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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同与住房差异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单位不同与住房差异单位一直被中外学者视作中国社会分层的主要变量之一,[23]居民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主要是通过他所在的单位在整个单位序列中的等级来反映。表III-2-8 2006年中国城市不同单位住房面积、住房价值情况续表我们通过对200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和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显示,不同性质的单位组织对职工的住房数量、住房面积和住房价值的影响巨大。
单位不同与住房差异_城市住房分化与社会和谐研究

(二)单位不同与住房差异

单位一直被中外学者视作中国社会分层的主要变量之一,[23]居民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主要是通过他所在的单位在整个单位序列中的等级来反映。住房改革削弱了国家计划和行政管理者的权力,增强了单位经营者的权力,住房分配的直接承担者是单位组织。有研究表明,单位组织的规模越大,从业人员的福利待遇一般越高。[24]泽林尼研究指出,工作单位在中国的住房分配中起着重要的作用。[25]李斌的研究表明,党政机关单位职工所拥有的住房平均面积最大,住房市场价值最高,而国有企业职工的相应数值则较小。[26]

在住房数量方面,200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5)数据显示(见表III-2-5),党政机关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15.93%,有一套住房的占74.78%,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9.29%;国有企业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15.85%,有一套住房的占79.03%,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5.12%;国有事业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15.73%,有一套住房的占76.77%,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7.5%;集体企业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18.32%,有一套住房的占73.72%,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7.96%;个体经营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23.52%,有一套住房的占69.17%,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7.31%;私营企业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28.55%,有一套住房的占63.92%,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7.53%;三资企业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28.8%,有一套住房的占64%,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7.43%;无单位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28.57%,有一套住房的占64.29%,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7.14%。

表III-2-5 2005年中国城市不同单位住房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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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括号内的数字为居民人数。

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6)数据显示(见表III-2-6),党政机关的城市居民有一套住房的占75.16%,无住房的占18.47%;企业单位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20.9%,有一套住房的占74.88%,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4.22%;事业单位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22.45%,有一套住房的占72.38%,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5.17%;社会团体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16.28%,有一套住房的占79.07%,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4.65%;个体经营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23.73%,有一套住房的占72.55%,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3.71%;无单位的城市居民无住房的占24.92%,有一套住房的占70.95%,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占4.13%。

可见,从住房数量上看,各单位之间的城市居民住房分化程度也比较大,其中,党政机关的城市居民在住房数量上的优势较明显,其次是个体经营和具有政府性质的企业,最差的是企业单位和无单位。

表III-2-6 2006年中国城市不同单位住房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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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括号内的数字为居民人数。

在住房面积方面,200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5)数据显示(见表III-2-7),党政机关单位职工拥有的住房面积最大,均值为102.17平方米;其次为个体经营(99.3平方米)、私营企业(89.63平方米)和国有事业(83.55平方米);而国有企业(70.37平方米)、集体企业(81.41平方米)、三资企业(79.19平方米)和无单位(79.28平方米)的城市居民的住房面积均值较小,且都小于平均水平。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6)数据显示(见表III-2-8),住房面积均值最大的单位有党政机关(82.76平方米)和个体经营(77.87平方米);其次是无单位(68.08平方米)和事业单位(66.91平方米);而社会团体(63.48平方米)和企业单位(58.59平方米)的城市居民的住房面积较小,小于平均水平。

可见,从住房面积上看,各单位之间的城市居民住房分化程度较大,其中,CGSS2005数据表明,党政机关的城市居民在住房面积上的优势较明显;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6)数据也表明,党政机关的城市居民在住房面积上的优势较明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状况优越的单位职工的住房面积优势明显。其次是具有政府性质的事业企业,而企业单位的城市居民住房面积劣势明显。

表III-2-7 2005年中国城市不同单位住房面积、住房价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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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住房价值方面,200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5)数据显示(见表III-2-7),党政机关和三资企业单位职工拥有的住房价值最大,均值为15.24万元和15.72万元;其次是国有企业、国有事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而无单位的城市居民住房价值最小,均值为5.354万元。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5)数据中显示(见表III-2-8),党政机关的城市居民住房价值最高,均值达22.71万元;其次为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的城市居民的住房价值最低,均值为27.7万元。

可见,从住房价值上看,各单位之间的城市居民住房分化程度也较大,其中,CGSS2005数据和CGSS2006数据表明,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城市居民在住房价值上的优势较明显;其次是具有政府性质的事业单位,而个体经营和企业单位的城市居民住房价值最低。

表III-2-8 2006年中国城市不同单位住房面积、住房价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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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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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对2005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5)数据和2006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06)数据的统计分析显示,不同性质的单位组织对职工的住房数量、住房面积和住房价值的影响巨大。党政机关的单位职工获得的住房数量、住房面积和住房价值均比较优越;经济状况优越的单位职工获得的住房数量、住房面积和住房价值也比较优越;而无单位的城市居民的住房状况最差。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单位是职工社会地位的基本的结构影响因素,单位的社会经济地位高,职工的社会经济地位也越高,获得的住房利益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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