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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社会保障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与评价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章 东海县社会保障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与评价东海县的社会保障,对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东海县目前正处在工业经济与城市化建设的加速期,随之而来的就是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成为“新农保”关注的焦点。
东海县社会保障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与评价_城市化与小城镇社会管理研究

第十章 东海县社会保障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与评价

东海县的社会保障,对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城乡统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东海县农村社会保障的社会效益评价

东海县是全国的农业大县,全县总人口120万,其中96万是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占到全县总人口的80%。因此,东海县的社会保障从很大意义上来讲,就是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开展得是否合理、可行,直接关系到全县人民的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近年来,东海县社会保障部门在总结以往社会保障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东海县尤其是农村生活实际的社会保障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全县人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了重要的社会效益。

(一)增强了农民的参保意识,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2006年上半年,东海县对暂不具备条件加入企业养老保险的纯农民实施了新型养老保险制度,为了让全县农民了解农保政策,全县上下运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竭力形成立体宣传效应。从下村赶集、张贴标语、发放材料、广播宣传,到电话语音提示、新闻媒体宣传、编排宣传节目、开通农保网站等等,取得了理想的宣传效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新农保”制度赢得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信赖和认同,使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有效的转变,传统的养老观念在农村受到很大冲击,农民由以前的“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的观念逐渐转变到“社会养老”的观念上来,大家认识到农保政策对于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提高生活水平的切身好处,农民形象地将“农保”称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灵活多样的参保渠道为农民提供了多种选择,力争所有的村民都有能力参保。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大大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通过两年多的实践,已有5.7万农民进入了“新农保”,与“老农保”人员相累加,参保人数已达25万人,占全县48万适龄参保对象的53%,极大地解除了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

(二)推进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

农村的社会保障和农民的社会养老是重要的民生工作,目前,全国还没有形成统一、完备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东海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随着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规模的缩小,以及土地流转行为的增多,“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的功能已经弱化,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成为全县各项工作的一个核心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制约和影响东海县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在这种形势下,东海县劳动局经过几个月的调研与测算,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公共财政支持的力度、农民的承受能力等各个方面,大胆探索建立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制度法制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比较健全的农保制度,从而于2006年10月推出了《东海县新型农保试点办法》,这就意味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将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即将在农村实现全覆盖,农民将真正享有平等的国民待遇。这是从重视经济建设向重视制度建设的一大跨越,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新体现。对于全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全省及全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优化了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配置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统一的、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现在,虽然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但是,依然有一部分农民对离开土地怀有顾虑,担心自己的老年生活得不到保障,因而依旧固守土地。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可以让他们打消顾虑,在年轻的时候通过投保来储备养老资金,晚年即使回到农村也不用担心存在养老的后顾之忧,在劳动者享有充分的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劳动者会毫无顾虑地选择自己擅长的职业并发挥自己的才能优势,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分化和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无疑会提高劳动生产率。在这一保障理念的影响下,东海县劳动保障部门以“富裕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己任,大力实施农民转移培训和劳务输出工程,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再就业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输出转移劳动力26万人,年均实现劳务总收入15亿元,境外就业及外派劳务创苏北第一。

另一方面,东海县目前正处在工业经济与城市化建设的加速期,随之而来的就是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成为“新农保”关注的焦点。从2006年至今,全县在县城所在地牛山镇、省级开发区浦南镇推出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采取按月划转的办法,从土地补偿费、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按月提取养老保险金,划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保证了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同时,全县还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帮助失地农民尽快就业。目前,全县参加“新农保”的失地农民总数达到2 600人,其中有近2 000人已成功就业,参保退休的800多人,月均领取养老金120元,基本满足养老需求。

这些举措,不仅扩大了“新农保”的覆盖面,而且实现了全县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

老年人由于体力下降或丧失,不能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失去了主要收入来源,将直接影响老年人的生活水平。步入老年,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大大提高,老年人的医疗、保健费用是家庭的一笔较大却无法避免的开支,如果没有相应的养老保险,这些因素就会导致老年人晚年生活困难,从而影响子女的外出就业,甚至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此外,近年来由于传统道德观念的变化,子女拒养老人的事情时有发生,成为造成家庭关系紧张的一个因素。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在资金上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巩固家庭关系,缓解养老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的家庭稳定。

另一方面,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东海县部分乡村医生从20世纪70年代的“赤脚医生”干起,由于他们不离乡、不离土、不占编制,以至于三十多年来没能统一办理相关保险,这部分人为了解决自己的利益问题,曾发生过上访事件。“新农保”制度的实行,将全县22个乡镇、1 600多名乡村医生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使这一历史难题得以妥善解决,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团结稳定。

(五)净化了农村社会风气

通过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改善了农村过去养老靠子女的单一状况,减轻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养老的压力和负担,改善了子女和老人之间因养老负担引起的不和谐关系,促进了农村家庭关系的和谐和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自实行“新农保”制度以来,农村的性别比问题有了明显的好转,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二、东海县农村社会保障的经济效益评价

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大地发挥着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宏观经济具有一定程度的调节作用,是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调节力量和手段,对社会经济的正常平稳运行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为了能够定量地分析东海县社会保障的经济效益水平,这里选用“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两项指标,具体分析东海县社会保障的经济功能。考虑到东海县以农业人口为主体,并且该县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面较好的创新和突破,本研究主要以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研究对象,分析该项制度的经济效益。

(一)社会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水平,指的是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通常用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百分比来衡量,如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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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S为社会保障水平;Sa代表社会保障支出总额;W代表工资收入总额;G代表国内生产总值;Q代表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工资收入总额的比重;H代表工资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社会保障水平有“适度性”要求。适度性是指社会保障支出水平既能够满足社会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够有效保证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适度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保障自身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能够使人们的最低经济要求和社会需求得到保障,社会秩序保持相对稳定;可以提高人们生产、生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劳动者的身体素质与文化素质,最终提高社会生产力。为了衡量东海县“新农保”制度保障水平的“适度性”,本研究接下来选用“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来评价东海县“新农保”制度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协调关系。

(二)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

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用来反映一个区域社会保障水平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如下式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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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RSSL为社会保障水平(SSL)增长率,既可用人均社会保障支出增长率反映,也可用社会保障支出增长率替代;RGDP为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增长率,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反映,也可用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替代;CSS为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其社会经济意义如表10-1所示:

表10-1 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的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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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到的养老金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接近,给农民公平待遇,东海县实行退休金按照人均收入水平和物价上涨比率适时调整,2007年根据全县人均收入增长10.2%和上一年物价指数上涨比率,通过精确测算,确定将2006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自2007年1月份起上调7%,同期农业生产总值增长率为6.2%,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为17.3%,由此求得2007年东海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水平发展系数以农业总产值计算接近1(以地区生产总值计算为0.4),表明这期间全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农村的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与全县的经济发展呈正向变动,“新农保”制度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增加的,但其增长速度低于全县的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理性分配的角度看,“新农保”制度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全县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比较适应的。

具体来讲,东海县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调解社会经济关系,增强农民养老的经济可持续性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市场介入收入分配,在物质利益上人们互有损益,为缓和利益矛盾,在体制上就需要一种补偿机制,使经济发展中的利益收益者去适当补偿利益受损者,以减缓社会经济波动。东海县通过实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对全县48万适龄参保对象(男18~60岁,女18~55岁)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筹资机制征缴养老保险费,并按规定发放养老保险金。对于超龄人员,采取了只要子女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的父母根据年龄段不同,可以享受到每人每月30~80元的养老金补贴。同时,东海县根据“新农保”制度创新的要求,出台了退休金的发放随经济发展水平作相应调整的政策,实行退休金按照人均收入水平和物价上涨比率适时调整。根据2006年全县人均收入增长10.2%和上一年物价指数上涨比率,通过精确测算,确定将2006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自2007年1月份起上调7%之后,2008年又按全省物价指数上涨7.7%,对退休农村居民的退休金再上调7%。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行,使得农民也能够像城市居民一样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后按月领取养老金,有了自己的退休金,农民养老问题具备了经济上的可行性和持续性。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改善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促进社会经济关系的健康发展。

2.促进劳动力市场发育,增加农民家庭收入和地方收入

当农民的养老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之后,农村的强壮劳动力就可以消除后顾之忧,自由流动。东海县有“水晶之都”的美誉,全县每年举办水晶方面的创业培训100多期,培训人员4 000多名,目前,全县已有5万多名农民在全国各地做水晶生意,此外,东海县还举办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农村经纪人等培训,大力实施农民转移培训和劳务输出工程。近5年来,东海县已向镇江市和丹阳市定向输出农村劳动力近2万人,实现年人均收入在万元以上,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村家庭的生活质量。在个人收入增加的同时,一些外出打工的农民学到了当地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后回家创业,实现年收入上千万元,同时,劳务输出也为地方财政实现年均15亿元人民币的收入,这些都有力地带动了地方经济的繁荣发展。

3.有助于地方融资和农保缴费增值

我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私人储蓄水平低,从而导致资本积累规模有限,因此,可以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来增加政府储蓄,以弥补私人储蓄的不足。东海县自实行“新农保”政策以来,2006年征缴保费2 430万元,2007年征缴保费3 060万元,新老保费累加接近8 000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5.7%左右,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全部进入财政账户,由市、县、区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农保基金的管理运营。由于社会保障基金具有积累性、增值性和投资性,因而可以通过融资活动使其发挥经济资源的重要作用,支援国家建设,并在资金运营中获得必要的保值增值,促使社会保障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增长目标实现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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