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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的价格瞒骗手段

时间:2022-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价格瞒骗,是指进出口企业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将货物的实际价格故意低报或高报,以逃避海关税收或外汇结售汇。“洗单”的内容多种多样,涉及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原产地等。通过“洗单”,进口商将高价商品“洗”成低价商品;将数量大的商品“洗”成数量小的商品;将税率高的商品“洗”成税率低的商品;将贸易管制的商品“洗”成非贸易管制的商品。
企业常见的价格瞒骗手段_涉外型企业海关稽查风险管理与实操技巧——中国海关稽查风险管理报告

在企业实际进出口业务过程中,一些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少缴纳或不缴纳关税为目的,在向海关申报完税价格时使用制造虚假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谋取不当利益。

所谓价格瞒骗,是指进出口企业在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将货物的实际价格故意低报或高报,以逃避海关税收或外汇结售汇

价格瞒骗的手法多种多样,涉及到的商品种类繁多﹑专业性强,审计的难度较大。

一般,价格瞒骗手段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洗单”法

“洗单”是指走私分子利用特殊商业关系与不法中转商勾结,在货物转口进境时,由中转商隐匿原始单证,以中转商的名义开具报关单证﹑制作虚假单证提供给走私分子在国内的代理商向海关报关使用。

“洗单”的内容多种多样,涉及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原产地等。通过“洗单”,进口商将高价商品“洗”成低价商品;将数量大的商品“洗”成数量小的商品;将税率高的商品“洗”成税率低的商品;将贸易管制的商品“洗”成非贸易管制的商品。

如下图所示案例:

洗单案例流程图

A公司向某海关申报进口聚丙烯薄膜(服装包装袋用)11票186吨,申报价格全部为每公司9元港币,产地为德国。

经稽查发现该批薄膜全部为国产电容用薄膜,实际成交价按规范(厚薄)不同分别由每公斤最高9欧元至最低3.9欧元不等,其低报价格折合人民币439万元,补税人民币127.7万元,罚款人民币30万元

经查实,真正的收货方为B公司。

B公司按报关价加上关税﹑增值税以及服务费用向C公司支付;A公司接受C公司委托,向海关申报,收取每个货柜4000元的代理费。而A公司为了牟利益,瞒报真实商品和价格。

伪造商业单证

当国外交易商为维护其商誉﹑避免遭受不良影响而不愿向进口商提供虚假单证时,进口商往往通过伪造﹑篡改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伪造﹑变造商业发票和其他单证材料的方式实施价格瞒骗。

分割发票、隐瞒付款、结汇方式

分割发票是指向海关交验的发票价格只是货物成交价格的一部分,而隐瞒了申报进口货物的最终真实“成交价格”,这种手法往往和隐瞒付款﹑结汇方式一起使用。在实际贸易中,经常出现一个合同分几次付款的情况,如预付款﹑尾款等,不法商人利用某些商品分期付款的贸易结算特点,仅向海关提交随货发票﹑预售合同等,申报货物的部分价值,而不提供载有明确成交详情的合同正本,以瞒报预付款﹑尾款等,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隐瞒或虚报应当计入“成交价格”的成本、费用或收益

不法企业隐瞒除购货的佣金和经纪费用外的应计入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成交价格”的其它费用,或者虚报成本﹑费用或收益,以达到逃避税款的目的,同样构成价格瞒骗。

利用双重计量单位瞒报价格

有些货物按照海关规定必须有两个或以上计量单位,企业在两个计量单位之间做文章,选择有利于低报价格的计量单位。如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PVC薄膜时,公司进口的PVC薄膜向海关申报的重量与卷数均属正常,与实际货物相符。但其申报价格每公斤为0.5105美元,重量为17 654公斤,总价9 012.50美元,申报时合同书上面积数8 750平方米,单价1.03美元/平方米。经海关查验实为32 000平方米,根据进口方提供质保书上的数据为520克/平方米和海关实际化验结果基本一致(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并以单价1.03美元/平方米为依据,推断出其实际价格应为每公斤1.87美元,总价为32 960美元,有明显的低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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