眼光——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版,第216页。

(143)陈力丹:《从三次新闻商品性的讨论看中国的新闻学研究》,作者注明文章“写于1996年秋季,在新闻学界有限流传,署名袁清明”。

(144)《北京新闻学会举行报纸经营管理座谈会》,安岗:《我们能不能建立一门新闻经济学》,《新闻学会通讯》,1981年第3期,第1~2、3页,转引自陈力丹:《从三次新闻商品性的讨论看中国的新闻学研究》。

(145)罗荣兴:《谈谈报纸的商品性问题》,《新闻学会通讯》,1982年第19~20期,第31页,转引自陈力丹:《从三次新闻商品性的讨论看中国的新闻学研究》。

(146)刘保全:《报纸有无商品性?新闻有无商品性?——新闻理论界讨论综述》,《新闻界》,1994年第2期。

(147)林晖:《受众·公民·消费者》,《新闻大学》,2001年第2期。

(148)黎信:《西方“大众新闻”及其理论》,《新闻实践》,1999年第1期。

(149)林晖:《市场经济与新闻娱乐化》,《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2期。

(150)李良荣:《论中国新闻媒体的双轨制——再论中国新闻媒体的双重性》,《现代传播》,2003年第4期。

(151)蔡雯,郭翠玲:《从“公共新闻”到“公民新闻”——试析西方国家新闻传播正在发生的变化》,《新闻记者》,2008年第8期。

(152)如孙玮:《“我们是谁”:大众媒介对于新社会运动的集体认同感建构——厦门PX项目事件大众媒介报道的个案研究》,《新闻大学》,2007年第3期;杜骏飞:《“华南虎事件”:公民新闻的阐释与评估》,《新闻记者》,2008年第1期等。

(153)《引言》,《开放中国——改革的30年记忆》,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

(154)陈力丹:《五四新文化运动和中国的新闻学》,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纪念五四运动70周年研讨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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