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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民政视察报告汇编》()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2.1 关于《广西民政视察报告汇编》这是新中国成立前一部关于当时广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俗等社会状况的调查报告,是广西民政厅派往各地的视察员的见闻录。笔者推测,《广西民政视察报告汇编》记录方言状况的依据,免不了夹杂着人云亦云、以讹传讹,或想当然的成分。

1.2.1 关于《广西民政视察报告汇编》(19322)

这是新中国成立前一部关于当时广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俗社会状况的调查报告,是广西民政厅派往各地的视察员的见闻录。有关平话的材料分别见于以下三份报告。

《言语种类及区域》

这份报告简述了当时广西94个县的语言种类及其使用状况。报告表明,平话分布在义宁(今临桂县)、永福、信都、怀集(今属广东省)、藤县、平南、桂平、永淳(今分属横县和邕宁)、邕宁、向都(今天等县)、崇善(今崇左市)、左县(今崇左市)、思阳(今田阳县)、百色、同正(今扶绥县)、思林(今田东县)、崇德(今平果县)、秦义(今田阳县)等18个县。

《广西各县语言统计表》

此表是对《言语种类及区域》所叙述的语言分布情况的表格化,令人一目了然。

《广西各种语言百分比较图》

此图是对《言语种类及区域》所叙述的语言使用状况的数量化,令人对当时广西各种语言的使用频率有一种直观的印象,例如,62.6%的县使用白话,54.89%的县使用官话,5.06%的县使用客话,19.15%的县使用平话,25.9%的县使用壮语,22.95%的县使用瑶语,8.15%的县使用苗语,2.22%的县使用侗语。

迄今为止,在笔者所能见到的历史资料中,上述3份资料对包括平话在内的广西汉语方言的分布和使用状况的描述,是最具体的。但是,上述史料不足以作为划分语言、方言的依据。因为:

第一,语言名称前后不统一。例如,“土话”这个词,一会儿用来指称壮、侗、苗、瑶等民族语言,一会儿又用来指称各地的汉语方言。

第二,语言、方言名称过于繁杂,以致令人不知所云。例如,《言语种类及区域》记录的语言、方言名称大致有:广东话、湖南话、福建话、壮话、麻介话、普通话、哎话、倮倮话、侬话、龙茗话、敏话、裕话、来话、伢话、五色话、土拐话、百姓话、杨山话、广话、客话、梧州话、粤语、白话、客民土话、江西话、四牌话、隆安话、蔗园话、平话、湖广话、宾阳土话、客家话、姆姥话、瑶话、苗话、挨话、新民话、官话、汉语等等。

第三,对一些地方的方言描述,与今天的情况不太吻合。例如,笔者在桂林、灵川、龙胜都听到当地人称自己说的话为“平话”,而上述资料无所反映。再如,上述资料显示藤县、平南、桂平有平话,而今天在那里只听到当地人自称说“白话”(即粤语),无论是自称还是他称,都没有“平话”这一说。

而应该指出的是,上述材料并没有像今天主张分立平话者那样,把“土拐话”、“百姓话”、“宾阳话”等称为平话。

笔者以为,不应脱离以下两个因素来看待上述史料。

其一,学科现状。20世纪30年代,中国各民族语言和汉语方言研究,尤其是各民族语言系属和汉语方言分区的研究还远不能与今天同日而语。上述资料的作者当然不可能超越学科发展的现状,记载下能供后人在划分语言、方言时,可以直接作为依据的、理想的、语言学所需要的历史数据。

其二,研究方法。上述材料是社会学的社会调查报告,不是语言学的语言调查报告。如果一个社会学者并不同时具备语言研究的能力,那么他不过是有闻必录地反映出“××地方”说“××话”的情况,至于这些话到底属于哪个语言或方言,它们之间有哪些异同,属于哪一种语言的哪一个层次,这就是另一个学科——语言学专门研究的问题了。一般说来,社会学研究者可以利用语言学研究的成果作为划分部落/民族/人群的依据,而语言研究者则不太容易直接依据不具备语言研究能力的社会学者关于语言的报告来划分语言、方言。因为语言学研究者对语言、方言的划分主要是着眼于语言结构,其他社会人文材料只能作为参考,而一般的社会学研究则很少涉及语言结构的问题。例如,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樊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周绪芳等在申请《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研究资金》的报告中,引用当地人自称,陕西省商洛地区柞水县红岩乡兰家湾是一个至今还说壮语的壮族自然村。笔者随课题组到兰家湾进行语言调查,发现村民们说的不仅不是壮语,而且连壮语底层的语言成分都不见踪影,他们说的实际上是一种以客家话为基础,夹杂着湖北孝感口音的汉语方言。同时笔者还发现,兰家湾人的婚丧嫁娶、饮食起居等习俗,都与壮族一般的传统不同。笔者撰写的内部研究报告《民族认同的特殊表现》(1992),使课题组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个敏感的民族识别的问题——兰家湾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壮族?

笔者推测,《广西民政视察报告汇编》记录方言状况的依据,免不了夹杂着人云亦云、以讹传讹,或想当然的成分。笔者认为,对方言的称谓,语言学界尚见仁见智,难成共识,非方言研究者对方言的认识,或许仅仅在一定程度上是说话者对此方言区别于彼方言一般的直觉的反映,它往往不能直接作为划分语言的依据。在描写广西一些方言的时候,如果不涉及方言分区问题,为了尊重语言事实和行文的方便,有闻必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涉及方言系属的划分和方言的命名,还是应该科学地看待方言的本体,即遵循以语言事实为主要依据,以社会历史资料为参考(詹伯慧等,1963)的原则,并同时考虑学界在方言命名问题上的一般习惯为好。

今人当然可以根据现有的语言研究成果,将见于史料或流于口传中的一部分语言、方言的名称进行归类。例如,可以把《广西民政视察报告汇编》中的“哎话”、“挨话”、“新民话”、“麻介话”统称为客家话,把“倮倮话”理解为彝语等等。但是,在没有调查过当地方言,并与其他方言进行对比研究的情况下,不要说不能轻易地把“裕语”当做粤方言,就连“客话”是不是客家话的问题,也不能轻易下结论,因为根据笔者调查所闻,广西各地都有以“客话”来指称外来户所说的话,以“本地话”来指称原居民所说的话的习惯,例如,宜州德胜的“客话”实际上是“百姓话”,横县县城的“客话”实际上是粤方言,平乐县张家的“客话”实际上是一种介于桂北土话和粤方言之间的土语,马山县片联乡的“客话”才是真正的客家话,可见方言自称有很大的任意性。倘若由于史料有“平话”,桂林、南宁一带也有人自称操“平话”,于是就笼统地把它们与广西各地自称为“百姓话”、“横县话”、“宾阳话”、“土拐话”的方言合称为“平话”,并认定它们是“不同于粤方言的另一种汉语方言”(《广西平话概论》)的话,那么是否也可以把广西各地自称为“客话”的方言也划作名为“客话”的一个大方言呢?根据目前掌握的语言材料来看,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广西“客话”内部一致性不高,外部排他性不强,它们实际上是不同的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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