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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雨水领域“四套系统标准”

时间:2022-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部分城市排水防涝规划或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已结合当地条件,将流域防洪系统、末端水体的综合治理统筹纳入其中。
统筹雨水领域“四套系统标准”_江苏建设 第13辑 海绵城市

目前,城市排水系统包含源头系统、管渠系统(小排水系统)和超标排放系统(大排水系统)三套系统,业内已经基本达成共识;新/修编的相关标准中也对三套排水系统的基本设计方法、参数和设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结合目前许多城市的排水防涝规划和海绵城市建设实际工程来看,笔者认为,除给水排水专业涉及的上述三套排水系统外,还需要统筹考虑流域“客水”,系统地协调城市和流域关系、洪涝关系、城市排水和河湖水系关系、红线—绿线—蓝线等关系,城市水利防洪系统、河道黑臭水治理都是海绵城市必须统筹考虑并解决的问题,也是海绵城市四套考核体系所明确要求的。因此,笔者认为,海绵城市建设应包括并协调“四套系统及其相关标准”的关系及做出相应的衔接。

目前,部分城市排水防涝规划或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已结合当地条件,将流域防洪系统、末端水体的综合治理统筹纳入其中。

在今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准确理解四套系统的内涵、协调关系,从而形成不同系统间的合理衔接,从径流总量控制、大小排水系统、洪涝联合防治、河湖水系综合治理等方面全面考虑,实现洪、涝、污染、水资源、生态、城市景观等兼顾的综合规划和系统方案。这无疑会强化系统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但也会增大各专业和部门在技术和管理上的难度和协作要求。事实上,这样的“流域规划和综合治理”模式,也是发达国家多年来一直普遍采取的策略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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