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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的“古老性”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古老性”,是指现存的某种语言文字产生年代的久远程度。1)汉语的古老性世界上的不同语言,都是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应运而生的。至于汉语史的分期,最简单的方法是分为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两个阶段。2)汉字的古老性与“汉语”的名称相似,“汉字”作为汉字的名称当然也是后起的,不过可能比“汉语”一名稍早。

所谓“古老性”,是指现存的某种语言文字产生年代的久远程度。

1)汉语的古老性

世界上的不同语言,都是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应运而生的。一般而言,语言的历史与民族的历史相伴而行。一个古老的民族,如果它没有发生过语言的换用,那么它的本民族语言也就同样古老。

汉语是汉民族从形成以来一直使用着的语言,其古老性当然无可否认。

“汉语”这个名称是后起的。汉语是因汉民族而得名,这个汉民族的得名又与汉朝有关,但这并不意味着作为一种语言系统的汉语是从汉代才开始有的。上文提到,周代(前1046—前256)是汉民族的形成时期,那么从周朝建立起算,汉语的历史约有3000年左右。

周代的国名为“周”,但把具有共同文化、共同语言的中原地区各诸侯国的人民称为“诸夏”(或写作“诸华”)、“中夏”(或写作“中华”)、“中国之人”等,以示与周边其他尚未“归化”的“四夷”相区别,即“夷夏之辨”或“华夷之辨”。这也是第一次出现国名与族名相分离的现象,与夏商两代是不同的。那么汉民族最早的名称应该是“夏”(或“华”)或“中国”。这个“夏”与夏朝的主体民族“夏”有一定关系,但其内涵并不等同。这个周代“夏”民族即汉民族的语言就是“雅言”,“雅言”意即“夏言”,但其内涵也不同于夏朝的“夏”。那么,汉语的早期称谓就是“雅言”。

在汉代以至三国时期,“汉”主要作为国名使用,以区别于周边其他国家,如“南有大汉,北有强胡”。汉朝之人当然可称为“汉人”,但未必是汉民族。正如今天的“中国人”包含境内所有的民族,并不专指汉民族。例如,诸葛亮曾说:“先帝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故托臣以讨贼也。”(《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这是因为蜀汉以自己为汉朝的延续,所以称曹操为篡国的“贼”。若以民族身份而论,“曹贼”当然也是汉人,与刘备、诸葛亮并无差异。这说明“汉”在当时仍然是用来做国号的。当时汉民族的名称,则仍然沿用过去的“夏”“华”“中华”和“中国”等。

自“五胡乱华”以来,北方游牧民族(统称“胡人”)开始轮流入主中原,并与南方的汉族王朝长期对峙。由于他们占据中原华夏之地,又仰慕华夏文化,因而纷纷以“华”“夏”“中国”自居,反而指责退居南方的汉族政权是“南蛮”。这样一来,“华”“夏”“中国”就难以专指汉人,于是“汉”这个名称的重要性开始上升,渐渐用来专指汉民族。汉民族的语言也叫做汉语,胡人的语言则是“胡言”“胡语”。

至于汉语史的分期,最简单的方法是分为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两个阶段。现代汉语以五四白话文运动为形成的起点,至今大约100年。与古代汉语数千年的历史相比,现代汉语这区区100年只及古代汉语的一个零头。

长达约3000年的古代汉语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上古汉语、中古汉语和近古汉语3个阶段。由于各家依据不同,这3个阶段的分界点就有了不同的看法。一般以周秦两汉为上古,六朝至宋为中古,元明清为近古。近古汉语也称近代汉语,说明这是古代汉语走向现代汉语的一个过渡阶段。至于周代以前商代甲骨文的语言,也有人称为“远古汉语”,以纳入古代汉语的发展序列。这个问题下文还要再谈。

2)汉字的古老性

与“汉语”的名称相似,“汉字”作为汉字的名称当然也是后起的,不过可能比“汉语”一名稍早。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汉字是中国人所见唯一的文字,所谓“文字”就是汉字。但这种观念最晚应该从汉代起就开始打破了。西汉张骞通西域,有可能看到过别国的文字。而东汉末以来佛教传入中国,随原版佛经而来的梵文需要加以翻译,更是让僧人见识了别的文字,并明白与汉字的不同之处。为了区别的需要,才开始有了“汉字”一名。这样,“文字”一词也有了广义和狭义的区分,广义指世界上的一切文字,狭义还是指汉字。

(1)汉字的产生年代

汉字是世界上迄今为止连续使用时间最长的主要文字,也是从远古到上古时期世界上各大文字体系中唯一传承至今的文字,不可谓不古老。正因其古老,所以汉字究竟有多少年历史也就显得扑朔迷离了。如同一位百岁老人,尽管不断焕发青春却又忘了自己的年龄。

目前所见我国最早的汉字系统是商代中晚期一直延续使用的甲骨文,其中最早的年代为大约3300年前。不过,要说汉字的历史就是3300年左右,也是不太合适的。假如我们从甲骨文的成熟程度来考虑,汉字系统的形成时期也可以适当地往前推一推。例如,据裘锡圭(1988)[10]推测,汉字大约是在3700年前的夏商之际形成完整体系的。

不过,由于“夏商之际”的说法跨越了夏商两代,涉及夏人和商人这两大统治民族。就会引发一个关于汉字“发明权”的问题,即究竟是夏人造了字,并由商人继承下来,还是由夏代的商人造了字,却跟夏人无关?这可以分别归结为“夏人造字”说和“商人造字”说。

提出这个问题的前提在于:“夏朝”和“夏代”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即“夏朝”是指一个以夏人为主体的政权,而“夏代”是指夏朝纪年所涵盖的一个时间段,两者是不可等量齐观的。对这两个概念,论者常常不予区分,以致二者通用。问题在于,夏朝之事,必然发生于夏代,而夏代之事,则未必可归之于夏朝。

(2)关于“夏人造字”说

上文提到,夏朝并不是一个封建时代意义上的统一王朝,而是一个以夏人为主体建立的部落联盟性质的国家。当时部落林立,多如牛毛。夏人作为部落联盟的主体部落,其活动范围极其有限,一般认为集中于今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而其他部落与夏人的关系,既有加入联盟的“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公七年》),也有始终不愿加入联盟者。就加入联盟者而言,横向来看,则是有亲有疏,即所谓“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等“五服”(《尚书·禹贡》);纵向来看,则是时亲时疏,即所谓“盛则诸侯来朝,衰则诸侯不至”(吕思勉,2010)[11]。其中最典型者,莫过于夏代的东夷部落。

那么,在夏代,如果确实有人造了字,究竟是夏代的什么人(或曰哪个部落)造了字?是作为夏朝主体部落的夏人造了字,还是其他部落造了字?关于这一点,由于目前尚未找到可靠的直接证据,也只好进行相对合理的推论了。

目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是“夏人造字”说。不过,我们发现一些学者在分析论证“夏人造字”时,其常用套路是:文献记载+考古发现+文明与文字共生模式=夏人造字:

文献记载夏朝有“夏书”,结合相当于夏朝的考古学遗址“二里头文化”遗址发现有较多的陶文符号等迹象分析,学者认为中国古代的文字首先是在夏代初期由居住中原地区的夏人创造的,这与中国历史中原的夏人首先进入文明,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是相一致的。(廖志林, 2007)[12]

不过,我们认为这样的论证套路及其论据还是需要进一步推敲的。

首先是文献记载的可靠性。就现有的传世文献而言,“夏朝有‘夏书’”的说法确实存在。然而,《夏书》作为一篇文献,其写成年代却一直是个悬案。根据各家推测,虽然有早有晚,但最早的也不过周初(如叶修成,2007)[13]。据此,则该书连商人所写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何论夏人。

正如谢保成(2002)所指出的,“所谓‘夏书’‘商书’,并非成于夏代之书、成于商代之书。夏代尚未进入‘成文记事’时期,不可能有所谓‘夏书’。商代虽已进入‘成文记事’时期,却无编纂意识,也不可能有所谓‘商书’。所谓‘夏书’‘商书’,是周秦之际的人们根据有关传说整理、编纂的‘关于夏代之书’‘关于商代之书’”[14]。可见,连商朝也不一定有“商书”,遑论“夏朝有‘夏书’”。

有学者也承认,“至今为止,我们不能肯定流传下的任何一篇文献是属于夏代的”,但同时又认为,“《夏书》之名称及引文在先秦文献中屡次出现,这表明夏代不仅有文字,而且可能有典册,这一推测应是符合逻辑发展的”(詹子庆,2012)[15]

我们认为,要说“《夏书》之名称及引文在先秦文献中屡次出现”,确实不假,然而在《夏书》的成书年代尚无法推测为早于周代的情况下,仅凭这一现象而推论出“夏代不仅有文字,而且可能有典册”,却未必“符合逻辑发展”,很可能是一种“三人成虎”现象。其实,更符合逻辑发展的解释应该是:该书可能在西周或两周之际成书,并在各国流传开来,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先秦文献所频繁引用。

其次是考古发现的证据作用。根据二里头遗址考古报告的介绍,二里头陶文符号绝大多数出土于二里头文化第三期和第四期,相当于夏代晚期到商代早期,“其中二里头四期已进入商代,是商灭夏后保留下来的夏人文化”(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1999)[16]。简言之,三期的符号是在夏末,四期的符号已是商代的了。而“发现的刻画符号,主要出自大口尊的口沿内侧和其他器内的口部,有粗细不同的竖线,字形、交叉形、簇形、树枝形等,有的近似象形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1999)[17]

对于这些符号的性质,学术界争议不断。有学者认为:“这些陶器上的符号,亦不能认为就是正式的文字,基本上还是一些记事符号。”(徐中舒、唐嘉弘,1985)[18]

也有学者通过其中某些陶文符号与甲骨文和金文的相似性,考释其含义,推断这些符号“应属于文字,它们与后来的甲骨文有十分密切的渊源关系”(曹定云, 2004)[19]。其言下之意是,商文字是由夏文字继承而来。

我们认为,鉴于二里头文化四期已进入商代纪年(公元前1600年起),其测定的年代下限为公元前1500年,那么二里头符号与甲骨文(公元前1300年起)的时间距离仅为200年左右。在这短短的200年中,这些原始的符号居然能够一下子发展到甲骨文的水平,还是令人难以置信。

同时,这些陶文出现于夏末商初,却仍与真正的文字系统有着不小的距离,这反而可证夏朝无文字。

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暂且承认这些陶文已经都是“原始文字”,表明最晚在夏末已有“文字”。然而,如此“原始”的“文字”,根本不足以用来写一部《夏书》。这就意味着夏朝人不可能写《夏书》,自然也不可能用它作为证据来证明夏朝有文字。

另外,在四川广汉三星堆文化的研究中,有学者认为,三星堆遗址出土的大量青铜祭器是夏文化的遗存,是夏人的一支在夏朝末年向西部蜀地逃亡时带去的(白剑,2002)[20]。如此说可靠,那么根据三星堆遗址并未发现文字,也可为推断夏朝没有文字提供间接证据。

再次是文明与文字共生模式的普适性。根据“中原的夏人首先进入文明,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而假设夏人一定创造了文字,这一推论也很勉强。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看。

第一,中原的夏人是否首先进入文明? 答案是否定的。考古发现已表明,“长江文明”早于“黄河文明”,而黄河下游以山东龙山文化为代表的东夷文明早于中原文明。这意味着中原的夏人并未“首先进入文明”。“就考古资料所提供的整个中国六大文明起源版块中,夏代之前的五帝时代晚期,东夷民族所创造的山东龙山文化确实已达到了最先进的文明程度。”(江林昌,2013)[21]

因此,如果我们以奴隶制国家的建立作为进入文明的一个标志,那么也不能排除中原部落联盟以外的其他某些部落联盟(例如与中原联盟长期对峙的东夷联盟)也同时甚至更早就建立了奴隶制国家。

而这个可能率先建立奴隶制国家的东夷联盟,早有学者将它与先秦文献中频繁出现的“有虞氏”政权联系起来,并认为夏朝之前应该先有一个“虞朝”。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有学者根据文献所载“有虞氏”的社会发展状况,推测夏朝之前的“有虞氏”部落“已经有了奴隶制的萌芽”,并提出“研究中国古代史,有虞氏是不能忽略的一个历史时代,应当在中国史上给他一个应有的地位”(杨向奎,1956)[22]。此后更有学者根据先秦文献中“虞夏商周”的连称习惯等证据,明确提出“‘虞’为独立朝代”说,认为“虞朝”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中国阶级社会的开端在虞代的后半期,其相对年代可能要早于夏禹数百年以至上千年”(徐鸿修, 1990)[23]。还有学者“就先秦儒书以外的文献记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虞代来判断,东夷族可能已经在夏代之前建立过一个初型的国家,只是由于自然灾害,使得东夷民族所创造的这个虞代初型国家没有很好地发展下来”(江林昌,2007)[24]。因而,“以有虞族为核心代表的东夷人民共同创造的灿烂虞代文明,才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早期文明国家,以夏禹族为核心的黄河流域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夏代文明,只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早期文明国家”(江林昌,2013)[25]

另外,根据林华东(1998)对良渚文化的研究推定,在良渚文化中期偏早时期(距今约4800—5000年),长江下游南岸可能存在过一个“良渚古国”[26]。这个早于夏朝的古国,只是由于昙花一现而未能成为后世史家描述的对象。甚至有学者以“良渚古国”和“虞朝”在年代、地望、世系、图腾、礼制等方面的“密合”为依据,进一步推定“良渚古国”就是“虞朝”(陈民镇,2009)[27]。“良渚古国”是否就是“虞朝”,当然还可以进一步研究,但从年代上看,早于夏朝大约1000年,这是没有问题的。

上述关于“虞朝”和“良渚古国”的观点和发现,不约而同地将首先进入文明社会(即阶级社会)的地点指向了位于黄河和长江下游的东夷地区,而不是中原。

同时,传统史学之所以认为中原的夏人首先进入文明并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这是“传世先秦秦汉文献的某些观念偏见”所致,因为“以儒家经典为代表的先秦两汉文献,为了体现‘夷夏之辨’的中原正统文化观念,对东夷民族所创造的这支重要区域文明或者不给予公允评价,或者不给予记录,从而给后人造成了从五帝到夏代的中原文明才是中华文明主流的误解”(江林昌,2007)[28]

因而,就文字的产生而言,有学者指出,“当我国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有了较大的发展,一些方国部族(如东方的少昊)即出现了文字发明制作,社会遂开始迈向文明的台阶”(刘桓,1993)[29]。这一说法囿于文明与文字共生模式,还把文字的发明制作上推到少昊时代,似嫌偏颇,但就东夷出身的部落最有可能发明汉字这一点来看,还是比较符合逻辑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后面的有关章节中还要进一步展开讨论。

第二,进入文明的社会是否一定有文字?我们上文基本采用裘锡圭(1988)关于汉字产生于“商周之际”[30]的说法,但仍然不同意他基于文明与文字共生模式的推论方法:

到公元前第三千年末期,我国正式进入阶级社会。统治阶级为了有效地进行统治,必然迫切需要比较完善的文字,因此原始文字改进的速度一定会大大加快。夏王朝有完整的世系流传下来这件事,就是原始文字有了巨大改进的反映。

关于文字与“有效统治”的关系,通常的理解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奴隶主头子——王进行统治的需要,社会生活中进行广泛交际的需要,产生了对于文字的十分迫切的需求”(李先登,1985)[31]。具体来说,“王的命令需要记录,需要传递”(李先登,1985)[32],文字自然必不可少;同样,政府要进行精神文化上的教化,需要教科书之类,同样少不了文字。

然而,关于文字与文明的关系,陈淳(2013;任思蕴,2013)[33]指出:

早期摩尔根把文字看作是文明的标准,考古学上一般把青铜、城市和文字作为文明起源的标志。1960年代,人类学采用社会的标准,以有一个政府的国家的出现标志文明的出现,而这个国家可以有文字也可以没有文字。由此可见,文明的起源是个很抽象的文化概念,现在普遍采用社会的标准,所以文明和国家的起源放在一起。

由此可见,文明与文字共生模式是一个早就过时的模式,它不仅在国外已经不适用,也根本不符合我国历史上许多已经进入文明时代的民族的实际状况。例如我国的苗族、壮族、布依族、土家族、羌族、哈尼族等,历史上都已进入阶级社会,却并没有创制各自的文字。

再以我国先秦两汉时期的匈奴为例。据匈奴史的研究(林幹,2007)[34],大约在公元前三世纪,匈奴人的氏族公社开始解体并进入奴隶社会,其标志就是秦二世元年(前209)冒顿杀其父头曼自立为单于,建立了北方草原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即“至冒顿而匈奴最强大,尽服从北夷,而南与中国为敌国”(《史记·匈奴列传》)。匈奴王朝是以匈奴人为主体并包含诸多“匈奴别种”的“百蛮大国”(《汉书·西域传》),堪与中原王朝相抗衡。然而如此庞大的一个帝国,照样是“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史记·匈奴列传》),说明君王命令的下达与传递,仅凭“言语”即可,并不需要“文书”,当然不需要文字。

汉代史书也记载匈奴人曾借用过一些汉字,但都是用于特定的场合。如汉文帝时叛逃匈奴的中行说曾“教单于左右疏记,以计课其人众畜物”(《史记·匈奴列传》),但那也只是用来记记账而已,并不是成系统的使用。另外,匈奴朝廷也曾多次向汉朝传递书信,但也仅限于外交文书,应该是由匈奴朝廷中归顺的汉人所代笔,并不意味着在其国内也采用文书进行管理。

由此可见,奴隶制国家可以有文字,也可以没有文字,而夏朝“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的可能性也是极大的。

至于裘锡圭(1988)认为“夏王朝有完整的世系流传下来这件事”即可“反映”夏代的“原始文字有了巨大改进”[35],这也是值得商榷的。

我们只要看一看夏王朝“完整的世系”,其中共有十四世十七王前后相继,内容何其简单,仅凭口耳也能相传,何必需要经过“巨大改进”的文字?而且,这个所谓“完整的世系”,各家古史的记载也并不一致,哪来的“完整”。如果这是夏人用“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下来的,为何会有这诸多不一致?这种不一致,恰恰可以看作夏人没有用过文字的反映。

事实上,这种状况不仅限于夏朝,连很可能用过文字的夏代商人的先公世系也是支离破碎,众说纷纭。

也许《周礼》的一段记载可以让我们看出端倪:“瞽矇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讽诵诗世、奠(帝)系,鼓琴瑟”(《春官·瞽矇》),这就说明,前代的世系往往是由“瞽矒”传唱下来的,采用的是口耳相传的“史诗”形式,根本没有文字什么事。

除了世系,还有夏商两朝的积年问题,甚至连西周早中期(即“共和元年”以前)诸王的在位年限,也是一笔糊涂账,还需要今人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来推测。

这就说明,文字即使到了商朝以及西周早中期,其应用还是不够广泛,国家的行政管理可能还是处在“无文书,以言语为约束”的状态,遑论夏代。这与汉字的早期功能有关,这一点下文还要展开讨论。

我们再来看其他可能用来推测夏人曾使用文字来管理国家的先秦文献记载。例如夏朝的法规,春秋晚期晋国的叔向曾提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左传·昭公六年》)。作为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存在“禹刑”,这是可以相信的,但也未必是书之于文字的法律。

一般认为,中国最早成文法的出现,迟至春秋晚期,即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以为国之常法”(《左传·昭公六年》杜预注),比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约前1792—前1750)晚了足有1000多年。而且这一创新的举措还曾受到守旧势力的批评,被认为是亡国之兆。言下之意,法律是不可以写下来的。由此可见,夏朝的法律(如“禹刑”)与文字并无关系。若以为已经是书面的,那就是“以今律古”的结果。

又如,战国末期也有关于夏末有“图法”的传说。据《吕氏春秋》载,“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益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先时览》)。不过,这一事件与《吕氏春秋》的另一项关于商末的记载如出一辙:“殷内史向挚见纣之愈乱迷惑也,于是载其图法,出亡之周”(《先识览》),基本上是把出场人物换了一下。

按夏曾佑(2010)针对先秦文献中“桀纣之恶”传说的大量雷同现象,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今案各书中,所引桀、纣之事多同,可知其间必多附会。”[36]如果说“殷内史向挚奔周”事件还比较可信,那么所谓“夏太史令终古奔商”事件,出于附会、仿造的可能性就是极大的了。据此,夏末有“图法”的传说也就难以置信了。

而且这个说法似乎还暗示,商人所用的文字有可能是夏人传过去的。不过这里的“图法”究竟是些什么东西,也是不清楚的,未必与商末向挚带到周国去的“图法”是一样的东西。如果确有一些像文字的东西,那也只是二里头陶文符号而已,还算不得文字。而此时的商人很可能已经超越了刻画符号阶段而拥有了真正的文字,哪里还需要这种落后的东西。

由此可见,夏人建立夏王朝,这一结果并未能促使他们创造或改进了原始文字。

也有学者在推定夏代的东夷人已有文字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论,“夏人既然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王朝,其力量和文化程度应当比东夷多少要强一点。此时东夷既然已经使用文字(哪怕是很原始的),夏人应当也已产生文字”(俞伟超, 2002)[37]。这样的推论,所依据的也是文明与文字共生模式,没有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对文字使用需求的差异。

该说还以孔子关于“殷因于夏礼”(《论语·为政》)的说法,加上周人继承了商文字的事实,而推测商人也像周人继承前朝文字那样继承了夏文字,从而推论夏文字的存在,认为“当夏人建立起王朝后,自然以这种文字为夏朝的法定文字,并一直成为以后王朝的正统文字”(俞伟超,2002)[38]。其实,商人所“因”之“夏礼”,究竟是些什么内容,是否一定包括文字,还需进一步研究。这是因为,商、周之间的文字继承模式,未必适用于夏、商之间;对周人为何继承商文字,商人有否继承夏文字,必须联系其他诸多因素来考察。这一点,我们在第六章还要展开讨论。

上文也提到,在夏代之前,东方的夷人和偏西的中原人就已成为两大部落联盟。黄帝虽然是夷夏大联盟的首任盟主,但中原人并未能始终掌控联盟的主导权,五帝的更替就是在这两大联盟之间进行的。至于更替的方式是和平的“禅让”还是血腥的争夺,历来就有针锋相对的不同看法,但是“禅让说”更符合儒家的治国理想。我们认为,即使禅让制确实存在过,至少也是以双方势力的大体平衡为后盾的。中国封建时代也屡次出现过“禅让”,始作俑者当推篡汉的王莽,也许还是王莽首先悟出了“禅让”的真谛。每次“禅让”都是表面上客客气气,背地里刀光剑影。

从夏朝开始,中原人以独大之势打破了这种平衡,从此使“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由于中原人想要始终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但力量尚不足以把东夷吞并,东夷人则不甘心永久失去当盟主的机会却又无力回天,因此导致这种矛盾和斗争此起彼伏。

按夏朝的建立和维持,虽然总体上是中原夏人取胜,但其建立之初,就遭到来自东夷联盟的伯益、有扈氏等部落的抵抗。而紧接着的“太康失国”事件,又导致夏朝领导权落入来自东夷集团的有穷氏手中近100年,其中还出现历时40年的“无王时期”。经过多年的战争,直到“少康中兴”,才基本上巩固了夏王朝的根基。此后的夷夏关系,不断有“少康即位,方夷来宾”(《竹书纪年》)之类和平事件发生,大致是东夷人无奈臣服者居多。到了夏朝晚期,随着其国力的衰弱,“自孔甲以来而诸侯多畔夏”(《史记·夏本纪》),而且反叛者也主要是东夷人,致使夏朝最终还是亡于以商人为首的商夷联军。

上文也提到,在一个部落联盟制的国家中,不同部落之间一般是各安所居,主体部落也不会主动地向其他部落传播自己的语言文化。就文字而言,即使夏人创造了汉字,也不会传播到东夷去。反过来推论,如果商人在夏代后期已掌握汉字,那就必定不是夏人所传,而是商人自创。因此,“商人造字”说应该更符合逻辑。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第六章中展开详细讨论。

总之,汉语和汉字是具有神秘性、识别性和古老性等特征的语言文字,它们具备了被奉上神坛的基础,因而促使人们在对语言文字的认知中产生超能观、崇老观、纯洁观等观念。我们将在以下各章中分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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