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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留学生的“三农”思想

时间:2022-03-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国时期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博士论文以“三农”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况如表7-3所示。
海外留学生的“三农”思想_民国时期“三农”思想研究

第三节 海外留学生的“三农”思想

一、留学生留学期间的“三农”学术思想概述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工业化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民国时期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成为政府和学术界比较关注的领域。受此影响,这一时期中国在欧美的留学生选择“三农”作为博士论文选题的也不少,内容涉及农业规划、土地税、农村金融、租佃关系、农民生活、粮食问题、水利建设、农业合作以及国外农业发展等诸多方面,有些论文达到了很高的研究水准。民国时期中国留学生在国外博士论文以“三农”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况如表7-3所示。[68]

表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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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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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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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Tung-Li Yuan.A Guide to Doctoral Dissertations by Chinese students in America 1905-1960.Washington.D.C,1961;Tung-Li Yuan. Doctoral Dissertations by Chinese students in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1916-1961;Tung-Li Yuan.AGuide to Doctoral Dissertations by Chinese students in continental Europe,1907-1962.Washington.D.C,1964.

对于近代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所取得的经济学学术成就中国经济思想史学术界知之甚少,评价也不高。即使是中国经济思想史学术界一代宗师胡寄窗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所著的《中国近代经济思想史大纲》一书也认为“本时期(20世纪20—40年代,引者注)有许多去西洋留学的中国学生的博士学位论文,有少数可能在西方已作专著出版。但是它们的绝大多数均以研究中国现实的或过去的经济问题为主题”,“这些论述中国现实经济问题的论著”,“对西洋经济学界来说都是以往未有的新课题,可能借此而取得博士学位甚至可能予以出版。但对于国内而言,即使还不是家喻户晓的常识,至少总不是理论上的创见,不值得纳入中国经济思想史的论述之中”。[69]

近代留学生在经济学博士论文的选题方面确实有以研究中国问题为主的倾向,但这些论文是否大多是常识性的东西,缺乏学术价值呢?笔者认为,情况正好相反,这些博士论文实际上大多能够运用现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新理论和新方法对中国的经济问题作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解释,有的甚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上述以“三农”问题为题的用英、法、德文撰成的博士论文大多存于欧美各大学图书馆而一时难以全部搜集和研究,下面仅介绍3篇已经翻译成中文的博士论文,以此管窥民国时期海外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留学期间在“三农”问题研究方面所取得的学术成就。

二、冀朝鼎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

冀朝鼎(1903—1963),山西汾阳人。1924年毕业于清华学校,随即留学美国,先后获得芝加哥大学哲学学士、法律博士、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早年在美国留学期间,曾主办英文《今日之中国》和《亚美杂志》,主编美国《工人日报》副刊,并亲自撰写文章,介绍中国战时的经济情况。由于他在国内外经济界的名望与在国民党政府中的公开身份,抗日战争时期担任了平准基金委员会秘书长、外汇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处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冀朝鼎担任中央财经委员会委员兼计划局副局长,后又任政务院外资企业局局长、中国银行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主席等职,曾多次出国参加重要经济贸易活动,并曾任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学部学部委员。冀朝鼎的主要著作包括《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1934)和《中国战时的经济发展》(1938)。

《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是冀朝鼎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的学位论文,1934年写成,1936年由乔治·艾伦和昂温有限公司(George Allen&Unwin LTD.)在英国出版英文版,1939年译成日文,1981年译成中文出版。该书得到英国著名的科学史大家李约瑟的高度评价。“这一著作,也许是迄今为止任何西文书籍中有关中国历史发展方面的最卓越的著作”。“如果没有这一著作以及郑肇经《中国水利史》两书作指导,要想写就他的巨著《中国科学与文明》中的‘水利工程’那一部分内容是不可能的”。[70]该论文的一部分以“中国历史上统一与分裂的经济基础”为题在1934年12月的《太平洋事务》(Pacific Affairs)杂志第7卷第4期上发表。

冀朝鼎在美国留学10多年,深受西方学术的影响,他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这篇11万余字的博士论文的研究思路是先提出假设,然后逐层深入剖析。他认为中国历史上存在一种显著的动向,即统一与分裂交替进行,“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成为中国“铁的法则”,“这一铁的法则准确地描述了从第一个皇帝起到上世纪中国孤立状态被打破为止时中国历史上半封建时期中的一个基本运动”。[71]

冀朝鼎认为,中国历史上统一与分裂的经济基础取决于对“基本经济区”争夺的结果。

他认为中国历史上存在这样的区域,“其农业生产条件与运输设施,对于提供贡纳谷物来说,比其他地区要优越得多,以致不管是哪一集团,只要控制了这一地区,它就有可能征服与统一全中国。”他认为“这样的一种地区,就是我们所要说的‘基本经济区’”。[72]

在提出这一假说之后,冀朝鼎进一步分析了形成“基本经济区”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他认为中国历史上存在两个基本经济区:以泾水、渭水、汾水和黄河下游为地理范围的北方基本经济区和以长江中下游为地理范围的南方基本经济区。从自然条件来说,两大基本经济区都拥有十分肥沃的土地:北方的黄土和南方的湖区土地,但由于中国降雨的分布具有多变性和区域分布不均匀的特点,“水分供应的自然过程对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来说,不仅是不可靠的,而且还的确是灾难性的”。[73]因此,无论是北方基本经济区还是南方的基本经济区农业生产的繁荣都必须依赖高度发达与完善的水利设施,其中干旱的北方主要是灌溉系统,而多雨的南方则是灌溉系统与排水系统并存。

基于以上分析,冀朝鼎认为历代统治者要控制和发展“基本经济区”,进而加强对国家的控制就必须大力推进“基本经济区”内的公共水利工程的发展,而水利事业的变动也能大体推知基本经济区的转移情况。因此他认为“搞清楚水利事业发展的过程,就能用基本经济区这一概念,说明中国历史上整个半封建时期历史进程中最重要的特点了。”[74]冀朝鼎循此研究思路对中国历史上水利建设与“基本经济区”发展的关系作了细致的定量分析。他在中国水利史研究的学术史上第一次运用各地地方志的史料对15个省治水活动的历史发展和地理分布的情况作了统计研究。研究表明,汉代方志中出现的治水次数15省共计56次,其中陕西18次,河南19次,说明黄河中游和渭水地区构成当时的“基本经济区”。唐代方志中出现的治水次数15省共计254次,其中陕西32次,河南11次,山西32次,直隶24次,四川15次,江苏18次,安徽12次,浙江44次,江西20次,福建29次,说明中国的“基本经济区”出现了南北并存的局面。而宋代方志中出现的治水次数15省共计1110次,其中陕西20次,河南11次,山西25次,直隶20次,江苏117次,浙江302次,江西56次,福建402次,说明中国的“基本经济区”已经由黄河中下游转移到长江流域[75]这种分析方法给人耳目一新之感。

在对各地区水利建设情况作出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冀朝鼎还对中国历史上国家对北方基本经济区和南方基本经济区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历史作了定性分析。他认为,水利工程作为体现国家职能的公共工程,从来就不优先从人道主义考虑。他对中国历史上广为人知的大禹治水的传说提出了批评:“中国水利事业的开端,要归功于一个英雄神灵的仁慈和他的自我牺牲的活动(指大禹治水,引者著)。通过宗教正统学者反复断言了若干世纪之后,这个神秘的理论已经获得了宗教教义上的权威,从而成了在这个问题上的任何科学研究的一个巨大的障碍。”[76]他通过对中国历史上各种类型的水利工程的分析,认为“大型的治水事业,一开始就起到了国家的公共职能的作用”。正是由于统治者对基本经济区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知,国家才会加大对基本经济区内的水利事业建设。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就永远不能充分领悟到治水发展在历史上的与社会经济上的重要意义”。[77]

该书的最后两章剖析了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的转移问题。冀朝鼎认为中国的“基本经济区”地理上的演进有一个由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转移且长江流域后来居上逐渐在经济上占据统治地位的演进过程。他认为长江流域“基本经济区”的崛起与三国鼎立及晋朝和南朝北方移民的大量南迁有关。三国时期“发展农业生产与加强水道运输,竟成了加强军事力量的一种手段,他们在这方面所投入的力量也是相当可观的”。[78]由于吴、蜀的开发,长江流域和四川盆地开始成为重要的经济区。东晋和南朝时期,由于北方少数民族的入侵,中原百姓大举南迁,肥沃的长江流域得到开发。“这种结局就导致了肥沃的长江流域——它最终还是成了中国基本经济区——飞速发展的开端,从而取代了泾渭流域与黄河下游流域的地位”。[79]

然而,经济重心的南移,并不意味着政治、军事重心也随之南移,因为后者的确立除经济因素外,还自有别的动因,如地理位置居中以驭四方、传统的习惯与政治上的惰性、抗御北方胡人的基本战略考虑等,这使得经济重心已逐渐转移的诸王朝,大多仍将首都设于北方。不过,依赖于江南财富的现实,统治者必须考虑如何将经济中心与政治中心联系起来。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陆路交通很难改善,而开发水上交通的优势却十分明显,因而修建一条沟通南北的水上交通线遂成为历史的必然。隋朝大运河的开凿作为一项巨大的水利工程“成了连接北方政治权力所在地与南方新基本经济区之间的生命线”。[80]

冀朝鼎认为,“基本经济区”是一个历史概念,并不能解释中国鸦片战争之后的历史。“因为以后的情况,由于中国开放世界贸易,及在十九世纪中叶受到工业主义的影响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铁路的修建,工商业的发展以及海外贸易的出现,公共水利工程作为政治武器的作用已大为降低”。[81]

冀朝鼎作为一位早在1927年就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共产党员,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运用马克思主义学说系统分析水利事业与区域经济发展进而与国家的统一与分裂的互动关系的学者。在该书中他多次引用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说明自己的学术观点。如他从“基本经济区”的视角分析王朝的更替,就体现了马克思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他在论述治水的公共职能时直接引用了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的一段有关论述来说明自己的观点。[82]在该书的参考文献中他也将马克思的《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列为参考书。[83]这种情况在当时留学欧美从事经济学研究的留学生中是极为罕见的。另一方面,他又在西方留学10多年,对于西方现代学术发展有比较深入的了解,能够借鉴现代经济学研究的方法(如计量分析)和范式(先提出假设,再逐层推论),而且他还利用了华盛顿美国国会图书馆浩如烟海的中外图书资料。因此,他的《中国历史上的基本经济区与水利事业的发展》一书可以视作运用马克思基本原理和现代西方学术方法撰成的见解独到的开拓性学术著作。

三、费孝通的《江村经济》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人。1928年入东吴大学,读完两年医学预科,因受当时革命思想影响,决定不再学医,而学社会科学。1930年转入北平燕京大学社会学系,1933年毕业后,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研究生,1935年通过毕业考试,并取得公费留学资格。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中文名《江村经济》。1938年回国后费孝通继续在内地农村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农村、工厂、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出版了调查报告《禄村农田》。1944年费孝通访美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他曾任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学会会长、中国民主同盟中央第六届中央主席、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0年春获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春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奖章,1982年被选为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荣誉院士,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同年获“大英百科全书”奖,曾在加拿大作《中国的现代化和少数民族》演讲。1992年费孝通发表《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收入自己20世纪80年代考察沿海乡镇企业的主要研究报告,就我国乡镇企业的发展及其在改革和国民经济中的位置提出了精辟的见解。

《江村经济》是费孝通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撰写的博士论文,但这篇论文的酝酿和收集资料开始于国内,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费孝通论文里的江村真实的地名叫开弦弓村,位于太湖之畔,当时在行政上隶属于江苏吴江县震泽区,该地区是中国近代传统农耕文明遭遇西方工商业文明后发生社会变迁最剧烈的地区之一。费孝通比较早就注意到了这个村庄,他于1933年10月和1934年5月分别在《独立评论》和《大公报》上发表《我们在农村建设事业中的经验》和《复兴丝业的先声》两篇文章介绍开弦弓村发展生丝制造工业的成就及所遭遇到世界资本主义冲击等问题,阐述了兴办乡村工业对维持农民生计的意义,这两篇文章实际上是费孝通对开弦弓村进行调查的预调查。[84]1935年费孝通从清华大学研究院毕业后偕妻子王同惠赴广西大瑶山进行调研,是年冬,在瑶山中迷路,妻子不幸遇难,他自己也受重伤,不得不返乡养病。1936年暑假期间他接受在开弦弓村开展以推广改良蚕种和科学养蚕为中心的土丝改良运动的姐姐费达生的建议到开弦弓村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查。从1936年7月3日至8月25日,费孝通写了7篇《江村通讯》,相继发表在《天津益世报·社会研究》第11、12、13、19期上。其中的首篇题为《这项研究工作的动机和希望》。1936年9月,费孝通带着他的调查资料从上海启程赴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留学。

在英国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费孝通接受导师弗思的建议决定以他在开弦弓村的调查成果为基础撰写博士论文。不久,弗思的导师、国际知名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直接指导费孝通的论文写作。1938年春,费孝通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博士证明书上所标明的论文题目为Kaihsienkung:Economic Life of a ChineseVillage(《开弦弓:一个中国村庄的经济生活》)。1939年该论文由英国Routledge书局出版,英文书名PeasantLife in China(《中国农民的生活》,扉页上印有“江村经济”)。1986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中文版,书名《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2001年被收入《商务印书馆文库》,由商务印书馆再版。

《江村经济》在人类学学术发展史上改变了人类学只研究未开发文化的轨道,摆脱了人类学“好古、猎奇和不切实际”[85]的倾向,对处于文化急剧变迁中的中国乡村社区作了生动描述和深入研究。费孝通的导师马林诺夫斯基在《江村经济》英文版序言中认为此书“是人类学实地调查和理论工作发展中的一个里程碑。此书有一些杰出的优点,每一点都标志着一个新的发展”,“此书的某些段落确实可以被看作应用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宪章”。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E·丹尼森·罗斯认为“没有其他作品能够如此深入地理解并以第一手材料描述了中国乡村社区的全部生活”。[86]由于博士论文的学术成就,1981年英国皇家人类学会授予费孝通人类学最高奖——赫胥黎奖。

《江村经济》广泛探讨了江村的消费、生产、分配和交易,实际上也是一部从微观的视角研究“三农”问题的经济学著作。本书不拟对该书在人类学方面的学术贡献多加评论,仅就其对乡村经济方面的研究加以评述。[87]

(一)产权

费孝通对20世纪30年代中国乡村社会的一个缩影——江村的财产的所有与继承作了非常细致的描述和研究。关于所有权,费孝通认为它“是一物与个人或一组人之间的一定关系。所有者根据惯例和法律规定,可以使用、享有和处理某物”。[88]根据所有者的性质,他将江村的全部财产分为四类:(1)“无专属的财产”,如空气、航道等。(2)村产。如周围湖泊河流的水产品、公共道路等。(3)扩大的亲属群体的财产。(4)家产。以上所有者不包括个人所有权,“个人所有权总是包括在家的所有权名义之下”。[89]但家中成员并不完全拥有对家产的同等权力。

家产是上述所有权中占支配地位的所有权形式,“家”是“生产和消费的基本社会单位”。[90]家产中以土地最重要。土地的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耕种“不付给任何人地租而向政府纳税”的“完全的所有者”的所有权;另一种是“耕种者拥有土地”,“保留使用和处理土地的权利”,但“与持所有权者分享部分产品”的所有权。后一种土地所有权的土地从占有的角度被划分为两层:田面和田底。田底占有者是持土地所有权的人,“他支付土地税,所以他的名字将由政府登记”,但他仅占有田底,无权直接使用土地,进行耕种,所以他们又叫“不在地主”。仅占有田面而不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佃户。既占有田面又占有田底的人被称为“完全所有者”。[91]费孝通认为只有当城乡关系密切的时候才出现不在地主制。由于江村处于经济比较发达的上海、苏州等城市附近,城镇资本大量投资江村地产,“该村约有三分之二的田底被不在地主占有”。[92]

处理土地的权利掌握在家长手中,“他的行动可能受其他成员所驱使或者是根据其他成员的建议来作出决定,但责任由他自己来负”。[93]家产的个人所有权主要是消费物品,如衣服、首饰和嫁妆。费孝通特别对作为妇女“私房”的嫁妆和首饰作了论述,认为嫁妆的处置必须征得妇女本人的同意,“未经妻子同意便出售她的首饰往往引起家庭纠纷”。“房内箱子和抽屉的钥匙由媳妇保管”,“媳妇外出可以把门锁上”。[94]“家”是一种“非常集权的经济”,“每当其他成员从其他来源得到收入时,必须把钱交给家长,他们需要什么时,要求家长去买”。[95]

费孝通对江村家产的代际转移作了介绍。家产的代际转移在家长在世时往往是通过分家的形式实现的。年青一代对经济独立的要求是“家”这一群体的瓦解力量,最终导致分家。家庭的财产一般由诸子均分,女儿无继承权,但其出嫁时,父母给她一份嫁妆,“甚至最穷的父母也得为女儿备一份被褥。”[96]中国乡村家产的这种代际转移方式延续了几千年,其牢固性是如此坚固,以至南京国民政府1929年颁布的新民法确立的男女具有同等继承权的原则在江村并没有引起变化,甚至“尚未发现有向这一方向发生任何实际变化的迹象”。[97]

(二)手工业

江村是中国受现代工商业影响较早的农村社区之一。它一方面保留着中国传统农村社区的一般特点,另一方面又凭借其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成为现代乡村工业有所发展的卷入世界经济体系的地区。在东西方文明冲突中,中国农村的出路何在?

费孝通没有介入当时中国学术界以农立国和以工立国之争,而是深入实际调查农村工业化面临的问题。他通过对江村的调查认识到,在人多地少,农业不足以维持乡村人口生活的条件下,江村手工业已成为江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认为在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减收地租、平均地权虽然“是解除农民痛苦的不可缺少的步骤”,但都不能最终解决农村的根本问题,只有“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的措施”。他在博士论文中专列一章介绍江村的蚕丝业的发展,描述了家庭企业适应时代需要向合作工厂变革的历程。

费孝通分析了促进蚕丝业变迁的条件。他认为“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程度”[98],单靠农业,农民不能维持正常时候所需,辅助企业是必不可少的。由于世界经济衰退,国际生丝价格大跌,“村民生产同样品种,同等数量的生丝,但从市场上不能赚回同等金额的钱”。[99]“萧条的原因在于乡村工业和世界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100]总之,由于江村被纳入了世界经济体系,其经济发展受到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随着江村蚕丝业的外部生存环境的变化,它本身必须发生改变以适应新的环境。

接着,费孝通分析了促进蚕丝业变革的力量及意图。他认为,由于江村居民的知识有限,靠他们自己不能采取任何有效的变革行动,“发起和指导变革过程的力量来自外界”。他认为其中的一种因素是苏州附近传播现代工业技术的女子蚕业学校的建立。作为变革力量的蚕业学校也有它自己推动江村蚕业变革的意图,“技术学校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困难是,除非新技术为人民所接受,否则单靠它本身,事业并不能开展。从这方面来说,受过训练的学生找不到职业便反映了这种失败……为了使进步的技术为人们所接受,并为学生找到职业,村庄的工业改革便成为技术学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101]变革力量的性质决定变革的计划。作为变革力量的蚕业学校主要从技术因素来考虑蚕业的变革,而如果没有从社会组织的相应变革,技术变革是不可能成功的。

正是从技术因素考虑,蚕业学校推动江村蚕业用合作工厂代替家庭手工业。“社员的义务是在工厂里有一份股金,每年供给工厂一定数量的蚕茧作原料”。由于农民缺乏受教育的机会,文盲率高,加之“改革者只教授女孩子如何缫丝,而没有教社员如何当工厂的主人。他们对自己的责任没有认识”,“社员对投票制度完全不熟悉,他们只关心以利润形式分给他们的实际利益,对工厂的其他工作很不了解”[102],虽然合作工厂提高了蚕丝的生产质量,但由于不能控制市场,结果造成“质量和价格之间比率不相称”,影响了工厂的利润,在增加家庭收入方面成效不著,从而使村民“不再向工厂交纳股金”。[103]

蚕丝业技术的进步带来的另一个问题是出现了机器排挤工人的现象,引发严重的失业问题,使“将近300名妇女失去了他们的劳动机会”。由于江村农田面积小,“要把妇女劳力引向田地是不可能的。然而也没有引进新的工业来吸收多余的妇女劳力”,结果造成“妇女向城镇移动”的“与改革者原来的意图相矛盾的”结果。

费孝通虽然认识到江村蚕业合作工厂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但他对这种新的经济组织给予很高的期待,“在现代工业世界中,中国是一名后进者,中国有条件避免前人犯过的错误。在这个村庄里,我们已经看到一个以合作为原则来发展小型工厂的实验是如何进行的。与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相对照,这个实验旨在防止生产资料所有权的集中。尽管它遇到了很多困难甚至失败,但在中国乡村工业未来的发展问题上,这样一个实验是具有重要意义的”。[104]

(三)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

费孝通在介绍了江村的手工业之后分两章分别介绍了江村的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

费孝通认为专业化的生产是形成交易的前提条件,“哪里的专业化的生产,哪里便需要交换”。在江村,“在消费品中,消费者生产的只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农民生产的东西,很多不是生产者消费的”。这种生产结构显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农村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必须有广泛的流通系统”。[105]

费孝通将江村的购买和销售分成内部和外部两种:内部购销是在村庄社区范围内进行,外部购销是在村庄和外界进行的。除了生产者、消费者本身直接进行购销之外,还有三种“中间人”在江村从事商品交易活动:小贩、零售店和航船。由于江村具有发达的水运系统,三种“中间人”中以航船最为重要,它既是消费者的购买代理人,又是生产者的销售代理人。

费孝通对江村生产与市场的关系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他认为“市场强烈的影响着生产”,比如“土产生丝的价格低廉,刺激了技术改革。改革结果,土产生丝产量大大下降”,“村里开始养羊,这是因为市场有新的需要”。但是,“生产系统对市场情况的反映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有许多因素“延误乡村经济在供求方面的及时自动调整”。比如“由于缺乏其他工作来吸收村里剩余的妇女劳动力”,江村出现了生丝价格下降,但其产量反而增加的现象。市场有对羊的较大需求,但“目前缺乏草的供应,产量不可能增加”。大米的“总产量决定于土地的大小、生产的技术以及最终决定于降雨量的多少”。[106]

费孝通还介绍了江村金融市场的四种融资方式:互助会、航船、高利贷和信贷合作社。

“互助会是集体储蓄和借贷的机构,由若干会员组成,为时若干年。会员每年相聚数次。每次聚会时存一份款。各会员存的总数,由一个会员收集借用。每一个会员轮流收集使用存款”。这种融资方式主要是“为办婚事筹集资金,为偿还办丧事所欠的债务”,参加者也限于亲属之内。[107]

航船船主主要充当城镇米行和村民之间的信贷代理人。“航船主代表他的顾客向米行借米,并保证新米上市后归还”。由于有航船主担保,加之可以保证大米供应,所以利息低于高利贷,“如果借期两个月,每月利率约为15%”。[108]

高利贷主要是农民向城镇里有关系的富裕人借钱。“其利息根据借债人与债权人之间关系疏密而异”。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20%者,债权人对于超过部分之利息无请求权,高利贷是非法的。因此,高利贷契约“必须用其他手段来实施而不是法律的力量。高利贷者雇佣他自己的收款人,在借债满期时迫使借债人还债。如果拒绝归还,收款人将使用暴力并拿走或任意损坏东西”。[109]

信贷合作社不是农民自己的组织,而是南京国民政府为稳定农村金融而采取的措施。它是“农民用低利率从国家银行借钱的一种手段”。但它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它的管理水平和政府提供贷款的能力”。由于政府对江村提供的资金极少且农民借款不还,信贷合作社“为数不大的拨款用完后”,“留下的只是一张写得满满的债单”。[110]

《江村经济》一书的研究风格和观点影响着费孝通的学术人生。晚年的费孝通两度深入江村调研,探索东方农业大国的农村复兴之路,他提出的大力发展小城镇和乡镇企业的宏论多少可以从《江村经济》中大力发展农村工业的论述中找到思想的渊源。

四、张培刚的《农业与工业化》

张培刚(1913—),湖北红安人。1929年春插班考入武汉大学文预科,次年秋进入经济学系本科,1934年6月毕业,进入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从事农业经济的调查研究工作。1941年考取清华庚款留美公费生“工商管理”门,同年9月进入美国哈佛大学研究院工商管理学院,次年转入文理学院经济系,1943年通过硕士学位考试,取得博士论文撰写资格,1945年完成博士论文答辩,获得哲学博士学位,次年回国,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系教授兼系主任,1948年任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顾问及研究员,1949年再次回国,继续担任武汉大学教授兼系主任。现为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名誉院长。主要著作有《清苑的农家经济》、《浙江省食粮之运销》、《广西粮食问题》、《农业与工业化》、《发展经济学通论》(第一卷)、《新发展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微观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宏观经济学和微观经济学》等。

《农业与工业化》(Agriculture and Industrialization)是张培刚所撰写的博士论文。它获得1946—1947年度哈佛大学经济学专业最佳论文奖和威尔士奖金(诺贝尔经济学奖设立前国际经济学界影响最大的经济学奖),并被列入《哈佛经济丛书》第85卷,于1949年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1951年译成西班牙文,在墨西哥出版。1969年英文本在美国再版。1984年由华中工学院出版社出版中文版。

《农业与工业化》一书在人类经济思想史上第一次系统探讨了农业国的工业化问题,在中外学术界获得了极高的声誉,好评如潮。即使是对民国时期留学生经济学学术成就不看好的胡寄窗先生也认为它“实为现代发展经济学的首创著作”。[111]学术界有关《农业与工业化》一书的研究大多从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的视野展开[112],本文主要探讨其蕴涵的“三农”思想。

(一)“三农”研究方法

《农业与工业化》一书与民国时期其他“三农”著作相比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经济理论色彩鲜明。此书运用当时经济学的前沿理论如一般均衡理论、局部均衡理论、垄断竞争理论等来分析农业经济及其与工业化的关系问题。

张培刚认为一般均衡分析方法“是基于生产单位(厂商,即工厂、农场或商店)的均衡及消费单位(家庭、个人或其他单位)的均衡,再由此直接引到经济社会的一般均衡”,这种分析“假定存在着‘完全竞争’”,而且“是完全‘静态’的”,“着重经济现象的一般的相互依存关系”。[113]

他认为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分析农业经济及其与工业化的关系是无效的。因为一方面“完整竞争存在于农业,而不完整竞争或垄断竞争则只存在于工业”的假定是不存在的,“农业,较之工业,并不能更圆满地符合完整竞争的其他条件。所有农业的或乡村的市场,都无法免除特殊的制度上的限制,也无法免除地理的及天然的阻碍。换言之,价格及资源的流动性并非毫无限制。而且,当作经济单位的农场或乡村家庭,往往不能得到完备的市场知识;在大多数场合,其获得市场消息,远远不及城市经济单位那样便利。乡村社会的真实市场形态,大概都是一种‘买方垄断’或一种‘买方寡头’。至于生产结构方面,农民或农场对价格变化的反应极为迟缓,在若干场合甚至全无反应”。[114]另一方面,农业与工业的关系是一种动态的相互依存关系,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时,“农业与工业的相互依存关系,只是‘并入’在一般经济的相互依存关系中”。[115]

基于以上考虑,《农业与工业化》一书首先运用一般均衡分析方法静态考察农业与工业的相互依存关系,然后运用局部均衡理论动态分析农业与工业化的关系。

(二)静态视野下的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关系

张培刚认为,任何时代农业和工业之间总保持一种密切的相互关系。“那种认为经济史中某一时期是农业的,某一时期是工业的说法,的确是太简单而笼统了。即使在所谓‘农业阶段’工匠及手工艺人的活动,我们也不可轻视……在所谓‘工业阶段’,农业是供给粮食及原料的泉源,说它重要,亦非夸张”。[116]张培刚考察了在生产技术不变的假定条件下,农业与工业的关系及对工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的四大因素:

第一是粮食。张培刚认为,只要人类的食粮仍是以动植物为主,农业将依然是供应粮食的主要源泉。他从人口与粮食、粮食与经济活动的区位化和收入与粮食的需要三个方面说明农业与工业的关系。张培刚认为,人口的自然增长、人口的职业转移——从农业转入工业或其他生产部门、收入的增加等,都会带来对粮食的需求增加或结构的改变。从粮食的供给来看,土地面积、劳动力数量和农业技术是影响粮食供给的主要因素。但是,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耕地面积的增加是有限的,因此在农业技术不变的条件下,“增加粮食生产的唯一方法只能是在原来的土地上增加劳动”。[117]但是同一土地上劳动的集约使用会受到报酬递减的限制。因此“如果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耕种技术不能改进”,“那么,粮食供应的缺乏,将成为不可避免的结果”。而“耕种技术的进步总是和工业发展并行不悖的”,因此,解决粮食问题“就将转变为耕种技术进步与工业发展之间的速度差异问题”。[118]此外,在工业革命以前,粮食还是“工业、商业、及其他各种经济活动确定区位的主要因素”。[119]

第二是原料。原料是农业与工业发生联系的重要因素。张培刚认为,农业是供给原料的产业,而工业是原料的需求产业。他从两个方面讨论了二者的关联:一是农业与经济周期的关系;二是农业与工业区位的关系。关于前者,张培刚认为,不同历史时期农业与经济周期的关联是不一样的,“经济周期只是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以后才产生的现象”,因此,在工业化高度发达的现代资本主义阶段,农业“只能在经济周期中处于被动的地位,而且日益成为‘工商业的足球’”。而在产业革命以前或产业革命早期,“农业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区内,在引起和形成经济周期方面可以发生重要的甚至支配的作用”。关于后者,张培刚认为,原料的来源是决定工业区位的一个主要因素,一个工业区位,“要不就定于原料的来源地,要不就定于消费点(市场),而不会定于任何中间的地点”。[120]

第三是劳动力。张培刚首先借鉴当时的学术成果提出了一个社会“适当人口量”的概念。“所谓‘适当人口量’就是当其他因素(包括土地、生产技术、资本及组织)的数量一定时,能生产‘最多产品’的人口量”。[121]其次,他分析了人口的职业分配,特别是在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分配。他认为,虽然劳动力可以在农业与工业之间互相移动,但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当技术变化显著时,劳动力从农村移到城市的状况最为明显。此外,生产的季节性和经济的周期性也会带来劳动力的流动。比如经济萧条时期“许多来自乡村的工人”,“不得不回到原来的职业,大多数是回到农业”。[122]

第四是作为买者和卖者的农民。张培刚运用了当时新问世的不完全竞争理论分析了农民以买者姿态出现的市场和以卖者姿态出现的市场。他认为农民在市场经济中是弱势群体,在这两个垄断竞争市场中都处于不利地位,深受垄断之苦。他指出,“在垄断竞争下较之在纯粹竞争下,价格较高,生产规模较小”。农民作为消费者主要购买以下三类货物和劳物:为生产用的农业器具、化学肥料及铁道运输;为消费用的衣着、靴鞋及家庭用具;为两方面都要用的汽车及收音机。所有这些东西,“除开衣着、靴鞋及家庭用具几项外”,“都是划入‘垄断的’市场这一类别,或则是一个厂家或少数厂家控制着大部分供给”。因此,“农民在工业品市场上对于同量货物的价格,较在能实现纯粹竞争或完全竞争的社会里所付者为高,或者对于同量付款所得到的货物,较后者为少。”张培刚以中国为例说:“在中国,构成农民家庭支出,尤其是构成现金支出的主要项目的几种商品,很久以来就是在垄断市场下出售的。其中最显著的一个例子就是盐。”[123]同样,农民作为卖者出售产品和劳动力的市场,“也流行着不完整竞争或‘买方垄断’竞争”,“在‘买方垄断’竞争下,价格对于农民较之在完整竞争时为低”。“在不完整竞争下,农民作为劳动力的出售者所接受的工资报酬,要比在完整竞争下为低”。[124]

(三)动态视野下的农业与工业的关系

在静态考察农业与工业关系的基础上,张培刚进一步分析了工业中的生产技术变迁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影响。

关于工业化对于农业生产的影响,他提出了以下几点:一是工业的发展与农业的改进是相互影响的,但影响的程度不同。产业革命以前,农业改革比较显著地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产业革命之后,工业发展对农业的影响大于农业对工业的影响。二是当工业化进入成熟阶段以后,工业化会引起农业生产结构上的变动,“当工业化进入相当成熟的阶段,由于对收入增加的影响,就会产生对较好食物的需求。用农产品作原料的某些工业将要扩展,因而将会提高对这些初级产品的需要”。[125]三是随着工业化的进展,由于农产品市场的扩张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改进,农业生产的总产量和亩产量必然会增加,农业生产规模亦必然会有所扩大,但受土地总供给量固定不变、农产品需求收入弹性低及农产品生产受自然规律的制约等因素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必然较工业的增长速度低。因此尽管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农业生产在绝对数量上和在规模上是史无前例地不断扩张了,但农业生产总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或比重是下降了。“农业原来在世界整个经济中所占的优越地位,就开始让给了制造业、运输业和商业”。[126]

关于工业化对农村劳动力的影响,他提出了以下几点:第一,当工业化进展到一定阶段,农业或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就将受城市的吸引而转移到城市工业或其他行业。这种劳动力的转移有两方面力量的作用,一为城市工业或其他行业“拉”的作用,另一为农业或农村“推”的作用。前者主要是由于城市的货币工资高于农村,后者主要是农业的机械化造成机器代替农场劳动力。“‘拉’和‘推’这两种力量,总是在一起发生作用的。要区分哪些劳动者是被‘拉’到城市,哪些劳动者是被‘推’到城市,那是很困难的”。[127]第二,随着工业化的进展,最先被城市现代工业所吸收的劳动力,将是城市的手工业者或工场手工业者;然后能被城市吸收的将是乡村手工业者;最后能被城市吸收的才是农业劳动者。就大多数发达国家来说,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这种转移,是相当缓慢而艰辛的。第三,当工业化进行到比较高的阶段,农业的改进与农业的机械化过程就会相应发生。但在中国这样的农业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农村劳动力价格远比机器为低,农耕操作历来以人力、畜力为主,因此即使工业化达到一定程度,农业机械化都难以发生。“由于中国农村人口之众多,使机器的引用在经济上无利可获;又由于农场面积过小,使机器的利用在技术上极为困难,因之可以预料,目前中国农业机械化实现的可能性是不大的”。[128]

张培刚能够在留学美国期间写出在经济思想史上不朽的经济学著作并非偶然。

首先,中国具有研究农业国工业化的深厚的思想文化土壤。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就产生了发展近代工业的思想,到19世纪60年代洋务运动时期,中国已形成发展近代工业的思潮,到19世纪末中国已产生“以工立国”的经济思潮。20世纪20、30年代中国学术界还发生了“以农立国”还是“以工立国”的大讨论。张培刚作为“以工立国”派还发表了《第三条路走得通吗》(载于《独立评论》杂志1935年2月第138号)的论文参与讨论,主张在中国既不要“以工立国”,又不要“以农立国”,而是要走第三条路——在农村发展乡村工业的思想。可见,虽然在当时西方经济学界研究农业国工业化的人极少,但在东方的中国研究农业国工业化已成为经济思想的主流,张培刚的博士论文是在中国当时经济学界有关问题讨论基础上的理论化、系统化。

其次,张培刚留学前对中国农业经济的深入的调查为他研究农业国工业化问题打下了深厚的学术基础。1941年留学美国以前,张培刚在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从事了长达7年的扎实的农业经济的调查研究工作,足迹遍及河北、浙江、广西和湖北的一些乡村、城镇,相继撰成《清苑的农家》《广西粮食问题》《浙江省粮食之运销》等著作,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可以说,留学美国以前的张培刚已经是一位成果丰硕、对农村社会有深入了解的农业经济问题专家,这是他的同代学者所不具备的优越条件。

最后,哈佛大学前沿的经济学理论为他提供了先进的分析方法。如果没有留学美国的机缘,张培刚只能成为中国农村经济问题的专家,不可能成为发展经济学的开拓者。他在《农业与工业化》中运用了当时国际上最前沿的经济理论,如熊彼特(Joseph A.Sohumpeter)的“创新理论”、张伯伦(Edward H.Chamberlin)的“垄断竞争理论”、哈伯勒(Gottfried Haberler)的工业化理论及里昂惕夫(Wassily W.Leontief)的“投入—产出”理论等分析农业与工业化,使该书对农业国工业化的一般规律的探讨极具理论色彩,从理论和历史两方面系统探讨农业工业化问题。

但是,张培刚的学术思想“像一颗流星,在20世纪中叶的天空划出一道炫目的亮光之后,便旋即泯灭了”。[129]20世纪80年代当年逾古稀的张培刚先生有机会再续他开创的发展经济学研究时,这一学术领域早已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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