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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教育运动

时间:2022-04-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4年,菲律宾语言委员会的代表准备了一份提议,评估双语教育政策执行10年后的结果。1946年7月4日,菲律宾正式脱离美国宣布独立。宪法还正式将国语他加禄语更名为“菲律宾语”。为了回应民族主义的呼声,菲律宾国家教育委员会积极推动本国语言和国语的教学与普及。国家教育委员会要求小学一年级教学均采用菲律宾语。该政策规定,英语和菲律宾语同为基础教育和中等学校的教学用语。

1984年,菲律宾语言委员会的代表准备了一份提议,评估双语教育政策执行10年后的结果。该提议提交给了菲律宾教育文化体育部 (MECS)、亚洲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和美国国际发展机构等,所有部门积极回应,并合作资助一项四部分项目,项目在1985年春天开始实施。1985年,菲律宾语言委员会对政策实施的不同方面进行了评估。评估包含了一项实证研究,调查来自三个级别学生和教师代表英语和菲律宾语的熟练性,包括评定他们的科学数学社会学科成就。另外,评估检查了学者对于双语政策实施的帮助,及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对政策的意识和态度。评估的重要特色之一在于召集了包括语言教育者和菲律宾政府决策制定者的讨论会,研究、讨论并规划政策修正的建议。该活动跟踪了超过20年之久对语言教育政策事宜保持关注的菲律宾教育者,因而在此基础上,可做一项有趣的案例研究。

1946年7月4日,菲律宾正式脱离美国宣布独立。独立后的新政府顺应民众的反帝国主义情绪,大力推广他加禄语,将其国语地位写入宪法,仍实行美国式的教育制度。但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恢复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菲律宾政府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教育改革,其中包括在全国积极推广菲律宾语的普及工作,要求各学校逐步推广使用菲律宾语作为教学语言。宪法还正式将国语他加禄语更名为“菲律宾语”。学校可以根据用来传授知识的不同语言进行分类,这与作为课程来教的语言截然不同,知识可以用一种、两种或多种语言来传授。单教学用语学校主要针对那些家庭语言不同于学校语言、地区语言或国语的儿童,教学用语也是在提供双语教育。在单语学校里,所有科目一般自始至终用一种语言讲授。双教学用语学校是使用两种教学语言——家庭语言和第二语言——传授知识的学校,这些双语学校,有些科目用一种语言来教,有些科目则用另一种语言来教。[1]

1954年,菲律宾国会通过立法,设立了国家教育委员会(The Board of National Education),其职能是制定、贯彻实施全国教育目标和政策,指导国家教育的发展,同时协调全国各类学校。为了回应民族主义的呼声,菲律宾国家教育委员会积极推动本国语言和国语的教学与普及。委员会提出,所有的公私立小学一、二年级应当用菲律宾国语进行教学,督促学校当局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证这个政策的推行; 小学一、二年级也要学习英语,从三年级开始用英语进行教学,当地方言则作为小学的辅助教学用语,五年级以上直至中学,菲律宾国语作为辅助的教学用语。此外,政府鼓励以西班牙语为中学的第二外语,在高等教育阶段,西班牙语则成为一门必修的学科,每周三个学时,连续安排四个学期。在棉兰老地区,编写了一至四年级发展阅读技能和阅读练习方面的教材,还编写了四种主要方言的学前儿童识字书。这四种方言是: 马拉瑙、陶素格、马京达瑙和锡那蒙。[2]

菲律宾政府开始注重对民众进行国家、民族意识的培养,并着力加强了菲语的推广和普及力度,为此,自1957年起,先后负责教育的各政府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教育和文化部、教育文化体育部、髙等教育董事会、教育部、高等教育署,乃至于总统,均先后颁发了一系列的语言教育政策。规定教育制度,初等教育为六年制,一年级和二年级以当地方言为教学手段。在这两年中间,逐步推广英语,并在三年级开始将英语用作教学手段。菲律宾语是国家语言,为所有学校的必修课,一般在三年级开始学习,一直继续学习到中学。一般中学是四年制,头两年,学生接受包括菲律宾语言和文学的公共课程以及英语、算术、社会学科、工业工艺和家政学,剩下来的两年,学生们分别进入高等学校预科或职业学校,后者提供商业和工业技术的学习。

菲律宾政府成立了“双语教育”委员会,规划双语教育的实施。1957年公立学校局颁布《菲律宾教育修订计划》,规定英语为一门课程而不是教学用语。

1958年8月,通过的国家经济会议第204号决议正式提出了“菲人第一”政策。[3]

1959年2月,加西亚总统组织“民族进步运动”作为当年参议员改选的竞选机构,提出鲜明的民族主义纲领,其中包括废除美国人的“同等权利”条款、教育菲化、自主外交、民族工业化等,提倡宣传“菲人第一”,这就是菲化运动。菲律宾政府对教育进行重大改革,提倡学校恢复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以培养新公民,重视公民课程,开设关于菲律宾的历史、地理和国家的课程,推广国语 (他加禄语),进行热爱祖国、建设国家和培养优良道德品质的教育。学校的德育教育由最初的公民教育,发展为品格教育、品格培养活动和价值观教育。

1959年8月13日,当时的教育部长下令把国家语言更名为菲律宾语 (Pilipino)。国家教育委员会要求小学一年级教学均采用菲律宾语。这一命令完全没考虑学校会为此做出何种努力,非他加禄人迁居到城市的可能,还有大众传媒 (报纸、连环画、电台、电影院,还有后来的电视) 的影响。到1970年,以他加禄语为母语和第二语言的人数从1939年的25%上升到56%。

为了兼顾增进民族团结和便于汲取现代知识,20世纪70年代以后,菲律宾政府积极实行英语和菲律宾语双重语言教学的政策。菲律宾教育文化体育部具体规定,除棉兰老地区用阿拉伯语教学外,其他地区的初、中等学校都必须用英语和菲律宾语教学; 高等学校的医疗卫生、国内经济、实用工艺、人文科学等科目必须用菲律宾语教学,自然科学则可使用英语教学。菲律宾选择一种语言作为族际共同语,一门人口较多的主体民族的语言,并要求各学校逐步推广使用菲律宾语作为教学语言。

1974年,双语教育政策出台。该政策规定,英语和菲律宾语同为基础教育和中等学校的教学用语。英语用于数学和自然科学的教学,菲律宾语用于其他课程的教学,各地方言仍然是辅助性的教学语言。自此,英语不再是唯一的教学用语。菲律宾语和其他当地原住民语言在菲律宾教育中的作用得到认可。由于双语教育政策的实施,许多地方语言濒临消失。事实上,在双语教育政策实施之前,在非他加禄语言区,1~4年级的教学语言是地方原住民语言,5年级是他加禄语和英语。双语教育政策实施之后,原住民语言成为学校教学的辅助语言。由于过度重视英语和菲律宾语在各级教学中的作用,同时许多少数民族出于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原因,对英语和菲律宾语的学习持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使得地方语言面临生存危机。

1987年,MECS在其第54号令中,修正了1974年的命令,批准菲律宾语和英语作为启蒙阶段的语言,同时也允许使用各地土语 (尤其是他加禄语) 作为辅助语言。夏季语言学学会(Summer Institute of Linguistics) 自从1953年以来,一直在记录少数民族的语言。到目前为止,它已用80种语言出版了1,065种读写书籍,不过,教育、文化和体育司并未青睐菲律宾的其他语言,理由是用母语识字事倍而功半、不实用。[4]

菲律宾双语教育政策 (BEP) 内容如下: 双语教育政策的目的在于通过讲授两种语言并在各个层次使用它们,将它们作为教学的媒介,在国家层面达到人们对菲律宾语和英语的运用能力。地方语言应作为一年级和二年级的辅助语言。菲律宾国家的愿望是让其公民掌握菲律宾语的技能,使他们能够发挥他们的能力和完成他们的义务,以便能够满足国家的需求。双语教育政策的目标应为:

1. 通过两种语言强化学习效果,以达到1987年宪法所要求的素质教育;

2. 使菲律宾语作为一种语文素养得到传播;

3. 使菲律宾语作为一种国家统一和身份象征的语言符号得到发展;

4. 使菲律宾语作为一种学术话语不断得到培育和完善,即使其持续学术化;

5. 使英语成为菲律宾的一种国际语言和一种科学技术上的非唯一的语言。

菲律宾语和英语应被作为教学媒介,其在课程设置中具体科目的分配见1974年DECS第25号令。地方语言应作为教学的辅助媒介,以及在需要的地方作为最初的识字语言。菲律宾语和英语应在各级教育中进行讲授,以达到双语能力的要求。由于熟练使用菲律宾语和英语的能力是双语教育政策的目标之一,它们作为讲课媒介以及在菲律宾学校教育中发挥功能的具体规定应成为整个教育体系的责任所在。

在基础教育中重视和使用民族语言具有重要意义。原因是在美国统治菲律宾期间,英语成为菲律宾基础教育的教学语言,在各级学校中严禁使用本地语言,更不可能使用菲律宾语进行教学。其结果是,由于把外来语言英语作为菲律宾人教学用语,让菲律宾儿童从小就接触英语和西方文化,同时也令他们感到学习困难,导致大批小学生未能完成小学教育,辍学以后重新返盲。基础教育阶段的双语教育,既继承和发扬了民族传统,又推动了基础教育的发展。教科书委员会向教材编写者发布了一个四到六年级的语言教学内容简明纲要,该纲要要求编写者们应在开发各个年级的课程内容时采用第二语言的教学方法。因此,这一时期的指南以及批准教科书都是依照第二语言教学的原则编写制定的。1957年教育计划修订版规定英语教学“非正式”地作为小学一、二年级的一个科目。在1957年5月17—19日召开的关于课程开发有效方法的第二届全国研讨会议上,以Jesus I.Martinez博士为首的语言委员会对“非正式”一词作了说明,其意指使用听说法教习英语。备忘录 (Memo.No.111,s.1957) 也提到了“非正式”一词,其意指作为第二语言教习英语。

菲律宾语言教学还体现在群众学校 (folkschool) 上,群众学校是向小学毕业后辍学的校外青年提供继续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菲律宾公立学校局于1961年4、5月间开始进行群众学校的试点,这项实验工作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菲律宾国家委员会的支持。群众学校的课程有五门基础科目和几门选修课。基础科目包括应用算术、菲律宾历史与政府、公民修养和品德教育、职业与家政、休闲教育,选修科目有世界史、菲律宾语、英语、普通科学等。上述三所试点的群众学校的多数学生选修英语。群众学校为部分校外青年提供到学校的机会,使他们掌握一定的生产技术。有的校外青年在群众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又继续进入中学学习。[5]

1969年第202号总统行政命令和菲律宾教育调查委员会(PCSPE) 的成立旨在“对菲律宾教育进行一个全面的研究和评估,并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建议”。菲律宾教育调查委员会(PCSPE) 充分使用了菲律宾师范学院 (PNC) 最初的语言政策调查报告,并提出: “遵从即将到来的制宪会议的决定,委员会建议: 1. 在说他加禄语地区,菲律宾语从一年级开始作为教学语言使用; 2. 在非他加禄语地区,一、二年级的教学语言为占主导地位的地方语,菲律宾语作为辅助媒介,并作为一个语言科目进行教学,三、四年级过渡到以菲律宾语为教学语言,地方语作为辅助媒介; 3. 从五年级开始,菲律宾语在所有小学里作为教学媒介; 4. 英语在五年级作为第二语言进行教学,并在小学教育的第六年进行强化教学。”

随着双语教育运动的开展,在菲律宾政府的支持鼓励下,一些民间教育团体—— “基督教大中学协会”“菲律宾学院、大学协会”“菲律宾中学、学院、大学认可协会”等发起组织了“质量认可委员会”。其任务是督查各级学校的教学质量,并向教育文化体育部反映各校办学情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学校,可上报给MECS令其停办或停开某些专业。经考查认可后,则发给有效期为3年的质量认可证书。3年后再次进行考查,如合格则发给有效期为5至7年的认可证书。[6]除此之外,双语教育运动的另一个特点是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其结果是为初等和中等教育采用了新的课程,并最终促成在教学中使用两种语言: 菲律宾语和英语。该时期还进行了如下改革: 试验性测试的开展、初等教育发展项目 (SEDP) 的实施、增加在初等教育各年级中英语、数学、科学等课程教学时间、国家初等教育成绩测试 (NEAT)和国家中等教育成绩测试 (NSAT) 的引入。

菲律宾的双语教育属“弱式”。所谓“弱式”双语教育模式,是指在实施双语教学的过程中,最初使用目标语 (第二语言或外语) 与学生本族语 (母语) 两种语言进行语言学科教学,而随着学生目标语水平的提高,非语言学科会逐渐过渡到只使用一门语言 (一般是目标语,也即主流语言或多数民族语言) 的一种过渡式双语教育教学形式; 或者是指学生入学初纯粹使用一种语言 (目标语) 进行非语言学科的沉浸式双语教育。这种双语教育不关注学生本族语 (母语) 水平的保持或提高。它的主旨在于使学生快速习得目标语,并且最大限度地提高目标语的水平,从而逐渐以目标语替代少数民族的语言 (一般是学生的本族语或母语)。语言政策对菲律宾经济文化的影响。双语教育政策始于20世纪70年代,由菲律宾全国教育委员会制定。1974年,菲律宾教育文化部下达行政令,规定英语与菲律宾语分别作为教学语言。英语课、数学、自然科学科目用英语教学,社会学科、品德教育、卫生教育、工作教育和体育等科目用菲律宾语教学。双语教学的实施,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从1975年至1977—1978学年,首先在他加禄语地区的小学一年级实施双语教学政策。

非他加禄语地区在师资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采用菲律宾语进行教学。小学、中学的数学、自然科学科目仍然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第二阶段从1978—1979学年至1981—1982学年,他加禄语地区的中、小学一律用菲律宾语进行社会学科、品德教育、工作教育、卫生教育和体育等科目的教学。其他地区的学校分几步推行双语教学: 初级小学从1978—1979学年开始,小学高年级从1979—1980学年开始,中学一、二年级从1980—1981学年开始,中学三、四年级从1981—1982学年采用菲律宾语进行社会学科等科目的教学。但对高等学校并未作硬性规定。[7]

关于双语教育政策。根据菲律宾教育调查委员会(Philippine Commissionto Survey Philippineeducation) 和1972年《交际条例》(Communicational Convention),国家教育委员会要求国家语言研究所成立一个委员会,作为语言规划实施者制定政策和指导方针,规范学校将菲律宾语和英语作为教学用语。菲律宾教学语言的选择是单语种还是双语种,是摆在菲律宾教育调查委员会面前的一个问题,因为语言规划牵涉到行为科学的相关原理,牵涉到实施者和影响面。Cooper参照其他四种行为科学的有关原理,即革新管理学 (managementofinnovation,研究新现象是如何传播扩散的)、市场营销学、权力论 (pursuit and maintenanceofpower) 和决策论,奠定其理论基础。Cooper的努力结果被称作“八问方案”(accountingscheme),因为他试图用一句话,来描述任何一项语言规划都不可回避的八个主要问题,即: (1) 什么样的实施者; (2) 试图影响哪些人; (3) 什么行为; (4) 什么目的; (5) 在什么情况下; (6) 用什么手段;(7) 通过什么过程决策; (8) 取得了什么效果。当时的菲律宾教育部公立学校办公处主任Soriano被任命为该委员会主席,委员会认为双语教学政策应该逐步实行,委员会还认为,根据1973年的教育部门指令第9条,教学方法应当保留。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分委会来调查使用菲律宾语和教菲律宾语的人数,由菲律宾德拉萨大学的安德鲁·冈萨雷斯领头,组成了双语教育调查委员会 (Survey Committeeon Bilingual Education)。双语教育调查委员会通过调查发现,菲律宾语作为各级教育系统的教学用语,正日渐为人们所接受。

双语教育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被递交给国家教育委员会(NBE),作为教育决策的依据。正如Haugen的2×2矩阵框架(如下表) 所阐释的一样。

表4-1 Haugen(1983) 2×2矩阵框架

以下是双语教学计划实施的议程。

第一阶段: 1974—1975学年至1977—1978学年,这四年是个过渡期。对以下课程使用菲律宾语作为授课语言: 社会研究、社会科学、世界教育、品德教育、健康与体育教育。1974—1975学年在菲律宾讲他加禄语的地区,学校对于以上提及的学科开始使用菲律宾语。而其他所有地区都需要按照教授菲律宾语的师资情况制定计划逐步使用菲律宾语作为授课语言。英语仍然作为其他所有课程的授课语言。

第二阶段: 1978—1979学年至1981—1982学年。在这一时期,菲律宾语在课程中的使用需遵循以下规定: 1. 在1978—1979学年开始强制使用菲律宾语,即在菲律宾讲他加禄语言地区和其他地区学校需在1974—1975学年根据以上规定使用菲律宾语进行教学。2. 其他学校根据以下时间表强制使用菲律宾语,初级: 1978—1979学年; 中级: 1979—1980学年; 高中的第一和第二年: 1980—1981学年; 高中的第三和第四年: 1981—1982学年,对于初级和中级的其他所有学科、课程同样应强制使用英语。

菲律宾的教育工作者感到需要以孩子的地方语来开展正式教育。为证明该计划的效能,1948年至1954年间实施了伊洛伊洛试验,这项为期6年的调研的目标之一是弄清楚英语和地方语这两种语言,哪一种在教孩子们阅读、计算和解答算术题、理解社会研究的情况以及学习语言技能等方面更为有效。公立学校局在1935至1955年间发布了实验报告,报告表明地方语,即希利盖农语 (Hiligaynon),在一、二年级作为教学媒介是非常有效的。在该项试验中,教育当局采取措施激励教师们像教英语一样有效地进行希利盖农语的教学,并为老师提供最大限度的丰富的教学材料。可以说,在学校中任何一种语言的成功教学,这两个因素都是必需条件。

这个评估项目由菲律宾著名学者Bonifacio P. Sibayan和Andrew Gonzalez共同总监,这项评估主要收集不同类型学校的四、六和十年级优秀学业代表群体在英语、数学、科学、菲律宾语和社会研究等方面的数据。每个地区都会由地区负责人选出三所最好的私立和公立学校和三所最差的私立和公立学校。全国136所学校都参与观察与测试。每个学校,各个年级选出5门学科进行测试。4年级有2251名学生参与测试,6年级有2328名, 10年级有2592名,总共有568名教师参与测试。教育测评中心( the Center for Educational Measurement,CEM) 指令老师们使用教育测量学中心设计出的通用试卷,设计了关于英语、菲律宾语、科学、数学和社会研究 (菲律宾语) 的水平测试。

这项评估计划包含以下部分:

1. 教育若不使用菲律宾语,就不可能有“地道”的菲律宾语,这代表了菲律宾大多数人的看法。可以得出的启示之一是,教师语言不熟练将导致教师课程教学效果差。该调查揭示了中等教育教学材料的普遍匮乏的现象,尤其是菲律宾语教授的社会科学教学材料。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那些由于缺少必要的专门资源或参考资料,以允许学生或教师用菲律宾语开展个人项目或独创调查研究。缺乏辅助材料,再加上教师有限的语言熟练度,使得在中等教育阶段不可能得到用菲律宾语写就的、正规的、认知程度高的材料。由此,报告认定,菲律宾语必须作为高度认知的语言加以传授; 需为中等教育开发丰富的教学材料; 如果菲律宾语要成功地用作高级学术活动的语言,教师培训项目必须培训教师的菲律宾语能力。(作者们将此项常规过程称为菲律宾语“学术化”。)

2. 关于双语教育政策的实施情况的调查,抽样中的4168所机构,只有35%称他们在实施此政策。不只是那些没有实施此政策的机构,甚至那些实施的机构也缺少材料、缺少语言熟练教师。他们感觉到没有准备好,也没有资源来承担菲律宾语的专门学问。实际上超过50%的受访者称,菲律宾语不能像英语一样有用和有效地作为高级学术探究用语。

3. 关于政府组织 (GO) 和非政府组织 (NGO) 对双语教育政策的认识程度的调查表明,足有76%的政府机构受访者声称,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该政策,而58%的非政府机构受访者称没有听说过此政策。所有的受访者均认为,英语对个人的职业很重要。所有政府文件和信件的绝大部分以前是英语,将很可能继续是英语,在聘用和升迁决定上,英语熟练度 (而不是菲律宾语)是一个考虑方面,确实是一个先决条件。他们也表明,本国英语的质量在过去的十年里有退化。除教育部外,政府机构里没有受访者提到任何提升菲律宾语使用和传播的政策。

4. 关于学界的帮助,普遍的结论是,国内在菲律宾语上几乎没有创新调查,没有培养,没有学者的交流。受访者也没有提到此种状态在不久的将来是否可能有改变。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少数民族研究语言政策比较研究”课题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政策法规室编: 《国外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进程》,北京: 语文出版社,2001年,第554页。

[2] 北京师范大学外国教育研究所: 《十一国教育发展近况》,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外国教育研究所,1982年,第200页。

[3] 张锡镇: 《东南亚国家政治》,南宁: 广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712页。

[4] 〔美〕罗伯特·卡普兰、〔澳〕小理查德·巴尔道夫: 《太平洋地区的语言规划和语言教育规划》,梁华道译,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4年,第92页。

[5] 冯增俊、卢晓中,主编: 《战后东盟教育研究》,南昌: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6年,第301页。叶萍: 《语言政策对菲律宾经济文化的影响》,载《东南亚纵横》,2010年第4期。

[6] 滕大春主编: 《外国教育通史》(第六卷),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520页。

[7] 冯增俊、卢晓中,主编: 《战后东盟教育研究》,南昌: 江西教育出版社, 1996年,第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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