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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时间:2022-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谷迎春好题目这是一场关于整治交通秩序关键何在命题的舌战。所谓“实”,即要求题目能紧密结合现实社会生活实际。其病症集中表现为行路难和车祸频发。每年因车祸死于非命者近15万人!

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谷迎春

好题目

这是一场关于整治交通秩序关键何在命题的舌战。正方的观点是,整治交通秩序的关键在于机动车辆管理;而反方的观点认为关键不在于机动车辆管理。

任何一类辩论赛,辩题是基础,是交战双方能否进入状态,发挥火力,正常发挥的前提;同时,也是考量赛事主办者水准的重要标尺。我说这个辩题好,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虚实相兼,或者说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统一。所谓“虚”,即要求题目本身具有形而上的思辨性,一看题目就会令人产生有话要说的冲动和激情。如果一个题目过于浅白,用不着几句话就能讲清楚,那会影响辩手们发挥思考与表达的空间,减弱了双方“辩论”的气势。当然,如果辩题过于专业化,那就演变为论文答辩了,这也不是好题目。所谓“实”,即要求题目能紧密结合现实社会生活实际。大中城市的交通问题,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城市病”。其病症集中表现为行路难和车祸频发。前者包括行人、非机动力车与机动车,三者各自叫苦,相互斥责对方有错。后者则触目惊心,我国机动车辆是发达国家的二十分之一,可是车祸数量却是人家的15倍以上!每年因车祸死于非命者近15万人!严重的交通问题成为社会的热门话题,特别是新的交通法规出台,引起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和议论。选取这样的题目,对于辩手来说,不会令他们感到太“虚”,不会把辩论引向脱离实际的经院之争。第二是题目具有普适性。交通行为,或走路,或骑车,或驾车,这是人人概莫能外的社会行为,广大观众身在其中,感同身受,有兴趣,也有参与评判的能力。同时,这个题目在增加公众参与性的同时也是一场社会教育

各有理的背后

就辩论双方所坚持的观点而言,应该承认各有道理。这场辩论的嘉宾点评人缪立新教授的话是中肯到位的:“从论题本身来讲,双方都不是一个绝对正确的答案。从交通问题本身来看,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系统角度它是一个综合治理的问题,很难找出一个唯一关键的因素”。应该说关键因素是不是唯一的,而是多方面的,“从双方立论来讲,应该说都是很鲜明的,而且也阐述得比较清楚”。我前面说过,交通问题是世界性城市病,为诊治这种病,专家们开出许多药方,其中较为重要的是所谓“三E”理论或“四E”理论,前者指安全意识、道路安全设施、路面管理,后多加了一个关于抢救的训练。从这些药方中清楚地看到,交通问题确实是一个综合治理的社会工程。生活事实也正是如此,比如说同样是堵车,它的原因是复杂多重的,可以怪机动车,可以怪行人,可以怪非机动车,可以怪道路狭窄,甚至可以怪气候……硬要从其中找出唯一的“关键”,难!

所谓各有理,这是从辩证逻辑上说的,辩论双方的观点都是正确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辩论过程中没有高低之差异(尽管有时这种差异小到令人难以选择的地步)。如何甄别这类差异?作为评判者的眼光和注意力,实际上主要盯在它们对所坚持观点的准确把握和有力度的论证上了,即评分标准的前两项,所谓的审题和论证。至于其他“辩驳”、“配合”、“表演”三项评分标准,在我看来也都是围绕着前两项展开的。基于此,我下面集中从双方一辩的陈词扯开去谈。

正方一辩出拳准确,观点集中,逻辑推理比较严谨。他的高明之处在于,首先他廓清“整治”概念的外延:“整治不是安排、建设,也不是发展,而是对症下药的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紧接着一气呵成地讲清楚了管理机动车的两大内容,即明确关于组成机动车管理的三要素,第一是车辆本身,第二是驾驶员,第三是交通规则。这是在为进一步发挥火力扫清前沿。同时,它预防了开战之后可能出现的打乱拳局面——跑题或歧义。正方一辩的前哨战,让人们感受到这个团队对他们所持观点的把握不仅准确而且精细。在这样的前提下,他比较酣畅清晰地正面展开观点,一是当前交通面临最大问题是堵车和车祸;二是机动车在交通工具中居主要地位;三是对于机动车的管理不仅包括法律管理,还须诸多侧管理与之配套。如果说,这三个论点是射向对方的三支利“矛”,那么他又话锋一转,推出一面坚“盾”:“最后我们要说,机动车管是关键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及不管其他方面的因素,而是要通过机动车管理为主导辐射性带动其他因素”。人们听了这一番论述,可以说是既突出了所论之重点,又不失之为全面。

在评论反方一辩之前,得先说几句公道话,抽到“整治交通秩序关键不在机动车管理”的辩题,要算运气不佳了。因为这个观点与人们惯常的关注焦点、心理情绪、社会舆论多少有些失和。生活现象是这样的:无论是堵车或者是车祸,往往是走路的怪骑车的,骑车的怪开车的,这类的思维定势,是由同情弱者的心理促成的。假若你硬要为机动车讲公道话,在扭转人们的情绪上是很难的,要据实讲理,也比之正方的辩题要费口舌,这是其一。其二,尽管治理交通秩序需要综合治理,可是在几分钟的辩论中,要讲清楚方方面面,那也是很难的,这不仅需要更专业的知识,而且需要思维精炼的功夫。更令人犯难的是,即使你讲透了方方面面,可又如何把这些方方面面——“多”归结为“一”(“关键”)呢?弄不好,辩来辩去把自己陷入悖论之中,因为严格说来,综合治理本身就意味着它没有唯一。

在上述情感的“关照”下,我们来听一听反方一辩的陈词,应该说是机智而比较有力的。他从什么是“交通秩序”入手回应对方:所谓交通秩序是一种良性状态,它要靠法律法规等综合维护。任保一种违法违章行为都是对这个状态的破坏,而今天我们可以看到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现象比比皆是,各种乱占用道路资源的现象也是五花八门,对于(人和非机动车)这些和机动车平等的主体,它的身上存在的最大交通隐患对方辩友为什么视而不见?……任何事故、违章、拥堵,到最后分析到一点总结为一对矛盾就是人们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和有限的通行条件之间的矛盾,“而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我说反方一辩的陈词机智,在于他巧妙地回避了“关键”就是唯一的陷阱。人们注意到,它不是对着正方锋芒的直线出拳,先不讲“整治”,也避谈“关键”,而是从“交通秩序”入题。如果说“关键”一词是个单数的概念,那么“秩序”一词显然是个复数概念,这在逻辑上是得分的。况且,这种陈词不能视为“跑题”,因为“交通秩序”毕竟也是命题中的意蕴,同时为进一步发挥火力做了铺垫。我说反方一辩陈词比较有力,就在于它在急促的时间里两次提到“综合治理”,并把问题归结为出行需要与交通条条之间的矛盾,最后又强调“这才是问题和症结之所在”。这番结论,事实上已经走到了真理全面性的大门口。

论衡以上正反双方一辩的陈词,差异在哪里呢?这对于现场的评委们确是个难题。难,也得比较出来——职责使然。事实上,如果细心品评的话,差异还是存在的,相对而言反方的论辩力度弱于正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入题上欠准确。作为反方,一出战就要十分明确地选择突破点,这个点可以选取对方的“矛”,即迎击对方的是中心论点,针锋相对地破掉整治交通秩序的关键不在于机动车,言简意赅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也可以选取对方的“盾”,即对方为防卫述论的不周严而辍述的“附加”说明,也就是正方也不得不承认的“机动车管理是关键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及不管其他非关键因素”。从反方一辩开头第一段的陈述看,它是想从“破”字入题,想指出“对方辩友的几点逻辑上的漏洞”。本来,这是辩论赛的常规战法,一旦破得犀利,以此打开缺口,可能收到打乱对方原来预定的内容,同时鼓舞了本方辩友的战斗士气。遗憾的是,辩手仅仅是提出了观点,而没有作进一步的具体展开,也就是说没有一一点破“漏洞”究竟是什么?退一步讲,没点破也就算了,反正观众只能用耳朵听,来不及细琢磨。更大的败笔还在于,辩手在此之后用了一个给人“打强心针”的比喻。辩论中的比喻,也是常用的修辞手段,用得好会增加语言的形象性和生动性,增强理论思辨的魅力。不过,还是慎用为好。因为一位伟人说过:任何比喻都是瘸腿的。弄不好不仅会产生歧义,而且会减弱理性的力度。这里的比喻不甚恰当,因为对正方的陈词看,它并没有涉及强调机动车是整治关键就必然归结为“最有效最短时间”的问题。换言之,强心针之喻这一拳打得有点偏了空了。

二是逻辑上欠清晰。正如上述,反方是以破字当头出击的,意在找出“逻辑上的漏洞”,可是接下来的论述就模糊了:“以下将是我方的观点,首先对方辩友模糊了机动车管理的概念……其次对方辩友今天莫名其妙地舍四取一,将新交法中的五项管理措施变成了机动车管理一项……”。这里的“首先”和“其次”其实正是对方的“逻辑上的漏洞”,按理说恰恰是反方一开头要攻破对方的利器,惜乎哉,它错位了——本应放在上一段的观点,却跑到了“以下将是我方观点”这里来。再退一步,就这两点内容本身思量,其实可以是二者归一的,即把交通法规中的五项内容舍四取一了。尽管“其次”(按反方一辩的陈述顺序是“第三点”,也是反方观点的集中阐述)的论述是比较充分的,但是势头已经减弱了,听众的注意力和思维向度被模糊了。

咋舌407∶406

这是比赛的结果:正方得分407,反方得分406。这样的比分,真是叫四方面的人咋舌不已。正方:我的天,险胜啊!反方:唉,“冤”在何处呢?评委们:哦,那一分差在谁人手里?听众:扼腕感叹:“哎呀,哎呀!”(当然是从各自所爱出发了)。

本人作为评委小组组长,我在赛前的会议上讲过“作为评委我们一定会公正,公正,再公正。也希望参赛的选手们放松,放松,再放松,唯其如此才可能超常发挥实力”。尘埃落定,胜负却不鲜明。一分之差说明什么?说明参赛双方势均力敌,说明评委公正认真(全部赛事过程中,主持者没有对评判工作施以任何的影响)。当然了,说句大实话,任何赛事都可能有点偶然性在其中。假设一下,如果哪位评委在某一方、某一辩手、某一内容上有所看重,或加或减地来上那么一分,那结果也许就不是现在的样子啦。再假设一下,如果任何一方的某一位辩手出现了一个重大失误或赢得了满堂彩,那绝对会改变现有的比分。

赛事有胜负,重在参与。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这句话尤其不是套话。号召大学生参加“说话”的比赛,既是对他们思维与表达能力的测评,也是历练他们心理素质的战场,更是他们向社会学习、了解生活的机会,是另类的第二课堂。会说话,是现代人的一种本领,因为它的前提是会思考。可是长期以来,我们中国人被孔夫子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遗训所影响,把“巧言令色”与善于表达混为一谈,于是一种似是而非或隐或显的评价标准起了作用——不善言词者,差不多等于老实人;思维敏捷善表达者,差不多等于夸夸其谈之流。尽管这种偏见正在从优秀的传统文化中逐渐被剥离,但是培养大学生们会“说话”却不是一日之功,要让他们成长为慧于内而秀于口的全才,这需要多种教育手段和多样化的形式,举办大学生辩论赛就是其一。这,正是本人支持、参与这场赛事的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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