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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层机制变化论争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社会分层机制变化论争市场转型理论的主题是社会与分层,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机制的变化问题。他们联系中国经验指出,市场化不仅是经济机制、经济产权的变化,同时引起国家职能和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二者的互动是理解社会分层和收入分配的关键。
社会分层机制变化论争_城市住房分化与社会和谐研究

(一)社会分层机制变化论争

市场转型理论的主题是社会与分层,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机制的变化问题。市场转型理论引发了一场激烈的学术争论,这场争论的基点是转型过程中社会分层机制的变化。市场转型研究主要围绕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展开。

1.国家与市场互斥论

泽兰尼(Szelenyi)认为,在不平等是由市场造成的社会中,国家进行的再分配会降低不平等的程度;而在再分配占支配地位的社会中,不平等程度的降低只有依靠更多的市场机制[1]倪志伟(Victor Nee)则将泽兰尼的再分配经济的概念和基本假设加以扩展,在一篇题为《市场转型理论:国家社会主义由再分配到市场》的论文中指出,市场导向的转型将改变以再分配经济为基础的,以权力为主导的社会分层秩序。他提出了市场权力、市场刺激和市场机会三个论题,阐述了市场机制如何改变社会不平等的结构和分层秩序,并推导出十个假设,这构成了当时市场转型理论的主要论点。[2]其基本论点是:市场转型使人力资本回报上升,政治资本回报下降。倪志伟后来注意到了一些与他论点相左的经验事实,进而对其市场理论不断进行补充和修正。1991年他提出了局部改革的观点[3],强调中国正处于局部的市场改革时期,再分配机制与市场机制同时发挥作用。1996年倪志伟对其观点再次进行修正,提出相对变化的观点。他认为,市场化推进过程中干部收入上升的事实与市场转型理论没有冲突。市场转型理论所说的干部经济地位下降是指其相对地位下降,即相对于其他阶层,干部收入上升的速度较慢,这并不意味着干部的收入不上升。2000年倪志伟对市场转型理论做进一步的修正,他认为,绝大多数研究的结论都是支持市场转型理论的,特别是有关人力资本的经济回报持续上升的事实,证明市场分层机制正在瓦解再分配机制。

他们认为市场的作用往往是从很小的范围开始的。在市场转型的早期对其影响往往很难做清晰的实证研究和分析;相反,长期存在的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结构中往往内含持续的均衡状况,这种连续性反而更容易观察到。对于一个不连续的转变而言,直到一个临界点来临之前,分层秩序是不会出现决定性变迁的。在社会转型的路径依赖所形成的混合制度秩序中,先前存在的不平等完全有可能继续下去,并且这种不平等可能会与新出现的根源于市场化过程的社会不平等模式同时并存。[4]

可见,市场转型理论把国家与市场看成是矛盾对立的双方,国家与市场是互斥的。市场转型理论认为,再分配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将根本改变再分配体制中以政治权力作为最重要的分层机制的状况,市场机制的发展会导致再分配权力的衰落,从而使社会分层机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进而使社会分层模式发生根本性重组。市场转型理论的内在逻辑是,市场机制改变了社会的权力结构、资源分配机制和机会结构,从而改变了社会分层模式。

2.国家与市场互动论、共生论

市场转型理论的“国家与市场互斥预设(State-market Antithetic View)”招致了众多批评。周雪光提出了“市场—政治共生模型(A Market-politics Coevolution Model)”理论。他认为,政治和市场相互影响并制约和改变着对方,政治与市场之间的作用是一个共同演化的过程。国家在设定市场所运作的制度性规则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一方面,市场的扩张并不是一个自我演进的过程(A Selfevolving Process),而是受到社会背景和历史变迁进程所制约;另一方面,国家总是积极地根据自身利益和偏好来主动地影响市场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支配国家和市场互生的机制有三个:首先,已有的再分配经济制度和新兴的市场制度之间的竞争;其次,政治竞技场里的利益争斗:任何经济制度上的变化都取决于政治竞技场中的利益分配,相对那些伴随着市场出现的新利益而言,已有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的既定利益也得到了相当的回报,这既包括政治权威、政策制定和实施权力的获得,也包括保护和发展他们利益的组织能力(Organizing Capacity)的提高;再次,在这个共生模型中,国家的角色处于中心位置:包括市场在内的经济行动是在政治权威所设定的框架之内运作的。尽管从市场制度逻辑出发,市场制度的比较性优势将促使国家和国家政策倾向于市场制度以及与之相联的利益并最终为后者所掌控。但是,国家也具有一些独特的利益需求,这些需求并不是和市场必然联系的,如对政治稳定性、合法性和历史传统的考虑同样会促使国家倾向于限制市场。这个现象在发达的市场国家并不罕见,更遑论中国有着如此独特的历史背景、与旧有制度所相连的既得利益是那样的强大。[5]

边燕杰和张展新提出了“市场—国家互动论”的观点。他们联系中国经验指出,市场化不仅是经济机制、经济产权的变化,同时引起国家职能和经济管理方式的转变,二者的互动是理解社会分层和收入分配的关键。他们认为,随着计划经济的衰落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一是在市场化进程冲击各个领域的同时,政府改变了经济管理方式,从行政协调为主转向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为主;二是虽然市场化使非国有企业进入工业生产领域,国家对一些重要产业保持了垄断控制,中国的产业被分割为开放和垄断两个领域;三是国家把政府产权逐渐下放给国有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也被赋予了一定的自主权,自行取得预算外收入。这导致各类单位负责人的收入越来越与单位的绩效和赢利能力挂钩了。他们通过经验研究发现,对转型经济而言,收入分配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其内在逻辑是市场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国家经济职能演变的相互影响和制约。[6]

孙立平认为,中国市场转型的过程是非常独特的,这种独特性表现在:第一,政体和意识形态是连续性的,在改革进行了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居于支配地位的仍然是原来的政体和意识形态;第二,由于政体和意识形态是连续的,许多重要的改革和转型过程是使用渐进式的变通方式实现的;第三,在变通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开始的阶段,新的体制因素往往是以非正式的方式出现并传播的;第四,非正式体制的生长和发育,往往是发生在体制运作的过程当中。[7]他指出,一些经典的理论,都是以一个基本假设为前提,即权力和市场是此消彼长的。

另外,还有学者是基于国家与市场互动和共生关系的前提基础上对市场转型理论进行了批判。边燕杰和罗根的“权力维续论”认为,由于中国的市场改革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城市单位制度的持续存在的前提下进行的,市场机制是在再分配体制内部发育起来的,因此,政治权力依然维持着其强大的影响力[8]。魏昂德的“政府即厂商论”认为,政治权力之所以能在市场改革中继续获得高回报,是因为政府不但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同时还是市场的参与者。[9]林南的地方市场社会主义论认为,至少在地方经济的层面上,借助于家庭网络,再分配时代的政治权力是能够超越市场经济的冲击而不贬值的。[10]白威廉和麦谊生的政治市场论认为,市场改革条件下的制度安排,遵循的未必是纯经济的逻辑,而极有可能是按政治逻辑组织起来的。他们所说的政治市场包括三种类型:(1)工人与管理者、管理者与国家之间的基于政治资源的讨价还价;(2)政府对企业产权的各种形式的广泛介入;(3)以地方政府为基础的政治保护。由于这些政治市场关系影响着利益分配,并且影响着经济市场的运行,所以政治权力在市场转型过程中不会被贬值,对政治权力的经济回报将会持续保持优势。[11]

3.国家与市场规制论

刘精明的“国家规制论”意在重新将“国家”范畴带回转型时期的社会分层研究,正面回应国家力量在社会分层过程中的作用。“国家规制论”指出,尽管“市场化”是改革以来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个重要过程,但它不是孤立的和“无所不能”的社会变迁力量,市场经济对社会过程、社会阶层结构和分层机制的影响,还较大程度地依赖于社会内部的政治过程、社会阶层力量之间的关系模式,以及国家力量的作用。国家在主导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对社会生活、社会分层机制所产生的规制性影响,往往超出市场本身的作用范围。[12]

刘精明认为,作为具有特定国家利益目标的行为主体,国家将从自身的利益原则出发,仲裁、协调和调整市场化过程中不断涌现的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以维续基本的社会秩序。同时,在推进市场化过程中,国家也会时刻监控着市场化对社会阶层关系的影响。

4.市场转型中的社会行动者

吴晓刚和谢宇超越有关市场转型争论的理论框架,更加关注制度变迁如何影响劳动力在新兴市场中的流动及其社会后果。他们认为,在处理市场转型中“谁赢谁输”这个争论中的中心问题方面,“社会行动者”这一概念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静止的概念。

吴晓刚和谢宇选择了一个争论各方均不怀疑的事实,即对教育的回报在市场部门比国有部门高。这一结果被当然地解释为市场机制所致,从而被认定是支持了市场转型论。他们强调,尽管制度结构在决定社会分层方面极端重要,但是不同部门对教育的经济回报的差异,也许是由于不同部门对劳动力的归类机制,而不是部门的制度性质本身所决定的。他们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教育的收入回报在市场部门比国有部门高”,但他们并没有发现早期进入市场的劳动力和留在国有部门的劳动力之间在教育回报上存在差异。市场部门的相对优势,仅仅适用于晚期进入市场的劳动力。人们尚未观察到的差别是劳动力进入市场部门的过程,事实上早期和晚期进入市场的是特征相异的两类劳动力群体。谢宇和吴晓刚进一步研究发现,只有那些从社会背景看进入市场的可能性很小的人(如受过高等教育者等),当他们实际(自愿)进入市场时,才会获得较高的回报。他们认为,这显然是自我选择的结果,与市场本身的特性无关。[13]

综上所述,市场转型理论引发的这场激烈的学术争论,其焦点是转型过程中社会分层机制的变化:国家与市场互斥论认为权力机制与市场机制此消彼长;互动论与共生论认为,国家与市场是互动或共生的关系,市场机制的引入与发展并不会削弱权力机制的作用;规制论则认为,市场化是在国家监控之下的,市场机制是受国家规制的;而超越国家与市场关系对社会行动者的关注,则强调行动者的自我选择对社会分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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