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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与中世纪时期的公民与国家观念

时间:2022-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试图调和公民与城邦的分歧,将城邦看作实现人类本质的场所,成为人类思想史上关于公民与国家关系的一种最为重要的解释资源。在过去的城邦中公民资格由出生地决定,而此时可以同时获得若干城邦的公民资格。罗马虽为城邦,但罗马对公民资格和公民权利所持的看法却与希腊人不同,其对公民资格的认定也经历了由共和制向帝制的转变。
古罗马与中世纪时期的公民与国家观念_国家义务研究:以公民基本权利演变为分析视角

亚里士多德的思想试图调和公民与城邦的分歧,将城邦看作实现人类本质的场所,成为人类思想史上关于公民与国家关系的一种最为重要的解释资源。然而现实的政治发展是城邦最终未能实现这一目的,公元前322年亚里士多德的逝世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古希腊的城邦开始衰退,“作为政治动物,作为城邦或自治的城市国家一分子的人已经同亚里士多德一道完结;作为一个个人的人则是同亚历山大一道开始的。这个人既要考虑如何安排他自己的生活,又要考虑同他人的关系”[69]。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宣布的城邦理想同城邦的衰落,在整个政治哲学史上与后代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城邦衰落后,人们不得不学会以新的社会联合体的形式生活在一起,这种联合体比城邦大得多,人们必须学会单独过生活。宗教帮助人们适应这种生活,在这一过程中,一种个人的内在性意识开始形成一种自觉,人们正在缓慢地塑造自己的灵魂。人们意识到自己的孤独和渺小,也意识到了自己是人类的一员。在过去的城邦中公民资格由出生地决定,而此时可以同时获得若干城邦的公民资格。个人概念开始得到发展,个人既指个人和私人的生活,也具有了普遍性的意义,个人也指全体人类中的一员。在城邦中个人是公民,其重要性取决于其社会地位,而此时,个人在广大的世界中很难起到重要作用,但个人可以宣称自己不可分享的独特价值,也就是他可以提出一种固有的权利要求,一种使自己的人格受到尊重的权利。这种新的观念认为人是平等的,甚至奴隶和异邦人都是平等的。新的社会形态要求它必须为世界设想出一种法律,一种全面的法律,用以代替城邦中传统的法律。有关人权和正义的法则被纳入到了欧洲各民族的意识中,自由公民权的理想经过改造适应了这一局面,其中担任公职和执行公职不再像亚里士多德的公民权中那样占有绝对的地位,但是作为一种法律权利和地位的观念开始出现,这些权利表明国家要提供某种保护,这种思想被一直保存了下来,在人类的历史上一直得以延续。

罗马人虽然生活在希腊边缘地区,但也是典型的城邦,生活经验与希腊人相近,但他们在面对法制时,成功地避免了希腊人法治精神的弱点,最终战胜了希腊人,建成与希腊不同的罗马共和国,成为希腊之后西方的中心,也成为之后思想家不断溯源的重要思想资源。

罗马虽为城邦,但罗马对公民资格和公民权利所持的看法却与希腊人不同,其对公民资格的认定也经历了由共和制向帝制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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