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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仓经首选任与乡村社会

时间:2022-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同时国家对乡村社会的社仓控制亦有所加强。社仓,作为中国古代民间仓储制度中的重要部分,一直备受海内外学者重视,近年来关于清代社仓研究更是硕果累累。社仓制度是中国古代仓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社会最重要的民间组织之一。这些措施使社仓在四川乡村迅速发展起来,并作为民间组织,为乡村社会带来了许多变化。由殷实粮户所担任的社仓经首,在乡村社会网络中,与佃户、团甲、知县等产生了密切的联系。
社仓经首选任与乡村社会_近代长江上游农民生活状况研究: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考察

冯 帆 李德英

前一章以通济堰为例,深入探讨了水利管理与地方秩序和农民生活的关系,反映了自晚清以来,国家试图通过逐步加强对地方水利事务的控制,积极介入地方社会的管理。而同时国家对乡村社会的社仓控制亦有所加强。本章借助四川省新津县档案馆所藏关于社济仓(即社仓)的资料,以新津县社济仓为例,对清末社仓经首略作探讨,通过对其管理职责、选任、更换以及产生纠纷的分析,讨论了社仓经首与地方政府及乡村社会的关系。

社仓,作为中国古代民间仓储制度中的重要部分,一直备受海内外学者重视,近年来关于清代社仓研究更是硕果累累。[1]既存研究从政治制度史和区域社会史等不同视角进行考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成果集中在社仓制度的历史沿革、社仓性质、社仓的功能等方面,对于社仓内部的具体运行机制、社仓与地方社会的关系等研究稍显不足。其中,对于社仓首领,即社长的具体研究更是缺乏,鲜有专门论述。

社仓制度是中国古代仓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社会最重要的民间组织之一。南宋时期,著名理学家朱熹所确立的以米谷为贷本,岁贷收息、春借秋还的借贷方式,建立了由乡间士人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经营模式。[2]

明末清初,四川经历了长达四五十年的战乱,直至乾隆时期,才在各地建立社仓。乾隆元年(1736年)清政府令四川建社仓,“最初以粜卖常平仓谷价银,除买补正项外,余银全买粮作社仓本,以此倡导绅民捐输。乾隆二年秋,买谷2970石,绅民捐谷25600石。达州、内江等30余处州县旧有贮谷21000石,全省旧贮新购共有社仓粮49570石”[3]。乾隆三年(1738年),“照常平仓例,每谷400石建仓廒一间,其工料银于存公银内动支”[4]。同年,又复准社仓管理费用的解决办法,规定“将息谷10升中以7升归仓,以3升给社长作为修仓折耗。如有逃亡情况,仓长向地方官报告,核实后于7升息谷内开销”[5]。这些措施使社仓在四川乡村迅速发展起来,并作为民间组织,为乡村社会带来了许多变化。这些变化最终也影响了地主、农民、乡绅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由殷实粮户所担任的社仓经首,在乡村社会网络中,与佃户、团甲、知县等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它们相互渗透交织,构成了一张由社仓经首、团甲以及知县组成的权利网络,共同管理社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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