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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研究的重大进展

时间:2022-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1.2 语用学研究的重大进展50年代中至60年代末,语用学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语言哲学家巴尔—希勒尔于1954年提出语用学的具体研究对象是“指引词语”。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威廉·詹姆斯讲座做了三次演讲。“会话含义理论”成为语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为语用学创立了成为一门新学科的基本理论。

1.1.2 语用学研究的重大进展

50年代中至60年代末,语用学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

语言哲学家巴尔—希勒尔(Bar—Hillel)于1954年提出语用学的具体研究对象是“指引词语”(Indexical Expressions)。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于1955年在哈佛大学作题为“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的系列演讲(经J.O.Urmson整理成书于1962年出版),提出“言语行为理论”(Theory of Speech Act),反对逻辑实证主义的凡不能验证其真或假的陈述都是伪陈述,就是无意义的实证观点,向当时的逻辑实证主义发起挑战。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ohn R.Searle)1969年出版《言语行为》(Speech Acts),1975年出版《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 Speech Acts),继承、修正、发展了由奥斯汀提出的言语行为理论,使之进一步系统化、完善化。至此,“言语行为理论”成为语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H.P.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的威廉·詹姆斯讲座做了三次演讲。在第二讲“逻辑与会话”(Logic and Conversation,1975年发表于Syntax and Semantics:Speech Acts,Vol.3,Academic Press)中,他提出了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的“会话含义理论”以及“合作原则”及其包含的四条准则:量准则、质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会话含义理论”成为语用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奥斯汀和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为语用学创立了成为一门新学科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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