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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语言研究中的游戏论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当代语言研究中的游戏论7.当代语言研究中的游戏论[1]“游戏”一词是现代语言哲学发展的一个关键概念,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经常用它来阐述自己的观点。“日常语言”观主要体现在《哲学研究》一书中,与他后期的语言游戏论紧密相联。

7.当代语言研究中的游戏论

7.当代语言研究中的游戏论[1]

“游戏”(game)一词是现代语言哲学发展的一个关键概念,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经常用它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例如,索绪尔(Saussure)、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和加达默尔(Gadamer)都曾先后把语言比作游戏。但是,对他们的“语言游戏”(language game)理论做一比较,我们会发现他们在使用这个比喻时的着眼点和表达的语言观各不相同。

一、索绪尔:语言和言语、共时态和历时态

在现代语言研究中语言游戏这个比喻的始作俑者应该是索绪尔。他从三个方面谈了语言和下棋之间的可比性。首先,下棋过程中棋盘上的状态与语言的状态相当。棋子的自身“价值”(value)取决于各自在棋盘上的位置;同样,语言中的成分之间形成连带关系,每个成分的价值都只是因为有其他成分同时存在的结果。其次,“系统永远只是暂时的,它会从一种状态变为另一种状态。诚然,价值还取决于一套不变的规约,即下棋的规则,这些规则在开始下棋之前就已经存在,并且在每一着棋之后还会继续存在。语言也有这种一经承认就永远存在的规则,那就是符号学的永恒的原则。”(Saussure,1983:88)最后,要从一个稳定状态过渡到另一个稳定状态,只消把一个棋子移动一下就够了。同样,在语言里受变化影响的也只有一些孤立的成分,但这种孤立的变化足以使语言从一个共时态过渡到另一个共时态。

索绪尔把语言比作下棋,主要目的是要说明一种语言的共时态和历时态的独立性和对语言系统进行静态描写的优先性:“一个棋子的移动跟此前和此后棋盘上的状态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引起的变化不属于这两个状态中的任何一个。然而只有状态才是重要的。”(Saussure,1983:88)这同样适用于语言:“言语从来就是只依靠一种语言状态进行工作的,在一种状态和另一种状态之间偶然发生的变化无论是在前者还是在后者中都没有任何地位。”(ibid.)这就是说,一盘棋里的任何一个局面都完全独立于它以前的局面,至于这一局面是通过什么途径达到的,那完全是无足轻重的。我们在任何一刻都可以对棋盘上的局面和每一枚棋子占据的位置作出详细的描述,而且根本用不着参考对弈双方此前使出了什么着数。同样,我们可以对一种语言在其历史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或者时间点上的状况进行描写,而既不必参照它的过去,也不必考虑它的未来。

索绪尔认为,在语言和下棋之间只有一点是没法比拟的,这就是下棋的人有意移动棋子,使它对整个系统发生影响,而语言却不会有什么预谋,它的“棋子”是自发和偶然移动和起变化的。这种差异表明了区分“共时语言学”(synchronic linguistics)和“历时语言学”(diachronic linguistics)的必要性:“这唯一的差别正好表明在语言学中绝对有必要区别两种秩序的现象,从而使这个比拟显得更有教益。因为在有意志左右着这类变化的时候,历时事实尚且不能归结到受自己影响的共时系统,如果盲目的力量影响到了一种符号系统的组织,那么情况就更是这样了。”(Saussure,1983:89)

索绪尔把一种语言及其发展变化比作下棋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历时语言研究和共时语言研究之间的关系,但是这种比喻也掩盖了语言自身及其发展的一些特点。首先,正如索绪尔自己指出的那样,下棋是一种有意识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具体的时间、场合和参加者;而语言指的是一种规则体系,它自身不具备上述实践活动的那些特点。其次,一盘棋有明确的开始和结束,而语言没有。各种语言并不是从同一棋局式的状态开始向不同方向发展而最终成为不同语言的,我们也无法确切地追溯一种语言从何时开始成为一种语言的。最后,下棋有明确的规则,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下棋者可以根据要达到的目标来决定每一盘棋的进程。但是语言的历时发展没有规定的方向,语言从一种状态走向另一种状态或许会取决于一些总的原则(见Lyons,1981:207—213),但是这些原则不同于像下棋这样的游戏规则。

我们认为,把具体场合下的语言运用比作下棋更为恰当,两者之间的共同点至少包括:(1)两者都是遵循一定原则和规则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2)如果把对话性看做一切语言运用的本质特征,那么言语交际跟下棋一样具有博弈的性质,即一方作出的决定或采取的行动取决于另一方的决定或行为;(3)跟下棋一样,任何言语活动都有一个明确的开始和结束;(4)言语活动和下棋一样是受意志控制的并具有明确的目的;(5)无论是在下棋中还是在言语交际中,行为者都根据要达到的目的采取自认为是最佳的方法或途径;因此,每一次的选择往往都是有意识和有目的的。下棋和言语活动之间最大的不同也许在于,下棋的旁观者不必了解棋盘上当前的状态由何而来,但是中途加入交谈的人却有必要知道此前发生了什么,即我们所说的语境上下文。

二、维特根斯坦:日常语言的意义和用法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是现代西方哲学“向语言转换”的代表性理论(丸山高司,2002:118)。与索绪尔不同,维特根斯坦使用“语言游戏”这个概念的着眼点不是语言系统而是日常的语言运用。维特根斯坦先后有过两种大相径庭的语言观:“理想语言”(ideal language)观和“日常语言”(ordinary language)观。前者体现在《逻辑哲学论》(1921)中,反映的主要是结构主义的语言观。维特根斯坦在这部早期的著作中力图建立完善的符号语言,即理想语言,以克服日常语言的不完善和误用。“日常语言”观主要体现在《哲学研究》一书中,与他后期的语言游戏论紧密相联。维特根斯坦前期和后期语言哲学理论的变化基本上是从“纯粹语言批判”到对“作为生活形式的具体语言游戏批判”的转变(见Apel,1994:32),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form of life)两个概念可以说是支撑其后期语言观的两大支柱。生活形式指人们的日常感性的或经验的生活,它依赖并制约语言运用。语言游戏本身就是生活形式:“想象一种语言就叫做想象一种生活形式。”(维特根斯坦,2001:13)“在这里,‘语言游戏’这个术语突出的是这样一个事实:说语言乃是活动的一部分,或生活形式的一部分。”(ibid.:19)对于后期的维特根斯坦来说,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不再是静态之中的语言,而是动态之中的语言,即日常生活之中的语言。

把语言与游戏相类比必须有比较的基础。维特根斯坦想到它们都是一种活动。语言作为一种活动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语言游戏本身意味着语言的活动,它包括某些行动、动作、操作。另一方面,语言游戏不是空洞的词与词之间的关系,而是包含在人的现实活动之中,是人的全部活动中的一部分。从维特根斯坦的著作中找不到语言游戏的确切定义,但他列举了不少例子:“在使用语言的实践中,一方喊出语词,另一方依照这些语词来行动。在语言教学中,则还有这样的做法:学生说出对象的名称。即,教的人指着石头,学生说‘石头’这个词。……这两种做法类似于语言活动。我们还可以设想,第2节里使用话语的整个过程是孩子们借以学习母语的诸种游戏之一。我将把这些游戏称为‘语言游戏’;我有时说到某种原始语言,也把它称作语言游戏。”(ibid.:8)不仅如此,维特根斯坦还把语言和用语言构成的活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

把语言比作游戏,目的在于通过游戏了解语言、说明语言。语言游戏的特征之一就是其丰富性和多样性。维特根斯坦为我们提供了下面的例子(见《哲学研究》第23节):

下达命令,以及服从命令——

按照一个对象的外观来描述它,或按照它的量度来描述它——

根据描述(绘图)构造一个对象——

报道一个事件——

对这个事件的经过做出推测——

提出并检验一种假设——

用图表表示一个实验的结果——

编故事;读故事——

演戏——

唱歌——

猜谜——

编笑话;讲笑话——

解一道应用算术题——

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

请求、感谢、谩骂、问候、祈祷。

语言游戏的这种多样性使我们想到了澳斯汀(Austin)的“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事实上,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论和澳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最重要的共同之处就在于两者都优先考虑语言的使用功能,都“强调将语言功能与社会语境相联系的重要性”(Lyons,1977:728)。他们关于意义的理论被称作“语境意义论”(contextual theory of meaning)。

语言游戏作为一种活动归根到底在于词的使用。因此,有关怎样在语言游戏中使用词的问题构成语言游戏的重要内容。维特根斯坦认为,词的意义是由词在语言游戏中的功能决定的,或者说,词的意义存在于它的用法之中:“一个词的含义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2001:33)一个词在一个语言游戏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起什么样的作用,就使这个词获得什么样的意义。虽然人们不能猜测一个词是怎样起作用的,但却能察看其用法;词的功能在用词的操作之中表现出来。维特根斯坦曾把词与银币作比较。词有自己的功能就好比银币可以用来购买东西。无论是词的“意义”,还是银币的“价值”都存在于“用法”之中。

维特根斯坦也喜欢用下棋来说明语言游戏。语言类似下棋,词类似棋子,语法类似规则,上下文类似棋势,一个词有多种用法则类似一个棋子有多种走法。“‘一个词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类似于‘棋子是什么?’”(2001:71)下棋规则是习得的并通过实际的对弈活动来显现;同样,人们习得一种语言,不是通过先学习一套规则来指导语言运用,而是通过参与各种语言游戏,每一种游戏都受限于具体的社会语境并为特定的社会习俗所决定。另外,走棋并不单是棋子在棋盘上如此这般地走动,而是依据棋势的不同,每走一步棋都有其特殊的目的。我们说一句话、用一个词也存在为什么目的这样的问题:“问问你自己:在什么场合,为什么目的,我们这样说?哪些行动方式伴随这些说法?(想想问候语!)在哪些场景里用到它们?为什么用到它们?”(2001:212)

总之,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概念至少包括下列要点:(1)语言与活动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是人的一种现实活动;(2)语言的使用,词的功能,上下文关系,都是无穷无尽的;(3)词的用法只能从上下文的联系中才能了解,词的意义只有在其使用规则中才能发现出来;(4)一个词的用法像一个棋子的走动,总有一个目的;(5)使用词或语言需要遵守规则,但理想的语言和绝对遵守规则都是不可能的。

三、加达默尔:主客体的统一性和语言的对话性

加达默尔关于语言游戏的想法与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具有一致性:“在我的《真理与方法》第2版的前言以及我的‘现象学运动’这篇论文的结尾中我都已经指出,我在30年代关于游戏概念的想法同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具有一致性。”(1985:590)也是在这个第2版前言中加达默尔承认,“当我接触到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概念时,我就觉得这个概念是完全自然的。”(1999:14)加达默尔也特别关注语言的用法,在他看来,所谓“语言”,基本上就是指“口语”和“书面语”。跟维特根斯坦一样,加达默尔把语言习得比作游戏:“如果有人把学说话称作一种学习过程,这只是一种空洞的说法。实际上这是一种游戏,是一种模仿的游戏和交流的游戏。”(ibid.)

但是,加达默尔对游戏的理解却与包括索绪尔和维特根斯坦在内的传统理解不一样。他认为游戏具有一种独特的存在方式,它既不依赖于客观对象,又不依赖于主体意识。游戏是一种“发生”,其实际主体不是个人,而是游戏本身,是游戏的来回运动。游戏具有一套不以游戏者个人意愿为转移的独立的规则体系,游戏者只有适应并遵守这套规则体系,摆脱有意识的反思,才能进入并享受游戏。在游戏中,游戏者必然会不由自主地沉入游戏自身而减弱自我意识,成为整个游戏的一个有机部分,主客体在这里消融为一个统一体:“一切游戏活动都是一种被游戏过程。游戏的魅力,游戏所表现的迷惑力,正在于游戏超越游戏者而成为主宰……游戏的真正主体并不是游戏者,而是游戏本身。游戏就是具有魅力吸引游戏者的东西,就是使游戏者卷入到游戏中的东西,就是束缚游戏者于游戏中的东西。”(1999:137)

加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借助游戏概念来揭示艺术作品的特征,指出游戏是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在艺术经验里我们所遭遇的东西就如在游戏中我们所遭遇的东西。这就是说,我们经验艺术的方式乃是一种游戏方式:“游戏的存在方式不允许游戏者像对待一个对象那样去对待游戏”(1999:131);同样,“艺术作品决不是一个与自为存在的主体相对峙的对象……艺术作品其实是在它成为改变经验者的经验中才获得它真正的存在。保持和坚持什么的艺术经验的‘主体’,不是经验艺术者的主体性,而是艺术本身”(1999:131—132)。艺术家之所以成为艺术家,是因为他在搞艺术。是艺术活动或艺术作品,使人成为艺术家。艺术本身的特质,规定了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加达默尔把艺术比作游戏就是要表明,在艺术创作或艺术理解中,真正的主体不是作者或读者,而是艺术作品本身,是艺术的语言秩序。

加达默尔对语言与游戏的关系是这样说的:“语言的生命就存在于当我们第一次说话时便开始了的游戏的经常不断的进行之中。”(加达默尔,引自王一川,1994:204—205)所以语言的存在方式也是游戏。在加达默尔看来,语言在本质上就是对话,而进行对话就像在做游戏,意义的理解就存在于一个起作用的语言游戏框架内,它总是以参与语言游戏为前提的。人们之间的对话在许多方面都暗示出和游戏的共通性,而我们的一切理解和解释都发生在语言的游戏之中。与他人的谈话所发生的共同一致本身就是一种游戏。两个人只要在一起交流,他们就会使用语言,并会遵守其中的规则,然而,他们自己往往并不知道他们说话时是在用语言作游戏:在相互交谈中,我们经常逾越到他人的思想世界中,我们参与了他,他也参与了我们。然而,正如游戏者游戏时必然会被游戏本身的规律挟带而去,而失去自我意识;当人们进入对话时,支配对话的不是任何一个对话者的意识,而是话题本身的规律。因此,加达默尔指出,说“语言向我们诉说”比起说“我们讲语言”在字面上更为正确(1999:592)。

在把艺术作品比作游戏时,加达默尔还向我们指出了游戏的另一性质,即游戏是游戏者的自我表现:“游戏的存在方式就是自我表现,而自我表现乃是自然的普遍的存在状态……游戏最突出的意义就是自我表现。”(1999:139)而所有表现活动按其可能性都是一种为某人的表现活动:“只有观众才实现了游戏作为游戏的东西。”(1999:141)这样加达默尔就把游戏看做是由游戏者和观赏者所组成的整体:“事实上,最真实感受游戏的,并且游戏对之正确表现自己所意味的,乃是那种不参与游戏而只是观赏游戏的人。在观赏者那里,游戏好像被提升到了它的理想性。”(ibid.)任何艺术作品几乎都为其接受者准备了一个他必须去填充的游戏空间,而艺术作品在主体理解活动中所实现的意义,其实便是理解者主体的内容。这样,加达默尔就通过游戏以及后来论述到的时间性,强调了接受者对于艺术作品有一种参与的特征,即理解是一种参与,一种理解者和被理解者的共同活动,意义就产生于这种共同活动中。这一观点构成加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一个基本思想。

四、结语:三种语言观

本文讨论的三种语言游戏理论可以说代表了三种语言观。索绪尔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鼻祖,他把语言比作下棋突出了结构主义语言学的两个核心思想:抽象的语言体系比具体的语言运用更重要,“共时”(synchronic)描写优先于“历时”(diachronic)研究。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概念着眼于语言的日常功能,要求人们把目光转向实际运用中的语言,观察其运用的方式;因此它表达的是一种语言工具观。维特根斯坦试图借助语言游戏这个概念来阐明语言的开放性和工具性及其使用中的多义性和不确定性:“请把句子视作工具,把句子的意义视作其使用。”(2001:194)“想一下工具箱里的工具:有锤子、钳子、锯子、螺丝刀、尺子、胶水盆、胶、钉子和螺丝。——这些东西的功能各不相同;同样,语词的功能也各不相同。”(ibid.:10)语词的这种工具性和多功能性导致了维特根斯坦的反本质主义的语言观,即语言游戏没有共同的本质,只有一定的家族相似性(见维特根斯坦,2001:47—55)。

加达默尔的现象学的“游戏”概念与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具有明显的共通性,强调语言是一种游戏活动或实践性的对话,对话本身受游戏自身的内在规则所支配,生动的语言用法同抽象的概念分析是根本不同的。但是,加达默尔关于语言游戏的理论表达了一种语言本体论。他借用游戏的概念一方面是想避免主客观性的两极和主客体的分裂,另一方面是要强调艺术理解和语言运用中的对话规则对于游戏者个人的优先性和主导力量。加达默尔反对传统的语言工具观,指出语言不是工具,因为它与工具不同,它并不像工具那样能离开它的使用而存在,也不是我们所能随心所欲的东西。“用工具干活”和“用语言说话”是不一样的,因为人并非在用一种语言来说话,而是按照一种语言或者一种语法来说话:“语言决非仅仅是一种器物或工具。因为工具的本性在于我们能够掌握其用处,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工具拿在手中,而当做完工作后就把它放在一边。然而这与我们使用语言的词句时的情况不一样,语言并不是早已在我们的嘴边,一旦说过后就把它们重新放回到任我们支配的词库之中。这样的类比是错误的,……相反,在全部关于我们的知识和全部关于世界的知识中,我们总是早已被我们自己的语言所包容。”(Gadamer,1976:55)

加达默尔的上述语言观可以追溯到洪堡特(Humboldt)和海德格尔(Heidergger)。尤其是海德格尔,他打破了人们把语言仅仅看做人类的一种工具的观念,为语言研究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加达默尔正是在海德格尔的基础上,着重从语言与存在、语言与历史、语言与理解的关系中对语言的本体论地位进行了思考。他认为,语言绝对不是人类的一种拥有物,而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结构。语言揭示了世界,人与外在世界的所有活动都包含在语言形式中。正是有了语言,人才拥有世界:“语言并非只是一种生活在世界上的人类所适于使用的装备,相反,以语言为基础,并在语言中得以表现的是,人拥有世界。”(1999:566)世界毫无疑问是独立存在的,但是它必须通过语言向我们呈现出来,就是说,世界必须进入语言才能表现为我们的世界。人永远是通过语言而认识世界,语言是人赖以认识世界的必不可少的媒介。

参考文献

[1]Apel,K-O.Selected Essays:Towards a Transcendental Semiotics[M],Vol.1.New Jersey:Humanities Press,1994.

[2]Gadamer,H-G.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76.

[3]De Saussure,F.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M].London:Gerald Duckworth &Co.Ltd.,1983.

[4]Kripke,S.A.Wittgenstein on Rules and Private Language[M].Oxford:Basil Blackwell,1982.

[5]Lyons,J.Semantics[M].Cambridge:CUP,1977.

[6]Lyons,J.Language and Linguistics[M].Cambridge:CUP,1981.

[7]加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上、下卷.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

[8]加达默尔.“在现象学和辩证法之间——一种自我批判的尝试”[A],1985,载洪汉鼎,《理解与解释——诠释学经典文选》[C].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

[9]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陈嘉映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10]丸山高司.《加达默尔——视野融合》[M],刘文柱等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

[11]王一川.《语言乌托邦》[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4.

【注释】

[1]原载于《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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