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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语言学背景下的专有名词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将首先回顾以往在这些领域中人们对专有名词的认识,然后在认知语言学的背景下,从认知的理论和方法出发来重新审视和认识名词和专有名词,特别是对在认知语言学背景下研究专有名词进行一定的阐述。

认知语言学背景下的专有名词

四川农业大学 朱雅冬 张维鼎 朱德

摘要

名词是语言的基本词汇之一,专有名词是名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语言学和哲学领域中,很多人对名词和专有名词都进行过讨论和研究。认知语言学作为近几十年来国际理论语言学界新兴的一个语言学流派,正日益发展壮大起来,而认知的理论和方法也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对传统语言学具体课题的研究中。本文首先回顾了以往传统语言学和哲学中对专有名词的探讨与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运用认知语言学的范畴理论对名词和专有名词进行重新审视和认识,从而阐明在认知语言学理论背景下对专有名词进行研究的可行性及意义。

关键词

专有名词 认知 范畴

Abstract

noun isone of the basic words in language sand proper noun is an important part in nouns.In traditional linguistics and philosophy,many scholars have researches on nouns and proper nouns.As a new branch of theoretical linguistics in recent years,cognitive linguistics is developing rapidly and cognitive theory and methods are frequently used in the subjects of traditional linguistics.The thesis first introduces the study of proper nouns in traditional linguistics and philosophy in the past,and then tries to adopt cognitive methods to discuss and understand nouns and proper nouns in order to clarify the feasibility and significance of research on proper nouns within the cognitive linguistics.

说到专有名词,人们自然会联想到许多人名和地名,比如,汉语中的“鲁迅”、“北京”、“上海”等,英语中的“Shakespeare”、“London”、“Washington”等。虽然在整个名词家族中,专有名词的数量并不算太多,但是它很早就成为学者们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尤其是在传统语言学和哲学领域中。本文将首先回顾以往在这些领域中人们对专有名词的认识,然后在认知语言学的背景下,从认知的理论和方法出发来重新审视和认识名词和专有名词,特别是对在认知语言学背景下研究专有名词进行一定的阐述。

一、对专有名词认识的回顾

在传统语言学中,人们往往根据语法功能的不同而把语言中的词汇划分成许多不同的类别,如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作为语言的基本词汇之一,名词通常被理解成一类表示人和事物名称的词汇,在句子中经常充当主语或宾语的成分。基本上它可以分为抽象名词与具体名词,也可分为普通名词与专有名词等类别。其中,通常普通名词表示一般性事物的名称,专有名词从广义上说包括一切表示特指的词语,而从狭义上看只是表示特有事物的名称,包括特有的人名和地名等,也就是本文一开始所举的那些例子。

一般来说,在传统语言学中,对名词的认识和研究主要集中于名词的指称功能和句法功能以及名词在语言使用过程中与其他词类之间的转化等,而对专有名词的研究则主要在于专有名词与普通名词的区分和转化,其中包括专有名词转化成普通名词的情况。比如,大家熟悉的英语词语“sandwich”原来是表人名的专有名词,是一个叫做Sandwich的爱赌博的伯爵,现在却早已成为一种英美国家人们日常食物的名称;又如,汉语中的“杜康”原来是一个人名,而如今在很多场合下早已经成为了“酒”的代名词,成了一般性事物的名称,转化成了普通名词。

而关于专有名词的讨论一直以来就是西方哲学领域,特别是语言哲学中讨论的重点问题之一,从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一直到现在,许多西方哲学家对专有名词都有过各种不同的讨论和阐释,特别是对专名的意义、内涵和指称等问题。其中,关于专有名词的内涵与指称问题,在哲学领域中历史上曾有两个最具代表性的观点,一个是以弗雷格和罗素为代表的专名摹状词理论,认为专有名词具有内涵,另外一个则是以克里普克为代表的因果指称论,认为专有名词不具有任何内涵,仅仅具有指称而已。此后在语言哲学中,对专有名词究竟是具有内涵还是只具有指称的争论一直都没有间断过。

其实,专有名词在人类语言的发展过程中还曾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从人类语言学的角度上来说,人类语言中首先出现的词汇主要是专有名词,然后才是今天我们广泛运用的普通名词,著名人类语言学家Simeon Potter曾在Our Language中明确指出:“在语言的初级阶段,最早出现的词语就是名称(names),而且主要的是专有名称(proper names)。非特有的通称或类属词(generic names),如man,animal和tree等随后发展起来,再往后才出现抽象词,如courage,ferocity和greenness.”[1](除此之外,专有名词也是人们语言习得过程中对周围事物命名时首先出现的词语,比如,一个小孩在最初学会说“狗/dog”一词时,他口中的“狗/dog”多半特指他家里或邻居家里的某一只狗,而不是具备相似特征的所有狗的统称。由此可见,专有名词不仅是语言研究,尤其是名词研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部分,而且也是人类语言习得和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接下来的讨论中专有名词将主要从狭义上来理解,也就是通常人们所理解的专有名词,包括特有的人名和地名等,而不是一切表示特指的词语。

二、认知语言学的发展与基本观点

“认知”作为目前语言学领域频繁出现的一个词语,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学者们的研究课题中。简而言之,认知是人们对于周围事物的认识和了解,英语中的认知(cognition)一词源于拉丁语中的cognitio,表示“the action or faculty of knowing or learning”,也就是了解或学习知识的行为或能力,从这个定义中不难发现,从本质上看认知就是人类心理过程的一部分,是人们对周围事物的感知和经验。人类语言是人类思维的结果和体现,所以作为人类心理过程的一部分,认知与语言之间存在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具体而言,认知是语言的基础,语言是反映认知的窗口[2],而且能够促进认知的发展,二者之间相互依存,不可分离。

认知语言学是近几十年国际理论语言学界新兴的一个语言学学派,它是认知科学和语言学的结合,是现代认知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语言学的认知转向始于Chomsky在1957年出版的《句法结构》。作为现代语言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同时也作为认知科学与语言研究的结合,认知语言学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和欧洲,在兴起的时期就拥有了不少的代表人物及其经典作品,如Lakoff的Women,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1987),Langacker的Cognitive Grammar(1987)等等。1989年首届国际认知语言学研讨会在德国召开,国际认知语言学协会的成立和《认知语言学》杂志的问世,更将认知语言学的发展往前推进。在中国同样有不少的学者关注这方面的课题研究,比如王寅、文旭、束定芳、赵艳芳、熊学亮等等。随着研究人员的不断加入,认知语言学的学科理论在不断地完善,研究内容和领域也在不断地丰富。

从整体上来看,认知语言学与传统语言学不同的是它主要从认知的理论和方法出发,以语义为中心,侧重于解释性,力图寻求和探讨语言的共性和普遍性,以更好地揭示语言的本质和奥秘。目前,认知语言学正不断地发展壮大,而且越来越多的学者将认知语言学中一些比较成熟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到传统的语言学课题中,重新去审视和研究这些传统课题,从而更好地认识和了解语言和语言现象的本质,完善语言学的理论和研究。

三、认知语义学中的专有名词

1.认知语义学中的范畴理论

随着认知语言学理论的发展,根据不同的研究出发点和侧重点,从广义上说,认知语言学可以包括:①认知语义学,代表人物有Lakoff,Johnson,Jackendoff,Fillmore等;②认知语法,代表人物是Langacker;③认知语用学,代表人物有Sperber和Wilson;④神经认知语言学,代表人物有Sidney Lamb;⑤认知语音学和认知功能语法等分支[3]。认知语义学是认知语言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是在反思传统语义学的基础上结合认知科学的理论对语义现象进行分析研究的一门语言学流派,包括原型范畴理论、经验感知理论、意象图式理论和对隐喻的研究等课题,主要采用经验主义的语义观,根据体验哲学从认知的角度去研究人类的思维与语言以及心理等方面的关系,是一门正在日益发展中的语言学流派。

在认知语义学中,范畴理论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基本理论。范畴,英语中的category,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经典范畴理论,他在《范畴篇》中反复阐释了他对于范畴和范畴本质的认识:范畴即谓词(predicate),范畴的问题就是一个事物的问题;而“范畴”是一个在认知语义学中运用范围广泛的词语,同时含义比较模糊,在认知语言学看来,语义范畴是人类认知和概念化的体现和结果[4]。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是建立在分类(classification)基础上的,通过分类把具有相似属性项(attributes)的事物归类在一起,运用原有的认知框架储存在人的大脑中,经过社会化和客体化的过程,就形成了一类范畴。这个过程也就是通常说的范畴化过程,正是有了范畴化过程,概念才随之产生,人类的语言才有了意义。

此外,范畴还具有边界模糊的特点,在语义范畴内部有着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之分,比如在鸟的语义范畴内,燕子、喜鹊、老鹰等都是典型的成员,而蝙蝠、企鹅等却被视为非典型的成员;在水果的范畴内,苹果、香蕉、梨都是典型的成员,而甘蔗椰子等却是非典型的成员,同时这些典型成员与非典型成员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具体而言,其内部的各个属性项使范畴既产生内聚力又产生区分力,这就使范畴大致可以划分成三个层次:上位层(superordinate level),基础层(basic level),下位层(subordinate level),它们共同组成了一个语义范畴[5]。在三个范畴层次中,基础层是最重要的,Rosch(1976)等人通过实验发现人类的范畴化过程中存在一个比较特殊的层次,他们称之为基础层次。基础层的范畴成员通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在感知上具有整体的形象和单一的心理影像,容易辨认并能快速识别,2)在用词上最常用而且在上下文中最中性,使儿童最先习得的词汇,3)基础层上的概念拥有的名称往往也是最简单的。上位层,顾名思义,是位于基础层之上的一个层次,它是通过其自身的强化和聚集功能,借用并选择性地提取基础层中具有抽象倾向和广泛代表性的属性项来形成自己的原型,因此上位层具有抽象性强,形象性弱和相似性少的特点。与上位层相比,下位层具有抽象性弱,形象性强和相似性多的特点。下位层的范畴都具备基本层的属性项特征,不过它比基础层更具体化和细节化[6]

2.认知语义学中的名词和专有名词

其实,认知语义学对范畴化过程的理解和对范畴边界模糊性的诠释,直接体现了认知语义学与传统语言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对词类的不同看法。传统语言学主要以语法或句法功能的特征来划分词类,认为语言具有不同的词类,如名词、动词、形容词等,每个词类都具有特定的语法功能和严格的区分,而且这些词类与概念之间有着严格的推理关系,主要强调的是语法规则的严格,比如名词主要具有指代事物的功能,经常在句子中充当主语或宾语,而动词则具有描述动作行为的功能,在句子中主要充当谓语。与传统语言学完全不同的是,认知语义学认为语义范畴是人类认知过程的体现和结果,词类就是词的范畴,范畴与概念在广义上是等同的,传统语言学中的词类在认知语义学看来只是一种抽象单位,事实上范畴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各个词类之间的界限和区分也是模糊的,而且“词类成员的典型程度与其语义内容和功能有关”[7]

根据认知语义学的范畴理论,名词不仅是指称人和事物的名称,而且也是人类对世界中的事物进行范畴化的产物,是人类语言中对周围事物认识的体现和反映。也就是说,在认知语义学的框架下,名词既可表示一个实体或是一种关系,又可表示动作。因而传统语言学中的普通名词和专有名词就可以被理解成:普通名词是人们对世界上一般性事物范畴的认知,而专有名词是对特有或特定事物范畴的认知。根据范畴的模糊性理论,名词的各个语义范畴也由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组成,而且两者之间具有边界模糊性的特点。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普通名词属于名词的典型成员,比如,英语中的“apple,table,book,man”,汉语中的“苹果,桌子,书,人”。而专有名词通常属于名词家族中的边缘的非典型成员,如英语中的“Adam、Abraham”,“London,San Francisco”,汉语中的“王卫国、李建设”等等。但这个并不是绝对的或是恒定不变的,因为范畴的模糊性特点决定了范畴的典型成员和非典型成员之间并没有严格界限的。随着语言的使用和发展,非典型成员可以从范畴边缘向中心靠近,典型成员也有可能从范畴中心移向边缘。由于在同一语义范畴内,普通名词可以分为上位层,基础层和下位层三个范畴层次,所以专有名词转化成普通名词之后往往处于该语义范畴的下位层。就拿前面的例子来说,原来的专有人名“Sandwich”,现在作为英美国家人们的日常食物名称,已经从范畴边缘向中心位置靠拢,并成为“food”语义范畴的下位层成员之一。又如,在汉语中有这样一句话“情人眼里出西施”,这里的“西施”原来是特指古代越国一个美女,后来随着语言的发展,这个专有名词已经常常作为普通名词来使用了,成为“美人,美女”这样一个语义范畴的下位层成员之一,如“豆腐西施”,“病西施”等。也就是说,事实上认知语义学对专有名词的边缘性和非典型性的认识和理解,不仅说明了专有名词转化成普通名词的可能性,而且也为该转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四、结语

通过前面的介绍,我们不难发现运用认知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传统语言学中的名词和专有名词是完全可行的,因为认知语言学的学科性质以及其在词类和范畴等问题上持有的观点和理论适用于从一种全新的角度来审视语言中的各种词汇,而且认知语义学中的原型范畴理论,隐喻理论和经验感知理论等理论和方法都会为名词和专有名词以及其他词类的研究打开一片新的天空。目前在国内的语言学界,许多的学者和研究人员已经尝试运用认知的理论和方法来进行名词或其他词类的研究[8],比如,张敏的《认知语言学与汉语名词短语》(1998),刘顺的《现代汉语名词的多视角研究》(2003),刘润清,刘正光载于2004年第3期《语言教学与研究》上的“名词非范畴化的特征”,刘国辉载于2004年第5期《外语教学》上的“名词与动词的认知问题以及转换效用”,陆佳英,肖云初载于2006年第5期《外语研究》上的“新词概念合成的认知语义学研究”等。

总的来说,由于认知语言学侧重于解释性,以语义为中心,强调探讨语言的共性和普遍性,所以对于专有名词转化成普通名词的现象来说,运用认知的理论和方法能够以一种全新的角度更好地去探讨研究这种在许多语言中普遍存在的语言现象,不仅可以深化对该语言现象本质的认识和理解,加深对认知语言学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深化对认知语义学中相应理论和方法的理解,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该语言现象中体现的人类的认知处理能力和机制。此外,对该语言现象的认知分析也能够让我们联系起语言哲学中关于专有名称的讨论,对语言哲学中关于专有名称的争议进行一定的反思。综上所述,在认知语言学的背景下研究和探讨名词,特别是专有名词,在理论上不仅是完全可行的,同时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朱文俊.人类语言学论题研究[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0:360。

[2]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7。

[3]王寅.Lakoff&Johnson笔下的认知语言学[J].外国语,2001(4):15-21。

[4]吴世雄,陈维振.范畴理论的发展及其对认知语言学的贡献[J].外国语,2004(4):34-40.

[5]F.Ungerer,H.J.Schmid.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M].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1:36-92.

[6]Taylor,J.R.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 Prototypes in Linguistics Theory[M].Peking&Oxford: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123-133.

[7]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143。

[8]束定芳.语言的认知研究——认知语言学论文精选[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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