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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恩两原则

时间:2022-04-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荷恩在1984年发表了《语用推理新分类初探——基于Q原则和R原则的会话含义》,首次提出将格赖斯合作原则的四准则改为两原则,同时这两个原则互为前提条件。“‘荷恩两原则’的核心思想是:人们在交际中总是倾向于用最经济的话语来表达最充分的信息。”为了说明这一问题,荷恩提出了“语用分工”理论。例中,由于“搞到”的使用,其隐含了老李获取科研项目的方式是非常规的。

荷恩在1984年发表了《语用推理新分类初探——基于Q原则和R原则的会话含义》,首次提出将格赖斯合作原则的四准则改为两原则,同时这两个原则互为前提条件。

1.Q原则:下限原则,诱发上限会话含义

а.要使你的话语充分(参照第一数量次准则);

b.说得尽可能多(在符合R原则的前提下)。

2.R原则:上限原则,诱发下限会话含义

а.说出的话语应是必要的(参照关系准则、第二数量次准则、方式准则);

b.不说多于所要求的话(在符合Q原则的前提下)。“‘荷恩两原则’的核心思想是:人们在交际中总是倾向于用最经济的话语来表达最充分的信息。”[2]也就是说,在Q原则中,说话人说出话语P时,就为听话人提供了一个理解话语的上限;反过来,在R原则中,说话人说出话语P时,又为听话人提供了一个理解话语的下限。

基于Q原则,说话人提供的信息是最大信息,听话人的理解不能超越说话人话语的上限意义;根据R原则,说话人仅仅提供了最小信息,听话人对说话人话语的理解需要超越其上限意义。换句话说,Q原则规定了说话人说出P,就意味着话语意义的极限是P;R原则要求说话人说出P的时候,话语意义不仅仅是P。这似乎是一个话语表达和理解之间的悖论。为了说明这一问题,荷恩提出了“语用分工”理论。

在言语交际中,说话人往往倾向于用最简单的、无标记的话语表达最充分的信息,此时是R原则在起作用。当R原则不能完全表达说话人的意思时,那么就需要启动Q原则。此时说话人就必须使用异常、有标记的话语来进行表达。例如:

(20)老李申请到了一个科研项目。

(21)老李搞到了一个科研项目。

例(20)的意思是老李是以常规的方式(个人申报、科研机构评审并批准)获得了一个科研项目。该表达属于常规的、无标记的表达,听话人的理解也到此为止。例(21)中,由于“搞到”的使用,其隐含了老李获取科研项目的方式是非常规的(可能是通过非常规的程序得到的)。这个表达就属于异常的、有标记的表达,听话人在理解的时候就需要稍微费点儿脑筋,揣测说话人话语当中暗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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