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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与自我中心的异同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欲将合作和自我中心这两种不同的言语交际观纳入同一个理论框架和研究视角进行统一分析,必须先要弄清楚两者的异同。虽然本书已经对话语合作和自我中心现象与本质分别进行了充分阐述,但缺乏系统的归纳。

欲将合作和自我中心这两种不同的言语交际观纳入同一个理论框架和研究视角进行统一分析,必须先要弄清楚两者的异同。虽然本书已经对话语合作和自我中心现象与本质分别进行了充分阐述,但缺乏系统的归纳。

1.两者的不同之处

(1)理论视角不同

Grice提出的合作原则和各项准则是从语言哲学的角度来构建一般的会话原则及交际者语言表达形式和内容的具体规定。语言哲学是从哲学角度分析与语言有关的问题的学科。作为日常语言哲学家,Grice(1975)注意到自然语言是完善的,不需要逻辑语言来替代它,他认为自然语言比逻辑语言表现出来的更多的意义来自于语言运用而不是语言系统,也就是说这些多出来的意义是会话含义。从这个意义上讲,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理论是为了解释逻辑语言与自然语言的表面差异而提出来的。30多年来,合作原则得到了补充和完善,成为语用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另一方面,自我中心交际观是认知派(抑或心理语言学)提出的,广义上讲,包括认知语言学的“语言自我中心理论”。心理语言学是研究语言使用者的心理过程的学科,Keysar等人代表了心理语言学派,继承了皮亚杰和维果斯基的儿童自我中心观点并开拓性地提出了成人与儿童一样在言语交际思维过程中也存在着自我中心表象。

(2)两者的研究对象不同

语用学是研究语言在实际运用中的学问,作为语用学代表性理论之一的合作原则,其研究对象是日常用语,即在具体语境中使用的自然话语。基于此,合作原则的贡献在于提供了一套理解自然话语的理论。格赖斯的主要贡献并不是宣称话语应该遵守合作原则和诸准则或特殊话语一定要遵守这些准则,而是注意到了“会话交际受一定准则的制约”,这有助于我们解释话语表面不符合逻辑的现象,以及解释话语所传递的言外之意(何自然,冉永平2001)。而心理语言学或以认知科学为主的认知语言学,其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更具自然科学特征,其核心研究范畴包括语言产生、语言理解、语言习得、心理词汇、语言与思维的关系等。因此与合作原则不同,Keysar等人更关注个体思维在语言交际中所处的状态和所扮演角色的作用。

(3)两者的研究方法不同

由于研究理论视角和研究对象的不同,必然会导致研究方法上的差异。传统语用学基本上都是采用内省法和归纳法。著名的语用学家如Grice、Austin、Searle等,他们都首先是哲学家,并且那些对语言学产生重大影响的论文首先都是发表在哲学研究刊物上的。作为哲学研究领域分支的语言哲学不但为语言学的研究提供理论指导,而且也提供了方法论启示,这无疑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语言学家的研究。因此,诸如合作原则等传统语用学的研究方法基本上都采用了语言哲学研究的内省、演绎等思辨方式,同时融合了一般语言学的描述归纳的方法。而心理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则多以定量型实验方法为主,这种方法往往将新的语言学理论所提出的规则和表达置于处理模型中。可以说,心理语言学从认知科学的发展中获益,同时对现有语言学理论起到一种检验作用。无疑,语言学和认知科学的结合使语言研究产生新的活力,这也是认知语言学在当今成为一门显学的原因之一。具体就“自我中心”而言,该理论也是基于Keysar等人通过大量语言实验而得出的结论。Keysar等人的论证是解构式的。为了证明合作原则和共有知识等并不像语用学所描述的那样对言语交际起决定性的作用,他们根据具体不同的推论相应地设计了不同的实验。可见,合作原则是建立在对日常话语观察上并通过内省和归纳提出了描写言语交际的一般性规则,而自我中心论是基于具体实验在对合作原则作出质疑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总之,语用采取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方法,而认知采取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法。

(4)两者主要理论观点的对立

总的来说,自我中心理论是基于对合作原则的批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具体而言,两种观点争论的核心焦点是“意图”和“共有知识”: 语用派认为“意图”和“共有知识”是交际者大脑中的一种“预设”(priori),即“意图”和“共有知识”是两种静态的交际要素,交际双方在识别对方的交际意图和正确估算出共有知识的基础上才能顺利实现话语交际的目的; 而认知派认为“意图”和“共有知识”是即时的、动态的,甚至是一种“后设”(postfactum)的交际因素,即交际的结果。

2.两者的相同之处

(1)两者都是思维机制的表象

Grice的合作原则讲究交际的意向性,即交际主体具有使得当前话语进行下去的意愿。本书对合作的定义及其实质进行了详细的讨论(详情见5.1.2),并结合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话语合作”,拓展了合作的概念范畴。如果说Grice意义上的“合作”是一种有意识的思维活动,即交际者有明确的交际意图,那么“话语合作”则包括了有意识和无意识思维阶段(详情见第5章)。“自我中心”作为思维运作的一种本质特性,其在语言和互动交际中也是以有意识和无意识思维的表征方式(大部分是无意识状态的)体现的。可见,话语合作和自我中心在思维本质上具有统一性,即都是思维机制的外在体现,对此下文将采用凸显机制进行具体解读。

(2)两者都是言语交际的有机组成部分

在传统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看来,言语交际中的自我中心现象如“口误”、“飘忽”、“锚定效应”、“情绪表达”等都是交际中的错误现象,而本书基于社会-认知观认为这些现象只不过是言语交际中的自然现象,是人类思维状态的真实反映,理应成为言语交际的有机组成部分。语用学注重普遍现象,提炼和归纳普遍规律,而心理语言学注重个体语言现象。我们认为这两种方法所证明的合理部分都是言语交际规律的客观反映,都应该在研究中受到同等重视。

(3)两者是个体认知和社会互动的统一体

一方面,交际者的合作意愿是互动交际社会性的要求和体现,另一方面自我中心性体现了交际主体的个体认知思维状况。这两种观点分别代表了言语研究的认知层面和语用层面,但它们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认知和语用都是语言科学研究中占重要地位的研究领域。同时,认知和语用关涉语言现象的两个方面,是相互关联和依存的。Nuyts(1992)提出“认知关照的是语言是人类思维活动的维度而语用关照的是在人类活动的各种语境中语言起到一种具体的作用。”因此“认知语用视角相对于语言现象的解释更充分”,这也就是说对于任何具体的语言现象要同时从认知和语用两个维度进行整体分析研究。由此可见,虽然合作与自我中心分属于不同研究视角并具有极大的差异,但他们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是一个辩证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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