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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肩的检验项目及方法

时间:2022-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采用灯光时,应保持被检样品表面照度不低于600lx。方巾测量位置在有效边长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处,长、宽项测量结果分别取平均值,其他形状的产品测量各有效边长。制品按使用方向悬挂。对于较大长度和宽度的纺织制品,按照GB/T4666进行测量。
披肩的检验项目及方法_山羊绒及其制品质量检验

一、外观质量检验

(一)检验条件

应在正常北向自然光线或灯光下进行。如采用灯光时,应保持被检样品表面照度不低于600lx。

(二)规格尺寸的测定

将披肩、围巾平摊在检验台上,用分度值为1mm的钢卷尺测量。方巾测量位置在有效边长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处,长、宽项测量结果分别取平均值,其他形状的产品测量各有效边长。精确至一位小数。

(三)对称边互差的测定

将成品对称部位重叠,测量多余部分(斜角)的最大值。精确至0.1cm。

(四)色差的测定

入射光与样品表面约成45°角,检验人员的视线大致垂直于样品表面,距离约45cm。与GB/T250色卡对比后评等级数。

二、内在质量检验

(一)水洗尺寸变化率

水洗尺寸变化率按GB/T8628和GB/T8629-2001中仿手洗程序执行,干燥方法采用A法。

1.原理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试样。在每个试样上做数对标记点,分别在规定处理程序的前后测量每对标记点之间的距离。

2.仪器和试剂

(1)直尺、钢卷尺或玻璃纤维卷尺,以毫米为刻度,其长度大于所测量的最大尺寸。玻璃纤维卷尺每6个月至少校验一次。

(2)能精确标记的用具。

①不褪色墨水或织物标记打印器,如果必要,可使用带有测量格的模板。

②缝进织物做标记的细线,其颜色与织物颜色应能形成强烈对比。

③在热塑材料上刺小孔做标记的热金属丝。

④订书钉,适用于在试验中不翻动(例如水中浸泡)的试样。

(3)足以放置整个样品的平滑测量台。

(4)用于支撑服装工作台

(5)洗涤剂:无磷ECE标准洗涤剂(不含荧光增白剂);无磷IEC标准洗涤剂(含荧光增白剂);水的硬度不超过20mg/kg。

3.调湿和试验大气

按照标准大气条件对试样进行调湿和试验。

4.试样的洗涤和干燥

(1)仪器。采用GB/T8629中所说的A型全自动洗衣机(即前门加料、水平滚筒型洗衣机),该洗衣机符合以下条件:内层滚筒直径(51.5±0.5)cm;内层滚筒深度(33.5±0.5)cm;内外滚筒间距(2.8±0.1)cm;三个提升片,每个高(5±0.5)cm,延伸至内层滚筒的整个深度,两两相距1200;能够正常旋转,即顺时针转(12±0.1)s,停(3±0.1)s,逆时针转(12± 0.1)s,停(3±0.1)s;能够柔和旋转;即顺时针转(3±0.1)s,停(12±0.1)s,逆时针转(3±0.1)s,停(12±0.1)s;洗涤时旋转频率为52/min,脱水时旋转频率为(500±20)/min;能够正常供水,流速为(25±5)L/min,温度为(20±5)℃;注水至13cm高度用时少于2min,由13cm高度排空用时少于1min;电加热,恒温控制;加热器功率为(5.4±2%)k W。

(2)陪洗物。陪洗物为纯聚酯变形长丝针织物,单位面积质量(310±20)g/m2,由四片织物叠合而成,沿四边缝合,角上缝加固线。形状呈方形,尺寸为(20±4)cm×(20±4),每片缝合后的陪洗物重(50±5)g。陪洗物也可以使用折边的纯棉漂白机织物或50/50涤棉平纹漂白机织物,两者单位面积的质量均为(155±5)g/m2,尺寸为(92±5)cm×(92±5)cm。

(3)悬挂晾干设施,如绳、塑料杆等。

(4)洗涤和干燥。洗涤程序为仿手洗程序(见表8-21),干燥方法为悬挂晾干。

表8-21 A型洗衣机洗涤程序

注:1.洗涤和冲洗注水水温为(20±5)℃。2.机器运转1min,停顿30s,自滚筒底部测量液位。3.与水位相对应的液体容积应使用带刻度容器由另外一次试验来确定。4.时间允差为20s。5.冷却:加注冷水至13cm液位,搅拌2min。6.冲洗时间自达到规定液位时计。

将待洗试样装入洗衣机,加足量的陪洗物,使所有待洗载荷的空气中的干质量达到所选洗涤程序规定的总载荷值。如果测定的是尺寸稳定性,试样的量不应超过总载荷量的一半。加足量的洗涤剂以获得良好的搅拌泡沫,泡沫高度在洗涤周期结束时不超过(3±0.5)cm。

在完成洗涤程序的最后一次脱水后取出试样,不要拉伸或绞拧,将脱水后的试样悬挂在绳、杆上,在室温静止空气中晾干。悬挂时,试样的经向或纵向应处于垂直位置。制品按使用方向悬挂。

5.试验样品

(1)选样。对于织物类产品,试样应具有代表性。在距布匹端1m以上取样。每块试样包含不同长度和宽度上的纱线。裁样之前标出试样的长度方向。对于采用适体筒径圆机加工的针织物应使用其筒状,无缝或织可穿的圆形针织物宜作为服装测试。筒状针织物宜裁开并使用平坦的单层状态。

(2)尺寸。剪裁试样,每块至少500mm×500mm,各边分别与织物长度和宽度方向相平行。如果幅宽小于650mm,经有关当事方协商,可采取全幅试样进行试验。对于较大长度和宽度的纺织制品,按照GB/T4666进行测量。

如果织物在试验中可能脱散,使用尺寸稳定的缝线对试样锁边。

(3)调湿。将试样放置在调湿大气中,在自然松弛状态下,调湿至少4h或达到恒重;当以1h的间隔称重,质量的变化不大于0.25%时,即认为达到了恒重。

(4)标记。将试样放在平滑测量台上,在试样的长度和宽度方向上,至少各做三对标记。每对标记点之间的距离至少350mm,标记距离试样边缘应不小于50mm,标记在试样上的分布应均匀(见图8-12)。

图8-12 织物试验的标记

织物幅宽不足500mm时,根据织物宽度,在每块试样的长度方向上至少做一对标记点,每对两个标记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50mm。标记距试样边,长度方向不小于50mm,宽度方向不小于35mm,各对标记相互分开,使测量值能代表整个试样,宽度方向标记距离可根据试样宽度与有关方协议确定(见图8-13)。

(5)尺寸测量。将试样平放在测量台上,轻轻抚平折皱,避免扭曲试样口将量尺放在试样上,测量两标记点之间的距离,记录精确至1mm。

6.服装

(1)测量通则。

①在具体试验中测量部位的选择应依据服装的类型和式样确定。

图8-13 窄幅织物的测试点标记

②测量规定部位之间,最好是接缝之间或接缝交点之间的距离。如果需要,可使用标记用具在服装上标记测量部位;如果服装设计比较复杂,必要时可作示意图表示测量部位。

③当内衬与面料织物不同时,内衬测量部位为7.2中规定的服装相应部位。

④将服装悬挂在合适的衣架上,并放置在调湿大气中,调湿至少4h或直至达到恒重。如果服装不能正常地悬挂,每个试样单独平放。

⑤将服装放置在测量台或工作台上。

⑥将所有可闭合处闭合,测量服装上规定接缝之间的间距。

⑦用量尺测量每对标记部位间的间距,记录精度为1mm或更高的精度口测量时,不要进行无必要的拉伸。

⑧弹性服装或服装的弹性部位在松弛状态下测量。

⑨被检服装的对称部位(例如两只袖子)应作对应的测量。

(2)测量部位。

①上衣类服装(包括女便服、外衣、睡衣、衬衫和内衣)。

测量部位如下:

领圈长度:服装领嘴闭合处的领子长度;

摆缝长:从袖窿最低点到服装底边的垂直距离;

前片衣长:从领肩缝交点垂直到底边的前片长度;

后片衣长:后领缝中点到底边的后片中线长度;

袖下缝长度:袖窿最低点到袖口之间袖下缝的长度;

总肩宽:由肩袖缝的交叉点摊平横量的宽度;

胸宽:扣好纽扣或拉上拉链,前后身摊平,沿袖窿底缝横量的宽度(胸围之半的宽度);

袖宽:过摆缝与袖缝的交点、与袖长垂直处的袖宽;

袖口宽。

②裤类服装。测量部位如下:

前裆:从腰缝到腿内侧裆缝交点的前身长度,不包括腰头;

后裆;从腰缝到腿内侧裆缝交点的后身长度,不包括腰头;

裤腿长:从裆缝交点沿腿内侧到裤脚口的长度。如果是短裤,则为从一个裤口经裤裆到里一个裤口的长度;

腰宽;

裤口或裤脚口宽;

膝部(中裆)宽:裆缝交点至裤脚口一半距离处的宽度(短裤不测);

横裆:从裆底处沿垂直于裤长的方向横量到裤侧边;

裤长:由腰上口沿侧缝摊平垂直量至脚口。

③连衫裤工作装、连衫裤装、工装裤、连体游泳衣。

综合上衣类和裤类服装测量部位的规定进行测量,可对①做如下修改:

前领下口的中心到裤裆接缝或到开门末端的长度;后领下口中心到裤裆接缝的长度。

裙子。测量部位如下:

裙长:从裙腰缝到底边之间的长度,不包括腰头,在前身中心线和后身中心线测量;

腰宽:裙腰处的腰宽;

裙宽:裙上口之下,如有腰头则为腰缝之下,至少三对等距离点的宽度。

7.平面纺织制品

按照服装通则的程序,测量全长和全宽。帷幔、窗帘等厚重装饰布悬挂后可能会伸长,洗涤后可能会收缩。尺寸变化一般不包括受张力产生的尺寸变化;对于特殊的制品,例如成型床罩,可能需要对其他部位进行测量。

8.结果表示

按照式(8-11)计算尺寸变化百分率:

式中:

D ——尺寸变化率,%;

xo——试样的初始尺寸,单位为毫米(mm);

xt——试样处理后的尺寸,单位为毫米(mm)。

分别记录每对标记点的测量值,并计算尺寸变化量相对于初始尺寸的百分数,尺寸变化率的平均值修约至0.1%。使用“+”号表示伸长,使用“-”号表示收缩。

(二)干洗尺寸变化率

干洗尺寸变化率按照GB/T19981.2-2005表8-22中特敏材料程序执行,整烫方法为使用熨斗。

1.相关术语和解释

(1)组合试样:由被整烫制品中的所有部件,以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方式组合而成的试样。

(2)正常材料:能承受常规干洗而不变性的材料。

(3)敏感材料:需要对机械作用,和(或)烘干温度,和(或)加水等因素进行限制的材料。如聚丙烯腊、丝绸和给布。

(4)特敏材料:需要大幅度降低机械作用,和(或)大幅度降低烘干温度,和(或)不能加水的材料。如聚氯乙烯(PVC)、变性聚丙烯腈、花式粗呢、山羊绒制品等。

2.溶剂

(1)四氯乙烯(Cl2C=CCl2),市售,经重蒸馏。

(2)山梨糖醇酐单油酸酷(斯盘-80)。

3.设备

(1)干洗机,使用四氯乙烯为解剂的可逆转、滚筒型、全封闭商用干洗机。滚筒直径最小600mm,最大1080mm。深度最小300mm。装有3~4个提升片。回转速度,在干洗时应使g-系数在0.5~0.8之间,脱液时g-系数在60~120之间。

注:g-系数由公式(8-12)计算:

其中:

n ——旋转频率,单位为转每分钟(r/min);

d ——滚筒直径,单位为毫米(mm)。

①洗机应具有按需控制溶剂温度和空气温度的装置(见表8-22)。

表8-22 干洗程序

②干洗机应具有能将乳液(山梨糖醇酐单油酸酯+四氯乙烯+水)缓慢加注至溶剂液面下笼和滚筒之间的溶剂中的合适设施。

③干洗机应装备有能够测定干洗时溶剂温度,烘干时进口、出口空气温度的装置,测量精度为±2℃。

(2)可对试样进行适当整烫的设备,包括:

①熨斗,质量约为1.5kg,具有一个150~200cm2的平面。

②蒸汽压烫,有两个烫板,一个固定,另一个可移动,每个烫板应有一个约3500cm2的表面。导入烫板的蒸汽应在约500k Pa的压力下释放。由烫板施加的压力约为350k Pa。

③蒸汽烫台,形状和大小适合于试样大小。蒸汽以大约500k Pa的压力释放。

④蒸汽烫模(人体烫模),形状与服装相同或不同。蒸汽以大约500k Pa的压力释放。

⑤橱式整体蒸烫,形状与服装相适合。蒸汽以大约500k Pa的压力释放。

(3)陪试物,若干块白色或淡色的清洁布片。以质量计约80%的布片为羊毛布片, 20%为棉布片。每块布片为两层,沿布边缝合,布片形状为(300±30)mm的正方形。

4.调湿

试样和陪试物应在标准大气中至少调湿16h。试样从调湿大气中取出后应立即进行试验,否则必须将其放入密闭塑料袋中并在30min内试验。

5.试样

(1)服装应以原件进行试验。

(2)组合试样。

(3)织物应先裁成试验片,尺寸最好不小于500mm×500mm,沿四边用涤纶线缝合,以避免脱散。

(4)如果要求按照GB/T19981.1进行评价(或比较),至少需要两个相同的试样(一个用于比较,另一个用于试验)。

注:因为可任选具有不同敏感性的处理程序,试验可能会有反复,建议准备足量的试样,以备全部试验的需要。

6.敏感材料和特敏材料的干洗程序

(1)根据滚筒容积计算干洗载荷的全部质量,精确至0.1%。山羊绒制品属于特敏材料,因此载荷量为(33±2)kg/m3(见表8-22)。除非单个试样(织物、组合试样或服装)的质量超过了载荷的10%,试样质量不得超过载荷的10%。使用陪试物补齐载荷量。

(2)将调湿后的载荷放入干洗机内。向机内注入重蒸馏四氯乙烯和山梨糖醇酐单油酸酯溶液,每升溶液中含有1g的山梨糖醇酐单油酸酯。根据笼内乳液容积计算出的浴比为(5.5±0.5)L/kg。溶剂的温度在整个清洗过程中均为(30±3)℃。

(3)配制新乳液,按每千克载荷10m L山梨糖醇酐单油酸酯和30m L四氯乙烯,将两种溶剂混合,然后边搅拌边加入20m L水。加水量相当于载荷质量的2%。

如果不许可将助洗剂与四氯乙烯在机器外混合,那么可以将助洗剂(山梨糖醇酐单油酸酯+水)直接加注至干洗机内。应预先采取措施,保证各溶剂成分在载荷中均匀分布。

在过滤回路关闭的状态下将干洗机接通电源,在滚筒进口关闭后2min,缓慢地将乳液注入至溶剂液面之下、笼和滚筒之间的干洗机内,加注时间为(30±5)s。

(4)开动机器,干洗15min,试验期间不得使用过滤回路。

(5)排空溶剂,离心脱取载荷内的溶剂2min(包括至少1min的满速脱液)。

(6)注入与2等量的纯净干洗溶剂,冲洗5min。排出溶剂,再次脱液3min(包括至少2min的满速脱液)。

(7)在机器内用适当温度的空气烘干载荷。最好使用溶剂干燥自动控制。烘干后,对转动中的载荷吹室温空气至少2min。

(8)从干洗机中立即取出试样,服装单独挂在晾衣架上,纺织品放在平台上,在进行整烫前,至少放置30min。

(9)整烫:干洗后整烫的目的是使织物/服装回复到使用前的状态,整烫程度和整烫形式应与它们的性质和回复要求相适应。对于山羊绒制品应使用熨斗进行整烫,并记录整烫条件。

7.试验处理后的尺寸测量

参照(一)水洗尺寸变化率第4条、第5条、第6条中的规定进行测量。

8.结果标识

参照(一)水洗尺寸变化率第7条中的公式进行计算。

(三)单条重量偏差率试验

(1)将抽取的若干条样品平铺在温度(20±2)℃,相对湿度(65±4)%条件下吸湿平衡24h后,逐条称量,精确至0.5g,并计算其平均值,得到单条成品初重量(m0)。

(2)从其中一条试样上裁取回潮率试验两份,每份重量不少于10g,按GB/T9995测得试样的实际回潮率。

(3)按式(8-13)计算单条成品公定回潮重量,计算结果精确至0.1g(公定回潮率按GB9994执行)。

式中:

m1——单条成品公定回潮重量,单位为克(g);

m0——单条成品初重量,单位为克(g);

R1——公定回潮率,%;

R0——实际回潮率,%。

(4)按式(8-14)计算单件成品重量偏差率,计算结果精确至0.1%。

式中:

DG——单条成品重量偏差率,%;

m1——单条成品公定回潮重量,单位为克(g);

m ——单条成品规定重量,单位为克(g)。

(四)纤维断裂强力试验

羊绒机织围巾、披肩的纤维断裂强力试验按GB/T3923.1执行。(参见本章第二节第五条)

(五)纤维含量试验

纤维含量试验分别按照GB/T2910(所有部分)、GB/T16988、FZ/T01026等执行,结合公定回潮率计算,公定回潮率按GB9994执行(山羊绒针织物的纤维含量试验参照第五章山羊绒纱线部分第二节第七条)。

(六)耐光色牢度试验

耐光色牢度试验按GB/T8427-2008方法3执行[参见第六章山羊绒制品之面料服装(上篇)第二节第十五条]。

(七)耐皂洗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试验按GB/T3921“试验条件”中的A(1)方法执行。GB/T3921规定了测定常规家庭用所有类型的纺织品耐洗涤色牢度的方法,包括从缓和到剧烈不同洗涤程序的5种试验。GB/T3921仅用于测定洗涤对纺织品色牢度的影响,并不反映综合洗熨程序的结果。

1.试验原理

纺织品试样与一块或两块规定的标准贴衬织物缝合在一起,置于皂液或肥皂和无水碳酸钠混合液中,在规定时间和温度条件下进行机械搅动,再经清洗和干燥。以原样作为参照样,用灰色样卡或仪器评定试样变色和贴衬织物沾色。

2.检测设备

(1)合适的机械洗涤装置,由装有一根旋转轴杆的水浴锅构成。旋转轴呈放射形支承着多只容量为(550±50)m L的不锈钢容器,直径为(75±5)mm,高为(125±10)mm,从轴中心到容器底部的距离为(45±10)mm。轴和容器的转速为(40±2)r/min。水浴温度由恒温器控制,使试验溶液保持在规定温度±2℃内。

(2)天平,精确至±0.01g。

(3)机械搅拌器,最小转速1000r/min,确保容器内物质充分散开,防止沉淀。

(4)耐腐蚀的不锈钢珠,直径约为6mm。

(5)加热皂液的装置,如加热板。

3.试样的制备

(1)若试样为织物,按以下方法之一制备组合试样。

①取100mm×40mm试样一块,正面与一块100mm×40mm多纤维贴衬织物(5.5.1)相接触,沿一短边缝合。其中,多纤维贴衬织物和单纤维贴衬织物按以下要求选择:

多纤维贴衬织物,符合GB/T11404,根据试验温度选用:含羊毛和醋纤的多纤维贴衬织物(用于40℃和50℃的试验,某些情况下也可用于60℃的试验);不含羊毛和醋纤的多纤维贴衬织物(用于某些60℃的试验和所有95℃的试验)。

两块单纤维贴衬织物,符合GB/T7565、GB/T7568.1、GB/T7568.4-7568.6、GB/T11403、GB/T13765、ISO105-F07。第一块与试样的同类纤维制成,第二块由表8-23规定的纤维制成。如试样为混纺或交织品,则第一块由主要含量的纤维制成,第二块由次要含量的纤维制成。或另作规定。

表8-23 单纤维贴衬织物

②取100mm×40mm试样一块,夹于两块100mm×40mm单纤维贴衬织物之间,沿一短边缝合。

(2)可以将纱线编织成织物,按照织物的方式进行试验。当试样为纱线或散纤维时,取纱线或散纤维的质量约等于贴衬织物总质量的一半,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制备组合试样:

①夹于一块100mm×40mm多纤维贴衬织物及一块100mm×40mm染不上色的织物(如聚丙烯)之间,沿四边缝合。

②夹于两块100mm×40mm规定的单纤维贴衬织物之间,沿四边缝合。

(3)用百分位天平测定组合试样的质量,单位为g,以便于精确浴比。

4.试验步骤

(1)按照以下方法来制备皂液:每升水中含5g肥皂,可以采用搅拌器将肥皂充分地分散溶解在温度为(25±5)℃的三级水中,搅拌时间(10±1)min。其中,肥皂(以干重计)所含水分不超过5%,并符合下列要求:游离碱(以Na2CO3计)≤0.3%,游离碱(以Na OH计)≤0.1%,总脂肪物≥850g/kg,制备肥皂混合脂肪酸冻点≤30℃,碘值≤50。肥皂不应含荧光增白剂。

(2)将组合试样放在容器内(不用加入直径约为6mm的不锈钢珠),注入预热至(40± 2)℃的需要量的皂液,浴比为50∶1,盖上容器,在40℃下运行30min。

(3)洗涤结束后取出组合试样。分别放在三级水中清洗两次,然后在流动水中冲洗至干净。

(4)用手挤去组合试样上过量的水分。如果需要,留一个短边上的缝线,去除其余缝线,展开组合试样。

(5)将试样放在两张滤纸之间并挤压除去多余水分,再将其悬挂在不超过60℃的空气中干燥,试样与贴衬仅由一条缝线连接。

(6)用灰色样卡或仪器,对比原始试样,评定试样的变色和贴衬织物的沾色。见GB250,GB251,GB/T8424.3,FZ/T01023,FZ/T01024。

(八)耐水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的检测按照GB/T5713中的方法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十八条)。

(九)耐干洗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的测定按照GB/T5711中的方法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二十条)。

(十)耐摩擦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按照GB/T3920中的方法执行(参见试验部分第七章第二节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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