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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理性和奴隶制的废除

时间:2022-03-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不用怀疑,摧毁奴隶制的道德论证还不足以导致奴隶制的废除;很多人和国家在被拉上道德之梯时怨声载道,证据是:1807年奴隶制被宣布为非法之后,为了打击非法的奴隶贸易,英国皇家海军不得不在非洲海岸一直巡逻直到1870年,在这六十多年里,他们拘押了接近1600条船,解放了超过150000名奴隶。
启蒙理性和奴隶制的废除_道德之弧: 科学和理性如何将人类引向真理、公正与自由

那么是什么最终导致了奴隶制的废除?学者和历史学家对此有大量的深思熟虑的辩论。不管怎样,如果严格聚焦于论证,那么简要回顾一下那些用来反对奴隶制的论证不无启发意义。

先说宗教。英国历史学家休·托马斯在他的不朽之作《奴隶贸易:1440-1870年的大西洋奴隶贸易史》中写道,“在17世纪的历史记录中,没有任何一个牧师在任何一次布道中——不论是在波尔多的圣安德列大教堂还是在利物浦的长老会礼拜堂——曾经谴责过黑奴贸易。”[26]相反,仅有的少数几次异议通常也带有实用主义的限度,正如皇家非洲公司的秘书约翰·佩里上校在给邻居威廉·科沃德——正考虑组织一次奴隶航行——的信中所写的那样。他说,“把两排黑人装在五英尺四英寸的甲板上,在心理上是不可能的。”不管怎样,考虑到在非洲和美洲之间的大西洋中央航线上,过分拥挤的奴隶船死亡率高达10.2%,因此,一排,在利润率上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即使听起来具有宗教性的异议在推理上也疑似权宜之计,正如彼得伯勒号奴隶船的随船外科医生托马斯·奥布里的思考所反映的那样,他揣度货物所遭受的不人道可以在来世得到补偿:“因为,尽管他们是未开化的异教徒,但他们和我们一样也有理性的灵魂;并且上帝知道,比起许多自称的基督徒,最后的末日审判对于他们是不是更加不可忍受。”[27]

在美洲,教友派信徒威廉·埃德蒙森1676年写信给他在蓄奴殖民地和地区的教友派同道,称奴隶制是不合基督教教义的,因为它是“对心灵的荼毒。”此举遭到了罗德岛殖民地的创建者罗杰·威廉姆斯的谴责,作为新教神学家,他谴责埃德蒙森“除了无知和哗众取宠一无所是。”此后不久的1688年,一群德国教友派信徒在日耳曼敦(费城)发布了一份反对奴隶制的陈情书,认为奴隶制违反了《圣经》的金规则,但在1844年被重新发现并被运用于在此地已经扎根的废奴运动之前,这份陈情书一直湮没无闻下落不明。事实上,两位杰出的教友派信徒——乔纳森·迪金森和伊萨克·诺里斯——自己就是奴隶贩子;并且在18世纪早期教友派甚至拥有一艘名为社会的运奴船;托马斯·蒙克船长曾记载,1700年的一次从非洲到美洲的贩奴航行中,全部250名奴隶中的228人永远葬身于大西洋中央航线。[28]正如休·托马斯在总结宗教和奴隶制关系时所言:

在纽约的所有那些较为富有的地区,多明我会信徒和耶稣会信徒、方济各会信徒和加尔默罗会信徒仍然蓄有任由他们支配的奴隶。据法国神父拉巴描述,他在1693年抵达繁荣的加勒比海殖民地马提尼克时,他的修道院有九名修士和一座水力驱动的制糖机,三十五名负责照管制糖机的奴隶中,有八到十人或老或病,另有大概十五名营养不良的儿童。尽管拉巴神父高尚、明智且富于想象力,尽管他对奴隶们的劳动充满感谢之情,他从未自问奴隶制和奴隶贸易是否合乎伦理。[29]

直到18世纪晚期,对奴隶制的异议才在伦理基础上得到系统化,如一位卓越的波士顿人所言:“大概是在颁布印花税法的那段时间(1765年),以前只是在有正义感的人们心里一闪而过的一个念头,开始变成严重的怀疑,随着怀疑的大量增加,最后凝结成了一个坚定的信念:奴隶贸易本身是邪恶的”。晚至1757年,胡格诺派韦斯托弗教区牧师彼得·方丹在给教友摩西的信中谈到他们“内部的敌人我们的奴隶”时,写道,“生活在弗吉尼亚又没有奴隶着实不可能。”这在经济上也有问题,正如休·托马斯所言,“这些禁令中……没有一个是出于人的理性做的决定。恐惧和经济才是动机。”[30]

那么,是什么最终导致了奴隶制的废除? 据托马斯的说法,“在法国路人皆知的观念和情感中掀起的巨浪,以及随之而来的启蒙运动,(与文艺复兴相反)对奴隶制充满敌意,尽管即使最有影响的知识分子也不知道实践上如何处理这个问题。”[31]启蒙观念变成法律,配合以国家的强制执行,这些最终确保了实践的目的——一旦这个目的在18世纪晚期形成了,它就会以越来越快的速度扩展。但不用怀疑,摧毁奴隶制的道德论证还不足以导致奴隶制的废除;很多人和国家在被拉上道德之梯时怨声载道,证据是:1807年奴隶制被宣布为非法之后,为了打击非法的奴隶贸易,英国皇家海军不得不在非洲海岸一直巡逻直到1870年,在这六十多年里,他们拘押了接近1600条船,解放了超过150000名奴隶。[32]而且,正如前面提到的,为了在本土终结奴隶制,美利坚合众国爆发了内战,死亡人数超过65000人。

然而,长期来看,观念的力量甚至比武器的力量更能引领道德进步,比如奴隶制这样的概念,一步一步逐渐从道德上的善走向可接受走向质疑;走向不可接受、走向不道德、走向不合法;最终这些概念一起从匪夷所思走向彻底改变主意。下面的引述提供了反对奴隶制的非宗教(世俗)论证的代表性样本,贡献了这些非宗教思考的启蒙哲学家们对废除奴隶制影响巨大。

在1756年的虚构作品《斯卡门塔多航海记》(Scarmentado)中,读者甚众的伏尔泰让来自非洲的人物逆袭了欧洲运奴船的船长,并向他解释了他为什么要奴役这些白人船员:“你们是高鼻梁,我们是塌鼻梁;你们是直发,我们是卷发;你们是白皮肤,我们是黑皮肤;结果是,按照神圣的自然法则,我们因此必须继续为敌。你们在基尼海岸的集市上买下我们,为了让我们在无穷的困苦而荒谬的劳作中精疲力竭,好像我们是些牲口……[所以]当我们比你们更强时,我们同样应该贬你们为奴,我们应该让你们在我们的土地上劳作,并且切掉你们的鼻子和耳朵。”[33]

孟德斯鸠,我们在第二章遇到过的一位启蒙哲学家,在他的影响巨大的1748年的著作《论法的精神》中论证道,奴隶制不仅对奴隶是坏的,而且对奴隶主是恶的;前者的显而易见的理由是奴隶制阻碍了一个人去做任何有德性的事情;后者是因为它让人变得自负、焦躁、冷酷、易怒和残忍。[34]

丹尼斯·狄德罗1765年出版的意义深远的《百科全书》吸引了来自欧洲大陆、大不列颠和殖民地的知识分子的注意,他的“奴隶贸易”条目是这样写的,“这项买卖是一种违反了宗教、道德、自然法和所有人权的贸易。这些不幸的灵魂……奴隶……没有一个没有自由的权利,因为事实上他从未失去他的自由;并且他也不能够失去自由,因为失去自由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而且不论他的君主还是父亲还是任何其他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他的自由。”[35]

卢梭在他1762年的《社会契约论》——对《美国宪法》的理性基础有极大影响——中驳斥奴隶制是“无效的,不仅因为它是不合法的,也因为它是荒谬的和无意义的。‘奴隶制’和‘权利’矛盾。”[36]

反对奴隶制的世俗情感从欧洲大陆传播到了不列颠诸岛,并且在苏格兰启蒙运动中得到了深化和细化。在《道德哲学体系》中,苏格兰哲学家弗朗西斯·哈奇森认为:“所有人都对自由权(liberty)和财产有强烈渴望”,并且“一个理性的造物遭受的伤害和犯下的罪行都不能使之变成一件失去所有权利的物品。”[37]哈奇森的学生亚当·斯密在他的第一本书(1759年)《道德情操论》中应用了这样原则,他论证称,“没有一个来自非洲海岸的黑人不……具有一定程度的高贵,这是他卑鄙的主人的灵魂几乎不能想象的。”[38]最终,这些论证找到了通往法律制度的道路,比如威廉·布莱克斯通法官的著作。他在1769年的《英国法释义》中概述了一个反对奴隶制的法律案例,然后宣布,“一名奴隶或者一名黑人,从他踏上英格兰土地的那一刻起,就处在法律的保护之下,并且eo instanti[立刻]成为赋有全部自然权利的自由人。” [39]

法国启蒙运动和苏格兰启蒙运动对于美国制宪元勋的影响众所周知。托马斯·杰弗逊、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詹姆斯·麦迪逊、乔治·华盛顿和制宪的其他人既被看作启蒙运动的产物,也被看作为道德性社会秩序奠基的科学和理性构成的启蒙哲学在新大陆的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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