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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学意义上的隐喻

时间:2022-04-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修辞学意义上的隐喻中西在传统上都将隐喻认定为一种修辞现象。修辞学囿于其形式研究的局限,注意力主要用在辞格的归类划分上。过于繁琐的划分背离了修辞学研究的初衷,对于指导人们如何准确有效地使用语言没有多少意义,因为人们使用语言实际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辞格过多只能造成记忆和理解的负担。隐喻的认知研究并不一概否认修辞学对隐喻及其他辞格的研究。

一、修辞学意义上的隐喻

中西在传统上都将隐喻认定为一种修辞现象。从广义上讲,“metaphor”就是“比喻”,是区别于其他非比喻性语言的一种称谓,指“由于两个事物的特征上所存在的某一类似之处,而用指一个事物的词来指另一个事物”;狭义的“metaphor”指“比喻”中的一种类型。

被称为“修辞格命名学家”的皮埃尔·冯坦尼尔(Pierre Fontannier)(1830)曾依据辞格形式上的三种不同关系将隐喻划分为三大类:隐喻(metaphor),换喻(metonymy)和提喻(synecdoche)。杜马塞(Dumarsais)(1825)则认为应该把讽喻(irony)也算在内。它们作为四个典型辞格(master tropes)已被修辞学家广泛接受。大卫·萨皮尔(David Sapir,1977)对这四个辞格做了如下解释:

“隐喻表示两个词语的相似性,这两个词语分别来自不同的语义域;换喻是取代或并置毗邻性的词语,这两个词语分属不同的位置,但在语义和视觉上被认为处于同一位置;提喻和借代两个词语一样来自于一个语义域,然而在类型上和整体与局部上其中一个总是包含另一个;讽喻并置两种矛盾的概念,这两种概念可能是在同一语义域也可能不在同一语义域。”

从修辞学角度分析,这些辞格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但无论是共同点还是不同点,都是从表面形式出发的。“metaphor”与“simile”都有“本体”和“喻体”,但在有无句法标记上不同;“metaphor”,“simile”与“metonymy”在认知域的体现上不同:前者两个项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事物,强调两者的相似性(similarity),而后者两个项存在于同一事物之中,强调两者的毗邻性或相近性(contiguity)。“synecdoche”,“synaesthesia”,“transferred epithet”是在“metonymy”的基础上分别从部分与全体、主体与客体等角度进一步划分出来的。这样的划分可以是无限的,例如在“synaesthesia”基础上我们可以将不同的生理和主观感受再划分成若干亚类。

有时要弄清辞格之间的范畴界限是非常困难的。一句话可以同时包含隐喻、换喻、提喻和讽喻,如一个人借了别人的两毛钱,在还钱的时候说:

I hate to give away my fortune.(我讨厌散财。)

“fortune”在这里对于“money”来说是隐喻;“money”和“fortune”具有毗邻性,属于同一语义域,因此是换喻;“money”是“fortune”的一部分,因此它又是提喻;两毛钱算不上什么财富,所以它还是讽喻。

在传统的修辞学家那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划分方法,除去上面提及的以外,我们熟知的还有类比(analogy)、反讽(allegory)、拟人(personification)、夸张(hyperbole)、委婉(euphemism)、矛盾修饰(paradox)等。这些看似独立的辞格,其实都与隐喻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修辞学囿于其形式研究的局限,注意力主要用在辞格的归类划分上。早在文艺复兴时期,英语修辞学就有过专门研究转喻与布局两大类辞格的“辞格派”。亨利·皮雷姆在《修辞花苑》(1577)一书中就曾划分了184个辞格;米里亚姆·约瑟夫在《莎士比亚笔下的语言艺术》一书中按语法、逻辑、精神因素和客观因素四个范畴重新划分了两百多个辞格。最近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语辞格》(徐鹏,1995)也收录了100种。过于繁琐的划分背离了修辞学研究的初衷,对于指导人们如何准确有效地使用语言没有多少意义,因为人们使用语言实际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辞格过多只能造成记忆和理解的负担。所以,到了19世纪中叶,修辞学在西方就不再作为大学的一门必修课程。然而,这种在辞格研究中所看到的由隐喻引发的复杂现象,正是现代隐喻学所要解释和说明的。

隐喻的认知研究并不一概否认修辞学对隐喻及其他辞格的研究。一方面应该承认,修辞学家十分推崇隐喻的修辞作用,它的某些分类有助于对于语言的认识和理解,其划分标准同时依据了认知范畴(如“部分与整体”),虽然经常出现冲突矛盾的地方;另一方面也应看到,修辞学对隐喻的研究带有明显的局限性,由于它偏重语言形式(字面)本身的分析,将语言、认知和社会割裂开来,忽略了它认知的本质属性及其在语言反映客观世界的纽带作用,就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它不符合语言使用的一般规律和要求,是语言的一个偏则(anomaly)现象,因而不能反映真实的客观世界。所以,总的说来,从修辞角度不可能充分认识到隐喻的本质属性和认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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