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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成新潮

时间:2022-04-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网上购物成新潮(一)网络交易新人类——换客、试客1.换客换客被收入2007年文新集团新媒体流行语。网购市场交易额占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将提升至3.3%。[15]由于网络购物的需求和行为就产生了以网络零售平台作为主营销渠道的商品,称为“网货”。因为网货的存在和流行,为中国制造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和平台:网络时代人们便捷快速优质的生活离不开网货。拍拍网的市场份额为4.2%。

二、网上购物成新潮

(一)网络交易新人类——换客、试客

1.换客

换客被收入2007年文新集团新媒体流行语。换客是指把自己不用的闲置品,拿出来跟别人交换对自己有用处的东西。在易物网上,换客们可以通过各种便捷的方式搜索自己的换物需求。只要输入自己想要换出或者换得的货物名称,换客就可以得到各种相关的匹配信息。一旦和对方达成换物意向,双方就可以在线下进行交易。这就是易物网创业初期开展的C2C(个人对个人)的换物业务。上海易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易物网成立于2006年,核心服务就是聚集各地的物品交换信息,并提供查找、搜索方式,为交换双方提供完善互动交流的平台。网站一经推出就立即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除了得到国内网络换客的热情拥护以外,还有包括《东方早报》、《上海星期三》以及《第一财经》等沪上的一些知名媒体先后对网站进行了相关的报道。易物网的统计数字显示,自从网站开办以来,货物总量已经接近55 000件,当前在线货物3万余件。在这里从鸵鸟、个人翻唱的CD、家里的钥匙到虚拟的爱心、点子、童年回忆、时间都可以发布到交换物品中。某些网站还善意地提醒换客,在享受换物的方便和乐趣的同时,也需要注意:首先,交换物品多是用过的闲置物品,所以交换时务必检查性能,如果是电器需询问对方有无“三包”。其次,如果是女孩子,尽量与同伴同去交换,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风险。第三,如果是交换闲置衣物,回来穿时最好先清洗一下。[12]

2.试客

试客被收入2007年文新集团新媒体类流行语。它是源于欧美的概念,2006年在中国出现提供免费试用品的网站,最初只有寥寥数十人,2007年暴增到了300万。体验者被称为网络“试客”。试客在试用完之后,一般还需要对产品给出评价。试客成分已经由最初的公司白领发展成了包含学生、自由职业者、甚至离退休社区居民在内的多元化结构。越来越多的品牌厂商都开始重视通过网络体验营销的方式来了解消费需求,通过收集试用反馈信息改良产品设计,进而实现转化消费线索的新型市场推广策略。[13]

由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商务印书馆主办的“年度汉语新词语”评选中,试客、职客、淘客等新新人类“客”系列的网络语言正式入选其中,成为继黑客、博客之后被视为能够反映社会生活变化,且主流媒体新闻曝光频次较高的汉语创新词汇。用百度搜索“试客”,能够找到相关网页约26.2万篇。自从以试用网为代表的城市体验消费类网站崛起后,试吃、试喝、试看、试玩、试学等商品试用活动在网民中迅速风行起来。[14]要想成为试客并不难,任何网民只要登录试用网,填写个人真实资料并申请所看中的商品,得到厂商核准后即可获得邮寄的试用赠品,流程极其简单。目前试用网站已经能为试客提供涵盖吃、穿、用、玩各个方面数十个品牌的多种商品。

据相关网站负责人介绍,试用网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合作企业的品牌推广和数据购买。奥妙在于仅靠邮寄赠品必须提供真实收件人身份和地址信息的这一简单条件,即可有效避免类似伪造身份、恶意点击等欺诈行为的困扰,甚至还能从试客间对赠品使用的交流评论中,挖掘出有助于产品改良设计的消费线索,实现口碑营销的良好效果。国内某试用门户网站2008年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该网站国内的试客族群已经超过300万,并以每天5 000个新会员的速度增加。

(二)网络交易新形式——网货、团购、秒杀

1.网货

网货被收入2009年文新报业集团网络通信类流行语。2009年6月23日《文汇报》文章《“网货”时代到来》指出:据第三方权威调研机构艾瑞咨询监测研究显示,2008年国内网购交易额接近1 300亿元,较2007年增长130%左右。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曾发出警告,中国制造业将会因为“网货”(通过网络零售作为主营销渠道进行流通的货物)时代的来临而发生巨大变化。2010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总额达到5 231亿元,较2009年实现翻番增长。网购市场交易额占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将提升至3.3%。[15]由于网络购物的需求和行为就产生了以网络零售平台作为主营销渠道的商品,称为“网货”。由于网络零售渠道减少了中间环节,一模一样的两件商品,“网货”往往比“线下货”要便宜很多,因此近年来我国的网络交易额成倍增长。

网货与一般商品相比具备价廉、丰富、个性化等特点。因为网络渠道节约了成本,价格往往较线下货品更为低廉;由于互联网不受货架限制,所以比任何一个商场的商品都丰富;此外,生产方还可以按消费者的需求生产定制的产品。网货代表电子商务时代流通形式的发展方向。因为网货的存在和流行,为中国制造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和平台:网络时代人们便捷快速优质的生活离不开网货。网货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得益于阿里巴巴商务网站的建立并开通网络支付功能,其创办人马云于2003年创办目前国内最大网络购物平台淘宝网,2004年创办独立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支付宝”,目前在全球用户数排第一。阿里巴巴集团设立的研究中心还定期发表网货研究报告

网络购物包括发生在互联网中企业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简称B2B)、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简称B2C)、个人之间(Consumer to Consumer,简称C2C)、政府和企业之间(Government to Business,简称G2B)的通过网络通信手段缔结的商品和服务交易。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常用网络交易的电子商务有两种模式,即B2C和C2C。根据权威数据,B2C网络购物市场上已经出现行业的领头者,淘宝商城自2010年11月启动独立域名以来,目前已经占据B2C市场交易金额的40.8%,京东商城占市场交易金额的17.6%,当当网市场份额为4.3%,卓越网为4.1%。在C2C领域,淘宝网依然呈现一家独大的局面,占据C2C市场交易金额的95.5%。拍拍网的市场份额为4.2%。[16]

2.团购

团购于2010年分别被收入春夏季中国报纸流行语和年度媒体流行语的社会生活类。团购就是以团体为单位购物,指的是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消费者联合起来,加大与商家的谈判能力,以求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根据薄利多销、量大价优的原则,商家可以给出低于零售价格的团购折扣价和单独购买得不到的优质服务。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子商务模式,通过消费者自行组团、专业团购网站、商家组织团购等形式,提升用户与商家的议价能力,并极大程度地获得商品让利,引起消费者及业内厂商、甚至是资本市场关注。尽管团购还不是主流消费模式,但它的商业活力已逐渐显露出来。现在团购的主要方式是网络团购。团购目的是让每一个人都能找到更优惠的团购商品,让不相识的消费者共同享受物美价廉的服务。目前网络团购以大城市的年轻群体为主力。网友们一起消费、集体维权。团购网的公司提供网络监督,确保参与厂商资质,监督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根据团购的人数和订购产品的数量,消费者一般能得到从5%到40%不等的优惠幅度。

中国最早出现团购行为是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而集合所有子公司进行采购。而发展到目前的个人层面,主要归功于互联网的普及。目前较知名的团购网有:拉手网,团爱团,G团网,美团,懒团网,团宝网,QQ团,大众点评团,糯米团,好惠买团购网,大鹅网等。团购商品的种类,小到图书、软件、玩具、家电、数码产品、手机、电脑等个人消费商品,大到家居、建材、房产等价格不很透明的商品,都有消费者因网络聚集成团购买。不仅如此,团购还扩展到个人消费、健康体检、保险、旅游、教育培训以及各类美容、健身、休闲等多个领域。相关数据显示,2010年团购在中国出现以来,服务网站数量增加迅速,虽然鱼龙混杂甚至遭受非议,但团购这种模式迎合了网民对服务性商品的需求,填补了市场空白。可以预见,网上团购将成为网民的生活常态。2011年上半年,中国团购用户数从2010年底的1 875万增长至2011年中的4 220万,半年增长率达到125.0%。[17]

尽管团购受到网民青睐,但是我们也不可忽视其风险。团购作为一种新兴的消费方式,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规则来约束它,因此,诈骗案也屡见不鲜。对此,网络团购作为一种消费方式,消费者在选择网络团购以博取价格优惠的同时,更应该全面考虑,对于交易要小心谨慎。例如,网络团购很多是由隐藏在背后的商家发起的,这样的团购其实就是促销;建材、家具等行业的产品价格缺乏透明度,有的商家暗地里拉高标价再打折欺骗消费者。同时,网络团购还存在售后服务不完善等问题。因此,消费者在参与网络团购,尤其是购买一些大件商品时,一定要咨询律师或其他相关人士,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还要关注商家的专业水平、售后服务等信息。参加团购时,避免将钱款交付给代购者。由于网络团购是出于特定目的而临时组织的松散团体,往往团购者交易成功后就解散了,售后一旦出现纠纷,往往难以再组织起来,这给消费者日后的维权行动带来困难。因此,网络团购的参与者还应该想办法签订团购协议来规避各种风险。此外,消费者对团购平台的选择也应该谨慎小心。消费者应选择专业、信誉高的平台发起的团购,一方面可以提高网购安全系数,另一方面团购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也能有所保障。

3.秒杀

秒杀是教育部2007年8月公布的171个汉语新词之一,后来又被收入2010年春夏季中国报纸社会生活类流行语。该词英文为Second Kill,来自网络游戏,就是以压倒性优势一招致命;在极短时间(比如1秒钟)内解决对手,形容一瞬间杀死一个游戏角色之快乐。此词被广泛用于网络游戏、网络购物、比赛、演出、股票、编程等领域。用于购物的秒杀是网上竞拍的一种新方式。先由网络卖家发布一些超低价格的商品和抢购时间,所有买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网上抢购。由于商品价格低廉,往往一上架就被抢购一空,有时只用1秒钟。目前,在淘宝等大型购物网站中,秒杀店的发展可谓迅猛。秒杀很快就流行开来,当然,其目标人群仍然以年轻人为主。甚至联想、飞利浦、惠普等众多名牌产品也在淘宝网推出秒杀,一些价格不菲的电脑只需1元。的确让网购一族为之疯狂,由此诞生了秒客一族,他们用最少的钱购得高价位的商品,专业的秒客把通过秒杀购到的商品转手出货,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收入。秒杀的风险,在于消费者应看清产品是否值得抢购,不要因为图便宜而抢购一些自己并不需要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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